团委放管服方案5篇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2-06-02 16:18:02 阅读:

内容摘要:团委放管服方案5篇团委放管服方案篇1只有比别人更早、更勤奋地努力,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全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工作方

团委放管服方案5篇

团委放管服方案篇1

  只有比别人更早、更勤奋地努力,才能尝到成功的滋味。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全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XX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团委放管服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X政字〔2019〕22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2020〕144号)、《XXX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石政函〔2019〕58号)、《2022年XXX市X城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XXX双随机办[2022]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确保抽查顺利进行。

  (二)完善公安机关有关警种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三)以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为目标,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努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X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五)确保公安机关有关警种年度随机抽查比例,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规范使用工作平台。依托改造升级后的XX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及时利用标签字库完成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要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领域监管的深度融合,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智慧监管的结合。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X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大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完善抽查后续处置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的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刻认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注重信用分类,实施精准监管。深入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充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运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开展的抽查数量占比达到本部门总抽查数的80%以上,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

  (三)加强后续处理,确保监管闭环。各单位每次抽查工作结束后,依据职责和管辖权限,要依法做好抽查结果的后续处置工作,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及时录入XX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后续处理”模块,坚决杜绝后续处理结果不回填或回填超期等现象,确保后续监管到位,打通“最后一公里”,形成监管闭环。

团委放管服方案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2022年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X双随机办〔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省级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升级改造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建设,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不断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随机抽查工作规范-XX省地方标准》,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各有关部门要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后,依据自身对应的上级部门、“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对涉及本部门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及时动态调整本部门、本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无遗漏。要及时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按要求完成对本级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4月前)

  (二)大力推进联合抽查。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按照统一谋划、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原则,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确保联合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要结合监管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联合部门数量,在兼顾成本与效能的前提下,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随机抽查工作规范-XX省地方标准》,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各部门调整年度抽查计划向本级双随机办请示,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突出抓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要适时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重点强化对XX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操作使用和随机抽查工作规范-XX省地方标准的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满足联合抽查工件需求。(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治安、网安、刑侦等相关警种部门为成员单位。各部门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分局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扎实开展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的职能作用,确保能够指导到位、协调到位。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监督检查到位,并做好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工作。

  (三)注重情况反馈。分局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根据信息报送制度要求,按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分局有关部门每月20日前报送月报表,并于3、6、9月25日前和12月15日前报送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季总结。对抽查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反馈。

团委放管服方案篇4

  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XX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结合《市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现将我区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部署如下。

  一、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完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建设对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加快我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改造工作,完成政务服务门户、事项管理、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8项对接任务,确保如期实现与国家、省、市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融合。加快“互联网+监管”事项的认领和梳理工作,汇聚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投诉举报等各类监管数据,编制全区统一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同一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流程、时限、材料、表单、收费、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层级政府同一工作部门的事项数量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比对、纵向可衔接。聚焦办理量大且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探索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构建和完善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表),实现网上可查、电话可询,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对“四级十同”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网上录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动实现要素录入全覆盖、无遗漏、无差错。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梳理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持续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进行专项清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持续分批公布“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实现85%的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结合群众办事堵点疏解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重点围绕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证件证明材料多、重复提交等问题,梳理各部门高频证照,推动业务办结时同步签发电子证照。在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集成服务”。完善实体政务大厅“一门”“一窗”改革。根据“一门”“一窗”改革的具体措施和认定标准,持续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多门”变“一门”,不断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推行“集成套餐”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办“一件事”涉及的多个审批服务事项打包,为不同类型的企业和群众提供量身定制的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取消各类重复提交的证明材料,推行一表申请。

  二、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三化”建设深度融合。区级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5%以上,街道完成率达到90%以上,社区完成率达到60%以上,全区“三化”建设完成率达到60%以上。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人数达2800人次以上。积极探索“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作。按照上级部署,有序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推进创新开放合作。引导和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体制机制优势,突破传统发展思维与模式,以区本土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研发与技术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辖区产业发展能力。扩大科技贷风险资金补偿池规模,逐步完善科技贷业务流程,加快天使投资基金建设,探索启动“成果贷”、种子基金业务,促进财政资金最大化利用。

  三、营造开放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

  打破针对民间投资的隐性门槛。依托在线平台推介发布一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老工业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民间投资项目。继续规范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照上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方案,进一步推动重大项目规范有序实施。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善重大项目入库信息,配合做好重大项目监测服务平台运行工作。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实现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上级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对区级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优化调整。积极落实上级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布投资审批领域统一的审批服务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全面梳理发改系统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形成区级基本目录。编制完成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实施清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持续做好在线平台审批事项动态更新和信息维护。

  推动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个窗口受理,后台信息流转”,实现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深入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继续实行“单一窗口”政务服务免费申报制度。完成出口退税等国家标准版新增功能落地应用,货物、舱单、运输工具申报应用率达到100%,其他业务应用率全面提升。一是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均等化通关政务服务主平台作用:提升“一点接入”服务功能;推广舱单和运输工具申报应用;延伸金融保险服务;扩大应用服务范围。二是全面升级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国际贸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完善口岸大数据和效能监测服务;持续加强平台运维保障。促进外商投资便利化。继续落实外资企业设立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工作。建立全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联系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及时回应、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加强重大外资项目推进工作。强化跟踪服务,做好外资项目从签约、筹建、开工到竣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范围,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人大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组织各区直有关部门做好清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工作。

  四、营造宽松有序的企业经营环境。

  建立健全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以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为支撑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智造工业共享云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创业、培训、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推进“一网”办税,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依申请业务网上办税达到98%。推行税(费)制度分类指引,方便便捷查询所需制度,增强政策服务精准度。减轻税费负担。积极推进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开展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办税。全面推行统一的税收业务规范,确保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在营业场所公示客户工程典型造价手册,为客户免费提供10千伏及以下受电工程典型设计和造价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用能咨询、用能综合设计、节能增效等综合能源服务,围绕重点领域积极引导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积极为中小企业推广电e贷、电e盈电费小额贷存款服务,提供灵活的综合客户服务。

  实行差异化环保监管。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综合考虑企业污染物排放水平、物料产品运输结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厂容厂貌、信用情况5大类指标,评选绿色环保引领企业。凡被评上的工业企业,不再实施错峰生产,坚决防止“一刀切”和管控简单化,鼓励企业加快绿色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工作。落实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规模,降低担保费率。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省级、市级基本目录,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创新融资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辖区内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发展信用融资、普惠金融和“双创”金融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健全融资协调服务机制,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全区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缓解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特别是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五、营造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

  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公共信用信息及时、完整、全量归集共享。推动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电气暖、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领域信用信息全量归集至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对相关主体进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信用惠民便企。全面落实市个人信用积分,在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出区个人信用积分创新应用,并形成典型经验。推动信用助力民营企业融资。完成与金融机构共享纳税、社保、行政处罚、水电煤气等融资相关信用信息,加强金融机构对守信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动上级联合奖惩系统“全流程”嵌入我区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保联合奖惩工作落地生效。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并及时反馈奖惩案例。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诚信宣传力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六、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坚定不移服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做好金融和房地产领域案件审理,严防风险传导扩散。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环境审判“三审合一”,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变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采取活查封、分期履行等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法审理涉企业的破产及改制纠纷案件。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重整、和解、清算等手段,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帮助和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准确界定企业改制中的产权关系,对于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在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产权,防止非法侵害企业主体合法权利。同时依法适用破产程序中的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避免恶意“逃废债”。

  七、加强营商环境组织保障。

  建立高规格领导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全区做好迎接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加强经验交流。建立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经验总结推广机制,及时总结各级创新做法,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聘请专家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业务培训,帮助各级各部门吃透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指导做好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提升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业务水平。

团委放管服方案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害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X政字[2019]22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字([2020]144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石政函[2019]58号)、《2022年XX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X双随机办[2022]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XX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升级改造为契机,动态调整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完善对检查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确保抽查顺利进行。

  (二)以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为目标,不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努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三)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营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监管职责,及时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XX县公安局市场随机抽查事项进行修订完善,做到应纳尽纳,并通过局政务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监督和经营单位自查,

  (二)动态调整细化“两库”信息。XX县公安局要根据执法人员调整和市场经营主体变化,及时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相关信息,确保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全覆盖。

  (三)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抽查工作。XX县公安局要按照“平台之外无抽查”“清单之外无检查”“后续处置无例外”的要求,严格落实局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规范工作流程。依托“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每次抽查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每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2人以上,抽取检查对象符合比例要求,确定后一般不得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记录详细原因后可再次随机抽取。抽查结果要及时通过政务网站进行公开。

  (四)做好抽查保密工作。在随机抽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执法对象提前通知抽查事项和时间。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国家及省、市、县各级高度重视“双随机-公开”监管工作XX县公安局要强化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落实,每月20日前按时报送月报信息。充实井合理调配线执法力量,切实做好随机抽查工作,积极配合做好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XX县公安局将随机抽查工作列为重点法制宣传内容和培训内容,争取市场主体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认知和支持,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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