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4篇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7-10 13:36:01 阅读:

内容摘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篇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

  省国资委党委:

  根据琼国资党办[20XX]8号文的要求,金林公司党委对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督查内容,对20XX年以来本系统“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已向省国资委党委报送了自查报告(集团成立前以金城和林业总公司名义分别报)。现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制度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水平的有效手段。20XX年以来,特别是金林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公司党委全面贯彻执行省委、省国资委党委、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部署,对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三重一大”问题,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有力地推进了企业各项工作向前发展。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建立情况

  今年3月,省国委批准将金城公司和林业总公司归并整合成立金林集团。金城公司自20XX年基本完成托管企业改制后,进入了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林业总公司主要经营林产品和花卉产业。集团组建前,无论是金城公司党委还是林

  业总公司党委,都根据省纪委、国资委党委、纪委的部署,不断完善党风廉政的各项制度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加强监督制约。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及相关制度,对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实施监督及责任追究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具体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人事管理规章制度、项目投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统筹管理流程图以及党务、司务公开等重要制度和相应措施,通过深化体制创新,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促进公司的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建立,明确了决策范围、事项、方式,规定了权限,规范了程序,强化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决策责任落实到人,决策内容清楚,便于操作。20XX年6月,在原来金城和林业总公司的基础上,金林公司党委修订和通过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印发各成员执行。重大决策问题、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根据“三重一大”事项实际情况,或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或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决定,纪委参与审议并进行监督。办理结果最终向党委、纪委报告,并视情况适时在一定范围内向职工公开。

  二、“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

  几年来,公司党委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中,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党内监督机制,有效保证了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过程的规范运行,确保了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的规范。

  遵循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原则,公司党委建立健全了各项决策程序,形成了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内控和监督制度,各项重大问题由班子集体决策,避免了个人主观因素导致的决策失误,降低了经营风险,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企业的利益。在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

  始终遵循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管理模式,同时,不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制定出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并设置了员工意见箱,开设了公司员工交流平台,多方听取职工对公司经营、投资等意见和建议,坚持按规定、按职责、按程序办事,为实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序可控的发展势态、廉洁自律的干部作风奠定基础。

  同时坚持把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从提高思想认识着手,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读原文、观看电教片、请讲师专题辅导、上党课、大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学习党政条规和相关讲话,从思想上筑牢预防腐败的党纪国法防线。

  (一)执行原则和执行程序

  1、执行原则。公司的“三重一大”事项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学决策原则、依法决策原则进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分析讨论、会议决定”。主要领导及其成员在研究决定“三重一大”问题中正确履行职责,严格遵循决策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有分析、有争论,大家畅所欲言,形成共识,达到高度集中,不存在领导个人专断现象。

  2、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前,一般由牵头部门负责人准备相关资料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在集体会议上通报,与会人员提出明确意见,逐一表态。公司领导集体会议分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与会人员逐个表态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党群部专人负责并形成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行政综合部负责并形成会议纪要。每次会议,每项决策都有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以备存查。“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资料由党群部、行政综合部负责整理归档,并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执行情况

  1、重大问题决策。凡涉及到企业重组改制、产权变更、资本运营、资产管理、经营管理、项目管理、战略发展等关系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会前都要进行充分调查研究、比选和论证。如企业产权处置、项目策划、项目合作、公司“十二五”规划等;对涉及职工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几上几下交由职工讨论,得到大多数人认可后,才上会作出决定。如公司的“三定”方案、职工业绩考评、职工薪酬管理、托管企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对研究确定的重大问题全部做出统筹安排,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2、重要人事任免决策。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和完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下属企业主要领导人、重大项目负责人、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安排使用,严格遵循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招聘、组织考核、集体研究、任前公示、征求纪委意见、诫勉谈话等考察任免程序。如近期的中层管理人员竞岗、增补纪委委员、对省化肥厂班子组建的考察等。对涉及领导人员的奖惩、后备干部的推荐和培养等也都按相关制度履行程序。

  3、重大项目安排决策。重大项目投资、融资、担保,项目开发、工程招投标、物资设备购置等企业重大项目安排,做到未经可行性研究的不决策,需要咨询论证而未咨询论证的不决策,原则上没有两个以上比较方案的不决策。对需要

  报批的有关重大项目安排,按照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同时公司的重大决策、拟上马的重大投资项目,从策划到实施,从洽谈到决策,做到项目开展与纪检监察同步跟进,全程监控,特别对固定资产投资、土地开发、资产处置、房地产项目等重大决策,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国资委党委有关规定,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有关大额度资金使用的规定和程序。对大额度生产经营性资金和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的使用开支,经严格审查要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政策和企业有关规定。大额度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财务审批程序。如办公楼建设及物品采购的开支、国家级水产项目的股本等。

  所有决策程序,在决策前均在班子成员之间进行沟通,利于统一认识,科学决策。涉及资源整合、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都经过反复的讨论、论证和可行性方案比较,好中选优。决策过程,充分发扬民主,注意倾听不同意见。充分发挥了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经过几年的实践,目前“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已经常态化。发扬民主、集体决策、科学决策,已成为公司领导的自觉行动。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每有重大决策事项,必召集班子开会,形成决策后大家分头执行,自

  觉地将制度执行融入了公司各项决策及日常工作中。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监督情况

  公司纪委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负有监督实施职责。切实抓好民主决策、“三重一大”的贯彻落实。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落实“三重一大”当作反腐倡廉、党风建设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各项工作的安排、督促落实以及会议记录、资料整理等具体工作。对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擅自决策,违规操作,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违规违纪行为都要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了一批适应企业发展的规章制度。涉及到项目管理、财务监管、党务党建、纪检监察、劳动合同、人力资源等现代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51项,并已汇编成册。二是规范操作,源头治理,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公司的项目开发全面实行效能监察,纪检监察全程跟进。三是建立健全财务监管体系。结合本公司实际,逐步完善集团财务制度及内控制度。加强对下属子公司财务的管理和监督,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公司发展和管理需要的监管机制。四是严格项目责任追究制。对公司开展的项目,从项目的孵化策划、可研环评、合作洽谈、签订合同到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监督,全面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去年以来,13个项目组每月将工作进度报公司,公司统一公布,接受职工的监督。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职务消费。单位各种资金使用实行逐级预算管理,严格费用报销程序。制度健全,人员落实,监督到位。公司领导人的工资、奖金、职务消费严格按国资委的有关规定及《经营业绩责任状》的考核结果执行。领导人员的工资、奖金、职务消费等没有违规行为。六是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违规收受款物清理检查、清理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在办公楼续建及水产项目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吸取教训,在其他项目中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四、下一步工作

  几年来,公司党委严格按照省纪委、国资委党委、纪委的部署,认真做好“三重一大”事项的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三重一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离省国资委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不可有丝毫的松懈。在落实“三重一大”的过程中,我们必须采取更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刻认识,提高制度执行自觉性。“三重一大”工作不仅是一项反腐倡廉工作,它也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按照全面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相关制度。深

  刻认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大部署,是加强集体领导的重要举措,是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具体表现,也是党风建设工作的目标之一,从而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加大追究责任力度。包括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内部考评与责任追究制度等。企业法律部门担负起为领导人员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风险防范预警的责任;企业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进行全过程监督。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事项,为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奖惩和任免提供依据。

  (三)强化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对权力运行实行有效监督的重要环节。因此,要在职工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加快推进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系列规定,有效地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强化监督,保证执行质量。为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效执行,将逐步完善各项监督保障机制:一是接

  受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主动将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向上级汇报,请求上级多帮助指导。二是健全企业内部监督保障体制。包括定期民主生活会制度、职代会制度等,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务公开的内容。

  20XX年是金林集团的开局之年。目前已按省国资委的要求,完成了集团组建的全部基础工作和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公司经营管理逐渐步入正轨。集团组建伊始,公司党委将“三重一大”的执行,当做集团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目前已完成《党委议事规则》《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务公开实施细则》5项党建制度制定,正在着手制订的还有《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12项。完成与23家成员企业党建目标责任制的签订。将全年党委的重点工作及党风廉政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成员企业和各部门。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任重道远。公司党委、纪委将继续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省国资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国际旅游岛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三重一大”的全面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

  工作任务的落实。

篇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的汇报材料(优秀范文5篇)

  第一篇:公司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的汇报材料

  公司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汇报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是国有企业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防范决策风险的治本之策。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下发以来,我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将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在思想上认识到位,制度上加以保证,主观上积极努力,建立了规范的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了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从源头上预防了腐败,从根本上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梳理完善,狠抓制度建设

  根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要求,2013年以来,我们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我公司实际印发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明确了公司“三重一大”的主要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和规则、决策执行和监督以及纪律要求等具体事项。同时,完善了《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会议管理制度》、《评先评优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通讯费用管理办法》、《差旅费开支标准和管理规定》、《全员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中层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十六”不准》、《效能监察管理办法》、《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并严格对照执行,真正实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重大事项决策方面。作为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我单位严格执行集团股份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凡对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

  问题,均采取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或经理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作出决策并报公司审批。

  2、重要人事任免方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科级及以上的行政管理人员、主办及以上的工程技术和专业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先由组织、纪检部门对具备任用条件的人选进行公开民主测评、考核和考察,再提交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集体酝酿、讨论,通过表决达成一致后,决定任用人选。

  3、重要项目安排方面。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公开的实施意见、物资设备统一供给、工程项目建设招标等相关规定,根据我单位安全生产经营实际,对全公司所有物资设备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经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再经由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两个招标平台进行招标采购和建设。对小批量多批次、低值易耗物资及技改技措等小额零星项目,经集团公司同意后,采用合格供应商采购或自主公开招标、比价方式开展项目建设。2013年以来,物资设备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均100%实现了统供、招标或合格供应商采购。

  4、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对涉及公司领导班子被授权限限额以上资金的调动和使用,如技措、安措、大修、科研等专项费用,严格按计划要求和预算管理由分管领导进行把关、审批,10万元以上由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对计划内发生的非生产性费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按职责权限从领导到部门、基层单位均实行一支笔审批,3万元以上由经理办公会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批;对确需进行的计划外工程,先按规定程序立项,做出预算,由分管领导提请经理办公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预算外资金的使用和对外捐赠、赞助均严格按照集团公司规定执行。

  二、严格监督执行,狠抓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的规范实施,使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决策做到了有制度流程可依,重大事项处理能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的约束,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做到了反复酝酿,集体会议讨论、研究,民主表决,并有会议记录及纪要。

  1、强化组织保障。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始终坚持由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公司党委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根本性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效地避免了在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上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2、强化民主决策。公司党委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均进行充分酝酿论证;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形成决策:首先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当意见比较一致时进行表决,按照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原则,形成最终决定;当意见不一致时暂缓表决,经过再次沟通、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再进行表决;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等原因,不能及时讨论决定的事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电话沟通临机处置,事后及时在班子会上通报。

  3、强化责任追究。我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明确了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和党政联席会、党委会、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均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和程序以及责任追究和纠错制度,并已得到严格执行。为增强群众监督力度,还设置了举报信箱和电话,建立了信访举报记录;所有新任职干部和新党员发展,在任职之前和发展之前都要面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对各类重大事项的决策都通过公司局域网主页进行公开或通过专项培训交流,让职工群众参与二次监督,提高监督效果。

  三、不断加以改进,力争完善提高

  虽然我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得到了全体干部职工的认可,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有待于改进和提高。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监督检查,逐步健全和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和谐发展。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的教育活动,在公司局域网开辟学习专栏,使广大职工群众充分了解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职工群众民主参与和配合监督。

  2、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优化整合现有的监督网络,不断强化业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确保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效性,使各级管理人员深刻领会执行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执行集体决策制度的主动性。

  3、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我单位结合实际,建立了相

  关配套管理制度,但一些制度也存在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够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界定集体决策制度的适用范围、执行标准和决策程序,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第二篇: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主要事项.国电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

  主要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

  要决定等事项。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电网公司重要文件、会议精

  神、领导指示等的意见措施。(总经部、相关部门

  2.公司班子、党委作出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总经部、相关部门3.以公司班子、党委名义向上级汇报的重要工作报告。(总经

  部、相关部门

  4.公司班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总经理工作部(二

  公司改革发展的战略、重大经营策略、管理体制等事项。

  1.公司战略发展目标,重大阶段性工作部署。(总经部

  2.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如人力资源、财务、物资集约化管理实

  施方案。(相关部门

  3.公司重大体制、机制创新方案。(相关部门(三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事项。1.公司发展规划。(总经部、相关部门

  2.信息通信发展规划。(总经部、策划中心、相关部门

  11(四公司改制重组、资产转让(调整、股权(转让投资、资产收(并购等事项。1.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单位重组改制事项。(财务部

  2.公司直接对外股权投资事项。(财务部

  3.公司转让直属全资、控股单位产权事项。(财务部

  4.公司与外部单位间的资产产权划转事项。(财务部

  5.重大金融股权转让、划转等处置事项。(财务部

  6.未列入投资计划和预算的金融股权投资项目。(财务部(五公司经营综合计划、预算安排等事项。

  1.综合计划安排及调整。(总经部、相关部门

  2.经营目标和预算安排及调整方案。(财务部

  (六

  公司机构调整、劳动用工、利益分配、薪酬管理等事项。1.下属单位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总经部

  2.公司本部机构调整。(总经部

  3.公司工资总额计划及调整、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兑

  现、薪酬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总经部、管理考核部

  (七公司安全稳定重大事项。

  1.《安全生产手册》等制度的修订。(科技部

  2.涉及维稳、保密等重大事项。(总经部、科技部等(八公司党的建设、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重12大事项。

  1.公司所属党支部(党总支的成立、撤销。(总经部

  2.公司干部人事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总经部

  3.公司所属公司“四好”领导班子考核有关事项。(总经部

  4.公司本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及重要专项审计情况汇

  报。(运管中心5.公司重大表彰项目表彰奖励方案。(总经部

  6.反腐倡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下属单位年

  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涉及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事项。(总

  经部

  (九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一国电通公司本部中层干部、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

  免、聘用、解聘等。(总经部

  1.本部中层干部的任免、聘用、解聘。

  2.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主任级领导干部的重要兼职。3.干部的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有关事项。4.涉及公司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

  的重要奖惩。(二后备人选事项。(总经部

  1.公司中层干部后备、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后备人选情况。132.后备干部考察情况。

  (三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委派(推荐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和经营班子人员等(总经部

  1.向全资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

  2.向控股公司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监事和经营班子人员

  等。(四公司本部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总经部1.公司本部处级以上干部的提拔任用。

  2.公司组织的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挂职培养锻炼等有关事

  项。

  3.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五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人资部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一信息通信工程重大项目。

  1.通信工程建设方案。(工程运营中心

  2.信息工程建设方案。(信息化分公司3.ERP项目建设方案。(SG-ERP分公司(二重要设备和重大技术引进、科研开发项目。

  重要设备、重大技术引进、科研开发项目的招标采购管理原则。(物资采购部(三大宗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和重大服务购买事项。1.大宗物资、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管理原则。(物资采购部

  2.公司本部重要资产(如办公区重要设备、设施

  购置及建设

  等事项。(总经理工作部

  (四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预算内资金安排(纳入预算安排方案审议。(财务部(二超预算、预算外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超预算、预算外资金安排(纳入预算调整方案审议。(财务

  部(三大额度捐赠资金调动和使用。

  1.对外捐赠支出(纳入预算或预算调整方案审议。(财务部

  2.因紧急原因需要立即执行的预算外捐赠事项。(财务部(四其他大

  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三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制度

  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执行制度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真正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加强市直部门和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暂行规定》,依据黑龙江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齐齐哈尔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试行)》等规定,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而强化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医院科学发展,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执行组织机构

  决策执行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成员:医院领导班子成员

  决策落实部门:全院职能部门(拟上会议题提前6个工作日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上报“三重一大”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审核上报材料是否为“三重一大”事项,确认后报党委书记审签,提前5个工作日向纪工委报送《报备表》及相关材料,纪工委监督科2个工作日内做出监督方式的回复,将纪工委回复意见形成拟办建议报书记,书记确定上会研究日程;部门按事项进展节点3个工作日内上报相关资料(见“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内容);项目决策执行结束,纪工委建立项目档案。

  二、决策执行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

  2、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项目事项;

  3、制定医院发现战略、中长期计划;

  4、工作计划、总结分析,重大活动安排,解决重大问题的办法措施;

  5、医院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

  6、医院改革有关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总结分析;

  7、医院人员编制增减、管理体制变化的方案拟定;

  8、党的建设、行业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

  9、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

  10、有关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重要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措施;

  11、国家、省级以及市级中药集体荣誉的研究推荐。

  (二)重要干部(人事)任免

  1、医院正副处级干部人选的研究推荐;

  2、正副处级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处分;

  3、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4、副院级后备干部的推荐和认定;

  5、副高以上人员调出。

  6、各类先优(综合)、政府津贴人选的确定,各类名医的评选认定等。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项目建设。

  2、医院重大设备等资产的处置。

  3、医院各类国有资产的处置。

  4、医院重大投资计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基本建设项目资金超过300万元;

  2、单项支出超过200万元的修缮改造、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资金;

  3、单项支出超过10万元的大型活动资金;

  4、单项支出超过100万元的药品款;

  5、单项支出超过100万元的设备采购款;

  6、单项支出超过100万元的低值耗材支付款。

  三、决策的执行

  (一)决策执行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讨论的问题,必须有应参与讨论人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当不同意意见相持时,应暂缓作出决定,经充分酝酿后,再进行表决;

  2、实事求是原则:必须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有利于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

  3、合法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保密原则:对未通过和有限定范围的,不得擅自传播。

  (二)决策执行机制

  通过党委会、理事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三)参与集体决策的规范

  出席党委会的人员为医院党委委员;出席理事会的人员为理事会成员;出席院长办公会的人员为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决策需要,可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由党委书记、院长确定邀请相关科室主要负责通知列席)、纪检监察人员。

  (四)时限要求

  凡“三重一大”事项,相关科室需要提前6个工作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市纪委第八派出纪工委。

  四、决策试行操作程序

  (一)集体决策规则

  流程:有计划的提出一提→拟定论证、调研报告→法律咨询、事前审计→集体讨论、酝酿→提院长办公会或院务会决策→决策实施。

  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2、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3、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

  4、决策后,由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秦广,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资料集全称录制影响资料,并存档备查。

  (二)集体决策程序

  1、相关部门、科室提交需要领导班子研究决策的事项的相应计划、方案、调研和专家讨论报告等书面材料。

  2、经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根据事项性质和轻重缓急程度,按照相应决策范围,列入决策计划。

  3、在不同的决策范围内,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病形成会议纪要。

  4、必要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通过,在一定范围公示。

  5、正式发文,付诸实施。

  6、年终,根据“三重一大”问题的是性质,在全体职工活党员大会上通报落实情况。

  (三)“三重一大”具体操作程序

  1、重大事项

  (1)酝酿:相关科室依据文件政策、法律、法规等,结合工作实际,经过充分协商和酝酿,拟出具体方案,向主管领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2)论证:相关科室拟定可行性调研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扩大会或院务会研究决定。

  (3)决策:形成会议纪要或发文落实方案

  2、重要干部(人事)任免

  根据《齐齐哈尔市中医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采取聘任与组织任命相结合的方式产生,严格按照规范的组织程序操作。干部任免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讨论审批,制定党政领导与当事人谈话。

  (1)动议:党委工作部拟出具体方案,向主管领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

  (2)论证:党委工作部将人员变动方案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3)执行:下文公示

  3、重要项目安排

  按科室立项→报告分管院长(同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院长办公会(或院长办公扩大会、院务会)审议步骤进行。

  (1)酝酿:相关科室依据文件政策、法律、法规等,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充分协商和酝酿,拟出具体方案,向主管领导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三重一大”事项报备表》。

  (2)论证:相关科室拟定可行性调研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院长办公扩大会或院务会研究决定。凡重大项目招标,需要进行全面考察,写出考察论证报告,纪检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3)由院领导班子根据有关规定,审查立项工作,组织落实事宜,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结果。

  4、大额度资金使用

  使用科室→报告主管院长(同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院长办公会(或院长办公扩大会、院务会)审议步骤进行。

  (1)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方向、额度;(2)分管领导审阅,签署意见;(3)财务主管领导审阅,签署意见;(4)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5)内审科审查签字;(6)财务科审查签字;(7)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决策落实部门

  由党委工作部、院长办公室进行会议记录,或形成会议纪要、决定等,并形成执行文件分发给相关执行部门予以实施或落实。

  五、决策的跟踪问效

  积极探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持在事项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进行监督,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并不走样。

  (一)严格申报“确重”“确大”各部门、各科室根据工作安排,在6月底前将重大事项填写《“三重一大”事项申报表》,当时未能确定的“三重一大”事项,随时发生随时申报,未填写申报表的项目实行“三不”,不在会上研究、不得实施、不得供资金保障。

  (二)实施过程无缝跟踪。医院纪检监察科关注并积极跟进“三重一大”事项,参与事项内容的商议,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看是否有不正确申报“三重一大”事项的行为,是否有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行为。

  (三)对实施结果进行问效。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把职工和患者的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的尺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对群众反映属实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六、决策的责任追究

  (一)“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凡属下列情况国家、集体、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未经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3、未经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挽回的;

  5、其他因违反本制度而造成失误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三)对于不执行或不能按要求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视情节及损失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

  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追究。

  (五)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责令辞职、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第四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本站推荐)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

  “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2、党风廉政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全局工作规则、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4、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5、全局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6、全局财务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7、评比及奖惩等相关事项

  8、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任免;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2、重大支出。

  二、“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分工

  实行局长负责制,通过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局长办公会的人员为局级领导班子成员。(三)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委会决策之前,要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共同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决策之前,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三、集体决策规则

  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2、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3、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

  4、决策后有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局办公室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

  5、“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第五篇:供电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电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及《保定》,进一步完善供电公司(简称: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确保公司各

  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第三条

  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主要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班子分工和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事项范围

  第五条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当由公司党委会议、经理办公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贯彻上级重大决定、重要指示、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重大经营策略、管理体制;

  (三)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事项;

  (四)公司综合计划、生产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决算)、自有资金分配方案、产权转让、重要资产出租、重要资产处置、公司的(投资)、借贷、审计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

  (五)公司劳动用工、薪酬分配、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六)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除;

  (七)公司改革方案,组织机构调整设置、人员编制调整和使用、岗位设置、人员安置等重大问题;

  (八)安全生产、电网建设、经营管理、优质服务、电网调度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违纪案件、法律经济纠纷以及涉及影响单位稳定等重大事件的处理;

  (九)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及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公司职代会、党代会、工会、团青工作及离退休工作的重大问题;

  (十)决定公司级或向上级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其奖励办法;

  (十一)决定对违规违纪的组织、干部或人员的处理意见;

  (十二)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第六条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领导干部及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等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的选聘、任免、调动等;

  (二)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与奖惩;

  (三)后备干部的管理;

  (四)其他重要干部人事管理事项。

  第七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电网装备、科技研发、信息技术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一)基建、技改、大修、科技等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调整方案;

  (二)融资、担保和委托贷款项目;

  (三)应当向河北省电力公司报告的重大投资管理事项;

  (四)计划外的重大改建、新建项目;

  (五)非生产性项目的计划安排以及调整方案;

  (六)由于政策变化、设计变更、外部环境变化等引起的项目费用大幅增加的重大事项;

  (七)其它重大项目安排。

篇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汇报

  按照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活动中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共静安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严肃责任追究为重点,稳步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1、党支部高度重视,行政实施有力。活动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确定了“强化责任,完善制度,积极参与,源头控制”的工作思路,始终把正确解决和处理好“三重一大”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常抓不懈。活动中心行政按照《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有条不紊地具体落实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运行。

  2、领导干部支持,职工广泛知晓。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三重一大”事项的若干规定,深入领会“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实际工作中,主动、自觉地支持学校“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的实施。广大教职工通过政治学习、校园

  、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渠道,能够及时地了解涉及活动中心改革、发展、稳定的一系列“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形成了公开、透明,和谐、向上的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校园氛围。

  3、构建制度体系,保障落到实处。活动中心围绕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相关要求,先后修订完善了12项制度,涉及民主决策、民主治校、党务(校务)公开、师德师风建设、人财物管理与监督等多个方面,涵盖了干部人事管理、职称评聘、国有资产管理、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基建(修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全了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为活动中心落实“三重一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规范程序,贯彻落实

  根据《中共静安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党政班子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细化了“三重一大”的具体内容,明确了“三重一大”的议事规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责任追究等,切实理清了工作思路,量化了工作任务,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方向。

  1、重大事项决策情况。活动中心通过召开党政会研究了涉及开展年度工作计划与财务预算方案制订、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预算方案制定、民族文化培训项目审批方案、大型活动预算方案制定、招生、教育教学工作等各项议题,有力地保证了活动中心各项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中心党支部与行政共同研究和制定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重要事项,同步规划,努力构建服务师生员工的工作

  体系,切实维护了稳定团结的和谐局面。

  2、重要干部任免情况。中心党支部严格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等文件精神,贯穿于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在制定选拔方案、确定考察对象、拟定任职人选、试用任职等四个重点环节上,均通过党政会议集体讨论研究,不搞临时动议,始终做到履行程序一步不缺、一步不错。9年以来,按照规定的程序,活动中心选拔任用了6名中层干部,民主推荐了静安区教育系统4位校级后备干部,建立了后备干部储备库。整个实施过程中,没有人民来信来访反映,也没有出现干部带病上岗现象。

  3、重大项目安排情况。凡涉及的基本建设项目、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均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如“创意梦工厂”项目建设是活动中心的重点标志性工程,总建筑面积7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近500万元,其中设备设施投入275万。项目建设前,我们先经过党政会议、专家论证会多次研究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做好前期科学规范的预算方案,报请教育局批准立项。自2010年7月立项以来,历经项目启动策划、工程建设、调试验收、制度制定、课程开发等一系列艰巨、复杂、繁琐的工作,“创意梦工厂”于2011年5月顺利完成一期建设,并被称为“上海市首创,全市第一个由校外教育机构建设的区域性科技创新实践基地”。去年,区财政局对“创意梦工厂”项目进行审计,对采购、使用设施设备,财产登记数据等一应俱全表示满意,在学生教育教学过程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认为其产出效益远远超过投入资金比例,财政局将此拍摄成专题片向人大作专题汇报

  4、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活动中心财务行为,加强大额度资金的管理,活动中心先后修订

篇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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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汇报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决策、民主监督、公开公正”的工作机制,按照县科协、科技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要求,一季度,认真执行好各项制度,现就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协高度重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把推行工作制度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加强自身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当前工作的重要机遇来抓。

  二、采取措施,确保落实

  我协坚持把落实制度摆在与建立制度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一是开展会议学习,使每位干部认识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落实的重要性;二是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充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使权力得到分解,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为有效,1/2使权力运作更加透明、高效;三是抓好落实。在一季度,对2015年工作分工调整、重要工作布置、科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推荐等事项,都召开班子成员扩大会,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等制度,充分听取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杜绝“一言堂”、“家长制”。

  一季度,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的周密部署和强有力的指导下,我协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主动地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今后也将一如既往扎实推进和落实,促进全协反腐倡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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