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集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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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集合4篇

2023年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4篇

第一篇: 2023年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强化四个意识,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用好四种形态,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1】

为切实抓好对市委##年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查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准确、真实掌握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局党组成立了由纪检组、机关党委相关负责同志参与的专项督查组,集中8月22日至23日两天时间,对局属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能够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召开相关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和局党组、纪检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单位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了一些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的制度规定,逐步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主要负责人思想认识比较明确,学习和工作比较积极,基本做到了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上半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各单位党组织工作逐步规范,对党员教育管理有所加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基层党组织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有一半以上,“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较好。领导干部能够以身作则,带头讲专题党课,做到了有教案、有课件,取得了一些成效。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共发现各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17个,其中共性问题4个,个性问题共13个。

(一)共性问题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筹划有欠缺。主要表现为:一是没有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工作图表,没有建立“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的工作模式。二是没有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任务分解。

2、约谈针对性不够强。主要表现为:一是工作约谈的内容很多,但提醒约谈、告诫约谈、鼓励约谈内容很少。二是没有建立跟踪管理机制。

3、多数单位没有开展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检查工作(服务中心除外)。

4、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没有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调研,也未形成调研报告。

(二)个性问题

1、产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年述职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年党建工作重点,没有列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进行整改落实。没有对照“八查八促”要求检查近年来“三大责任”落实情况,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各类软件资料的整理归类还没有做到规范有序,整齐划一。

2、市场办存在的主要问题:没有对照“八查八促”要求检查近年来“三大责任”落实情况,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各类软件资料的整理归类还没有做到规范有序,整齐划一。

3、工业院存在的主要问题:单位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范围主体责任工作方面比较薄弱,每季度听取至少1次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没有按要求落实到位。对##年述职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年党建工作重点,没有列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进行整改落实。没有对照“八查八促”要求检查近年来“三大责任”落实情况,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4、情报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单位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范围主体责任工作方面比较薄弱,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和主要负责人报告##年度上半年个人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每季度听取至少1次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没有按要求落实到位。

5、服务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年述职评议中提出的问题和##年党建工作重点,没有列出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进行整改落实。单位班子成员落实分管范围主体责任工作方面比较薄弱,每季度听取至少1次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没有按要求落实到位。

6、促进中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主体责任工作方面的反馈问题、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各单位制定了措施,安排了责任人,限定了完成时限,但最终的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没有进行跟踪督办和总结。

三、整改建议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抓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担负起督查整改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要对照省委“866”评价检验标准和市委“八查八促”行动方案以及《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年工作要点》(兰办发〔##〕33号),认真检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以整改促进落实。各单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局主体责任办公室。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2】

按照市委《关于做好##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张汪镇党委严格对照检查内容,紧密结合张汪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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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4.##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第二篇: 2023年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2018年,我院党组在市委和市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为依据,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孙政才等系列中央交办的专案审查起诉任务,涌现出了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先进典型和先进集体。2018年,中央办公厅、市委办公厅、高检院办公厅、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先后90余次转发我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的经验类做法。检察日报、天津日报、天津政法报、中国网、长安网等主流媒体刊发我院宣传稿件110余篇,全院各项检察工作亮点频显、发展态势良好。现将2018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深刻认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将全面从严治党与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

一是细化责任任务,推动责任落实。制定《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从领导班子、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四个层面,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细化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将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具体到月,防止责任空转、任务空悬,形成党组统一部署、党组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的责任落实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年初,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对做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引导责任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2018年,先后18次主持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中央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做到及时领会到位、扎实推进到位。与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逐级逐人签订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次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和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并督促班子成员和监察部门严格履行责任。通过经常性谈心谈话,对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行强调提醒。以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构筑全面从严治党的牢固防线”为题讲廉政党课。班子成员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建责任就延伸到哪里。

三是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充分利用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对履行主体责任具体情况进行全程纪实,督促领导班子、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及时的,及时谈话提醒,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截至目前为止,我院已上传领导班子任务清单51条,主要负责人任务清单64条,班子成员任务清单累计285条,做到了时间推进与任务推进同步、任务落实与平台上传同步,达到了任务完成率100%。严格落实问责条例,重点对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不力、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肃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结果作为干部选拔、表彰奖励、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政治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推进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一体净化、一体培育、一体建设,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

落实中央决策和市委要求态度坚决、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做到迅速学习传达、认真研究落实,推动中央精神和市委部署在一分院落地生根。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和“七个有之”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坚决整改。深入开展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查遗补缺、纠偏正向,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地。认真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深刻分析陕西省委、西安市委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教训与警示,举一反三,引为镜鉴。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到位,以贯彻落实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对党忠诚。

二是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认真贯彻《党组工作条例》,制定《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实施办法》,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建立了党组会议题设置、预告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2018年,我院召开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决策9次、研究干部任免16次、研究重要项目安排9次、研究大额资金使用12次。

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贯彻整风精神,用好思想利器。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深刻的思想斗争,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增加“辣味”,不放“礼炮”,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组班子成员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形成常态。2018年,我院2次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会的市委政法委和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领导均给予较高评价。

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台账,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党建考核重要内容。2018年,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30余人次。

三是培植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氛围,着力抵制和反对封建腐朽庸俗的政治文化。

加强政治文化环境建设。在机关一楼、二楼大厅及楼道增加政治文化元素,利用多媒体系统滚动播放政治文化内容,在院检察专网设置文化建设专栏刊发干警优秀文化作品,营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拥护核心、对党忠诚的浓厚政治氛围。举办“奋进新时代,迈步新征程”主题歌咏会,表达了对党的无限忠诚。利用创建天津市文明单位活动,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美德。突出建党纪念日、发展党员、表彰奖励等活动仪式感,用好党费收缴、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营造浓浓的党味,强化党性实践,突出党员的政治荣誉。

持续深入整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认真学习市委《关于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的工作意见》,深刻认识“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的危害,把净化政治生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细,坚决铲除“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滋生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开展以案促建工作,以王文案件为镜为鉴为戒,直面聚焦问题,深刻汲取教训,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通报典型案例、专题教育、排查问题线索等方式,坚决抵制和反对腐朽庸俗的政治文化,全面排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人际关系。

深入开展典型培树表彰工作。修改完善表彰奖励规定,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积极推荐公诉部副主任刘家卿同志参评全国模范检察官,向市院报送宣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视频录像,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在全院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刘家卿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视台等我市主流媒体,对刘家卿对党忠诚、服务群众、维护正义、勇于担当的先进事迹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

四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着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严格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政治首关,坚持“首关不过、余关莫论”的选人用人标准,细化从“动议”到“任职”各个环节的选任程序。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间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的通知》,选任方案及时报送到市委组织部审批。建立干部选任工作全程记实档案制度,通过详实的文字记录,客观反映干部选任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运行情况。协助市委组织部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形成了广大干警共同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合力,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透明度。十八大以来,我院连续5年在市委组织部组织的选人用人考核中,各项指标均达到优秀等次。

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并组织重点和随机抽查核实,对瞒报、漏报事项,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甄别,要求本人补报并说明情况。对漏报、瞒报人员进行严肃处理,201X年,7人被诫勉谈话,5人被批评教育,并在全院范围进行了通报;
2018年,2人被批评教育,起到了较好地教育警醒作用。

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在201X年“十项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按照《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关于201X年选人用人检查和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情况的通报》要求,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对全院干警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和干部兼职(任职)情况专项检查,全面规范了干部兼职(任职)审批程序,杜绝发生违规兼职取酬和“裸官”问题的发生,进一步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检。对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档案信息进行集中核查,有效防止出现假履历假档案问题,确保干部档案特别是拟任人选的档案信息真实准确。对3名学历存在问题的干警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

五是夯实党建工作责任,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逐级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强化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开展党组织到驻地社区报到工作,将到社区报到开展共驻共建工作,作为新时代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建整体规划,通过结对共建、资源共享,推动了我院机关各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社区聚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社区展现,展现检察机关为民务实良好形象。开展“大兴学习之风、深入调研之风、亲民之风、尚能之风”活动,动员和带领广大党员干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转变作风、主动作为,提高效能、促进发展,以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推进机关干警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我院对党组织结构设置进行调整,撤销3个党支部,新建7个党支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部门全部建立党支部,使内设机构设置与党组织结构设置相匹配,进一步促进了党内工作开展。按照《关于建立党建工作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定期开展党建工作巡查,强化督办整改,狠抓督促落实,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三)坚持思想建党,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坚持把加强思想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为主要抓手,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通过专题党课、分层宣讲、教授辅导、学习研讨、知识竞赛等形式,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精神。2次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辅导报告,6次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研讨会,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对党的十九大的重要观点、重要思想、重大判断、重大举措的理解和把握。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采取现场授课、观看视频讲座、交流研讨、研读原文、在线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全面、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抓实主题教育。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在深化拓展上下功夫、见实效。按照中央政法委“九个根本”重要要求,制定《关于开展政治建警专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党支部政治建警专题学习教育学习计划表》,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政治建警专题学习教育,掀起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热潮,补足精神之“钙”,筑牢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思想根基。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将学习宪法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宪法和宪法修正案”进行研讨交流,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认真研究宪法中涉及检察机关的各项规定,确保检察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砥砺前行。

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印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要重点做好的19项意识形态工作。印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关于2018年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工作的安排》,进一步细化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管理意识形态阵地,实施24小时舆情监测值班制度,加强对检察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的监管,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

(四)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营造守纪律、重规矩的深厚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不想腐”思想自觉。把党规党纪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的必修课,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严明纪律底线,筑牢信仰之基》专题辅导。以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为了政治生态的海晏河清》、《铁纪强军》,开展“以案为警为鉴,忠诚干净担当”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参观天津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主题展,在院检察专网及时发布廉政规定、通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构筑“不想腐”的思想堤坝。

二是规范运用“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先后印发《关于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实施意见》、《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印发《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的实施细则》,并印制《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台账手册》,要求各级主体责任人认真开展党内谈话,并明确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内谈话,年初以来,开展提醒谈话累计190余人次,真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第一种形态成为严明纪律的第一道防线。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次,针对个别部门谈话一般性问题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少,谈话不深不透,问题不痛不痒,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规范线索处置工作,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调查处置工作。年初以来,共直接受理或由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转来信访线索15件,其中涉法涉诉类信访线索11件,问题线索4件。在11件涉法涉诉类信访线索中,直接答复信访举报人5件,要求相关业务部门答复6件;
对4件问题线索,依据《天津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开展认真核查。通过核查,3件查否,虽然没有发现违纪问题,但对被举报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对1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严肃整改、引以为戒。

(五)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扭住不放。

一是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年初以来,开展8次检务督查,紧盯违规公车使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兼职取酬等问题不放,着力解决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重要节假日前,通过下发通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重申纪律要求,划定纪律红线。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查纠“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印发《关于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证件管理等事项要求,坚决防止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的发生。

二是疾风厉势整治不作为不担当。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委、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有关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制定《关于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采取问卷调查、自查自纠、面对面查摆等方式,梳理出问题清单23条,提出整改措施37条。坚持边学边改、立查立改,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建立整改台帐,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分管部门的责任,从严从实治庸治懒治怠,营造干事创业、担当有为的良好氛围。

三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制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方案》,成立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领导小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以调研排查开道,以问题整改推进,以监督问责攻坚,以抓“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大力推进集中整治工作。

(六)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在司法办案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罪与非罪界限,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保障科技创新,以法律监督工作的高质量保障经济发展的高质量。

一是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落实天津“八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先后办理销售假冒我市著名钢管企业注册商标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59件,严厉打击金融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维护市场稳定和良性发展。在办案工作中我们做到“四个坚持”:坚持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法办理金融犯罪案件,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坚持实质判断的基本方法,深入分析新型金融活动的本质特征,正确区分金融创新与金融犯罪,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创新发展;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案人员注意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综合运用刑事追诉和非刑事手段处置和化解风险,合理把握打击范围,做到打击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
坚持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特别是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贯穿检察办案工作始终,同步做好释法说理、风险防控、追赃挽损等工作,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有效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美丽天津建设。牢记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嘱托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的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利润高、违法成本低,即使追究刑事责任,也是刑期短、罚金少,远远不足以弥补违法行为给环境造成的损害。我们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提高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不仅要求违法行为人损害赔偿,更强调生态环境的治理修复。通过民事公益诉前程序,督促相关社会组织提起诉讼,发挥社会组织保护公益的积极作用。通过行政公益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履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定职责。

三是加快推进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成立金融犯罪、职务犯罪、涉黑犯罪、公益诉讼、知识产权等5个检察委员会专业研究小组,对专业领域的前沿问题、检察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对策建议,提升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能力水平。主动“走出去”,进一步完善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联系点制度,主动了解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法律需求,赴天津物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法律讲座活动,就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常见的合同诈骗等诈骗犯罪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办案协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制度机制,积极寻求金融监管部门对检察办案工作的专业支持,建立经常性联络机制,共同应对防控金融风险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引进来”,与天津师范大学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提高干警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解决对金融、财税等专业领域知识储备不足,营造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后劲不够的问题。

(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要求,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检察工作的各环节各领域各方面,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在司法为民的细节中。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提供优质检察产品。一方面,在履职过程中强化爱民意识,恪守为民情怀,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层次、更丰富内涵的需求,高标准、严要求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适应新时代需要、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围绕民生焦点难点痛点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多做暖人心、得人心的实事,多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抓住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的恨,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又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让人民群众有更踏实的安全感;
抓住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的怨,先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执法办案不严不廉不公专项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有更真切的公正感;
抓住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忧,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保卫舌尖上的安全,顺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新期待,让人民群众有更实在的幸福感。

二是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将矛盾化解贯穿于司法办案的始终,深入推进涉检信访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完善“1+99”刑事申诉办案模式,切实做到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成功处置多起集体访案件,有力维护了我市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扎实做好息诉工作,息诉止访率100%。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既当“护法的卫士”,又作“普法的先锋”,主动深入市女子监狱、南开区永基小学等地,开展法制教育,接受教育人数累计1300余人,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开展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打造过硬检察工作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梳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新关切和新期待。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法治关爱,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将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四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予以救助,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

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予以严惩。先后办理刘扬等多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延押案、孙爱民、李勇等多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上诉案、控告某辖区公安机关为黑恶势力人员充当保护伞举报案等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与其他司法机关共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经侦总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增强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会同市第一看守所制定《关于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禁区、全覆盖。成立了扫黑除恶专案组,专案组深入辖区基层院提前介入涉黑涉恶一审公诉案件,开展业务指导,确保案件办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截至目前为止,专案组已提前介入涉黑涉恶一审公诉案件15件171人。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四个意识”树的还不够牢固

一是从政治高度审视、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的能力和自觉性仍有待加强。近年来,我院承办了周永康、令计划、孙政才等多起中央交办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政治类案件,但站在政治高度和发展全局,对于如何借势提升和推进检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方面,在思想上还不够自觉,资源未能得到充分运用。

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高检院决策部署的效果还不到位。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常态、新发展的理念,还缺乏深入研究思考,还没有完全把对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转化为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推动工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时缺少实打实的招数,存在“上下一般粗”抓落实的现象,从严从细抓落实、坚持长效抓落实仍有待加强。

(二)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够有力

一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在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分管党建领导投入党建工作精力多,班子成员形成合力投入党建工作精力少;
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的主动性还不够强,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频共振”的举措还不够实,带着任务“集中”抓党建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在深入推动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上,招法举措还不够多。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政法机关党的建设要抓住“九个根本”的要求在院机关落地生根上,各级领导同志深入思考的少、开展调研的少,能力不够、本领不足。创新党建工作载体还不够丰富,多数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方式方法单一,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基层党支部还存在讲党课质量不高、组织活动记录不规范不严谨等问题。

(三)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

一是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批评和自我批评往往就事论事,从思想深处进行剖析还不深刻,开展相互批评还不够大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在基层党支部还没有形成常态。

二是警示教育效果还不够显著。开展警示教育,满足于相关腐败警示案例文件的学习,但广泛互动、相互启发、反面警示、正面引导等方式结合的不够,反思警醒力度仍需加强。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党内谈话,一般性问题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少,谈话不深不透,问题不痛不痒,警示效果不强。

(四)选人用人工作还不够全面

一是干部培养锻炼机制落实不够好。落实《关于检察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青年干警帮带工作实施意见》等人才培养锻炼机制还不到位,我院作为一线直接办案单位,和基层院一样承办各类案件,工作任务繁重,对安排干警到基层院锻炼的力度不大。

二是对干部监督管理还存有盲区。对检察干警的管理和监督,往往侧重于保证检察权干净运行方面,对检察职权以外的事项,以及检察干警8小时以外,尤其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生活圈和交际圈了解、掌握的不够,仍留有监督的空白。

(五)根除“圈子文化”、“好人主义”还不够彻底

一是对“圈子文化”、“好人主义”的危害认识还不够深刻。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圈子文化”、“好人主义”给政治生态带来的严重破坏,不同程度存在“多栽花少栽刺”的想法,对分管干部轻“严管”重“厚爱”,对身边出现的一些错误思想和妄议苗头,以及社会中的不良现象、潜规则,有时见多不怪、思想麻痹、听之任之。

二是“圈子文化”、“好人主义”产生的惯性思维仍然存在。有的检察干部对同事圈、同学圈、老乡圈、战友圈不以为然,私下喝圈酒现象仍未绝迹。从驻市检察院纪检组反映的情况看,我院仍然存在个别干警遇事“找关系”、“托人走门路”的情况。

(六)思想建党抓得还不够扎实

一是理论武装抓得还不够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主动、不深入。有的部门只满足于做好检察业务工作,对加强理论武装思想上重视不够,在参加全院专题理论学习后,后续跟进不足,成效不明显。有的检察干警虽然每次都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但理解不深、表述不清、把握不准,不能切实将“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理想信念教育抓得还不够实。学习笔记摘抄内容多,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体会和研讨交流少,入党为什么、从事检察工作为什么的问题在个别党员干警的头脑中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干警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了解不及时、不细致,特别是对于一些青年干警他们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八小时以外主要干些什么,是否安心检察工作的思想底数把握得不准,因人而宜做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还不强。

(七)工作作风还不够过硬

一是文风会风转变还不够有力。工作中,仍然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发文件、定制度,主要是根据上级文件“照葫芦画瓢”,结合工作实际拓展少,缺乏创造性。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一般性调研多,带着问题的专题调研少。

二是履职担当意识还不够强。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一分院检察版,在科学谋划、出台举措、推动落实上的积极性并不强烈,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方面做的还有所欠缺。部分干警主动作为、积极创新的意识不够强,往往满足于完成本职工作,对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探索不够,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缺乏创新思路和做法。

(八)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举措还须细化实化

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不够高。干警对金融、财税等专业领域知识储备不足,对于营造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服务保障的后劲不足。经济领域的法律监督职能延伸效果不佳,业务部门关注具体案件较多,但往往通过个案体现,参与社会治理活动效果不明显。

二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举措还不够具体。没有认真研究分析天津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瓶颈制约,不能及时有效地发挥检察职能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参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落实天津“八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思路和举措还不够细化实化,工作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九)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利益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扶贫助困、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还较少。主动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的具体措施还较少,精准扶贫成效还不明显。在污染防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发挥检察监督作用不明显,通过公益诉讼等形式主动提供司法保障的举措还不多。

二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手段较为单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办理本环节案件为主,线索移送机制、检察建议制度、“一案三查”机制、建立健全“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等还不够完善,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能力还有待提高。

下一步,在市委、市检察院党组正确领导下,我院党组坚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在“全面”上下功夫、在“从严”上用狠劲,以永远在路上的奋斗姿态,持之以恒、善作善成,把管党治党的螺丝拧得更紧,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推动我院工作全面上水平,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第三篇: 2023年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南开区委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步发力,以抓好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工作和市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主线,以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严字当头、标本兼治,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筑牢党员干部“四个意识”

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坚定执行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检验。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市委部署要求,区委常委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确保政令畅通。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议涉及传达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的议题76个,占总议题的35%,在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各方面对标看齐、强力推动。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落实市委关于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确定了4个方面、22条具体举措,区委常委同志带头深刻反思、带头推动落实,分兵把口,动真碰硬,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见底见效。把政治整改贯穿市委巡视整改全过程,深入开展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基层党建突出问题、国有资产流失涉嫌利益输送问题、不公开招投标指定熟人施工问题4个专项整治,先后9次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推动整改工作,开展4轮专项督查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突出政治巡察,按照“全覆盖、无遗漏,横到边、纵到底,无死角、无盲区”要求,制定《十一届南开区委巡察工作规划》,把践行“四个意识”的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态、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安排3个巡察组开展2轮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和1轮扶贫助困领域专项巡察,对在中央环保督察、“迎全运”等工作中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不力的17名干部严肃问责,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在南开区落地生根。

2.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和市委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区委工作规则》和《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和程序。区委常委会带头执行集体领导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发扬民主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形成决定坚决执行、一以贯之,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末位表态等制度,切实做到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统一。将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纳入民主评议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对各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制定印发《民主生活会流程图》,对基本流程和要求细化明确。开展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31个单位、39名个人严肃批评、限期整改,责令3个单位重新召开民主生活会。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区建立“三会一课”纪实报告检查制度的实施细则》等三个《实施细则》,设立4个基层党建工作日常督查组,对全区各工委、党委(党组)及其所属党组织开展无死角、全覆盖的督查,下发督办单598件,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立起来、严起来、落实好。

3.大力培育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强力整治圈子文化,坚决铲除危害党的肌体健康的毒瘤。坚持从抓思想教育入手,以“反对圈子文化、克服好人主义”为主题,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了两轮专题讨论,深刻剖析根源、危害,深入查摆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用好组织手段拆圈子、破圈子。在区级机关开展区级领导干部亲属关系排查,在区属处级单位开展违反任职回避规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着力破除圈子文化积弊。今年以来,交流轮岗处级干部114人次,对在同一街道、同一职级任职超过10年以上的处级干部全部进行了跨部门交流。研究制定了《南开区区管干部家庭成员信息登记备案办法(试行)》,组织全区区管干部集中填报亲属中在区属党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况,全面掌握干部的“亲属圈”,用制度机制铲除圈子文化滋生的土壤。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发挥“学雷锋、学焦裕禄”主题馆阵地作用,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38场;举办庆祝建党96周年系列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在繁华场所、重点路段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点,投放廉洁文化公益广告;打造13个廉洁文化特色社区;组织开展讲述家风家训故事、创作廉洁书画作品、征集廉洁公益广告等活动,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二、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着力夯实思想建设这个基础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中心内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其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实践要求,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学懂弄通做实”的重要要求和市委书记李鸿忠“速度、热度、广度、深度”的要求,在全区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全区领导干部大会学习传达十九大精神;印发《关于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的通知》,对全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十九大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区委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带头学,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成立区委宣讲团,党员区级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推动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截至目前,宣讲团共宣传宣讲84场;充分利用“南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手段,多维度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营造了铺天盖地、热气腾腾的浓厚氛围。坚持对标对表看齐,召开区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奋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南开生动实践的决定》,推动十九大精神在南开区落地生根。

2.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扣“学”的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充分发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主阵地作用,制定《南开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年度学习计划,组织集体学习13次。积极发挥区委党校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培训班,区委常委同志带头上讲台,累计讲党课34次。全力抓实党支部理论学习教育。制定《南开区加强机关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集中开展党的理论教育“五个一”活动,组织全区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的领路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及时收看《将改革进行到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等专题片,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紧扣“做”的标准,深入开展“双联系双服务三推进”活动。全区260个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8100多名党员干部对接服务171个社区,走访慰问2900余户困难党员群众。制定《关于做好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的意见》,举办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紧扣“改”的要求,组织开展“抓规范、强基础、补短板”基层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年活动。抓实全区党组织阵地建设,对摸底排查出的53个问题全部进行整改。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进一步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定《南开区关于规范党费收据管理的通知》,统一印发《南开区党员交纳党费收据》和《党支部(党小组)交纳党费清单》,健全党费收缴工作流程和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党费缴纳工作规范化建设和痕迹化管理。印发《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卷(示例)》和《2019-2019年基层党建工作文件选编》,为基层党组织提供10个流程图和换届选举21个工作范例。

3.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强化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积极构建“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坚持“重大活动专题研究、重点内容专题学习、社会舆情时时关注”,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多次听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形成强大声势。定期深入驻区高校调研,召开意识形态研判会,及时把握动态。恪守党性原则,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在全市率先成立了网信办,组织召开网络意识形态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全区年度任务进行明确和细化,确保我区各媒体平台宣传好党的主张、传播好党的声音;制定了《南开区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7项制度,持续开展净化网上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和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制定实施《统战工作三级网络运行指导意见》,扎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思想教育和团结引领工作,以及民族宗教人士的团结教育,广泛凝聚各方面力量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三、坚持以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把从严选用管理监督干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狠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1.从严选人用人。按照好干部标准选用干部,突出政治关,做到“首关不过、余关莫论”。坚持把识准干部功夫下在平时,建立了组织部门干部与处级单位联系制度,对107个处级班子进行调研,将平时考核与集中研判、专项调研相结合,打破“不提拔不考察,不出事不谈话”的思维定式。制定了《南开区实名推荐区管干部人选实施办法》和《南开区干部“带病提拔”追责问责实施办法》,明确“谁推荐、谁负责”,进一步拓宽视野、把好入口、压实责任。对纳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严格执行“四凡四必”要求,对有“硬伤”的干部一律不予考虑。出台《南开区区管干部任职前公示办法》,拓宽公示载体,对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全部在网上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着眼长远发展,制定出台《2019—2019年南开区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今年以来,提拔和平职转任重要领导职务60人次,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在全区形成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2.从严治庸治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三必问”原则,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部署要求打折扣的必问责,被市委、市政府点名批评的必问责,被市级媒体曝光的必问责。在媒体曝光王顶堤街综合执法大队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后,立即严肃查办,对受到处理和问责的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全区通报。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共查处不作为不担当问题67件,处理157人次,其中处级干部67人次。围绕深化专项治理,制定《南开区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规程(试行)》《南开区鼓励干事创业担当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把严肃问责与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统一起来,营造干事创业强大气场。按照市委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推动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建立权责清单、职责清单,营造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从政环境。

3.从严管理监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抓苗头。今年以来,共对363名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咬耳扯袖、警示提醒,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坚持干部任前谈话机制,对今年以来调整提任的处级干部全部开展任前谈话,切实打好廉政预防针。建立了处级干部“日常体检”机制,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等八小时以外。加强对科级以下干部管理监督,研究制定了《关于对科级以下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意见》,不断强化各工委、党委(党组)对干部管理监督的主体责任。以抓好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针对招投标和国有资产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了加强国有资本、招投标等领域监督管理的7项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6个派驻纪检组开展走访调研145次,明察暗访单位185个,约谈被监督单位“一把手”、班子成员94人次,切实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四、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全面抓好纪律规矩建设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1.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有关要求,制定实施《关于深入贯彻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制度,坚决打好反“四风”持久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五一、国庆、中秋等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先后组成60个检查组,对全区321个基层单位和窗口部门、12个餐饮娱乐场所、景点等开展监督检查。综合利用各类数据信息资源,拉网排查违规公款消费、公车私用问题,对违反常规的可疑信息,紧盯不放,深挖细查。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3人。

2.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全力支持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2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推动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执纪必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市委巡视反馈的5个问题线索严肃查办,立案7件,结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对3人分别采取了“两规”“两指”审查措施。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134件,结案7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6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3.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把纪律教育、警示教育摆在党员教育的突出位置。区四大机关理论中心组第一次集体学习,就邀请市纪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专题辅导《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每周向区级、处级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关键少数”纪律规矩就在身边。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为训。区委常委会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市查处部分厅局级干部严重违纪案件剖析与警示》《辽宁省抚顺市原市长栾庆伟案件警示录》,认真收看《巡视利剑》专题片,组织“两委”委员、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参观“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主题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通报今年以来违纪问题查处情况,以案说法,以案释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五、坚持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着力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的理念,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体现从严从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1.定规矩明责任。制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检查考核办法,以及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暂行办法,以完善的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区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各项制度,制定了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每位常委同志结合职责分工,制定了各自的“两个清单”,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同时,指导推动全区各工委、党委(党组)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两个清单”,区委常委同志认真审核分管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两个清单”,签订责任书,锁定责任内容,确保明责有依、履责有痕、问责有据。

2.做示范重传导。坚持从强化区委常委班子的责任入手,突出常委带头、以上率下,促进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扛起来。在研究区委常委分工时,明确了每位区委常委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的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今年以来,区委常委会议涉及全面从严治党的议题118个,占总议题54%,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听取研究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组织召开街道工委和委办局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对各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的问题,不留情面,当场批评。先后2次召开街道工委书记座谈会,围绕坚决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开展集体谈心谈话,切实强化“一把手”亲自抓、带头抓的责任意识。

3.严督责促落实。充分发挥督查的“利器”作用,采取书面督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各工委、党委(党组)及其所属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及组织学习收看《习近平——新时代的领路人》《将改革进行到底》等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抓实抓细抓具体。将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把责任落实到位。坚持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4个履责不力的党组织和39名失查失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失责必究,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主体责任不断传导压实,党员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不断改进。但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些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和服务意识,影响了党委、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整治“庸懒散”还需下更大力量。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隐形“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运用“四种形态”消存量、遏增量还需加大力度;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还不强,主体责任传导还存在层层递减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毫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二是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持续深入整治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三是坚持不懈改进作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相关规定的落实,深化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民评官”活动,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四是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从重处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五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推动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压实,坚决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第四篇: 2023年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
  根据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县2016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责领发[2016]4号)文件要求,县统计局党组对2016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纳入了党组的整体工作部署,作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一是年初认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名班子成员。二是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问题,充分听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建议,分析研判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从源头上加以预防。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自律意识
  (一)加强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党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内容,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党组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
  (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引导党员干部明纪律、守纪律、懂规矩、守规矩,做清醒人和明白人,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撰写心得体会60余篇,办学习宣传专栏2次。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对《准则》和《条例》进行测试。
  (三)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及配偶开展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她们当好“廉内助”,在强化廉政意识的同时,引导每位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结合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21份,签订家庭助廉承诺卡21份,进一步发挥家庭助廉促廉的作用。
  (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并听取了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另外,还组织观看了《失控的自由人》和《蜕变的人生》警示教育片;学习了县纪委编印的《以纪为尺以案为戒》和《党风廉政建设热点辨析》等“四风”及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并结合个人实际,撰写心得体会。
  (五)观看《准则》《条例》漫画展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世纪广场观看漫画展览,通过开展漫画展览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讲规矩、守纪律的行为和思想自觉。
  (六)开展“一把手”讲廉政党课活动。党组书记围绕《深入学习〈准则〉〈条例〉、打造忠诚守法的统计调查队伍》上党课1次。请市局党组书记、局长**讲党课1次。
  (七)开展廉政谈话活动。以“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 ”为主题,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的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通过廉政谈话,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勤政为民意识。
  三、加强制度落实,筑牢拒腐防线
  (一)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做到发扬民主、集体讨论、会议决定,保证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班子成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二)开展述职述廉,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县委组织《关
  于组织开展履职尽责管理工作半年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履职尽责管理半年自评工作。一是党组书记、局长代表领导班子对照年初工作项目清单,就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逐项述绩。二是班子成员个人进行述绩。会上还开展了民主测评工作。
  (三)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统计局机关党支部于7月15日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一是对照“两学一做”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主题鲜明,认识深刻,剖析准确,明确改进措施。二是围绕主题,认真开展自我批评,敞开思想,查找思想上、作风上、工作上、纪律方面存在的不足。三是相互批评帮助。四是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四)强化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主动联系纪工委监督指导决策,从源头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产生。二是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进一步完善局党组议事规则,推行副职领导主管财务、正职领导进行监管的双向监督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接受组织监督。三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党组会议作用,对于重大事项,均由集体讨论决定。四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特别是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逐项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优化权力结构,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堵塞漏洞,强化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
  五、深入查摆问题,专项整治落实
  (一)开展治理“小金库”、票据专项检查整改、防止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的专项检查等专项治理活动。组织人员认真查阅了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的财务凭证、档案资料并交纪委由审计局进行审计后发现,县统计局不存在超标准接待、财务违规报销、机关食堂违规消费、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针对于招待费报销手续不完备的问题,已重新设计审批单格式,补齐报销审批单来宾人员姓名、单位名称,今后招待费均为一事一结,规范管理。
  (二)开展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单位党员干部参与带彩娱乐问题基础性排查。通过自查自纠,没有发现党员干部带彩娱乐现象。
  (三)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自查,公务用车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在公车改革前节假日实行入库管理,公车改革后,按规定报销外出车费,没有违规请车等情况发生。
  总之,2016我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在县委和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二纪工委的具体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不足。一是党风廉政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入;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上述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县委的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推进“三个**”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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