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统计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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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统计四篇

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统计4篇

第1篇: 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统计

社区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基本情况统计表

社区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基本情况统计表

社区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基本情况统计表

社区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子女基本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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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统计

xxx教育体育局

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报告

目前,我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17所,其中公办学校192所,全县在校学生14万余人,为保护这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县深入开展中小学法制建设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了校园文化建设,大力整治了校园及周边环境,整体提升了全县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现将情况如下:

一、基本做法与成效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宣传情况

自《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以来,我县中小学校加大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

一是我局将《耒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编印成册,免费面向全县中小学教师、学生和家长发放,做到人手一册,各中小学校利用每周班会、教师例会、家长学校学习,组织广大学生、老师和家长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实施办法,让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二是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和板报,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宣传,使广大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做到耳熟能详。各学校利用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案例辩论会、文艺演出等活动,大力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高中阶段开展了“法律在我心中”、初中开展的“法律伴我行”、小学开展的“从小做个守法的小公民”系列主题鲜明的普法教育活动,使广大学生进一步明白了自身法律权力和义务,做到了知法、守法,有效预防了犯罪现象发生,为广大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情况

1、加强领导,明确未成年人保护责任。

一是成立了县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成立了县教体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未成人保护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二是各中小学校也相应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等处室负责人以及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为成员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小组,明确各自责任,切实加强领导,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各中小学成立了法制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由派出所、综治办或司法所的同志担任,定期开展法制讲座,上法制教育课,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2、强化措施,确保未成年人就学权利。

一是做好控流工作,让每个未成年人都来读书。建立了“普访”制度,加强了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实行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责任制,将“保学控流”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确保正常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是做好免补工作,让每个未成年人都能读书。

三是做好助学工作,不让一个因家庭贫困的学生失学。

四是千方百计让残疾儿童享受平等教育权利。

五是放宽政策方便城镇务工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

3、加大力度,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中小学切实上好思品课和政治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
通过周会、校会和升旗仪式等途径,推行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总结、一期一表彰的工作模式,不断规范文明行为,逐步提高思想素质;
全县推行书香校园建设活动,通过引导学生读书来感染和熏陶,在读书活动中明理导行;
广泛开展文明学生、新概念三好学生、文明班级、星级评比等活动,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以校园“五节”为平台,以节庆为载体,以伟人故里为基地,广泛开展德育活动,在活动中体验,在体验中感悟,在感悟中成长。

二是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时妥善处理全县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我局成立学校应急处理机构,各学校成立安全紧急情况处理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校长、园长任组长,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制定了各类事故(事件)应急预案,如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传染病应急预案、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建筑物倒塌发生火灾应急预案和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件)应急预案。同时,切实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处理能力不断提高。

三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部署下,我局组织力量,配合工商、文体、公安等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扫黄打非”和学校周边网吧整治工作,对全县所有所有学校周边网吧、音像、书籍及印刷市场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及距学校周围100米的娱乐场所、彩票点的清理,到目前为止,除发现个别网吧仍在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以外,未发现其它违法行为,整个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县局成立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层层签订责任状,各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在与县局签订责任状的同时,还聘请了网吧义务监管员,并明确了专管员对网吧重点监管,县局由综治科牵头组织专门力量,安排专车,经常深入基层学校进行工作指导和巡查,共出动检查人员80多人次。针对以往学校周边存在的“黑网吧”和变相“黑网吧”泛滥情况,我局协同工商、文体等部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集中力量,全力打击。为将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以各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开展了打击黑网吧专项行动,共出动督查人员30多人次,检查网吧30家,较好地监督了网吧行业的经营秩序。各学校还印发了《致网吧业主的公开信》,希望他们依法经营,诚信守约。同时努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由各学校对周边情况实行重点监管,确定专人,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县局成立巡查小组,由局综治科与公安经文保科协作,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发现监管人员工作不到位,将追究责任,以确保整治工作成果得以巩固。

四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为确保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预防食品中毒、传染病流行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护广大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我局常年会同县卫生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达了整改意见书。目前全县大部分学校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按要求进行了食品及食品原材料索证和台帐建立,建立了食品留样制度,坚持了餐具和餐用具消毒,从业人员都持健康证上岗,食堂环境卫生保持比较好。

五是加强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教育。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系统的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教育,实现了安全教育进课表、进课堂。我们组织了全县的安全教育现场会,开展了安全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组织了各级各类学校的预防事故演练活动,我县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自护自救能力明显增强。

(三)未成人保护网络建设情况

1、建立健全了家长学校。全县各级各校成立了家长学校,并开展了创建示范家长学校的活动,已创国家级1所,省级2所,市级4所,县级24所。家长学校每年对家长授课两次,内容是对家长进行“家长应履行的义务和育人理念、育人方法”的教育,从而使家长按规定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监护好儿女的成长,不溺待他们,使他们健康成长。

2、加强了校外文化建设。我们积极与社区及相关单位对接,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实践活动,促进学生深入了解社会,形成正确的认识和判断,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充分依托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组织开展益智益德、身心愉悦的校外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快乐成长。

3、加强了共建力度。我们积极协调学校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的支持。与公安系统联系,建立了“警校共建”学校30多所;
与武警部队联系,每年至少有50所学校的中小学生接受了武警官兵的军训;
与残联联系,每年至少有20所学校的中小学生参加了与助残活动等等,让更多的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的教育。

第3篇: 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统计

广州市某医院

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汇报

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是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不断加强医疗服务管理 ,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而制定的。我院根据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及黄埔区卫计局有关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工作,具体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

为更好地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深入开展,我院由业务副院长牵头开展此项活动,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责任分解,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做到责任到人。

一是成立以书记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相关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开展的统一部署,同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根据上级部门的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内容以及工作要求,拟定活动开展的方法和步骤,使活动的开展能够有序进行。三是建立逐级责任追究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成员明确分工,科室实行目标管理,明确目标和责任。

二、有效做法及举措

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围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标准要求内容开展以下各项工作:

(一)优化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根据门急诊患者病种排序及其常规诊查流程,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室,分楼层设置挂号、缴费窗口,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
做好入、出院患者指引,入、出院事项实行床边告知;
推出为门诊患者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送药上门服务,患者就诊后,即可直接回家,选择让医院代煎中药,快递员会将煎好的中药送上门,不需排长队等候取中药,这将给青睐中医的患者带来看病新体验。

(二)保持环境整洁。做好就诊区域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要求,加强了卫生间等基础环境管理和改造,对诊疗大厅进行环境改善;
建设排队叫号系统,利用LED屏幕叫号,大大缓解患者就诊压力;
改善住院条件,推进病区装修改造,为住院患者创造安静、整洁、安全的住院环境,目前住院六楼新增病区改造完成验收,下沙门诊新增艾灸室;
扩建院内停车场增设停车位,缓解患者停车困难问题;
启动光亮、节能工程,对门诊大厅及病房走廊灯改造和加装节能LED灯;
调整医院清洁工负责区域,每月由科室进行评分,对全院的保洁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对一些特殊科室增设专职清洁工,保证科室清洁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提供便民设施。门诊客服部为患者提供饮水、应急电话、轮椅、纸、笔等便民设施;
完善无障碍设施,放射检查时为患者提供更衣条件和符合规范的放射防护;
开展爱心服务,门诊设导诊台,为患者提供免费测量血压、体温服务。各病区护士站设有针线包、指甲钳、止血贴等便民服务包;
提供饮用水供应,门、急诊候诊区内设有饮用水直饮式开水器,免费提供一次性水杯;
加强医院饭堂的规范管理,给患者及医务人员提供更好的餐饮服务,改善患者膳食质量,提供临床营养服务;
推进的“银医通”掌上医院项目,可自助预约、挂号、查询、缴费等服务,预计2017年3月上线使用。

(四)扩大预约比例。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开展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全部开放专家门诊号及普通门诊号,2017年3月掌上医院项目上线后还可开展微信预约和自助机预约挂号。

(五)推进双向转诊。推进分级诊疗,支持双向转诊。积极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对口帮扶与合作,采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专家坐诊协议及双向转诊协议,每周派专家下社区坐诊,通过双向转诊系统,便捷的完成转诊工作。同时与****医院共建区域远程心电会诊中心合作开展动态心电图检查,与****医院遗传代谢病实验室合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加强与上级医院的医疗合作,促进医院间的双向转诊。2016年上转病人**例,接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患者**例。

(六)合理调配资源。根据门急诊就诊患者病种排序,科学安排各专业出诊医师数量,保证医师有足够的诊查时间,门急诊固定出诊医师**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占**%。合理安排检验检查设备和人力资源,逐步缩短检查等候时间和出具检查报告时间,推行代煎中药以缩短患者取药等候时间。

(七)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一是开展医疗安全生产月活动。举办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共创医院美好未来”的演讲比赛,开展抗菌药物用药培训及考核、举行处方书写与合理用药竞赛、围手术期专项检查等内容。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落实核心医疗制度,严抓基础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医务科定期或不定期到科室抽查病历书写质量,检查各项核心制度的具体落实情况,并结合医务例会工作,将每月考核情况汇总在全院通报,进一步落实医疗质量控制管理;
三是强化医疗技术管理,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无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配置大型设备的行为。

(七)不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严肃廉洁纪律。首先是结合廉政文化建设管理要求,确定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其次是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身边的正面典型,开展医德医风考评,通过海报、标语、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及时宣传,同时,利用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扩大影响力;
第三是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将医德医风教育工作转为常态化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开展医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认真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对设备、基建、耗材、药品等采购起到监督,规范采购程序,有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七)加强急诊力量。据急诊需求变化规律,合理调配急诊力量。积极落实应急救助制度,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及时救治,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进一步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配置相应的急救实施设备。成立医疗应急队伍,加大绿色通道建设,保障危急重症患者得到应有的救治。

(八)及时救治重患。实行急诊患者按病情轻重分级分类处置,对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急危重孕产妇、急危重老年患者、急危重儿科患者,开通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缴费。加强急诊与临床科室间的衔接,需住院患者及时收入院治疗。

(九)加强信息引导。通过大厅LED屏幕、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告知医院就诊时段分布信息,引导患者错峰就诊。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改善医疗服务。推行电子病历,大厅提供电子触摸屏查询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推进银医通项目,待上线后可提供自助打印、手机查询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服务。

(十)开展患者随访。加强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和重要患者随访,利用电话、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随访。根据客服部每月门诊满意度测评和护理部住院患者随访结果,及时改进服务。

(十一)加强护理力量,落实优质护理。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要求,增加护理人员、完善配置,力争达到床护比0.4:1 ;
加强护理质量管理,落实责任到位;
提高护理人员业余水平,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力度。切实以病人满意为服务宗旨,继续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加强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的落实,每季度开展优秀护理病区及 “星级护士”评选活动,极大的调动广大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全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病区100%,患者满意度为95%以上,健康教育落实率为100%,健康教育知晓率为85%,责任制整体护理落实率为100%。

(十二)落实患者安全措施。制定有医院患者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医疗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临床严格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与流程,确定“危急值”项目,并根据临床需要和实践总结,更新和完善危急值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并能保障危急值的处置及时、有效。

(十三)推广临床路径。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我院自2012年开始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质控办每月常规统计病种评价相关指标的数据,对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促进医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化、流程化,提高了疾病诊治的准确性、预后的可评估性;
发挥了中医特色优势、提高临床疗效;
改善了医患关系,提升了患者满意度。2016年我院已顺利完成临床路径病例**例,共**个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平均入径率**,成功率**。

(十四)加强合理用药。贯彻落实《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有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及处方集,按照相关规定授予医师相应的处方权利,并且建立了药物不良反应观察、报告、登记制度。每月一次召开医务例会,临床药师在处方点评、耐药菌株监测、药物不良反应和抗菌药物的使用等方面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总结。2016年我院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

(十五)诚信诊疗收费。在门诊大厅、药房等醒目位置公示诊疗项目、药品及价格,缴费单据的收费项目和收取金额详细、清晰,为患者提供就诊项目、药品、单价、总费用等查询服务,实现明白、合理收费。逐步扩大实施单病种支付范围,降低患者费用负担。

(十七)加强志愿者服务。

注重医学人文关怀促进社工志愿服务,开设优抚收费窗口,加强医院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逐步完善社工和志愿者服务。2016年共组织志愿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医学科普教育和宣传活动,开展义诊**次,受益群众达**多人。

(十八)规范院内投诉管理。

提供有效途径方便患者投诉,制定医患沟通制度和投诉受理流程管理制度,明确投诉流程,落实投诉归口受理科室,及时反映患者意见,及时化解医患矛盾,促进医院服务工作不断提升。设有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配备摄像、录音笔等器材,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医疗安全防护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和科室主要工作职责,实行三级处理制度,分级实施控制措施,有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2016年医疗纠纷总数**起,其中化解**起,无发生重大医疗纠纷,无医闹事件发生。

(十八)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市区疾控,卫监、卫计局对发热门诊、登革热、结核病、艾滋病、性病、结核门诊等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整改;
二是举办各类传染病及院感知识培训班,全年无传染病漏报;
三是继续完善区级结核病定点门诊设施设备建设。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统筹协调工作不好。整改措施为将行动计划与平安医院活动等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共同协调。

二是监督检查不及时。整改措施为做到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考核措施不到位。整改措施为关职能科室,加强对行动计划的检查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与质控挂钩。

四是志愿者服务人次不够。整改措施为紧紧围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大力开展党员、团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组建志愿服务队。

五是未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整改措施为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2017年2月20日

第4篇: 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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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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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政办函〔2012〕20号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2012-2014年)》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长沙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长沙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
(2012-2014年)

为落实《长沙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城乡生态一体化和宜居城市建设,在实施完成“长沙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年)”基础上,制定本行动计划,实施时间为2012年至2014年。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和环保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以项目实施和污染减排为抓手,提高宜居水准,注重绿色发展,突出生态创建,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促进城乡生态一体化和“两型社会”示范区和国家生态市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三效”原则: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互统一。
2、贯彻“三重”原则:贯彻污染防治重源头控制、生态建设重连片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重资金投入的行动方针。
3、注重“三评”原则:注重定量评价、社会评议和综合评定

的考核体系。
二、行动目标(一)环境质量目标
河流水质变清,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100%。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2%以上(按现行标准计算),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城市建成区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二)环境建设目标
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率达到92%以上,划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实现全截污,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分散式农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率达到20%。
建设和完善一批重点工业园区污染物集中处理环境基础设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5%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实现乡镇全覆盖,力争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农村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80%。
强化医废危废监督管理。加快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餐厨垃圾和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制定市、县、乡、村四级一体的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城区畜禽养殖业全面退出,农村完成存栏20头以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或退出)80万平方米,规模畜禽养殖场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
森林覆盖率保持在50%以上,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3%,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城区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建成1-2个生态县(市),创建50个生态乡镇、100个生态村。
(三)环保能力建设目标
环境监管能力与环保需求基本相适应,达到中部省会城市领先水平。
市级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到国家标准,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重点监管企业按《湖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实行在线监控,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实现自动网络监控。
区、县(市)环境监察能力达到国家三级标准;
岳麓区、望城区和三县(市)环境监测能力达到国家三级标准。
乡镇、街道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环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对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定期进行环境保护专项培训。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城区范围着力于机动车尾气治理、畜禽养殖业退出、城郊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治理、噪声污染治理和城市湿地保护等。

1、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提升宜居水准
(1)加强大气污染治理。一是加强联防联控,调整禁燃区范围,并扩大至望城区和长沙县县城。相关区、县(市)政府于2012年底前制定出本地区高污染燃料控制方案,逐步禁止使用燃煤。二是采用先进科学的扬尘控制措施,控制范围扩大至高新区、经开区、望城区的高塘岭镇和星城镇以及长沙县的星沙镇、榔梨镇和暮云镇,由施工工地扩展至渣土运输线路及弃渣场地,实现“全覆盖清洗汽车、全封闭运输渣土、全围挡施工建设、全过程控制扬尘”。三是强化机动车排气治理,加快淘汰黄标车。2012年分别淘汰30%黄标公交车和30%黄标出租车;
2013年分别累计淘汰60%黄标公交车和60%黄标出租车;
2014年淘汰所有黄标公交车和出租车。四是推进重点企业治污工程,完成华能电厂烟气二级脱硝工程,启动水泥厂脱硝技术试点工程。五是强化餐饮业综合整治,三环线内餐饮业逐步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污水治理。一是2012年完成湘江长沙段主城区内全截污工程,2014年前完成建成区内浏阳河、圭塘河、捞刀河、靳江河、龙王港等河段的全截污工程。二是根据国家对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的要求,对岳麓污水处理厂和榔梨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进行改道。三是启动花桥污水处理厂、长善垸污水处理厂、岳麓污水处理厂和望城区城区、浏阳市城区和宁乡县县城等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四是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提标。对湘江流域沿岸20公里内排入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工程库区的开福污水

处理厂、长善垸污水处理厂、花桥污水处理厂、中科成污水处理厂、国祯污水处理厂、新开铺污水处理厂、岳麓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尾水实施出水水质提标工艺改造;
新建的星沙北污水处理厂、坪塘污水处理厂、新港污水处理厂、暮云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五是大力提倡和鼓励中水回用,城区中水回用率达到10%。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一是根据城市发展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需要,重新划定城市声环境功能区。二是三环线内基本实施机动车禁鸣,增设并完善禁鸣标志和标牌。三是在城区范围内高速公路、环线、省道、高架桥和立交桥附近有居民集中区的高敏感地段启动隔声设施建设。上述地段涉及城市道路改扩建的,同步配套完成隔声屏建设。
2、强化综合防治,着力绿色发展
(1)推进城区非都市型产业退出。调整产业结构,对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及雨花区范围内的“两高三小两业”(高污染、高能耗、小塑料、小洗涤、小食品、养殖业、矿产业)等非都市型产业实行分批淘汰。一是通过关停并转等多种方式实现落后企业退出,完成湖南经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沙正圆活塞环有限公司、长沙市市政维护油料场等企业退出。二是完成城区畜禽养殖业退出工作。依据《长沙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在2011年完成芙蓉区浏阳河以西区域、天心区所辖全区域、雨花区三环线以内区域、开福区和岳麓区二环线

以内区域,以及湘江长沙段、浏阳河、捞刀河、圭塘河、龙王港等流域两侧200米城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退出的基础上,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芙蓉区浏阳河以东区域、雨花区三环线以外区域、开福区和岳麓区二环线以外区域(坪塘、莲花、雨敞坪、含浦四镇除外),以及湘江长沙段、浏阳河、捞刀河、圭塘河龙王港等流域两侧200米-1000米城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退出。岳麓区坪塘、莲花、雨敞坪、含浦等四镇规模在50头以上的畜禽养殖场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退出。三是启动大河西先导区核心区矿山整顿关闭工程。
(2)规范服务业环境管理。制定长沙市服务业环境管理办法,实施服务业功能分区。餐饮、宾馆、酒店、娱乐、洗浴、医疗卫生、机动车维修保养等服务行业排污设施需达到相关要求。
(3)加强城郊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配合城中村改造试点,强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和绿化景观建设,探索城郊结合部污水处理新方法、新模式、新途径。
(4)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一是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构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焚烧、安全填埋和综合利用体系。2013年前完成垃圾中转站扩建工程。二是加快建设以长沙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为核心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系统。2013年底前,所有市级以上医院医疗废物全部纳入收集处置系统。到2014年,区、县(市)及乡镇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

纳入收集处置系统。三是完成餐厨垃圾处置中心建设,并启动废旧塑料处置中心、电子废弃物处置中心、废旧机械和汽车再利用处置中心、建筑垃圾再利用处置中心等四大废旧资源处置中心建设。四是在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黑麋峰)建设脱水污泥固化项目,满足全市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的处置要求。五是加快实施排污权交易、环境风险企业责任保险。
3、突出生态建设,推进生态创建
(1)大力开展城市生态建设。一是建设城市生态系统,打造城市生态廊道,重点建设浏阳河、圭塘河、龙王港等河流沿岸生态系统,并对河道进行生态修复。二是突出保护城市湿地,改善水生态系统。重点建设东湖湿地公园、凤羽湿地公园、关公湖湿地公园、捞刀河湿地公园、梅溪湖湿地公园、洋湖垸湿地公园等城市湿地公园及其中上游小流域综合治理,启动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等湘江长沙段一级支流流域湿地建设。三是加强对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等大型城市绿岛的保护,完成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及核心景区内单位、商业网点的废水、废物污染治理。四是加强外来物种管理,均衡配置城市绿地。重点建设好城市交通道路两侧绿化带和城市公园园林绿化区,采取多林少草、多乔木少灌木等方式,发展立体绿化,新建50个社区公园。部分地区拆房还绿、退屋还绿,逐步解决拆迁区、新城区公共绿地资源与人口不匹配的问题。五是强化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监督管理,减少水体与空气污染。

(2)加快生态创建步伐。一是组织开展节能环保社区(“两型社区”)创建工作,三年内完成100个节能环保社区(“两型社区”)创建。二是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及雨花区以街道为单位建设区域噪声环境治理示范区(原则上面积在2平方公里以上),重点整治群众投诉较多的小卡拉OK、音乐茶座、夜宵摊点等噪声污染源,有效减少噪声污染投诉。
(二)巩固农村环境整治成果,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农村地区重点着力于农村环保三大工程长效机制建设、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保护、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土壤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等。
1、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污染防治运行机制(1)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和完善区县(市)、乡镇、村、户四级污水处理体系。一是新建和续建64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望城区11家,长沙县13家,浏阳市20家,宁乡县20家),基本实现集镇生活污水全截污、处理设施全覆盖。二是建立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机制。探索BOT等市场化运营机制,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达标排放,新增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天。三是实施联户或分散式农户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卫生厕所、人工湿地等分散处理设施,使分散式农户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率达到20%,生活污水处理的农村行政村比例达到55%。
(2)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建设和完善区县(市)、

乡镇、村、户四级农村垃圾收集处置体系。一是全面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系统建设。扩建长沙县垃圾填埋场,建设浏阳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新建和续建12个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基础设施,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全覆盖。二是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置运行机制。80%以上行政村建立农村环境保洁与垃圾收集转运机制,通过成立村民环保自治会,制定村规民约,实现环境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达到50%。三是实施垃圾减量化处理。推行“户分类减量、村收集利用、镇少量中转、县处理处置”方式,推广农村环保合作社垃圾分类回收模式,建立垃圾回收综合利用体系,在分类回收的基础上,通过制沼气、堆肥等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在村组户实行“户户减量、村村减量”,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减量率达到80%。
(3)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一是完成全市畜禽养殖产业布局调整。在市、县级畜禽养殖规划的基础上,各乡镇编制畜禽养殖规划,实施养殖总量控制,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业全面退出,并实行项目限批;
限养区、适养区采取措施全面治理畜禽污染,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业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二是完成20头以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或退出)面积80万平方米。在2011年完成20万平方米治理(或退出)的基础上,2012、2013和2014年分别完成20万平方米治理(或退出)工作,力争规模畜禽养殖场废物综合利用率达

到70%以上。
(4)强化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治。一是规范各类工业园区环境管理,配套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园区污染物处理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涉水污染项目一律引导进园区集中。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工业园区,一律不再审批新建项目。二是开展乡镇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南川河、马桥河、八曲河等流域或沿岸,所有乡镇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全面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的通过关停并转、技术改造等措施实现产业升级,减少环境污染。
2、深化农村环保防控体系,提高农村污染防治水平(1)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一是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在进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两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开展水质定期监测。二是全面完成湘江支流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截污工程。对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南川河等湘江支流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实施全面截污,关闭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排污口。
(2)加强农村地区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深入推行清洁能源改烧。结合长沙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计划,长沙县和望城区制定相关方案,积极推广清洁能源,2014年前完成禁燃区内的改烧工作。二是加大农村地区秸秆禁烧力度,重点保护机场、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枢纽安全。积极推广秸秆气化、沼气

化和有机肥制造、发电技术等乡村清洁能源,开展综合利用项目。
(3)启动生态修复试点工程。一是启动污染土壤生态修复试点工程。运用土壤污染普查成果,分批次选择8-10个1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进行土壤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及宁乡县各启动2-3个。二是启动10个水产养殖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各启动2-3个。三是启动矿区重金属污染生态修复试点工程。重点对镇头镇重金属污染区、七宝山老矿区、坪塘镇老工业基地、原长沙铬盐厂等重金属污染地区进行治理。四是启动2-3条湘江一级或二级支流全截污、全疏浚、全绿化示范工程。
3、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加强水源涵养区保护。一是重点加强对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源头及水源涵养林生态服务功能区、黑麋峰水源涵养林生态服务功能区的保护建设力度,对原生态森林植被加以重点保护,控制对各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开发;
将大围山自然保护区及株树桥水库饮用水水源涵养区建设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止开发,使其生态环境得以休养生息。二是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对长沙县松雅湖、望城区团头湖白鹭保护区、浏阳市株树桥水库和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沼泽湿地、宁乡县金洲湖湿地公园等大型生态湿地系统加以保护,维持生物多样性。
(2)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完成1-2个生态县(市)创建工作,其他县(市)50%以上的乡镇创建生态乡镇。

(3)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对一级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相对高差大于30米的山地、林地,水源涵养地、河流发源地、应急水源地、大型水库及周边5公里集水区等重要自然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遗址等进行重点保护。
(三)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1、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一是筹建环境应急监测监察指挥中心,运用先进的数字化、自动化技术,整合污染源在线监控、环境自动监测、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等系统,实现环境监测监察现代化和标准化建设。二是在湘江长沙段及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等主要支流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水源保护区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健全库区水环境监测体系。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及宁乡县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定期监测。三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评估,掌握水质状况,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达标率100%。四是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及宁乡县须建立和完善环境质量、污染环境要素监测能力及应急监测能力。
2、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一是加大区、县(市)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力度。2014年底以前,区、县(市)监察大队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标准并通过验收。二是街道、乡镇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持证上岗的专职环保员,协助监管和处理本辖区内的环境问题。三是建立社区和村环保自治组织,制订环保

村规民约,形成覆盖全市的基层环境管理组织体系。
3、定期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知识培训。一是对全市环保系统人员进行定期培训,监察、监测人员持证上岗,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环保法律意识,提升执法水准。二是分期对全市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进行培训,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境责任感;
对乡镇和街道的环保专干分期进行培训,持证上岗。三是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与发展的责任意识。
4、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建立环境保护宣教基地,编印中小学和市(村)民环境素质教育教材、推进城乡环境教育一体化,扩大社会宣传,鼓励新闻媒体开展环保、生态宣传和舆论监督,鼓励市(村)民积极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建立和完善长沙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度。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等环保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汇报、讨论、通报项目完成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建立项目属地管理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县(市)政府成立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机构,建立计划实施机制,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确保辖区内项目顺利完成;
市直部门各自负责相关项目,加大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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