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范本(通用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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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范本(通用合集),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范本(通用合集)

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5篇

【篇一】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自 查 报 告

XXX医疗集团综合管理中心转发卫计委党组文件《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群众身边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督导方案》,我集团采购管理中心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现将我中心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仪器设备采购按照要求到XXX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备案,备案后按程序招标,和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

2、药品采购方面,医疗集团是2018年5月中旬开始药械采购“五统一”,这项工作归到药械采管中心,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正式采购。集团内部是药剂科采购,集团下12个乡镇卫生院都是自己采购。

3、集团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一直以来都是按照卫计委的要求在山西省阳光采购平台上采购,检验试剂按照要求执行平台限价,高值耗材严格执行高值耗材入院有可追溯性的原则,价格在平台显示的低价区域。2017年终四项核心指标考核,我院耗材占比全市最低(9%),

   我院在药械采购中心所涉及的各项采购不存在租借证照、虚假交易、伪造记录、非法渠道购销、商业贿赂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以及伪造虚开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XXX医疗集团药械采购中心

2018年06.27

【篇二】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总结

  持续加大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查处力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参考!!

  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总结篇一:

  为更好地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和街道宣传到位、落实到位、督查到位等“三到位”抓实抓牢。

  一是宣传到位。中和街道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会、社区六职干部大会、自查培训会(12个社区和街道科室负责人)等专题会,通过街道QQ群、微信工作群、街道大厅电子显示屏和社区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宣传全覆盖。

  二是落实到位。街道制定了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将专项整治五个方面的内容,落实到具体的分管领导(联系社区领导)、科室(社区)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分解细化到人,落实责任。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等方式认真查找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并将查找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形成专题报告。

  三是督查到位。由街道纪工委牵头成立的专项督查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全程跟踪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着眼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及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严禁虚报、瞒报、漏报情况的发生。实实在在把专项整治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总结篇二: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的。今年1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作出部署,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3月28日,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在河南省调研时指出,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不正之风和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关键环节,使广大基层干部增强宗旨意识,牢记为民务实清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今年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可以看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当前,我区正处于转型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大开发大建设的过程中,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意义重大。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是为建设美丽厦门典范翔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的迫切要求,是确保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必然选择。本文将结合翔安区实际,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进行类型分析,探究其产生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认真研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现实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综合治理。通过归纳总结,我们认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政令不畅型。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
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如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如,经查,2014年7月,翔安区新店镇吕塘社区“两委”研究决定将社区300多亩集体虾池对外发包转型,并决定由社区居民代表投票决定承包单位。厦门东石物流有限公司通过向社区干部和社区居民代表行贿获得承包权,并伙同社区干部,在开发项目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开始进行虾池退养、填土等工作,给虾池造成严重破坏。目前,翔安区纪委已对相关社区干部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贪污受贿型。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 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
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如,经查,翔安区执法局马巷行政执法中队原中队长洪某云,利用负责查禁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人员财物6.84万元,为其谋取利益;
在明知部分村民存在违建行为的情况下,接受贿赂及请托说情,违反有关规定,不正确履行查禁职责,造成辖区内违建风气泛滥,社会影响恶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又如,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洪某护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拨付款12万余元并分得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款1.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个月。再如,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洪某进在翔安大道征地中,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共计6万余元并分得4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3.截留挪用型。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
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
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如,经查,2004年10月-2015年5月,翔安区新圩镇新圩社区原主任蔡某沂先后挪用120万元社区集体资金,用于支付自家房屋装修费用、购买小轿车、支付个人欠款和日常开支。蔡某沂在担任社区主任期间,截留征地补偿款、宅基地款、农贸市场店面转让、出租款等,私设“小金库”,款项高达800余万元。目前,翔安区纪委已将蔡某沂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侵占“三资”型。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为村跑项目之名,“花集体的钱,办自己的事”;
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
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
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一些有利可图的工程,村干部能干的自己干,干不了的转给别人,从中渔利。

  5.玩忽职守型。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
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
有的地方干部失职渎职,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致使人民群众缺乏公平感和安全感。如,翔安区林政站借调干部苏某未一次性告知征收林地审批手续,导致申请人报批相关占用征收手续出现延误,受到诫勉教育处分。又如,翔安区教育局教育科借调教师林某珍未认真审核民办园申请财政补助费审批手续,导致慈恩幼儿园虚报冒领补助费,受到诫勉教育处分。

  6.徇私舞弊型。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有的在工程发包、招投标、质量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敛财;
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有的基层干部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名,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及时到位。

  7.作风不实型。有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得过且过、敷衍塞责,贪图享乐、生活奢靡。表现为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办事不公;
用公款大吃大喝,在家庭大事上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
公车私用、超标准公务接、公款旅游等待仍屡禁不止。如,经查,2014年8月9日和2014年8月19日晚上,时任翔安区新店镇副镇长的陈某良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到经营性娱乐场所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有关费用全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又如,翔安区新圩镇新圩社区原主任蔡某沂等社区干部在“小金库”中大肆挥霍浪费,仅2009年至2012年间,用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消费就达60余万元。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原因分析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亦是如此,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基层干部纪律和廉洁意识还有待强化。基层干部工作任务繁重琐碎,普遍学历学识不高,对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学习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政治理论水平欠缺,法纪意识淡薄,工作规范性不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够,甚至个别基层干部认为“山高皇帝远”,自我约束意识不强。如,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八项规定”精神约束的是领导,反“四风”、反腐败,查的是国家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偶尔搞点违规的事,没什么大不了;
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权当私器,权钱交易,认为自己帮谁出过力,谁就得来报答;
一些村居干部把公款当私人钱袋,集体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随意挥霍浪费,大肆贪污挪用;
利用职权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已严重触犯刑律,一些基层干部却以为钱已经归还、问题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家,村干部还可以照当不误;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只要大家有参与,就大胆跟着拿;
一些基层干部工作只求结果,不注重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时间一长容易产生腐败,导致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是规范基层用权制度不健全。基层权力清单制度还不健全,有些权力边界还不明确,权力运行程序还不规范,权力运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就是很少落实在行动上。如,一些村居主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代表村集体,村里事情自己说了算,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以账外账、假公开甚至不公开来逃避政府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制度没有广泛宣传,群众不知道,不了解,不知办事究竟该找哪个部门、按什么程序、需提交什么资料。有的制度没有坚持执行,上级要考核检查的时候就抓一阵子,不检查时就不执行了,成为应对检查考核的临时措施。有的制度执行不严,执行中往往变通解释,使制度成为维护少数利益体的“护身符”,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拉开干部与群众的距离,群众对权力产生怀疑,对干部失去信任。

  三是基层干部工作强度与待遇不匹配。现在既是发展的机遇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随着基层群众的权益保护意识逐渐增强,基层干部面临着发展和维稳的双重压力,工作条件艰苦,难度大。而且基层干部在政治、经济待遇两方面都较差,晋升空间有限,这种工作强度和工作待遇上的不对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心态和发展预期,从而在思想上放松要求,并导致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是基层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不够重视,措施还比较有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力量比较薄弱,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发挥不到位。对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特别是党内民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领导“一言堂”的现象比较突出。基层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渠道不畅,一些重大事项公开的内容不全、时间不及时、范围不大;
监督反馈意见的途径较少,解决的过程较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性不够,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全,存在“运动化”倾向。惩处问责威慑力不够,存在“疲软化”倾向。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大多数程度较轻,在处理时基于保护干部的目的,一般处理也较轻,震慑力不够,导致违纪成本较低,造成有的干部认为只要不出大问题,对自己也没有多大的影响,造成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影响了法纪的公信力。

  三、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对策建议

  结合翔安实际,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村(居)清风工程为抓手,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纪律和警示教育,筑牢廉洁履职思想根基。深入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针对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完善并落实基层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制度,加强廉洁履职教育。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扯袖子、咬耳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利用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二是健全基层权力运行监管机制,加强权力监督制约。要从基层损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要岗位入手,对用权行为进行梳理,建立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归属,使基层干部权力不越权、不错位、不缺位。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完善村(居)集体“三资”监管、工程建设项目运作、村(居)务公开、民主监督等体制机制,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用权行为,消除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的制度诱因。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具体来说,要根据行政执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基层执法权力,量化执法标准,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并制定一套程序与操作相配套、相协调,又运转顺畅、行之有效的执法程序。规范完善执法档案,严格建档、实行专人保管,明确责任人,防止出现监管漏洞。对执法各环节,必须建立格式化文书和报告,相关责任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和审批,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要全面推进农村“五要”工程,切实做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将村财村务如实、全面向群众公开,让腐败在阳光下无所遁形。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部门可制定我区落实村(居)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对镇街、村居拒不推行、不落实村居务公开或在村居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确实推动村居务公开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要强化村居财务审计,进一步完善村居财务委托代理制,落实财务报销制度,不得弄虚作假,一切经济活动全部纳入财务核算,严禁设立“小金库”;
落实集体议事制度,不得以两委会议代替村民大会,不得以一把手或几个人代替两委会议,杜绝个别干部独断专行;
落实招投标制度,村居工程项目发包,必须公开招投标,坚决防止暗箱操作,杜绝权钱交易。

  三是坚持常抓不懈,全面推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压力传导,将中央持续狠抓作风建设的决心、态度和举措,深入传导给基层每一个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时刻紧绷作风建设这根弦,根除侥幸心理,将作风和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紧紧抓住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加强基层效廉建设,大力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强化治庸问责,为维护和实现群众切身利益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四是严肃监督执纪,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组织保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加强对镇、村级重点领域的监督,尤其是对征地补偿、工程建设、资产发包等事项进行验收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区对镇街、镇街对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查制度,及时发现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并督促问题整改。完善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处置群众反映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信访举报。对基层党员干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严肃查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共同缔造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领域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小官大贪等基层腐败问题,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

  五是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基层党委要把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强化责任担当;
领导和支持本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党委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亲自部署,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重要信访举报亲自过问,对涉及多部门的工作和问题亲自协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重要案件和信访件亲自督办。各级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以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对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禁而不绝,或者其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的同时,开展“一案双查”,实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要严肃追究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总结]

【篇三】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精神和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X届二次全会、市纪委X届四次全会、区X届二次党代会、区纪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区纪委《X市X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纪发〔X〕1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X乡持续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经X乡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微官”“微权”“微腐”,锁定群众满意一个目标,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基层“蝇贪”和突出作风问题三个重点,做实宣传教育、线索收集、监督检查、重点督办、纪律审查、源头治理六大举措,利用5个月时间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持续贯彻落实区委《X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委办发〔X〕88号)要求,着力解决为官不为、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不强、落实不到位,精神不振、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关系、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让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高我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蝇贪”和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作风问题

1.集中治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强农惠农政策不落实,跑冒滴漏、贪污挪用惠农资金、集体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钱款等问题;
救助物资、资金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问题;
微权清单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问题,以及环境保护、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执法司法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集中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懒散消极、不下实功,行动迟缓、敷衍了事等问题;
习惯当太平官,不履职、不尽责,该负责的不负责,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对乡村组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不敢管、不上报等问题;
为民服务意识淡漠,主动服务意识不足,不认真研究、解决群众正当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难题往后拖,不敢下深水、破难题等问题;
首问责任落实不力,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申请要件材料不明确,宣传解释不到位,让群众来回跑等问题;
服务态度恶劣,冷硬横推、自由散漫、不守工作纪律,对群众办理事项久拖不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3.集中治理群众身边“四风”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具体规定不力,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5”问题类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力度;
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深入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等问题;
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等问题;
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考虑客观实际,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热衷于“材料美化”,搞“材料出政绩”等问题;
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文山会海”和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1.集中治理“村霸”问题。重点整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正当利益,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非法占地、私挖滥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问题。

2.集中治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村、重点项目,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3.集中治理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重点整治辖区各村党支部重视不够、领导不力,甚至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有黑恶势力不上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三)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集中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抓重点,带全面,紧盯资金和项目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领域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等专项资金;
违规干预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环节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2.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履责不力问题。重点整治村党支部多脱贫攻坚战认识度不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扶贫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以及X乡党委工作安排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本地扶贫资金、项目监督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乡纪委将对贫困村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全覆盖,联系村班子成员、包村干部、贫困村驻村工作组以及非贫困村工作组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报乡纪委进行调查、核实,该发现的未发现,发现问题不上报等问题;
科室站所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只审批不管理、只管行业不管行风,监管不严、推诿扯皮,扶贫政策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乡纪委将上报区纪委进行追责

3.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整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顾本村实际和群众意见盲目决策、乱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纸上脱贫等问题;
精准识别、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唱功好做功差,习惯简单将责任下移,凡事都要上级拍板、上交矛盾等问题;
非贫困村驻村工作组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人员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等问题。

4.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其他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扶贫领域冒用他人名义、虚列扶贫项目、编造虚假资料、虚报扶贫对象,骗取扶贫资金,谋取私利等问题;
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益不佳、违规结存、资金浪费等问题;
违反决策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规定,违规插手干预扶贫领域工程建设,以及强揽、强包、强分扶贫工程项目等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政策宣传和感恩教育

1.充分利用干部“大家访”、农民夜校、院坝会、公开栏等方式,以及网站、微信等网络载体,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惠民政策、救灾救济、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政策法规,要让群众了解政策并懂得感恩,主动脱贫、靠自己劳动脱贫的风气浓厚。

2.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分层分类组织乡机关、村组党员干部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党纪党规教育,为基层党员干部扣紧廉政“安全带”。

3.鼓励各村根据自身传统活动和乡村老协广泛创作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艺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潜移默化地向群众传递正能量。

(二)问题线索再收集

1.乡纪委将对信访举报量大、重复访越级访较多的村进行实地走访,主动收集“微腐败”问题线索。

2.对X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问题线索查核工作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登记处置。

3.充分发挥X乡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班子成员按照责任清单履行“一岗双责”,一旦发现联系村有违规违纪线索及时报乡党委,由乡纪委进行调查核实。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及时向乡纪委反馈我乡党员违法线索。

(三)监督体系再完善

1.深化阳光村务工作,抓实微权清单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综合运用公开栏、微信、会议、广播等途径,推动党务、村务、纪务及时、准确、全面、醒目公开。乡民政要每季度实现一次对全乡各村的村务公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报乡纪委。

2.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在全乡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开公示区乡两级纪委以及12388信访举报电话,在贫困村设立举报箱等方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

(四)纪律审查再强化

1.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鼓励引导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于纪律处分。

2.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基层“微腐败”,发现脱贫攻坚领域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向区纪委报告,决不压案不查、有案不办。

3.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专项行动中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听之任之、有违规违纪线索不报的,坚决追责问责到底。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4日至6月8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9日至9月30日)。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基层“微腐败”。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总结梳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党支部要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把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专题研究部署,抓好统筹协调。

(二)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在乡村组干部会议、坝坝会、村务公开栏等多形式宣传市区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成效,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工作成效;
既宣传正面事迹,也宣传反面典型。

(三)严格考核问责。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正风肃纪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乡班子成员和村支部书记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群众满意度低的村进行考核扣分。

【篇四】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总结汇报

根据县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卫计系统近期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

我局在多次业务会议上,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根据XX市卫计委关于印发《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违法计费、开大处方和过度医疗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召开了由局班子人员、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负责人、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重要性,要求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对五项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开展自查。

二、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学习教育

局督查组多次到督导单位就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要求各单位及时完善资料,做好问题线索收集,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态度,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医疗服务。

我局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廉洁教育片《四风之害》,深刻了解了“四风”对党、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危害,是妨碍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的四座大山。同时,机关人员均手写了心得体会。

三、加强问题收集,认真解决落实

近期,卫计系统通过自查、督导检查、市长热线、纪检监察反馈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件,涉及工作纪律不严、服务不到位等方面,局机关和各单位对 件问题线索通过约谈、诫勉谈话、写检查等方式进行了处理。

【篇五】群众身边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乡镇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基层干部违规违纪、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紫石乡积极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责任
紫石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政府乡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业务站所、各村书记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从作风问题入手,狠抓责任落实,压实乡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完善和落实制定的工作方案,紧盯关键人、紧盯关键事、紧盯关键点,动真逗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行动氛围。
通过宣传栏、横幅加强宣传,利用人群聚集时段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采取领导班子成员包片联系,包村干部督促执行机制,定期到分管村开展群众
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座谈,加强与村两委,基层干部交流座谈,对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三、狠抓落实,全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乡、村党员干部专题培训,解决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不牢、为民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截至目前,对各支部开展检查指导4次,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紧扣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以后发追赶为主线,聚焦发展振兴、脱贫攻坚、推进芦山地震灾区实现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目标,深入开展“发展振兴为了谁、发展振兴依靠谁”“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两个大讨论活动,党员干部谈认识谈打算,集思广益,推动全乡各项事业发展。
三是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保持打“硬仗”、补“欠账”的精神状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绿色发展、特色发展、转型发展”,建设“绿美天全、实力天全、小康天全”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整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常
态长效机制。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四、健全机制,落实问责监督。
设立群众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对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对待,及时跟踪处置,制定《紫石乡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执行、考核、监督机制,乡纪委组织不定期下村督查,电话回访,对扶贫、农林水、民政等关乎群众利益的重点区域加强督查、整治,对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五、自查情况
我乡经过自查,重点就群众身边吃拿卡要涉纪问题、群众身边虚报冒领涉纪问题、群众身边侵吞挪用涉纪问题、群众身边克扣挤占涉纪问题、群众身边优亲厚友涉纪问题等进行线索排查及整治。每月按时上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线统计表、群众身边吃拿卡要涉纪问题线索登记表、群众身边虚报冒领涉纪问题线索登记表、群众身边侵吞挪用涉纪问题线索登记表、群众身边克扣挤占涉纪问题线索登记表、群众身边优亲厚友涉纪问题线索登记表。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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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虚报冒领、白条入库、接待费入账、贪污集体资金;
私下低价处置、违规出租村集体资产;
村集体土地、山林、水面承包费不入账,违法出售集体建设用地等,村务公开突出问题专,环境保护领域专项整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问题进行整治,截至目前,暂未发现问题。

六、下一步打算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持之以恒的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自查整改。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全面排查,查找纠正同类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并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对存在问题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理;
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区纪委。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乡纪委将定期不定期的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间进度推进,并实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同时,对敷衍应付、行动迟缓,整改不力、成效不好的,将严肃处理、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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