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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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篇一: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经验做法

  城市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全力夯实基层社会治理这个根基,就要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全面提高社区治理效能,不断开辟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新境界。

  抓稳系统化这一基本点。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是推进社区治理系统化的基本点。健全社区治理体系,需要充分发挥各治理主体的作用,理顺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治理机制和资源,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系统治理,一方面要求各尽其职、各司其事,充分发挥各自的治理优势。坚持把加强党建引领作为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根本路径,注重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社区治理优势;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居委会在制度完善、平台搭建、谋划引领等社区治理中的主导作用;创新民主协商议事规程,通过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释放出社区治理效能;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城市社区居民组织等共同参与治理,推进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让法治理念全面融入社区治理实践;推动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提升社会治理大数据“聚、通、用”能力,打造“智慧社区”。另一方面又要求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强大社区治理合力。要推动城市社区治理各要素全面整合、系统集成,把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等社会治理方式整合在一个系

  统上,把社区基层党组织、居委会、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社区治理主体关联在一个系统上,把党建引领、社区服务、群众自治、治安防控、法律服务、风险防控等社区治理业务集中在一个系统上,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信息联通、平安联创的社区治理机制,实现社区“碎片化”治理向“系统化”治理转变。

  抓住法治化这一关键点。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法治化是新时代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关键点。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一项基础性工作就是聚焦社区治理中的矛盾与问题,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将社区各项事务纳入法治轨道,实现规范运行。一是建设法治社区,坚持硬法软法共治。在社区治理实践中,既需要以相关法律法规发挥硬核作用,也需要居民公约、自治规则、道德约束等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发挥软法功效。正确把握好法律法规与自治规范的关系,做到两者相互补充、相互支撑,实现硬法与软法协同共治,推进法治社区建设。二是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广大社区工作者要树立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开展社区治理,并引导社区居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矛盾纠纷,让法治理念全面融入社区治理实践。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以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载体,抓好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利用培训、宣讲、现身说法、文艺演出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普法送法活动,培养居民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好习惯。

  抓实精细化这一着力点。社区治理精细化,是社区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创新,也是衡量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为推动社区治理精细化,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强化社区网格化治理。网格化是一种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的新型城市社区治理模式。要按照一定标准细化居民小组为一网格,配备专职的网

篇二: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

  黄树贤

  【期刊名称】《求是》

  【年(卷),期】2017(000)013【摘

  要】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统领,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对城乡社区治理作出全面、系统、深入部署,是推进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总页数】3页(P19-21)

  【作

  者】黄树贤

  【作者单位】民政部党组

  【正文语种】中

  文

  【相关文献】

  1.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2.加强和完善油田社区治理夯实社会治理现代化基础3.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4.夯实国家治理基础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关于加强湖南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调查与思考5.固本强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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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

  【公布日期】2017.06.12?

  【文

  号】

  【施行日期】2017.06.12?

  【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2017年6月12日)

  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和谐稳定。为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就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体系、整合

  资源、增强能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可靠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推进城乡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群众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城乡社区治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靠居民、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

  ——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建立惩恶扬善长效机制,破解城乡社区治理难题。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统筹谋划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注重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推动各地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确定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发展思路和推进策略,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有机结合,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城乡社区治理模式。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再过5到10年,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成熟定型,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主线,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引领社会治理的路径。加强和改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贯彻落实。推动管理和服务力量下沉,引导基层党组织强化政治功能,聚焦主业主责,推动街道(乡镇)党(工)委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继续推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与驻社区单位共建互补,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推进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网络媒体等的党建覆盖。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及时帮助解决基层群众自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二)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制定区县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依法厘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以及协助政府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上述社区工作事项之外的其他事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可通过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建立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履职履约双向评价机制。基层政府要切实履行城乡社区治理主导职责,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政策支持、财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设指导,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

  治组织建设的指导规范,不断提高依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范围和规模。促进基层群众自治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有效衔接。加快工矿企业所在地、国有农(林)场、城市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本社区居民比例,切实保障外出务工农民民主选举权利。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社区协商、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进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弘扬公序良俗,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

  (四)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制定完善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扶持政策,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在城乡社区开展纠纷调解、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公益慈善、防灾减灾、文体娱乐、邻里互助、居民融入及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发现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服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的工作体系。鼓励和支持建立社区老年协会,搭建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的平台。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能力。积极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

  三、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一)增强社区居民参与能力。提高社区居民议事协商能力,凡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牵头,组织居民群众协商解决。支持和帮助居民群众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方法、提高协商能力,推动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数人意愿又保护少数人合法权益的城乡社区协商机制。探索将居民

  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学校普及社区知识,参与社区治理。拓展流动人口有序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渠道,丰富流动人口社区生活,促进流动人口社区融入。

  (二)提高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构,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做好与城乡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公共服务事项。着力增加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城乡社区服务项目、标准相衔接,逐步实现均等化。将城乡社区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选择承接主体。创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行首问负责、一窗受理、全程代办、服务承诺等制度。提升城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居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探索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机制,合理规划建设文化、体育、商业、物流等自助服务设施。积极开展以生产互助、养老互助、救济互助等为主要形式的农村社区互助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支持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点向城乡社区延伸。

  (三)强化社区文化引领能力。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心口相传的城乡社区精神,增强居民群众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内化为居民群众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会的自觉行动。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发现和宣传社区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褒奖善行义举,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社区居民崇德向善。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发展社区志愿服务,倡导移风易俗,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区氛围。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因地制宜设置村史陈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文化展示设施,突出乡土特色、民族特色。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网络,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

  (四)增强社区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加快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建设步伐,加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制定社区治理相关行政法规。有立法权的地方要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城乡社区治理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推进法治社区建设,发挥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五)提升社区矛盾预防化解能力。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建立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完善心理疏导机制,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对城乡社区社会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困境儿童、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和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等群体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重点加强老少边穷地区农村社区相关机制建设。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城乡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引导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专业队伍,在物业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事纠纷、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推进平安社区建设,依托社区综治中心,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

  (六)增强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提高城乡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强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社区信息亭、社区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重点工程,加快城乡社区公共服

  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强化“一门式”服务模式的社区应用。实施“互联网+社区”行动计划,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运用社区论坛、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社区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探索网络化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按照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务实推进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客户端,实现服务项目、资源和信息的多平台交互和多终端同步。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结合信息进村入户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积极发展农产品销售等农民致富服务项目,积极实施“网络扶贫行动计划”,推动扶贫开发兜底政策落地。

  四、着力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

  (一)改善社区人居环境。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管护和综合利用机制。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加强城乡社区环境综合治理,做好城市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垃圾分类处理、噪声污染治理、水资源再生利用等工作,着力解决农村社区垃圾收集、污水排放、秸秆焚烧以及散埋乱葬等问题,广泛发动居民群众和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环保活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推进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强化社区风险防范预案管理,加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开展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有序组织开展社区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加强消防宣传和消防治理,提高火灾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建设。

  (二)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

  设施建设,率先推动易地搬迁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做好政府投资建设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提供。创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运营机制,通过居民群众协商管理、委托社会组织运营等方式,提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落实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暖、水电、燃气价格优惠政策。

  (三)优化社区资源配置。组织开展城乡社区规划编制试点,落实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加强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衔接;发挥社区规划专业人才作用,广泛吸纳居民群众参与,科学确定社区发展项目、建设任务和资源需求。探索建立基层政府面向城乡社区的治理资源统筹机制,推动人财物和责权利对称下沉到城乡社区,增强城乡社区统筹使用人财物等资源的自主权。探索基层政府组织社区居民在社区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决策和执行过程中,有序参与听证、开展民主评议的机制。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履行社区治理责任评价体系,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面向城乡社区开放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注重运用市场机制优化社区资源配置。

  (四)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依据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应当由基层政府履行的法定职责,不得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承担,不得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资等事项的责任主体;依法需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的工作事项,应当为其提供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进一步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全面清理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各类证明。实行基层政府统一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评比活动,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

  (五)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加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探索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探索完善业主委员会的职能,依法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探索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应规范农村社区物业管理,研究制定物业管理费管理办法;探索在农村社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社区物业服务。探索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

  五、强化组织保障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完善中央层面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抓好统筹指导、组织协调、资源整合和督促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建立研究决定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市县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职责。要把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城乡社区的符合条件的相关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做好城乡社区治理各项工作。老少边穷地区应根据当地发展水平,统筹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等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做好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不断拓宽城乡社区治理资金筹集渠道,鼓励

  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创新城乡社区治理资金使用机制,有序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确定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全过程监督服务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

  (三)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国家和地方人才发展规划,地方要结合实际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发展专项规划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把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以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城乡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大从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注重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乡镇)领导岗位,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或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担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人或成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基层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招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统一管理,社区组织统筹使用。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依法办事、执行政策和服务居民能力,支持其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等,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加强社区工作者作风建设,建立群众满意度占主要权重的社区工作者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和奖惩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实干创业、改革创新热情。

  (四)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和激励宣传机制。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理论政策研究,做好城乡社区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等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建立城乡社区治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城乡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基础通用标准、管理服务标准和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及时总结推广城乡社区治理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农村幸福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和城乡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城乡社区组织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

  乡社区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篇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加快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现代化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细胞”活则全?活。改?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活在单位制下的“单位?”逐步变成“社会?”,社区成为?们?活的主要场所,其功能地位?益凸显。特别是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社区成为外防输?、内防扩散和反弹最直接最有效的阵地,其基础性作?不??喻。如何适应这种急剧?深刻的变化,探索建?符合中国国情的社区治理现代化新路径,是实现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现代化?临的重要课题。坚持“?核多元、合作共治”理念,不断完善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作?,铸就社区治理“红?引擎”。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以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带动各类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形成“?核多元、合作共治”的基层社区治理体系。街道党?委要吸收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负责?担任兼职委员,形成街道“??委”;社区党委要与疫情防控期间派驻?作队结对共建形成“社区-结对单位联合党委”;?区以疫情期间成?的临时党组织为基础成??区党?部。有效发挥基层政府主导作?,为社区治理提供有?保障。制定县(市、区)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社区治理??的权责清单。推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把?作重?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将履?社区治理主导职责纳?基层政府落实责任?标督导范围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基层政府加强统筹规划,细化政策措施,为城乡社区治理提供财?物?保障。注重发挥基层群众性?治组织基础作?,打造社区治理枢纽平台。加强基层群众性?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居(村)民?组?作和?格?作的融合。设?“百姓说事?”“群众说事点”,搭建便捷的议事平台,推进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化,?励群众“说事、议事、主事”。完善居委会保障机制。政府保障居委会办公?房、办公设施,落实活动场地;建?居委会常设成员职业化机制,为居委会配备专职?作?员,负责处理居民?常事务。统筹发挥社会?量协同作?,形成社区治理合作共治新格局。培育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全?推进社区社会?作,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社区公益创投等机制,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作“三社联动”,完善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共同发现需求、共同设计项?、共同实施项?、共同链接资源的?作体系。把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履?社区治理责任纳?精神?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指标体系。创新共驻共建、资源共享机制,引导其他社会?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发挥居民群众的主体作?,实现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加强培训引导,培养居民公共意识和参与精神。帮助居民群众养成协商意识、掌握协商?法、提?协商能?。发挥社区党员、社会组织负责?、志愿者的引领作?,引导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拓展流动??参与居住地社区治理渠道,促进流动??社区融?。推?公益积分兑换等做法,完善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激励机制。探索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维护公共利益等情况纳?社会信?体系。坚持赋能减负,不断增强基层社区治理能?。提?社区服务供给能?。推进社区职能转变,明确政府管理权和居民?治权的边界。全?落实社区减负规定,?政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安全?产、应急消防等事项,社区不作为责任主体。建?社区?作事项准?制度。加快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与居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优质?效公共服务。探索在城乡社区开发设置社会?作岗位,配备专职社?,提?社区服务专业化?平。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服务业,?持供销合作社及相关服务企业的经营服务?点向城乡社区延伸。提升社区德治引领能?。培育和践?社会主义核?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化,培育城乡社区精神。建?健全道德评议机制,引导居民群众崇德向善。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倡导移风易俗,形成与邻友善、以邻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推进城乡社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信?社区、诚信居民等评选活动,增加守信红利、提?失信代价。探索兴办“道德银?”,借鉴银?运作理念考核村民道德?为,量化道德积分。发展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社区建设和全民阅读进社区活动。增强社区法治保障能?。完善城乡社区民主选举制度,规范民主选举程序,保障城乡居民特别是外出务?农民民主选举权利,通过依法选举稳步提?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本社区居民?例。推进法治社区(村)建设,发挥基层法律?作者作?,推动法律服务进社区,帮助社区?作者、居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觉依法办事。指导城乡社区修订完善居(村)民?治章程、居民公约、村规民约,促进法治、德治、?治有机融合。完善?盾纠纷调处机制,引导专业组织专业?员在城乡社区纠纷调解和信访化解中发挥积极作?。增强社区信息应?能?。整合现有设在街道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上级相关部门的视频监控等要尽可能接?基层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推?“?门式”服务模式,推进?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拓展街道?上办事和社区全程?上代理(代办)功能,实现民?服务到家门。加快互联?与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体系的融合,运?各类新媒体引导居民群众密切?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议事协商、组织邻?互助。

篇五: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LIVELIHOOD区域治理社区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探索中共诸暨市委党校斯妙华摘要: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提高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现实课题。关键词:现代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中图分类号:F61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0)23-0292-0002某开放式小区居民的调研中,有63.3%的居民反映“社区工作人员未曾有主动联系”;67.7%的居民反映“不认识社区的工作人员”;65.3%的居民“不清楚社区联系方式”。(二)社区自治能力不足一是社区自治组织发展较慢。社区内公益组织培育力度不足,总体组建率不高,数量不多;有的又因资金来源不足,管理不规范,导致对居民的公共服务或志愿服务非常有限,承担的治理功能不足。另外,部分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矛盾重重,导致双方不仅无法有效参与社区治理,而且成为社区治理的老大难问题。二是社区居民参与自治意识不强。调查发现,高达53.5%以上的居民认为,社区治理是政府部门的事情,跟自己无关。导致社区工作普遍存在街道线办布置、专职社工完成、社区居民观望的状况,部分居民甚至不理解、不配合社区工作,如有的居民不听劝阻在楼道乱堆乱放、绿化地上种植蔬菜、养鸡养狗等等。(三)社区服务水平不高一是社区工作人员量质有待提升。目前每个社区工作人员服务的居民少则500多户,多则1000多户,人手普遍不足,专业人员更是缺乏。同时,社区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法治意识淡薄,在与居民沟通交流、协调对接的有效性方面存在一定障碍。根据Z市调查,目前社区专职人员持证上岗率仅为30%左右。二是社区公共设施供给不足。大多社区公共活动空间相对缺乏,缺少文化活动中心、体育锻炼场地等场所。三是社区智能化水平不高。社区服务还处于初级阶段,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滞后,导致社区居民之间以及居民与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相互联系沟通很少,缺少对人员情况以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基础也是关键,这将决定党委政府一系列政策措施能否落地“最后一公里”。社区治理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以社区治理这根绣花之针编织好人民群众的安居网,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现实课题。一、社区治理现代化的现实意义(一)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社区治理又是社会治理的基本组成部分。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社区治理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社会治理的基础是否扎实牢固,从而关系到国家治理的大局。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说,社区治理现代化既是一个重要的支点也是一个主要发力点。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二)社区治理现代化是破解新时期基层治理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阶层日益分化、互联网快速普及,特别是社区分有商品房、拆迁安置房、保障房、城中村、单位集体住宅等多种类型小区,不同的小区既面临同样的问题,如公共服务的供给与居民的多元需求不相匹配,也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导致基层社会治理的矛盾日益复杂多元,如商品房小区的物业纠纷、开放式老旧小区的环境安防、拆迁安置小区的房屋质量等问题,社区治理面临的难度越来越大,迫切需要探索创新与现代社会特点及诉求相匹配的社区治理新模式。(三)社区治理现代化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指出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社区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关乎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社区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这对社区治理的模式、流程、手段、能力等都提出了新要求。二、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社区承担着过多的行政职能受传统行政体制的影响,社区组织的行政化倾向明显,“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反映了社区治理指定性任务繁多、行政职能责任繁重的现实。在居民需求多样、问题交织的现实境况中,社区工作人员进入负担最重、压强最大、痛感最强的突出群体行列之中。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自身特色活动、上级调研陪同、迎接督查检查等任务层出不穷。特别是近年来,“留痕管理”被广泛应用,凡事留痕、处处留痕,成为社区工作人员不堪承受之重。社区工作人员平时忙于应付、疲于奔命,“被动式”应付、“应激式”突击成为常态,无法保证直接服务居民的工作,真正走进小区主动地了解研究居民的需求,统筹协调社区事务、沟通服务社区居民的本职工作所占精力却非常有限。在对Z市作者简介:斯妙华,生于1971年,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管理。292区域治理及社区工作的了解,从而也导致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与认同感普遍不高,影响其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三、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实现这一目标,提高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是基础。(一)着力提升社区治理社会化自治是社区治理的基础。社会化是社会治理的本质属性,也是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最大区别。党的十八大指出,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社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因此,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基层治理,形成政府、社区、公众、社会组织等互动“共舞”的格局,是提升治理能力、提速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新要求。在治理实践中,要将“政府独唱”转为“群众合唱”“单边行动”变为“多边互动”。一方面要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街道和社区组织要加大关于社区治理的政策文件的宣传力度,让居民充分了解参与社区治理关系及切身利益。社区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小区的宣传栏以及组织一些文化娱乐、公益服务等活动,宣传社区自治相关工作和要求,让小区居民自愿加入其中,并保障其行使社区治理的监督权,从而提升其主人翁意识和归属感。真正营造一个“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共建共治共享氛围。要搭建“社区共治”的平台。综合运用传统和创新方式,既有宣传栏、意见箱等传统工具,又有社区网页、“手机App”、微信、微博等现代载体,多渠道创设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平台,要建立小区联席会、小区理事会、楼组议事会等组织,常态化开展社区事务民主协商工作,积极创设协商载体,不断完善协商机制,逐步创设“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围绕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垃圾处理等小区治理瓶颈问题,共同参与制定相关制度与公约。在条件允许时,可建立跨区域社区联盟,加强整个社区各小区之间的经验交流与问题探讨。同时,要明确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公共利益观,合法合规参与社区治理相关事务。(二)着力提升社区治理法治化法治化是社会治理的基本规则,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涵义。一方面,要提升法律素养。通过普法教育或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强化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以及普通民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增强其法制观念,提高其依法办事的能力。特别是在社区工作者招录中,要增加法治思维方面的考核内容。有条件的社区,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为社区治理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撑。另一方面,要强化社区治理工作的制度化。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文件——《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细化为各个地方的社会治理实施细则,促使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要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在如何参与和处理社区事务的机制、方式和手段等方面提供相应的规则支撑。(三)着力提升社区治理智能化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技术赋能社会治理已经成为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我国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这就要求强化科技手段融入社会治理,全方位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从硬件上要增设门禁系统、监控系统、视频通话系统等各类智能化设备和信息化系统,力争高质量满足居民的安全、生活等方面的需要;从软件上可将互联网技术、云平台与医疗保健、家政服务、居民需求、意见建议、政策共享、矛盾调处等有机结合;从生理上和精神上都切实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四)着力提升社区治理专业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任何事情归根结底是需要人来完成的,社区治理也不例外。而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不仅是社区治理效率提升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LIVELIHOOD一方面要加快建设专业化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社区工作是一门学问,量大面广、内容庞杂,没有情怀干不了,没有能力干不成,没有担当干不好。因此,要把更多热爱社区工作、善做群众工作的优秀人才引进到社区工作队伍中。同时,社区工作者还需具备社区治理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要了解党委政府关于社区治理的方针政策以及关于居民自治、赋权参与、协商民主等方面的专业理论;要掌握组织开展居民自治,沟通协调社区矛盾,合理开发和高效使用社区资源,策划社区活动等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培育专业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能承接部分社会治理的职能,有效填补公共服务的薄弱环节,既可增强公共服务供给,又可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在居家养老、心理咨询、老年康复、法律援助、房屋评估检测、婚姻危机干预、未成年人保护、失独老人关爱、残疾人帮扶等等方面,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让有专长的社会组织或第三方机构参与社区治理,从而使社区治理、社会服务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也更加契合居民的多层次需求。参考文献[1]叶俊动.直击痛点-大变局中的基层治理突围[M].北京:新华社出版社,2019:625.[2]吴晓林.新时代社区治理的探索和启示[J].秘书工作,2019(5):71-74.[3]陈跃,余练.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探析[J].理论探索,2020(4):81-90.[4]段俊霞,赵宇.我国公民参与社区治理:现状、问题与对策[J].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9,34(1):130-133.[5]魏健馨,赵淼.社区治理法治化的推进路径[J].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3(3):193-199.[6]许宝君.社区治理专业化:要素构成,误区甄别与实践路径[J].中州学刊,2020(7):83-90.[7]张晓雪,海燕,郑杨.城市社区治理的创新研究[J].智库时代,2020(1):28-2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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