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办法】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6-11 18:09:02 阅读:

内容摘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力度,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全面落实2017年全镇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计生工作个案考核,为明确奖惩,结合我镇实际,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力度,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全面落实2017年全镇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计生工作个案考核,为明确奖惩,结合我镇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办法】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

【乡镇办法】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力度,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全面落实2017年全镇计划生育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计生工作个案考核,为明确奖惩,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社区。

二、考核方式

对各社区采取日常检查、季度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分值实行百分制,根据工作情况需要合理分配分值。

三、评分标准

各项工作未达到要求,酌情扣除分数,扣完为止。

四、考核内容

1、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25分)

准确提供政策外生育对象信息,并严格按《条例》征收社会抚养费,完成镇下达的征费任务计25分;如完不成,按实际征收比例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享受额外加分。发现谎报、漏报政策外生育一例扣2分。

2、人口计生信息上报工作(10分)

及时了解责任区内的婴儿出生、新婚、怀孕、节育、手术、流动人口、人口迁移、死亡等信息,定期上报,村(居)计生专职主任组织核实,并及时上报到镇计生办,按月规范填写《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每月不按时上报的扣1分,上报信息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3、计生宣传工作(7分)

利用喇叭广播、悬挂条幅、宣传品发放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建设有人口学校、文化大院、宣传文化一条街,做到活动有方案有记录、图片及影像资料,切实把计划生育政策和计生基础知识宣传到位。宣传不到位、资料不全的酌情扣分。

4、计生软硬件完善工作(5分)

要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宣传栏等硬件设施,及时依法修订完善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政务公开及时上墙,并落实《村规民约》中对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的规定。少一项扣1分,不计负分。

5、完成节育手术任务(8分)

村(居)专干要及时督促节育对象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自然分娩及落实补救措施的对象在三个月内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剖腹产六个月内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不能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要及时发放避孕药具,并指导安全使用。要与统计信息一致。每发现一例漏报或者错报扣1分,不计负分。

6、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10分)

要求村(居)督促、动员、组织新婚夫妇、申请再生育夫妇参加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孕前档案封皮信息填写完整,完成下达任务的。每发现一对应参加孕前检查而未检查的扣1分,档案信息填写不完整的酌情扣分,不计负分。

7、流动人口管理工作(10分)

要求必须摸清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含流出、流入)底数,准确登记流入人口户籍地、个人身份证号、结婚时间和联系方式;准确掌握流出人口流出时间、流出地点、联系方式。建立登记表,及时变更,填写流动人口信息报告单,上报镇计生办流管员处。每发现一例瞒报扣0.5分,不计负分。

8、药具发放及随访工作(6分)

药具员每月准确掌握用药人员名单并按时发放药具,及时进行随访。每月未按时完成的扣0.5分,不计负分。

9、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工作(5分)

居家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健全,志愿者服务相关记录完善并每月进行考核,电话随访和入户调查,达到居家老人满意,每发现一例不合格扣1分,不计负分。

10、季服务工作(8分)

认真做好计划生育每季度季服务工作,督促本社区重点育龄妇女按时上站,上站率达到98%以上。一个季度未完成任务扣2分,不计负分。

11、执行例会制度6分)

要求村(居)计生办主任必须按时参加镇计生工作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有特殊情况者必须会前请假。迟到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不计负分。

五、加分项目

1、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每多征收一户纯外生社会抚养费加3分。

2、代表镇参加市、区计划生育人口工作指标和日常评估抽查的社区,全部完成下达指标,未发现问题的,每次加5分。

六、结果运用

1、本办法由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制定实施,实行年终一次性考核,考核结果得分折入镇绩效考核,作为镇政府对各社区综合目标考核中的重要依据。

 2、计生考核年度内,视各社区完成镇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情况进行奖惩,对未完成征费任务的社区,分别罚支书、主任各2000元,罚主管1600元;对完成征费任务的社区,按下达社区征费任务额的5%奖励社区工作经费;对超额完成征费任务的社区,在完成任务奖励基础上,再给予超额完成部分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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