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6-07 16:00:05 阅读:

内容摘要: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为展现“美丽小镇、幸福”的风貌,打造优美、健康、整洁的城乡环境,进一步改善我镇卫生面貌,与服务保障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工作相结合,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为展现“美丽小镇、幸福”的风貌,打造优美、健康、整洁的城乡环境,进一步改善我镇卫生面貌,与服务保障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工作相结合,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方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乡镇方案】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展现“美丽小镇、幸福”的风貌,打造优美、健康、整洁的城乡环境,进一步改善我镇卫生面貌,与服务保障博鳌亚洲论坛2014年年会工作相结合,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我镇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战略目标,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本着“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的宗旨,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综合管理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持续深入镇村开展整治行动。

二、行动目标

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深化健康环境理念,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城乡特别是农村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着力解决城乡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镇容村貌和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城镇管理能力和城镇形象品位显著提升、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公德意识显著提升的“三个提升”。

三、整治内容

(一)集中开展城乡清洁活动

1.治理乱堆乱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临街门店和单位,对门前的卫生、秩序实行“三包”责任制。商铺要货物归店,保持卫生清洁、秩序规范,严禁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摆乱放、乱泼乱倒和店外经营;居民需对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进行清理,打扫庭院内外卫生;村内做到柴草摆放放整齐,院内物料堆放有序,生产生活垃圾集中到村委会垃圾中转站;平整乡村道路,疏通排污沟渠。

2.治理清运垃圾。根据实际需要,有步骤、有重点、有规范地设置垃圾中转站,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集中、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提高镇墟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好率,确保垃圾处理工作正常运行,实现环境卫生管理城乡一体化。

3.水域卫生保洁。结合我镇水域作业特点,加强对中心渔港、龙湾港及海岸线卫生保洁力度。加大对港区船只生活作业垃圾整治力度,水面垃圾漂浮要及时处理。严禁渔船将产生的生活垃圾、作业垃圾往港区水域倾倒,造成港区水质恶化。

(二)治理重点区域

1.重点整治镇村主要道路。做好沿街道路两旁清洁卫生,主要针对嘉潭线沿途的社昌、金鸡、福田、北埇、凤头、日新村委会,长潭线沿道的旧县、墨香、林桐村委会,富港街,新源街,疏港大道,龙博大道和草塘村委会等镇墟街道、小巷等重点区域的卫生死角、积存垃圾进行清理,拆除乱搭乱建,提升卫生管理规范化水平,促进整洁有序。

2.开展重点区域秩序整治。加大对港口、街道、集市及旅游景点卫生、秩序整治力度,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引导小商小贩在规定区域摆卖,货物摆放整齐、地面无乱丢垃圾。镇环卫和城监部门负责墟、福田墟、渔港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3.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参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镇政府分别与村委会、学校、企业、机关所站及商户签订卫生保洁责任书,明确要求单位、村委会、居民、村民、渔民、商店对生活垃圾实行分类和集中投放。

(三)抓好建筑施工、工厂加工等地整治

对重点地段在建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及工艺加工厂文明作业情况进行排查,确保施工及作业现场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作业时物料堆放有序,不得违法占道堆放物料、排放污水。在建工程、项目应实行全封闭围挡作业,设置明显的作业安全标志和提醒标志。

(四)抓好沿街秩序、建筑立面及户外广告整治

严抓镇容村貌整治,街道卫生要坚持每天清扫,全天保洁;早点、夜市要统一规划,流动摊点需集中规范经营,严禁随意乱摆、乱放,占道经营和妨碍交通;取缔清除街道上临时设置的广告牌、条幅、各类广告,堆积物等。

(五)加强绿化、美化建设管理

1.加大对镇墟绿化日常管理和巡查,严厉打击破坏绿化、影响美化的行为,沿街道路两旁的行道树、景观花及盆栽要时常进行巡查,对缺漏、死株、缺株及绿化带附属设施残缺破损等进行补植复绿、维护修整。

2.大力实施城镇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开展绿化综合整治活动,结合“绿化宝岛”行动,充分利用路边、街心、围墙、办公场所、重点项目外围区域植树种花,提升绿地覆盖率。

3.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在村庄增种树木、花草,改善美化村庄环境。沿海村委会组织村民清理防护林内的垃圾,结合海岸线建设景观防护林。

(六)抓好违法建筑治理

加大城乡规划执法力度,采取综合执法措施,深入开展集中清理违法建设活动,对我镇镇墟、各村委会的违章建筑、乱搭乱建行为认真查处,抓好违法建筑整治管理工作。

(七)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加强墟镇交通秩序管理,解决行人横穿马路,车辆逆行、无序占道停车、乱调头等阻碍交通的问题,加大镇墟街道车辆停放管理,车辆按照规划停车位停放整齐,严禁在大街上随意乱停乱放。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宣传阶段。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委会根据行动目标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目的、意义和任务,做到家喻户晓,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第二阶段实施推进阶段。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委会围绕行动计划,确保全镇历史积存垃圾全部清理转运完毕,卫生死角得以消除,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见成效。镇领导小组开展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活动期间,镇领导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评比考核,评选表彰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先进的村委会和单位,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选先进资格。

五、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庞飞任组长,镇长杨骏任副组长,组员许德群、陶宏壮、戴于岛、符茂敬、张建堂、黄贤帅、洪贤瑞、冯秋慧、王福厚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陶宏壮兼任,各领导小组成员要指导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委会的整洁行动,驻村镇干部需下村督查指导整洁工作。

(二)成立机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委会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订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人员,强化工作措施,按时完成整洁行动任务。

(三)部门合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委会按照划分的责任区及本单位(村)内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明确任务,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扎实推进环境整治工作。

(四)监督检查。镇领导小组通过现场检查、限期督办等方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村委会整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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