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安国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6-13 08:09:01 阅读:

内容摘要:安国市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

安国市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安国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安国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安国市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5114号)精神,全面实施《保定市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根据省市指挥部安排部署和我市2016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的任务目标,通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重点做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兼顾做好小反刍兽疫、布病等其他畜禽常见病多发病及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

二、工作目标

总目标: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切实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

(一)强制免疫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同时做好小反刍兽疫和牛羊布病等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二)疫情监测

安国市疫控中心根据职责建立不同的监测点,监测点根据监测计划要求及养殖情况进行合理布点且不少于10个。

(三)动物卫生监督

规模养殖场动物产地检疫率、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率、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全市备案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持证率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继续实施养殖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

三、工作内容

重点开展集中强制免疫、疫情监测及预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实施集中消毒月、养殖场防疫监督、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安全月、监督检查、宣传学习培训活动等九项活动。

(一)集中强制免疫活动

1.工作内容

对家禽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对生猪实施○型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对肉牛、羊实施○型及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奶牛实施A型、○型及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未经免疫以及新生、新补栏的1月龄以上的羊只进行小反刍兽疫全面免疫,对超出保护期的实施补免。重点地区的肉牛和羊进行布病免疫。

2.时间安排

春防:310日开始, 430日结束。

秋防:91日开始, 1020日结束。

3.工作方式

积极实施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免疫告知制度和养殖场强免后报告制度,对中小养殖场和散养户动物的免疫,继续推行“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免疫小分队,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区域,逐户逐场免疫、整村推进”的免疫形式;对规模养殖场的免疫坚持集中免疫与程序免疫相结合,明确监管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免疫效果。

4.情况反馈

集中强制免疫期间,各乡镇(办)每周四下午将《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情况进度表》(见附件1)报市疫控中心,市疫控中心汇总后每周五上午报保定市疫控中心。

5.工作考核

集中免疫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随机确定被查单位、盲样检测,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全市通报。

(二)疫情监测及预警活动

1.工作内容

根据《2016年全市动物疫病监测计划》要求,全面做好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病原学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按照《河北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完善利益联结长效机制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及“两病”净化有关要求,做好奶牛养殖场(小区)布病、结核病监测工作。积极实施小反刍兽疫消灭计划和家禽H7N9流感剔除计划,组织实施种畜禽场重点疫病监测净化工作。

2.时间安排

适时开展免疫效果监测,每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分析、汇总、上报全市月度监测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总结。每季度开展一次专家预警。

3.工作方式

市疫控中心重点开展抗体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基层防检分站主要负责临床调查。

(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活动

1.工作内容

一是积极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尽快完成集中收集点建设,建立完善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二是认真抓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严格审查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的申请与发放。

2.时间要

201612月底前,完成规划的集中收集点建设。

3.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成立工作团队,作为重点工作,重点、全力推动。按照省、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投资渠道,确定建设地点,确保完成建设任务;二是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严格落实屠宰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地方配套资金和上级拨付的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三是切实加强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管。督促规模场和无害化处理营运单位依法落实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

4.情况反馈

农业局要根据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抓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监督指导养殖场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每季度农业局向保定市重点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推进情况(见附件2)。

(四)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活动

1.工作目标

一是所有备案规模养殖场全部开展风险评估工作;二是2015年已评为B级、C级的养殖场升入上一级的比例不少于10%

2.时间内容

一是全面评估与升级, 20166月底前仍未主动申请评估的新建养殖场,一律纳入C级管理。二是动态管理,对申请升级的养殖场,要及时认真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及时做出升级处理。三是科学监管,对动物疫病风险评估等级为C级的养殖场,尤其是防疫条件落后、基础设施建设简陋、饲养卫生条件差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处理。四是积极探索风险评估等级与畜牧兽医扶持政策挂钩机制,取得动物疫病风险评估A级的养殖场,优先享受相关畜牧扶持项目及优惠政策。五是启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与进京、沪、津、辽企业审批挂钩制度。六是建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数据库。

3.工作方式

逐级制定工作方案,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成立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专家组,依据相关标准及时对规模养殖场开展动物疫病风险评估,并实行分级管理。

4.情况反馈

农业局每季度向保定市农业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报保定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全市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保定市局报送一次全市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与分级管理工作总结分析报告。

(五)实施集中消毒月活动

1.工作内容

组织对辖区畜禽饲养场(户)、畜禽和畜禽产品交易市场、畜禽屠宰场、冷库等场所彻底进行消毒。

2.时间安排

5月、8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3.工作要求

消毒工作做到无空档、无死角,有效杀灭疫病病原,彻底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4.工作方式

对散养户、养殖密集区周边环境以及与动物防疫有关的公共环境由当地动物防疫监督分站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组织实施;对规模养殖场、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加工场、冷库等场所,原则上由其自行组织消毒,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监督,动物疫病控制中心负责指导。

5.情况反馈

农业局分别于610日和910日前向保定市农业局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填报“消毒月活动统计表”(见附件3)。

(六)养殖场防疫监督活动

1.工作内容

一是规范新引进动物的检疫监管。规模养殖场引进的动物必须持有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的检疫证明,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的,要按规定程序进行提前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引进。二是加强出栏动物的检疫。做到出栏必检,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检疫标准实施检疫。三是健全监管记录台账。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辖区规模养殖场要明确监管人员,并对动物购入和出栏情况都要详细登记,建立健全动态管理的记录台账。

2.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强制免疫监督制度。监管责任人要认真监督规模养殖场按照免疫方案要求依法实施强制免疫,未实施强制免疫或免疫超过有效期的动物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严格限制饲养动物非法移动。二是实行免疫告知和备案制度。对自主免疫的规模养殖场,要求将其免疫所用疫苗品种、生产厂家、免疫程序、免疫时间在当地防疫监督分站进行备案。

3.工作方式

根据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防疫监督频次和内容。积极推进养殖场防疫条件达标活动,不断规范养殖场的防疫条件。重点督查防疫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强制免疫情况、监测情况、消毒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继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提素质、强能力”活动,不断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七)冬季动物疫病防控安全月活动

1.工作内容

重点开展动物疫情大排查、加强基础免疫、加强预防消毒、严格封闭管理等工作。

2.间要求

20161110日至2017120日。

3.工作要求

在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时,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强化一些常见多发动物疫病防治措施的落实。

4.工作方式

强化宣传培训,加强监督巡查和重点环节监管,提升养殖场生物安全水平,消除疫情隐患,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5.情况反馈

疫病免疫、疫情排查、监测等情况每月10日前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检疫监督、规模场监管、消毒灭源等情况每月10日前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1711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保定市农业局兽医处。

(八)督导检查活动

1.工作内容

对各乡镇(办)实行定点联系、重点督导。

2.时间要求

4月份、9月份,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督导组,对各乡镇(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检查,其它时间不定期督导。

3.工作要求

按照《保定市防治动物重点疫病指挥部关于切实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要求,安国市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成立督导组,对集中强制免疫、疫情监测、动物卫生监督、资金投入等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行动目标落实到位。

4.工作方式

采取实地检查、电话督导、报送材料、明察暗访、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

5.情况通报

市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办)组织领导情况、强制免疫情况、疫苗领取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九)宣传学习培训活动

1.培训范围

按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5114号)要求,对全市动物防疫人员、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村级防疫员和养殖场负责人进行全面培训。

2.工作安排

市农业局适时举办村级动物防疫员师资培训班,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举办基层动物分站及动物卫生监督负责人培训班、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件评查培训班。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免疫技术培训。

3.培训要求

确保基层防疫、检疫人员熟练掌握集中免疫的技术要领和原则,动物卫生执法人员掌握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提高一线人员的业务素质。

4.培训方式

实行层级培训,确保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5.重点宣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提升全市动物防疫人员、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村级防疫员和管理相对人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农业局成立2016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长:张  

副组长:周立锁

 员:李海涛 宋秀敏 宋梦伶

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疫控中心。

各各乡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防控任务与责任

认真落实防疫责任制,按照“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总要求,安国市人民政府和各乡镇(办)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农业局内部也要逐级签订责任状。督促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储藏活动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责任承诺义务,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经费与物资保障

财政局要将动物疫病防治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将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动物防疫机构和队伍建设

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县级兽医机构,稳定县、乡动物防疫队伍,切实解决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少、待遇不落实等问题。同时加强对基层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业务素质,提升工作效率。

(五)强化督导与考核验

结合全市防疫工作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检查验收程序。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集中考核与日常掌握情况相结合。加强重点督查,提高督导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集中免疫结束后,将继续开展考核验收,随机确定被查乡镇和养殖场,确保采样真实,考核结果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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