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消防安全措施3篇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7-07 09:18:02 阅读:

内容摘要:施工消防安全措施

篇一:施工消防安全措施

  

  项目部施工消防安全措施(5篇范例)

  第一篇:项目部施工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对施工过程中突发的火灾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和实施抢险,防止事故影响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项目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明确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进行全面指挥。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孔令忠

  副组长:龚建波、白俊涛、赵越超

  成

  员:杜秋实、刘效昆、王国娟、李灏、冯海卿、李蒙桥、郝桐宽、吴国强、张海洋

  二、火灾预防

  1、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的设施需合理,要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定期检查并进行检测。

  2、消防器械、设施的购买和建设,应做到专款专用。

  3、工程消防设施应当按照防火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4、确定本项目的消防安全重点,进行全方位监控。

  5、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6、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要明火作业,必须进行动火申请,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电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8、任何施工队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机构检验的消防产品。

  9、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做到检查、时间、内容和组织领导

  “三落实”。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逐项登记,要指定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本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消防措施

  1、施工作业场所严禁随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在指定地点堆放,且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看管。

  2、施工用电源应远离易燃、易爆品及杂物;电源线不得裸露,接头应牢固且包扎严密,闸刀必须完好。

  3、生活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煤炉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堆放或焚烧,应放置在指定的地点或垃圾箱内。

  4、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人人都能掌握扑灭初起火灾技能。

  5、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好消防器材登记台帐,以便查询和维修。

  6、教育义务消防队员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熟悉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对检查出的消防隐患应立即制定治理方案和整改计划,并限期整改完。

  第二篇:小龙潭项目部施工消防方案

  施工消防方案

  一、工程概况

  云南省小龙潭监狱指挥部,位于开远市智源东路南侧,监狱指挥部40009m2,监狱指挥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一层、地上19层。

  二、健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

  现场建立安全消防小组,吸收业主方、监理方参加,健全消防检查制度,对全体职工加强消防意识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

  有专人定期检查、管理灭火器,凡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整改后进行验证,消除事故隐患。

  三、现场防火要求

  1、现场四周道路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2、配电间配置二氧化碳气体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3、办公区等配置干粉灭火器;

  4、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持阴凉通风,夏季室内温度超过35℃必须采取降温措施。库房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四、施工现场用火防火安全管理

  1、明火作业的班组要有人负责安全防火工作,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批准人,要做好防火安全交底。

  2、明火作业操作人员,要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和扑救初起火的经验。会及时打火警电话“119”和向消防部门讲清楚起火地点及燃烧情况。

  3、在进行电焊时,为避免火灾,一定要清除周围可燃物、氧气

  瓶与乙炔瓶间距应在5米以上。氧气瓶不

  得粘上油脂及灰尘,乙炔瓶应距火源10米,夏季防日光爆晒。

  五、施工现场工棚防火安全管理

  1、严禁工棚内住人,严禁易燃工棚内吸烟、动用明火。

  2、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和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用大功率灯泡照明或碘钨灯,柴火取暖烘烤。

  3、现场内不准搭灶烧煮食物和使用电炊具,严禁床上吸烟和乱丢烟蒂、火柴梗。

  六、灭火预案

  当发生火灾时,应依次如下进行灭火,疏散等应急措施。

  1、报警

  当施工人员发现火灾时向周围人员大声呼喊报警,召集其他人员前来参加扑救,初起火灾时,一般燃烧范围小,火势较弱,因此刚发现火灾必须做到一面及时扑救,一面拨打“119”报警,报警时要讲清楚起火地点、路线、门牌号码、单位名称,被烧的是什么物质,火势情况,报警后应派人接应消防车辆。

  2、断电

  如发生电气火灾或者火势威胁到电气线路时,或电器设备和电气影响灭火人员安全时,首先要及时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3、防爆

  易燃易爆物品处于或可能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派人专管。

  4、救护

  对受伤人员应立即送往医院抢救。

  5、自救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被大火围困,应设法采取一切措施。

  6、配合灭火

  在施工人员如已将初起火灾扑灭,应注意保护好

  现场,以便公安保卫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如火势已经扩大,无力将火扑灭时,一方面要采取积极措施制止火势蔓延,同时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灭火。

  第三篇:项目部消防管理制度

  项目部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华云新材料3×350MW自备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二条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华云新材料电厂项目负责组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委员会。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由华云新材料电厂项目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华云新材料电厂项目副主任(分管基建)和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成员包括:华云新材料电厂项目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根据人员的变动,动态调整),并发布文件。

  (二)基建项目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消防工作的重大措施。

  2、通过并发布现场各参建单位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3、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消防问题的解决议案。

  4、协调、解决各参建单位之间涉及安全消防的问题。

  5、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留存会议纪要。也可与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例会一并召开。必要时,由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决定,增加会议频次。

  6、当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外出时,应书面委托副主任全面负责基建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在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组建本项目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部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业单位负责人。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是项目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机构,直接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根据人员的变动,动态调整)发布文件。

  (四)项目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要全面贯彻、落实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决议。组织制定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并实施。负责并协调解决所承接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

  2、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本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工作,直接领导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负责组织审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本单位每月一次的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留存会议纪要。组织并参加项目部(含分包单位)每月一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实行闭环管理。及时解决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开工后应及时组建义务消防队,集中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培训,根据对受训人员的技能培训评定,选取、明确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制定义务消防队的专业培训和演练计划,并实施。

  第三条

  现场临建房屋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一)临建房屋的材质的选择

  1、临建办公室、资料室、生活区、物资库等临建房屋使用的材质应为不燃或阻燃材料,材料供应单位应提供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建施工现场临建房屋。

  2、材料库、危险化学品库及氧气瓶、乙炔气瓶储存库(站)等临建房屋,必须使用不燃建材。

  (二)防火间距及疏散通道

  1、危险化学品库房等临建房屋,距离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的危险源的距离应>25m。

  2、生活区、办公区的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m,物资库区内主消防干道宽度不小于8m,拐弯半径不小于15m,次要道路宽度不小于3m,且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3、办公室、会议室、生活区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扇均应向外开启。内部应设双向疏散通道,并设置应急灯及安全出口标识牌。

  第四条

  氧气、乙炔瓶储存库(站)和危险化学品库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

  (一)氧气、乙炔瓶储存库(站)和危险化学品库,必须设置“严禁烟火”等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牌。

  (二)氧气、乙炔瓶储存库(站)和危险化学品库内,应地面平坦、有防滑措施。保持良好通风条件,并有防雨雪、防潮湿、避雷等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应设置物品名称、特性、危害方式和防范措施的标志牌。

  (三)氧气库(站)与乙炔库(站)之间距离≥50m,距厂房及其它建筑物应>100m,且氧气站、乙炔站周围10m范围内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并设置警戒区和消防安全警示牌。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四)氧气、乙炔瓶储存库(站)和危险化学品库内的照明器、通风等电气设备,必须为防爆型,其电源线路应作密闭防护、电器设

  备的控制开关应选择密闭型,并安装在库房(站)外面。

  第五条

  现场防火重点部位的确定及要求

  (一)各标段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确定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随工程进展及时调整,并建立重点防火部位档案。

  (二)各防火重点部位,如:资料档案室、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库房;气瓶储存库;油漆、喷漆间、木材存放或加工场;主控制室、电缆夹层及桥架明敷电缆、厂用带电区域、油循环区域等和其他运行代保管的重点防火区域,应建立防火重点部位管理档案。

  (三)各防火重点部位应明确专人管理,建立资料档案及贵重物品清单,明确消防设施数量,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的部位及数量,建立监控及应急处置措施。

  (四)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当工程进入施工高峰阶段或防火重要阶段或防火重要季节,应加强防火重点部位的专人日常巡查和至少每周一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必要时应增加频次并作好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保证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器材、防护用品及装置等)完好和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到位。

  第六条

  消防器材配置、购置的基本要求

  (一)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位的消防器材的配置,应满足现场的防火要求。要有现场及重点防火部位消防器材布置图和配置明细表,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

  (二)消防器材的购置,应先审核供货商的资质(营业执照、消防器材生产许可证、消防器材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必须合格,并签定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留存供货商资质的扫描件。对购置进场的消防器材应由专人负责检验,其数量、规格,产品合格标识、外观等应符合要求,建立并保存消防器材进货、检验记录。

  第七条

  防火重点部位进行动火作业的管理

  (一)安健环监察部应组织制定现场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包括编制一级动火工作票、二级动火工作票),经审批后严格执行。

  (二)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区域的管理

  1、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在防火重点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需动火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2、动火作业是指焊接、切割、明火烘烤、打磨等引起火源、火种的作业。

  3、动火区域应实行分级管理

  (1)一级动火区域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严重的重点防火部位;

  (2)二级动火区域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重点防火部位及禁止明火区域。

  4、一级动火区是指生产运行重点防火部位,如:工程进入厂用带电、分部试运、系统调试及机组整套启动的各阶段,已由生产运行单位负责保管(代保管)的区域或部位,需从事施工结尾、消除缺陷、检修等明火作业。主要包括:主控制室、运行值班室、电子间、高低压配电间、变压器、电缆夹层(间)、蓄电池室、计算机房、油罐区、锅炉燃油及原煤仓、汽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和制氢站及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等。凡在上述部位,进行明火作业(包括电、火焊)的,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5、二级动火区是指非生产运行场所的重点防火部位,包括:施工单位安全消防管理部门认定的,施工过程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场所,如:高处焊接、切割的焊渣、铁水溅落;施工环境所需的明火烘烤、升温;禁火区域的明火作业等。凡在非生产运行区域的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

  (三)动火工作票相关人员职责

  1、各级审批人员及签发人职责(1)动火工作必要性;(2)动火工作是否安全;

  (3)动火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动火工作票许可人职责

  (1)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易燃物品等是否确已隔绝;(3)向动火工作负责人交待的安全措施是否已完善;(4)按规定测试动火部位或

  现场可燃气体及粉尘浓度已合格。

  3、动火工作负责人职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检查动火工作应做的安全措施已完善;

  (3)每天(次)布置动火工作时,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安全措施交底,并实施双签字;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负责办理动火工作票的开工和终结;(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动火现场消防工作监护人职责

  (1)动火现场配备符合要求的、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已完善和正确;

  (3)监督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的可燃性气体和易燃液体的含量、粉尘浓度等符合安全要求;

  (4)消防监护人不得进行动火作业,要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5、动火作业执行人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2)接受动火工作负责人的交底,按防火安全要求执行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执行动火;

  (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6、对办理动火工作票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考试

  (1)在执行“一级动火工作票”前,华云新材料电厂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票的审批人、动火工作负责人、消防监护人和对一级动火工作票审核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岗前培训和考试,并留存一级动火工作票岗前培训和考试的资料;

  (2)经一级动火工作票岗前培训和考试合格人员的名单,由华云新材料电厂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传递给生产运行单位备案。生产运行单

  位负责人,对非备案的人员一律不准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3)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监察部门在开工后,应组织对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票的审批人、动火工作负责人、消防监护人,进行岗前培训和考试,经考试合格的人员,应在安全监察部门备案,(根据人员的变动,动态管理)方可上岗。并留存二级动火工作票岗前培训和考试的资料;

  (4)经岗前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其办理动火工作票的上岗资质有效期为一年。

  第八条

  动火工作票的办理、执行与过程的监督

  (一)动火工作票的管理

  1、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由施工单位动火负责人填写“动火工作票”办理申请,安全监理工程师参与审核。由生产运行单位负责签发和管理。“一级动火工作票”执行过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动火作业实施过程监督。必要时,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监督,并作好旁站监督记录。

  2、办理“二级动火工作票”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审批与管理。二级动火工作票的办理,由在项目部安全消防管理部门(备案的),具备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施工负责人填写工作票(涉及焊接或切割作业的,应出示焊工的有效资格证件),消防负责人审核签字/日期,安监负责人审核签字/日期,项目部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并签字/日期。

  3、在同一张动火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负责人一次只能办理一张工作票,若需办理另外一张工作票时,应将正在执行的工作票终结。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4、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负责人应考试合格,经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上报监理单位和华云新材料电厂项目批准后书面公布。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许可人应考试合格,并经华云新材料电厂项目主管领导批准并书面公布。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5、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期限应从严掌握,尽可能将时间压缩到最短。一级动火工作票有效期最长为两天,二级动火工作票有效期为七天。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6、动火工作票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有关时,还应多一份交运行人员收执。动火工作终结后应将其中二份工作票交还给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一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动火施工单位安监部门。二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动火施工单位动火部门。

  (二)动火工作票执行过程的监督

  1、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2、一、二级动火工作在与前次动火作业时隔2小时以上或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方可重新动火。

  3、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2-4h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性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4、一级动火时,动火单位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5、二级动火时,动火单位应指定人员,并和消防队员或指定的义务消防员始终在现场监护。

  6、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动火作业实施过程监督。必要时,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旁站监督,并作好旁站监督记录。

  7、各级管理人员发现动火工作中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在动火过程中存有安全隐患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中止动火工作,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并做好记录。

  8、发现有如下任一情况时,应中止或严禁动火作业:(1)未办

  理动火工作票或动火工作票过期。

  (2)动火负责人未执行或执行时未携带经审核批准的动火工作票。

  (3)动火现场消防监护人和有关的监护人未到位。(4)防火、灭火措施未落实。(5)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理。

  (6)附近有难以移动的易燃物品且未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7)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未采取防止焊花溅落措施,或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8)从事焊接或切割作业的焊工资质不符合要求。(9)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消压前即进行动火作业。(10)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或未查明原因消除前。

  (三)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四)动火工作在间断或终结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规定。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项目部消防管理制度

  1.目的规定各项消防管理要求,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北京金茂府项目部所有工作过程。

  3.责任人

  北京金茂府项目部安全部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贾继周

  副组长:董冀川

  组员:林永福、裴浩然、武敬忠、万博

  4.程序

  一.总则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项目部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

  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二.防火安全职责

  ⑴.项目部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尽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⑵.项目部防火责任人和各科室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项目部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⑶.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㈠.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㈡.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㈢.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㈣.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⑷.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㈠.处理本项目部防火安全工作。㈡.制定项目部的防火安全制度。

  ㈢.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㈣.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⑸.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⑹.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三.消防管理

  ⑴.消防设施

  ㈠.项目部内设置与生产、贮存、运输相适应的消防设施。

  项目部内除设置全区域的消防设施外,还应在露天生产装置、建筑物、仓库、和罐区等场所设置小型灭火机和其它简易灭火器。

  ㈡.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保卫科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

  ㈢.每季度检验一次,干粉三年换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好用。及时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不放置于潮湿地方。

  ㈣.消防器材不准随意作为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否则照价赔偿。⑵.灭火器管理制度

  ㈠.灭火器的配置与灌装

  安全科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定量配置合格灭火器,使用后的灭火器须到当地消防部门进行灌装。㈡.灭火器的储存

  a)各使用部门配置的灭火器须有灭火器存放装置,且有保护装置,应标识清楚,便于取用。b)项目部备用的灭火器储存于消防室中,须做到防潮、防雨、防爆,并定期进行检查灭火器压力表,若指针在红

  线区,应作重新灌装或报废处理。㈢.灭火器的使用

  a)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需使用灭火器的,应按《安全生产手册》规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过程中注意个人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非必要情况,优先选用干粉灭火器,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b)灭火器使用完毕之后,使用部门须处理好现场。检查使用后的灭火器,若压力表指针在蓝线区以上,则送回原存放点;若指针在红线区,则送部安全主管作灌装或报废处理。㈣.灭火器的报废

  a)安全主管确认无法进行灌装的灭火器要作报废处理。b)灭火器的报废送专业部门处理。㈤.员工培训

  a)人力资源部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培训,使员工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后处理方案。

  b)各部门利用例会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环境保护意识。⑶.检查巡逻制度

  ㈠.每月保卫科协同公司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对制度、工艺、设备、环境条件、防火防爆、消防措施、建筑防火、危险品存放与管理,静电接地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逐级解决。

  ㈡.保卫科每周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⑷.宣传教育制度

  ㈠.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防火知识技能应包括在全面教育和培训之中。

  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活动,义务消防队机动队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协同安全部门对全公司职工每年举行一次安全消防技术培训。

  ㈢.新工人上岗前要进行三级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㈣.搞好宣传工作,努力使职工达到“三懂”、“三会“、”形成一种“人人讲防火,处处讲防火”的良好风气。

  ⑸.火警、火灾事故管理制度

  ㈠.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㈡.不得误报、谎报。任何部门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㈢.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全项目部职工要全力以赴,听从指挥,奋勇扑救。㈣.火灾扑救后,安全科应立即划出警戒区域,设置纠察,保护好现场。㈤.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均由安全科主管。

  ㈥.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安全科应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从工艺设备、生产、管理等方面调查事故原因。

  ㈦.全项目部职工都有向调查人员提供火灾情况的义务,不得拒绝、阻挠、刁难,或者有意隐匿实情,提供假情况。

  ㈧.找出根本原因后,要三不放过追查责任,制订防范措施,落实整改。㈨.由安全科负责调查和处理结果呈报上级机关。㈩.对全项目部职工要进行事故教训教育,杜绝后患。⑹.奖惩制度

  ㈠.责任人每年对本项目部消防工作要全面总结,评出消防工作先进部门和个人,惩罚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a)消防措施落实,宣传普及教育,、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保护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的。

  b)及时组织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的。

  c)对项目部消防工作提出各种有效建议和技术革新的。d)在消防工作的其它方面做出一这成绩的。四.火警应变

  ⑴.扑救火灾原则

  报警早,损失小;边报警,边扑救;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防中毒,防窒息;听指挥,莫惊慌。

  ⑵项目部义务消防队员的行动

  ㈠出动要快,接到火警警报后要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力求使用火警在初始阶段或发展阶段的初期就被扑灭。

  ㈡迅速弄清情况,确定使用灭火器材的品种。㈢集中力量猛攻火源要点为

  a)起现场指导作用,集中适用灭火器材的品种。b)占领有利地形。

  c)最精干的人员组成第一梯队,决战决胜,一鼓而下是为成功。d)注意消灭飞火,防止飞散火势。e)战术灵活,强调实效。

  f)保护就近重要部位,阻止火焰蔓延。g)撒退危险物资。

  ㈣.扑救火灾,全体职工应互相配合,协同作战,不得作避上观。

  ⑶.部门人员的行动

  ㈠.办公室人员

  发生火警,迅速赶到现场,维持秩序,清点人员,指挥疏散、撒离、联络、协助灭火,消除消防通道,做好万一成灾后灭火战斗的辅助工作。㈡.安全科

  全体出动,兵分几路,负责警戒和指挥义务消防人员灭火,其他人员应到要害部门巡视,安定人心,坚守岗位,防止混乱发生人为事故。㈢.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应亲临现场,与现场指挥人员共同指挥。⑷.危险品仓库发生火警时的对策

  ㈠.立即报警,报警中要说明本库原料品种和性状。

  ㈡.全力扑救,一要快,二要灭火器材对路,三要集中力量,沉着冷静,奋勇扑救,速战速决。㈢.火警如已成灾,各部门人员按上述条例行动。

  五.情况千变万化,火警应变不能千篇一律,应力求以最有效的方法使火警在初始阶段就被扑灭为原则。

  第五篇:项目部主要施工及管理人员

  1.1.1.1项目部主要施工及管理人员

  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其他管理人员也均是我公司的业务骨干,多人被评为公司的先进工作者,项目部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项目部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核算等工作,并根据作业计划和施工预算提出劳动力、材料机具需用计划,统一指挥生产,保证本工程的工期、质量、成本、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各项控制目标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实施。

  1.1.2项目部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部门职责

  (一)经营部职责

  1、负责工程合同的执行、更改和修订的联络,并及时向公司及项目经理汇报。

  2、负责按授权范围与业主讨论磋商,签订备忘录或补充合同。

  3、按单项工程施工图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设计,及时编制施

  工图预算和工程预算。

  4、每月发生的现场签证、代用、设计变更等,必须及时在当月内编制完成,并按时报批。

  5、负责工程项目的对内对外预结算工作。

  6、负责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对分包队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能力等,执行严格的审查、审批制度。按分包合同样本起草分包合同。

  7、实事求是的做好项目的统计报量工作,真实反映项目部的施工生产经营情况。

  8、严格规范计划、统计的管理工作,保证统计计划的及时、完整、准确。

  9、及时收集经营结算资料,并且建立相应的台账、档案。

  10、主要材料价格的审核。

  (二)财务部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项目部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项目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6、参与项目部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及物资供应商结算。

  7、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三)工程部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从工程施工准备开始直至交工的全过程施工管理

  工作。

  2、根据实际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降低成本措施、项目质量计划及施工周、月计划。

  3、制定安全技术生产措施,编制劳动力、材料、构件、大型机械设备的使用计划,组织实施。

  4、组织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规划和管理协调,包括场地整平、控制网测设、临时道路、给排水、供电和大临区域的划分,沉降观测和测量管理等工作。

  5、组织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图纸自审、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技术解答。在施工中对各工序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参加各工序的检验和工程验收,对工程的每一分项及分部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记录。

  6、组织各专业中间交接的检查、验收等工作。做好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7、负责做好工程半产品和成品的防护及交付过程中的防护。

  8、负责日常工作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质量监督和监理单位的联合检查工作。

  9、负责项目部范围内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的统一管理。

  10、负责组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和实施。

  11、开展QC小组活动和统计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物资部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物资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本项目各项物资管理细则。

  2、主要参与物资市场调查,搞好市场预测,推荐合格物资供应商。

  3、编排物资计划,组织采购,随时掌握材料库存、消耗情况,保证施工用料。

  4、负责物资现场管理,做好进场、入库物资的计量、验收、标识、保管、防护、发放、核算核销,做到财、卡、物三相符。

  5、负责工程所需周转料的计划、购量、租赁管理。

  6、负责材料责任成本的控制,定期开展材料成本分析活动。

  7、制定物资节约措施,分解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节约指标。

  8、建立健全各类物资管理台帐,及时上报各项物资统计报表。

  (五)办公室职责

  1、办公室对项目经理负责,负责项目经理部的文件管理、人员管理、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

  2、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对内负责沟通、协调和服务,对外进行信息交流和联络,做好宣传工作;负责项目部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上级和外部来文的接收、呈批、传阅、催办和项目部发文的核稿、编号、归档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

  3、负责项目局域计算机网络的建立及管理维护,负责信息化的管理。

  4、负责项目经理部项目文化建设,CI形象实施。

  5、对项目的后勤保障、卫生防疫全面负责。

  6、制定现场卫生管理制度,统一全场生活设施、职工食堂管理,定期组织检查。

  7、负责建立健全项目办公室固定资产使用管理规定、电话使用管理规定、办公室清洁卫生要求等必要的规章制度。

  8、具体负责项目办公用品的购买、登记、分发、更新、办公室的清洁、项目电话的申请和管理工作、办公用车辆的调度、使用、日常维修以及相关驾驶员管理、项目食堂生活区水电环境卫生的管理等相关行政事宜。

  9、负责项目部办公固定资产的登记、盘点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职责

  1、代表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全面完成工程项目质量、工期、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指标。

  3、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按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工期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进度控制体系;根据工程的特点,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内外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5、建立成本控制体系,组织编制项目目标成本控制措施。

  6、强化合同意识,加强各种合同制定、签订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7、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结算、清理和处理一切债权、债务。

  8、负责解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有关遗留问题,按时回收工程款。

  9、加强管理、带好队伍、管好用好施工机械设备,树好企业形象。

  (二)项目副经理职责

  1、项目副经理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在公司业务部门指导下独立履行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是项目施工管理的牵头人,是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项目施工管理负全责。

  2、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管理的领导责任。

  3、协助项目经理处理好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保障项目经理部施工经营的顺利开展。

  4、围绕工程项目,贯彻当地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质量安全工作的要求,执行本公司制定的质量安全方针,检查落实岗位责任制。

  5、落实施工项目的施工和质量保证计划,主持召开工程例会,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6、负责抓好施工现场质量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建立良好的施工秩序。

  7、及时分析、处理顾客(监理)反馈的质量信息;

  8、对内外的签证工作负全责。

  (三)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在公司业务部门指导下独立履行项目技术管理工作,是项目技术管理的牵头人,是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对项目技术管理负全责。

  2、项目总工负有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了解国家行业相关法规、技

  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熟悉施工文件、图纸的领导责任。是图纸会审的组织者,技术交底的管理人,是项目技术文件制定的牵头人,也是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决策者和责任人。

  3、项目总工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负责人,对施工组织管理技术的先进性、可行性负有指导、把关的决策责任,对完成合同工期采取技术措施的可行性,施工安排的针对性负责。

  4、负责技术复核,统计技术的应用。

  5、在施工过程中,应深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影响工程质量的材料、设备、操作等工程技术问题。出现质量事故,负有调查处理和提出整改意见的责任,并对处理结果负责。

  6、对涉及设计修改建议的申请,重大项目的技术结论审定,控制测量成果的报批负有审定签发的责任。

  7、协助项目经理组织管理的领导责任。

  8、积极参与工程交工验收,监理、业主组织的中间验收、预验收等工作;负有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技术总结,竣工资料的整理,竣工报告的撰写负有组织领导责任,重要材料应亲自撰稿。

  (四)项目安全经理职责

  1、项目安全经理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在公司安全业务部门指导下独立履行安全管理工作,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牵头人,是项目文明施工的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安全管理负全责。

  2、负责编制项目安全管理实施计划。

  3、参加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双笼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的验收。

  4、认真组织做好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检查工作。

  5、负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6、围绕工程项目,贯彻落实当地主管部门及公司下达的有关安全

  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要求、文件、法规、安全岗位责任制,检查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7、对项目安全资料的整理,有领导组织责任并定期检查。

  (五)经营部部长职责

  1、收集经营信息,掌握市场动态,深入调查研究,为公司决算提供依据。

  2、进行企业经营策划、投资策划等方面的工作。

  3、协助做好内部管理工作,监控等工作。

  4、经营部部长对项目经理负责,负责分包合同的拟定和洽谈工作,负责项目内部合同管理。

  5、负责组织对分承包方的评价,并建立合格承包方清单,负责合同方面的内外接口及相关协调。

  6、管理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合同。

  7、根据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本合同条款和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本工程的合同管理程序。

  8、负责编制、上报、跟踪与甲方的月度工程进度款的报告。

  9、负责分包合同的中间计量和结算审核工作。

  10、负责编制月资金申请使用及分配计划。

  11、负责项目的生产成本编制和核算、控制工作。

  12、负责起草索赔文件。

  13、负责项目的总结算工作。

  14、负责编制合同管理总结。

  (六)预算员职责

  1、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熟悉图纸、熟悉现场,对工程合同和协议有一定程度的理解。

  2、编制预算前必须获取技术部门的施工方案等资料,便于正确编制预算。

  3、参与各类合同的洽谈,掌握资料作出单价分析,供项目经理参考。

  4、及时掌握有关的经济政策、法规的变化,如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的调整,及时分析提供调整后的数据。

  5、正确及时编制好施工图(施工)预算,正确计算工程量及套用定额,做好工料分析,并及时做好预算主要实物量对比。

  6、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收集技术变更和签证单,并依次进行登记编号,及时做好增减帐,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7、协助项目经理做好经济预测工作,提供有关测算资料。

  8、正确及时编制竣工决算,随时掌握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做到心中有数。

  9、经常性地结合实际开展定额分析活动,对各种资源消耗超过定额取定标准的,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

  10、对市场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归类,提出分析报告及对策。

  (七)财务部部长职责

  1、根据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经理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度。

  2、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的签定,并督促执行。

  4、参与审查施工预算,督促有关部门按季(或月)提供完工工程预算成本费用分析资料,组织成本盈亏核算。

  5、严格审批分包单位和其他单位借款的工程款结算业务。

  6、及时登记总帐帐薄,建立健全已完已结算、已完末结算、末完末结算工程等台帐,及时掌握工程价款结算及拨付资金情况。

  7、编制决算报告及时向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完善的有价值的会计信息。

  8、制定成本计划实行成本控制,及时将目标责任成本执行情况反馈给项目领导。

  9、按工程实体设立各种费用支出明细帐,定期对成本支出情况进行分析,找出节超原因,书面报有关领导。

  10、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资金,使资金配置达到最优化,实现效益最大化。

  11、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出改进财务状况措施。

  12、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和定期自检制度,不断提出和发现问题。

  13、组织和带动财务人员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

  量。

  (八)会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2、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进行成本核算,对违反财务规定的收支应及时制止和纠正。

  3、建立健全各种帐薄,依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分类和编号保管,不得散乱丢失,整理装订,并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5、不得外借原始凭证,其他单位如有特殊原因,需使用原始凭证时,会计主管同意方可复制、使用。

  6、定期核对帐簿,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7、及时为会计主管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8、及时编制资金平衡表。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九)出纳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依据审核后的合法收支凭证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格审核各种原始凭证,对不认真、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3、及时处理各种原始核算单据资料,传递会计凭证,不得积压。

  4、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支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严禁白条抵库。

  5、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按月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及时向财务主管提供帐面资金及资金使用情况,使财务主管准确掌握流动资金情况,合理调配资金。

  7、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和部分印鉴,确保资金

  (十)工程部部长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工作,根据

  工程进度计划,合理组织施工,确保

  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

  2、负责项目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及实施,按工程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安排具体实施内容,以保证总进度计划的落实,负责工程量的统计报表工作。

  3、负责专业分包施工能力评价的信息汇报,及对专业分包方在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

  4、负责施工过程中材料和周转料的调配,按计划进行机械的平衡调度,检查各施工队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5、负责不同阶段施工场地和临时堆放场地的协调和管理,有序地组织平面、立体的各种材料和设备运输、堆放等工作。

  6、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殊工种岗位培训及工伤事故处理工作。

  7、负责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的审查上报。

  8、负责项目有关技术管理工作的实施,组织图纸会审交底工作,编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特殊工序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

  9、负责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法令、法规和制度,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控制、检查和监督工作。

  10.按ISO9000的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

  (十一)施工、技术员职责

  1、贯彻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熟悉掌握施工程序,了解工程特点,掌握施工规律。

  2、了解施工现场环境和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做好开工前“三通一平”等施工准备工作,填写工程开工报告,组织现场施工。

  4、熟悉审查图纸及有关资料,参与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办理设计变更和签证。

  5、编制施工作业进度计划(包括季、月、旬作业计划)。

  6、对现场施工进度工作全面控制,进行日常和定期检查、记录。

  7、配合总工程师做好其它施工、技术工作。

  (十二)质检员职责

  1、在工程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计量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质量要求,并按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搞好计量控制和检测工作。

  3、认真实施“三工序”管理,严格工序交接制度,对重点工序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4、在施工过程中,依据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进行质量验评,认真填写质量验评记录表,做好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工作,隐蔽工程验收按规定会同设计单位及建筑单位和监理单位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5、参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各类制品的进场验收。

  6、监督施工班组进行质量自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7、在工程施工中,对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行使质量否决权,实行监督整改。

  8、负责工程全过程中施工机械、材料、设备、计量级配、耗用材料的自检或送检工作。

  (十三)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制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

  2、协助项目经理和分管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具体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3、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现状分析,及时提出意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安全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工作。

  4、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教育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对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坚决制止。

  5、参加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双笼起重机等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的验收。

  6、认真做好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检查工作。

  7、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防火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施工

  生产中的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企业有关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

  8、督促施工班组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

  9、经常性的进行巡回检查,对于各种违反防火安全管理的行为,必须予以坚决制止,并向有关领导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10、对于明火作业,负责申请“动火许可证”,并根据不同等级,落实具体措施。

  11、负责管理、准备、维修、保养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保持消防器材性能良好。

  12、督促防火重点部位,特殊工种及明火作业班组,做好上岗安全交底的检查。

  (十四)资料管理员职责

  1、工作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任劳任怨,热爱本职工作。

  2、资料管理员受工程部直接管理。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负责工程图纸的收发。严格执行签字制度。

  3、严格执行项目部制定的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登记台帐。

  4、负责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上机打印。各种与业主往来的技术函件要及时发放给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定期检查资料文档保管情况,每种文件、资料至少保存原件一份,发现短缺,应及时补齐。

  6、建立文件、资料收发台账。熟悉、掌握各类资料、图纸的存放和发放情况。

  7、负责对本部门所用微机、打印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负责对耗材的计划补充。

  8、参加工程例会及质量、安全例会,做好会议纪要,并及时打印、分发。

  (十五)物资部部长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设备物资管理与供应工作,组织实施物资计划、订货、采购、运输、验收、仓储、发放及节约等业务。

  2、负责收集市场信息,搞好市场调查、预测工作。

  3、深入施工现场、仓库,了解供应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降低物资供应成本、采购成本、管理费用开支的建议和措施,以加速资金周转,降低流通费用。

  4、主持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审批一般物资的订货与采购计划,检查、落实计划执行情况,并提出解决供应中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

  5、审查、落实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努力提高法律意识,避免经济合同纠纷的发生。

  6、主持制定物资管理、供应制度,核定各类物资储备定额,定期向财务部门提供材料成本分析资料。

  (十六)材料员职责

  1、深入现场了解情况,根据施工生产任务需要,做好料具采购、运输、供应工作。

  2、熟悉各种材料的规格和验收标准,进场材料除应有出产说明书或材料合格证外,对原材料试件进行试验,否则禁止使用。

  3、实行定额储备、计划用料,按施工平面堆放材料,加强对现场材料的管理和使用。

  4、掌握施工进度,做好材料的分批采购、进场工作,每月用书面向项目部部报告材料的储备情况。

  5、调度材料余缺,处理积压料具,做好废旧料具的回收和修旧工作。

  6、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搞好成本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十七)办公室主任职责

  1、项目部日常行政事务的处理,参与项目部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督促上级及项目部规章制度在各个环节的落实。

  2、负责项目部所有办公及生活用固定资产的登记备案工作。管理好后勤保障工作。

  3、积极配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化解矛盾,尽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项目部形成整体工作有序、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氛围。

  4、项目部大型会议、活动组织、管理。

  5、负责工程对外宣传报道及项目部文化建设工作,对有关文献资料和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存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八)炊事员职责

  1、严格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有事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2、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喝酒、不赌博,保持宿舍卫生清洁。

  3、负责工地食堂的安全卫生,保证食物安全、干净、卫生、防止出现食物中毒。

  4、搞好食堂清洁卫生,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厨房的用具要定期消毒擦洗干净。

  5、注意个人卫生,操作食品前洗手,尝菜时应备有尝菜勺,取食品时用筷子不得用手抓,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6、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保养工地食堂设备,保证炊事设备的安全并且要防火防盗。

  7、食堂内外要保持清洁消灭蚊蝇,不得让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十九)卫生清洁员职责

  1、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

  2、服从领导安排,在卫生清洁中要认真细致,做到所负责的卫生区域内无杂物、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

  3、卫生间要每天做好镜子、洗脸盆、地面的保洁,每周做好门窗、墙面的保洁,大、小便池不得有黄斑、污垢。并做好灭虫、灭蝇、消毒工作。

  4、爱护公物,维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在工作中如发现公共设施损坏或下水堵塞等情况及时报告。

  5、管理好卫生用具并合理使用,工作完毕后及时清洗保洁卫生用具,整齐摆放在规定存放部位。

  (二十)门卫职责

  1、认真执行项目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酒后上班。

  2、根据要求做好当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3、对允许出入工地的人员、车辆和货物等,认真做好验证和检查工作。

  4、对外单位联系工作人员,凭有效证件或由有关接待人员陪同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允许入内。指挥外单位联系工作的车辆规范停放。

  5、按作息时间正常开关大门,下班后负责工地的巡查,负责工地的公物、设施的看护,对未关闭的办公室门窗、路灯、自来水等及时关闭,并做好记录,及时提示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篇二:施工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一、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施工现场及周围严禁吸烟。

  三、坚持动火审批手续。凡使用电、气焊时,须经保安部批准,并领取动火证才能动火。动火前,首先,要清理周围的可燃物,设专人看火,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注:每百平米不得少于3个灭火器。)

  四、用电不得超负荷,临时电线应使用橡胶双护套线。

  五、储存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式的。

  六、专业工种,如电工;电、气焊工,应做到持证上岗,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七、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是否留有火种。

  八、熟知XXXXX大厦火警电话:XXXXX,一旦遇到火情知道如何向保安部报警。

  现场负责人:

  盖章:

  日期:

篇三:施工消防安全措施

  

  施工消防安全措施

  建筑施工现场防灭火技术主要包括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等消防技术措施,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重点就是总平面布局和建筑防火。下面就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施工消防安全方面的措施,供大家参考。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有哪些

  一、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个区域之间一定要有可靠的放火间距:

  1.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区不小于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2.易燃、可燃的材料堆料场及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20m。

  3.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30m。

  4.放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的材料。

  二、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禁止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搭设临时性的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消防车通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并且在工程施工的任何阶段都必须通行无阻,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源,要筑有消防车能使入的道路,如果不可能修建出通道时,应在水源(池)一边铺砌停车和回车空地。

  四、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有消防给水管道设计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是外消防、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防栓。

  五、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以及正在修建的建(构)筑物道旁,都应该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冬季施工还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

  六、作业棚和临时生活设施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地区,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

  不应小于6m。

  2.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和汽车库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

  3.临时宿舍等生活设施,距铁路的中心线以及小量易燃品储藏室间距不小于30m。

  4.临时宿舍距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m。

  5.为贮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所贮存的数量,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6.在独立的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超过二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市区不小于20m,在农村不小于10m。临时宿舍简易楼房的层高应当控制在两层以内,每层应当设置两个安全通道。

  7.生产工棚包括仓库,无论有无用火作业或取暖设备,室内最低高度一般不低于2.8m,其门的宽度要大于1.2m,并且要双扇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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