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3篇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7-11 08:45:03 阅读:

内容摘要: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

篇一: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

  

  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的意见

  关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的意见

  为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提升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现就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载体,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目标,以

  一强五有两突出

  为抓手,按照

  一年有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上水平

  的要求,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增强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能力,为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幸福德州建设奠定坚实基础。2.目标任务。力争到2016年底,全市30%以上的农村社区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30%以上的行政村年集体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到2016年底,全市60%以上的农村社区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60%以上的行政村年集体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到2016年底,全市80%以上的农村社区年集体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80%以上的行政村年集体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基本消除集体经济

  空壳

  农村社区和行政村,逐步形成村级集体经济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明显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3.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遵循市场规律,不提过高目标,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群众意愿,不搞行政命令;坚持强村与富民相统一,不与民争利。

  二、发展途径4.

  两区同建

  增收。已经启动农民居住社区建设的,开发沿街门市房出租;整合供销、邮政、商贸等系统优惠政策,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引入超市、幼儿园、卫生室等经营、服务项目;旧村址复垦后,采取股份合作等形式,由社区统一经营。5.资源开发增收。利用村内闲置土地、坑塘、河坝、沟渠、林地、四荒

  、四旁

  等资源,发展边角经济;利用村内自然资源和产业、文化等优势资源拓展产业链条,放大品牌效应,发展旅游经济。6.资产盘活增收。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鼓励村级集体通过招标拍卖、重组置换、出租租赁、参股经营、联合开发等方式,盘活各类闲置资产,增加集体收入。7.土

  地流转增收。在坚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耕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按照

  依法、自愿、有偿

  的原则,引导农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股份合作、转让等形式,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及其他投资主体流转,既保证原承包农户获取土地承包权收益,又能增加集体经济收入。8.合作组织增收。立足各社区(村)实际,承接上级优惠政策,鼓励村级集体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等合作组织,通过提供生产管理、技术指导、信息服务,适当提取服务费用。9.商贸市场增收。鼓励有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优势的社区(村),兴建蔬菜、水果、水产、花卉、牲畜、商贸物流等专业市场,通过收取摊位费、服务费、中介费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10.经营实体增收。按照

  村企合作、互惠共赢

  的思路,鼓励社区(村)集体牵头成立配套加工企业、劳务公司、运输公司、物业公司、搬运公司、拆迁公司等,或以土地入股等形式与企业合作,增加集体收入。

  11.物业经济增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采取集体投资、参股等方式,建设标准厂房、市场、商铺、仓库等,发展物业经济,增加集体收入。.扶贫开发增收。充分利用省市扶贫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综合开发整理项目,新增加的土地和建设的桥、涵、闸、路、排灌等设施,由村集体所有和经营;土地综合开发整理项目所在的社区(村),可将部分项目转交给社区(村)集体实施,所得利润归集体所有。用好省市扶贫政策和资金,实施扶贫增收项目,在实现农民脱贫致富的同时,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三、扶持政策13.财税扶持政策。通过财政奖补、政策引导等方式,加快建立村级经济发展扶助机制。严格落实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村级部分不低于20%。从明年起三年内,市财政通过

  以奖代补

  的方式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各县市区按市奖补数额1:1配套,重点支持经济薄弱社区(村)发展。加强政策激励引导,对经济薄弱的社区(村)当年新增税收形成的地方财力,5年内全部用于支持村级经济发展。14.农业扶持政策。严格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将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畜牧业政策扶持等资金向村集体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服务组织适当倾斜。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市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足用

  好国家、省出台的农田水利建设、粮食生产、标准农田建设等政策资金,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利用集体林地、林场,采取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等方式,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15.土地利用政策。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小农水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按照国家规定,留出适当比例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在满足农村发展建设用地后,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可以有偿调剂使用,调剂建设用地指标的收益,要确保当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土地综合整治和小农水建设项目所建设的涵、闸、排灌等设施由原集体所有和经营。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村集体合法权益。16.科技帮扶政策。发挥农村科技信息基层服务站点的作用,到

  十二五

  末建成100个基层服务站点,培训50000名科技示范户、示范带头人,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优先扶持科技示范社区(村)示范户发展,在技术、信息、科技推广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农业科技人才、科技特派员到村提供技术指导等服务,在资金、技术和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17.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村级项目建设、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和农村社区建设的信贷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对村集体经济中实体部分贷款增幅不低于上年。探索开展农村

  三权一房

  (土地经营权、养殖水面经营权、林权、村民住房)蔬菜大棚产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国债贴息资金、中小企业创业资金。健全完善以农信社、农行、邮储行为主,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为补充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四、推进措施18.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

  基层组织建设年

  活动,坚持以

  一强五有两突出

  为抓手,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村)党建规范化建设。强化社区(村)

  两委

  班子建设,特别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增强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分期分批抓好农村干部培训,重点抓好社区(村)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开阔思路眼界、提高

  双带

  能力。严格落实农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办公经费,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农村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19.强化村级

  三资

  管理。全面摸清农村集

  体

  三资

  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做好集体所有资产资源的确权登记。严格落实农村财务

  双代管

  制度,充实县乡经管部门力量,加强农村

  三资

  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中心、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村级民主理财、财务公开、集体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严格规范发包程序、合同管理,依法变更或废止不合理的发包合同。强化农村财务审计,落实对社区(村)主要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20.化解村级不良债务。集体土地被征用时,土地补偿、拆迁、安置补助等属于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部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建设公共设施和兴办公益事业,不得平分到户。充分利用上级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在经营活动中,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政策等规定办事,努力降低风险。未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不得举债兴办各种公益事业,严禁为任何单位、个人提供担保。21.深化城乡结对帮扶。按照

  经济部门帮穷社区(村)党群部门帮弱社区(村)政法部门帮乱社区(村)

  的原则,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重点,继续开展机关干部驻社区(村)帮扶工作。充分发挥派出单位优势,派驻工作组和各级选派

  第一书记

  要帮助所在社区(村)分析发展优势,理清发展思路,选好发展路子,新上发展项目,保证村级每年都有可持续收入,确保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五、组织领导22.严格落实责任。市里成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县、乡两级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各级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强化督导调度。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农业、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扶持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县直派驻的工作组和选派的第一书记

  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帮扶工作重点,加大帮扶力度,促进集体增收。23.细化任务分解。各级要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县、乡两级要立足各社区(村)实际,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分别制定详细的目标规划。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年、具体到社区(村),每年集中突破一批经济薄弱社区(村)。2016年全市重点突破500个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农村社区和行政村,确保开好头、起好步。24.强化激励奖惩。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督查力度,通过现场观摩、实地察看、定期通报等方式,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作为县、乡、村党组织书记专项述职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和述职情况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县、乡要分别制定对乡、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农村干部报酬挂钩,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参考。25.营造浓厚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培树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基层基础的浓厚氛围。

篇二: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

  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实现乡村振兴,农民富裕的重要举措,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对村级集体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和发挥基层组织的服务功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县农村集体经济,实现民富村强,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坚持自我发展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增强村级组织服务群众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乡镇要结合村经济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特征等条件,发挥区位优势,因村施策,多元发展。

  2、深化改革,完善机制。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形式,转变农村集体经营机制和增长方式,逐步建立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集体经济运行管理机制。

  3、市场导向,量力而行。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功能,增强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加重农民负担,侵害农民利益。

  4、保护环境,科学发展。合理推进空间开发和功能布局,把发展集

  体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二、创新发展模式

  (一)资源开发型。在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村集体以承包、入股、租赁和流转等形式,依法合理开发利用村集体土地、森林、草原、水面、河沙、矿产、景观、“四荒四边”等资源,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林下经济、休闲旅游等产业,加快推进资源型资源转型升级,多渠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二)盘活资产型。通过更新改造修缮,盘活村域内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旧厂房、仓库、宅基地、基础设施等集体资产,采取自营、发包、租赁、参股,联营等方式开发利用,全面提高村集体存量资产的高效利用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三)发展合作型。对已确权的农户家庭承包地、其他方式的承包地、林地、草原等资源性资产,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由村集体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四)多元发展型。村集体要挥发自身优势,兴办种植养殖型、加工增值型等经济实体,通过经营增加集体经济收益。抓住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改造等载体,积极发展棚膜蔬菜、食用菌、畜禽养殖、光伏发电、瓜果采摘等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科技农业、休闲旅游农业等示范项目,进一步拓展农业农村新功能,加快形成“一村一品”,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集体经济

  实力。

  (五)发展股份型。按照“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成果共有”原则,开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资金等参股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较好的企业或合作社,开展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建立村社利益链接机制。大力发展农村混合所有制经济,将城市资本引入农业,吸纳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投资入股,允许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交叉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村集体和农民的利益共同体。

  (六)发展服务型。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专业服务公司等各类服务实体,开展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物质供应、仓储物流、种苗提供、农机作业、加工销售、病虫害防控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围绕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需求,发展文化、餐饮、民宿、旅游、电商等服务业,承接社区物业、道路养护、绿化管护、建筑施工、家政后勤、金融保险和广电通信代理等工作,以有偿方式增加集体经营收入。

  三、加大扶持力度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县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用于奖励集体经济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的村集体。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积极申报省级扶持项目,充分利用省扶持资金,发展集体经济。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费优惠政策,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减免征因权利人名称变更登记、资产产权变更登记涉及的契税,减免征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减免确权变更中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费。

  3、强化落实土地政策。各类建设项目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集体预留部分要用于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置换出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用于农村各类建设项目,节余指标经批准可以有偿提供使用,各乡镇不得挪用占用,其土地增值收益归划村集体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村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规划的土地,可不办理征地手续,只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产权明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鼓励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所得收益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其评估价值可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企业的注册本金。

  4、提升金融支撑能力。金融机构要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纳入评级授信范围。以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实施区建设为引领,抓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草场权、养殖水面和设施农业等方面开展收益权保证贷款业务,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加大农村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绿色金融向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倾斜。

篇三:关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

  

  关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其中村级集体经济也成为了政策关注的重点。为此,国家提出了十条措施以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第一条是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推进村民自治;第二条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村级集体经济创新发展;第三条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经济的生产力;第四条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第五条是加强金融服务,为村级集体经济提供融资支持;

  第六条是加强人才培养,为村级集体经济输送专业技术人才;第七条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第八条是加强村民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第九条是加强社会保障,为村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第十条是加强权益保护,强化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保护。

  这十条措施将有效地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保障。相信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村级集体经济将迎来发展的新机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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