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协商议事会议议题征集(6篇)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7-04 08:09:01 阅读:

内容摘要:乡镇协商议事会议议题征集

篇一:乡镇协商议事会议议题征集

  

  农村协商议事会议题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村

篇二:乡镇协商议事会议议题征集

  

  协商工作会议方案

  导语:在工作中经常会有需要协商的时候,那么协商工作会议方案就十分重要了。以下是整理的协商工作会议方案,欢迎阅读参考。

  一、会议时间:×××年××月××日××,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县人口计生委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县委常委,县政协主席,县人大党组书记;市委驻县组织员,县级理论教员;各乡镇党委书记,分管党务的副书记;县委各部委室校主要负责人,县级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纪检组长(员);××中、职中、进修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主持:××

  五、会议议程:

  1、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总结安排全县组织工作;

  2、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传达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安排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统战工作;

  3、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总结安排全县宣传思想工作;

  4、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通报××年度执纪执法部门行风测评结果;

  5、颁奖表彰

  (1)颁发党的建设单项目标奖××名(一等奖×名,二等奖×名,三等奖×名),(2)对××年度执纪执法部门行风测评前三名单位(文体局、发改委、民政局)进行授牌颁奖,6、县委、县政府与乡镇党委、县级部门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7、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安排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

  8、县委书记××作重要讲话。

  在云南省全面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背景下,为促进全市教学科研工作发展,为进一步优化规范保山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交流各县区、各完中在教科研课改及课堂教学模式选择实施方面的研究成果和研究经验,研讨在教研教改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全面提升教研教改工作的水平,保山市教育教学研究所决定召开保山市20XX年教科研工作会议。会议方案初拟如下:

  一、会议拟出席人员:

  1.各县区教育局分管教研领导;

  2.各县区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3.全市各完中教科室(教务处)主任。

  4.市教研所教研员。

  (以上合计参会人员约60人)

  二、会议主要内容

  1.市教育局分管教研工作的李存升调研员作全市教科研工作的指导性讲话。

  2.各县区根据之前上报的20XX年教研工作和20XX年教研工作(要点)做有针对性的交流发言(时间建议在20分钟内)。

  3.暂拟两所在教研教改工作开展有活力、有特色的完中做经验交流发言(时间建议在20分钟内)。

  4.拟请省教科院有关专家做新课改背景下的教科研工作辅导讲座。

  三、会议时间、地点及其它事项

  1.会议时间:待定,会期一天

  2.会议地点:待定

  3.所需经费:

  四、会议相关要求

  1.各县区教研室应按要求做好与会人员的组织工作,并在会议开始前一周内将本县市区出席会议的人员名单(注明性别职务、带队领导)报市教研所。

  2.各县区和参与交流发言的完中与会时需指定交流发言人,做好发言准备,并提前提交发言材料(纸质和电子文档)。

  3.各县区带队领导要负责好参会人员的往返和会议期间的安全,遵守会议纪律。

  筹备和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是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由学校工会组织,并得到上级工会和工会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的。为进一步落实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切实加强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不断推进教职工民主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和本校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定于4月28日召开范家学校一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一、成立大会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委员组成的大会工作领导小组。由该小组全面负责大会各项事务。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

  二、选举教职工代表

  1、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根据《宁安市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的有关精神,为体现教代会的代表性、民主性,一线教职工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

  2、代表选举产生程序:

  ①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宣传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义及目的。

  ②教职工酝酿代表候选人人选。

  ③分组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候选人,候选人公示。

  ④全校教职工大会选举教代会代表。

  3、代表的确定:

  经大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名单。

  XXXXXX

  三、确定本次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

  1.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就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列入会议议程,提交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的各种议案的总称。

  2.确定大会议题应围绕以下几方面:

  (1)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及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

  (2)学院的各项改革;

  (3)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

  (4)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财务收支状况;

  (5)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应突出一、两个问题。

  四、工作日程安排

  题案的征集与审理;召开教代会预备会议;召开范家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公示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把《决议》上报宁安市教育工会。

篇三:乡镇协商议事会议议题征集

  

  农村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案例

  协商议题:解决稻田用水问题

  协商背景:大官庄村有稻田3200亩,涉及全村800户人家,因供水设施设备年久失修、放水用水管理不力等,造成灌溉用水供应不足,每到用水季,群众争水抢水,矛盾频发。村委员履职工作站的政协委员在走访群众时了解了这一情况,建议村委以协商的方式讨论解决。

  协商对象:村委员履职工作站政协委员、村协商委员、村民代表、县水利局和镇水利站同志等,共37人。

  商前调研:议题确定后,大官庄村协商议事会议将协商议题进行一周公示。协商议事会成员围绕议题开展前期调研,深入田间地头,查看农作物生长情况,听听大家的意见。不少村民也希望村“两委”能想个好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组织协商:2019年5月7日上午,大官庄村召开协商议事会议,共同协商农忙用水事宜。会上,协商议事会成员和村民们围绕议题逐一发言。大家就配备管理人员、水费收取、放水时间等问题形成14条共识,全面解决了稻田用水“建、用、管”一系列问题。

  成果落实:2019年秋季,因用水机制科学,大官庄村每家稻田都得到了充足灌溉,天气虽然干旱,但该村家家水稻丰收,大家称赞村里“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会议为群众办了实事。驻村政协委员王磊对此事深有感触:“有事好商量,难事也不难。只要搭好协商平台,建立协商机制,扩大群众参与,基层群众自治大有可为。”村书记

  敢更是喜上心头:“这次会议解决了我们一大心病,水渠修了,水路通了,水费收了,群众气顺了,干部轻松了。”

篇四:乡镇协商议事会议议题征集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制度

  一、居民民主恳谈制度(恳谈重在收集意见)

  (一)恳谈形式

  主要采取召开恳谈会的形式进行。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参加人员

  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民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职党员,有参与意愿的群众等。

  (三)恳谈内容

  1.简要通报社区近期主要工作情况;

  2.收集社情民意;

  3.了解居民群众需求和呼声;

  4.了解辖区单位服务需求;

  5.征求居民群众、辖区单位、各方代表对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一般程序

  1.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恳谈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2.召开会议。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恳谈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3.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5日内,社区要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向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反馈。社区无力解决、需要基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解决的,要及时反映,协调推动问题解决。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

  二、居民民主议事制度(议事重在取得一致意见)

  (一)议事形式

  一般采取召开议事会形式进行。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参加人员

  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业主委员会代表,辖区单位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参与意愿的群众,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等。根据需要,可邀请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代表参加。

  (三)议事内容

  1.讨论居民普遍关心、与社区发展密切相关的社会事务;

  2.讨论城乡社区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

  3.积极化解辖区内各类不和谐因素,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4.促进社会资源共建共享,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5.加强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辖区单位及居民的联系;

  6.其他需要讨论协商的事项。

  (四)一般程序

  1.收集意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群众围绕社区建设、服务需求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建议;

  2.确定议题。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提出协商议题,报社区党组织审定;

  3.制定方案。协商议题确定后,由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会同利益相关方研究制定协商方案,报社区党组织审定;

  4.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议事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5.组织协商。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

  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议事会,进行充分讨论协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协商结果;

  6.结果运用。会议结束后2日内,社区应将议事协商结果向居民公布,并按要求抓好落实。居务监督委员会要跟踪监督议事协商结果的落实。

  三、居民民主听证制度(听证重在解决问题)

  (一)听证形式

  一般采取召开听证会形式进行。召开时间根据具体工作程序确定,或者根据居民群众实际需求确定。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参加人员

  社区党组织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成员、居民代表、涉及事项的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居民等。经社区邀请,政府有关部门、街道(乡镇)、辖区单位代表可列席会议。居民可报名旁听会议。

  (三)听证内容

  听证会内容主要是涉及居民普遍关心、涉及本辖区居民切身利益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包括社区治安防范、保洁与绿化、违章建筑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

  设、救济救灾款物的发放、低保户的确定、公益事业建设经费的筹措以及其他需要居民听证的事项。

  (四)一般程序

  1.提出需求。社区根据具体工作程序要求,作出听证安排。十分之一以上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也可以提出听证需求;

  2.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3.召开会议。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听证会,参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涉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问题,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负责人须现场回答群众问询。会议表决方式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根据听证事项的实际情况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听证决议;

  4.公布结果。会议结束后2日内,社区应将听证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公布。涉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的事项,应及时书面报送。

  四、居民民主咨询制度(咨询重在听取专家意见)

  (一)咨询形式

  主要采取召开咨询会的形式进行,也可采取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以及专业机构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咨询专家队伍

  县、乡层面应建立咨询专家库,人员主要由从事法律和其他专业领域的专家、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根据咨询内容,及时调整和补充专家库成员。

  (三)咨询内容

  1.社区发展重大决策;

  2.社区建设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工作方案;

  3.依法执政、为民服务政策;

  4.其他需要咨询的事项。

  (四)一般程序

  1.提出需求。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向社区提出咨询事项;

  2.受理需求。社区根据咨询事项确定参加咨询会的专家,向专家提供与咨询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

  3.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咨询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4.召开会议。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或者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负责人主持召开咨询会,或者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

  形式,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5.结果反馈。社区要将咨询结果及时向咨询人(咨询单位)进行反馈,视情向社会公开。

  五、居民民主评议制度(评议重在畅通监督途径)

  (一)评议形式

  主要采取召开评议会的形式进行。原则上每年年底前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在单项工作完成后进行评议。

  会议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接受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和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

  做好会议的完整记录并归档备案。

  (二)参加人员

  1.居民或居民代表;

  2.评议事项涉及到的利益主体(代表);

  3.被评议的单位代表、社区工作人员、由居民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

  (三)评议内容

  1.上级部门交办社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被评议部门履行工作职能和完成工作情况;

  3.居民委员会成员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廉洁自律等情况;

  4.其他有关社区专项建设、管理任务等完成情况。

  (四)一般程序

  1.发布公告。会议召开3日前,社区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布评议会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做好会议准备工作。

  2.召开会议。评议会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居务监督委员会主持召开,被评议对象进行工作述职或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参加评议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建议。

  3.结果反馈。评议会上能够完成评议结果的,要现场进行公布。评议会上不能完成评议结果的,要在会议结束后2日内将评议结果向被评议对象进行反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对居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的民主评议,其评议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依据。

  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是居民会议制度的扩大和补充,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的事项,仍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篇五:乡镇协商议事会议议题征集

  

  关于健全“333”运行机制提升“有事好商量”为民协商工作水平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有事好商量”为民协商议事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省政协《关于开展“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巩固提升年的实施方案》,结合宿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全市“有事好商量”为民协商“12345”工作格局,进一步聚焦各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健全“333”运行机制,以更强担当、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推动为民协商议事常态长效、双向发力,做到真真切切为民生、实实在在搞协商,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主要内容

  1.突出常态长效,深化县、乡、村三级平台建设。坚持提质增效、创新创优的鲜明导向,在全市县、乡、村三级为民协商平台开展对标先进、学习交流、比学赶超活动。各县(区)、功能区要按照有协商平台、有统一标识、有委员联系、有制度规范、有工作实效、有激励保障的“六有”要求,以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园区、界别为重点,全面推进协商议事室、委员工作室、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三位一体”建设。积极促进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将“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活动与党群议事会议、联系服务群众、收集社情民意、学习宣传教育等有机融合,建立“一把手”与平台召集人常态沟通交流机制,切实使协商议事平台成为服务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

  5月上旬,召开全市“有事好商量”为民协商工作推进会,组织现场观摩,开展经验交流,就进一步抓好“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巩固提升年的各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5月中下旬,各县(区)政协、市各功能区自行组织现场推进会;5月底,遴选一批不同类型的协商议事室召集人参加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统筹谋划、组织协商、规则把握、协商议事等能力。年内,推选产生30个示范平台,包括10个乡镇(街道)为民协商议事室、10个村居(社区)为民协商联系点,5个界别为民协商工作站、2个开发区(园区)协商议事室、3个企业协商议事室,编选精品协商案例集,促进全市为民协商网络各网点“实”起来、“活”起来、“优”起来。市政协为民协商办公室通过“四不两直”方式,每月就平台建设运转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存在问题,通报相关情况,以点带面督促整改,抽查结果作为年度高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县(区)政协、市各功能区同步加大对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的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基层协商议事工作高质量开展。

  2.突出闭环管理,把牢“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进一步推广“为民协商365工作法”,紧扣“事前征、事中商、事后督”三个环节,严格落实协商议题报审单、协商建议报送单、办理结果反馈单和评议结果报送单等“四单”制度,推动为民协商议事科学化、规范化。

  在协商议事工作中,要坚持把广开言路听民声作为基层议事的“头道工序”,协商议题确定后,要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征集协商意见,悉心听取群众诉求,夯实协商议事的民意基础;坚持把灵活机动搞协商作为中心环节,根据协商内容、协商

  主体和平台特点,灵活采取“请进来”会议协商、“走出去”现场协商、“连起来”网络协商等多种形式,做到议事有方、议事有效;坚持把跟踪督评促转化作为关键举措,将原则上三个月内向议事平台反馈办理结果纳入议事流程、作为制度性安排,议事平台要主动跟踪协商建议办理情况,通过专项监督、民主评议等形式开展建议督办,确保解决措施到位、跟踪落实到位、结果反馈到位,切实提高协商建议采纳率和落实率,做好协商议事“后半篇文章”。

  3.突出民生实事,抓好“三个月”重点协商议事活动。开展协商议事活动要坚持质量为本,在提高工作实效上下功夫,不下硬性指标,不提过高要求,不搞形式主义。原则上,全市各级各类协商议事平台要以“界别活动月”“民生专题协商议事月”“政协提案月”为契机,分别于5月、9月、11月,以民生实事项目的选定、实施和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以界别为民协商、镇村协商议事为主要形式,以“三联三定”为制度保障,组织开展3次集中性为民协商议事活动。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适当安排协商议事活动,确保各级各类平台常态长效运行,发挥应有作用。健全市、县(区)主席会议成员挂钩指导、对口专委会联系督促、界别和镇村协商平台组织实施、委员界别协商+基层协商两线作战的制度机制,提升活动的组织化程度和规范化水平。在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网络直播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电视协商、广场夜话,提高协商议事的交互性、参与度和影响力。

  今年5月,在围绕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进行协商议事的同时,结合落实省政协统一部署和市政协“界别活动月”安排,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围绕“完善村规民约

  树立文明新风”开展专题协商议事,以乡风文明促进乡村振兴;9月,围绕全市各级民生实事项目推进中的难点焦点问题开展协商议事,并在月度活动基础上,遴选涉及面较广、群众反映突出的民生问题,市县两级举办专题协商会,切实找准难点和痛点,提出建设性建议并着手征集关于下一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的意见;11月,各级协商平台围绕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明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选定开展协商议事。活动期间,省市县三级政协委员按照“三联三定”制度要求,赴各自联系点参加调研协商并收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帮助基层排忧解难。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统筹指导。市为民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县(区)政协、市各功能区和市政协各界别开展为民协商议事巩固提升工作,各县(区)、市各功能区协调指导辖区各级各类协商议事平台开展工作,根据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定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高“有事好商量”为民协商议事工作水平。

  2.做好结合文章。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民生实事,将巩固提升为民协商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与“界别活动月”“政协提案月”和委员开展“三联三定”活动有机衔接,与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日常议事和园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难题有效融合,系统推进“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放大整体效应。

  3.突出务求实效。坚持不添乱子、不搞形式、不增加基层负担,把求真务实、常态长效贯穿始终,做到议题切实、活动务实、注重落实、效果真实,更好发挥基层平台作用,做好协力成事文章。

  4.注重宣传引导。坚持典型引路,及时总结各级各类协商议事平台、政协委员、乡贤开

  展和参与协商议事活动的经验做法、突出成效和典型案例,综合运用各级各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协商议事工作氛围。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篇六:乡镇协商议事会议议题征集

  

  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协商的主体、内容、形式和结果的运用。本标准适用于城乡社区协商工作。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社区

  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城市社区范围一般指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农村社区范围一般指村民委员会辖区。

  2.2社区协商

  城乡社区利益主体基于理性的协商取得共识,以消除彼此之间的分歧,维护各自权益的民主形式。

  2.3三资

  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资源。

  协商原则

  社区协商需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坚持依法协商,保证协商活动有序进行,协商结果合法有效。

  ——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发扬民主和提高效率相统一。

  协商主体

  4.1主体类型

  协商主体范围应该是协商议题所涉及的所有利益相关方,可按议题需要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社会工作者、老党员、老干部等参加。协商主体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体:

  ——村(社区)党组织

  ——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

  ——涉及利益的党员、居民、外来人员、驻村(社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组织

  ——基层党委、政府及其派出机构

  ——其他涉利益的个体、群体或单位

  4.2主体选择

  根据协商议题确定协商主体:

  ——涉及社区居民与居民、驻社区单位、楼栋内部、小区内部、村民小组内部的事项,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会同网格员、业主委员会、楼栋长、村民小组长等牵头确定协商主体。

  ——涉及两个以上村民小组、小区之间、楼栋之间、居民与驻社区单位之间的事项,由村(社区)党组织会同村(居)民委员会牵头确定协商主体。

  ——涉及两个以上城乡社区或者超出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协调范围的重要事项,可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牵头确定协商主体。

  协商内容

  按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协商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规定由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决策的事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的初步方案

  ——治安防范、环境保洁、节能环保、公共设施、物业管理、电梯加装、宠物管理、小区停车、安全生产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

  ——为留守老人、儿童、妇女,高龄独居老人,残障失能人士,单亲家庭,刑释解教和社区康复人员,青少年,婴幼儿,外来人员等各类社区群体或家庭提供的社区服务项目

  ——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村(社区)接受社会捐赠物资的使用与分配等城乡社区事务

  ——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城乡社区的落实

  ——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协商的事项

  ——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

  协商形式

  按实际需要采取合适的协商形式,一般以会议形式协商,也可通过网络论坛、QQ群、微信群等网络信息手段协商。

  协商程序

  7.1确定协商议题

  涉利益主体或驻社区单位可以向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书面提出协商议题,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审核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确定为协商议题。也可以由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协商议题。

  7.2公布协商信息

  协商议题确定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召开协商会议。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应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网站、电话、微信等合适有效的方式,在协商会议召开五日前向各方通报协商议题、背景、问题解决方案以及协商形式、时间、地点、协商主体等相关信息,确保所有涉利益的协商主体能够充分酝酿、研究、评估。如果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事项,在协商之前开展公开征集意见、专题议事会、民主听证会、恳谈会、征求法律顾问或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等工作,将征集(征求)的意见一并提供给各协商主体。

  7.3组织开展协商

  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主持协商,实行一事一议。要确定所有涉利益的协商主体参加,社区其他人员也可以列席旁听。由主持人说明协商议题、公布协商纪律,分配发言次序和时间,组织各方协商主体有秩序地进行充分讨论、沟通、协商。协商过程可以书面记录、录像、同步直播。如果一次或多次协商不成,应当继续组织开展协商;如果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提请第三方提出参考意见,或者形成多数人同意的协商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再协商。灵活采取投票、举手等方式统计协商意见。

  7.4形成协商结果

  协商利益主体达成一致意见后,通过书面形式形成协商结果,由各协商主体签名确认,必要时可进行公证。要对协商结果合法性进行审查。对于一般事项,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审查是否合法合规;对于重大事项,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委托驻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并提交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如果发现协商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基层政府予以纠正。

  7.5运用协商成果

  根据具体情况运用协商成果。协商流程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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