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名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慈善工作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5-29 10:00:04 阅读:

内容摘要: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慈善工作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尊敬的各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位记者:两年前,我们曾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部里进行座谈,就如何推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问题作了比较

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慈善工作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尊敬的各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位记者:两年前,我们曾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部里进行座谈,就如何推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问题作了比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治名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慈善工作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供大家参考。

【政治名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慈善工作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


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

委员慈善工作座谈会

上作重要讲话


尊敬的各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位记者:

两年前,我们曾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部里进行座谈,就如何推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的探讨,受益匪浅。200511月,中华慈善大会的召开和《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年)》后,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步伐加快,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今天,请大家来,主要是和各位代表和委员就目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和遇到的新问题进行座谈,交流意见,并向各位通报一下今后我们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设想。以下,我简要从三个方面讲点个人看法:

一、感谢并希望各位代表和委员一如既往地关注和大力支持慈善事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慈善事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把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在党的重要决议中明确提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再次提出了“鼓励开展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并实现制度化”。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更加明确地要求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减税政策,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可以看出,党中央、国务院把推进慈善事业作为实现人民生活小康水平,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为新时期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

我国慈善事业当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在深刻变革,伴随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也在深刻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这些既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带来了巨大的活力,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矛盾和问题。截止到去年年底,我国城市还有2200多万低保线以下的群众,农村还有5700万低收入和贫困人口。根据去年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全国现有残疾人口8296万,每年因各类灾害需要救济的群众还有70008000万,解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即需要各界政府的不懈努力,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支持。因此,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十分必要和重要、迫切和有意义。今年319日,回良玉副总理在接见2006年度“中华慈善奖”获奖代表时提出,做慈善事业至少有四利,即慈善事业利他人、利国家、利社会,同时也利自己。

目前,发展慈善事业,已经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重点关注的一项事业。今天,你们从繁忙的工作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参加座谈会,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分析了我国慈善事业的现状,结合我国国情,围绕慈善事业的法制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慈善组织建设、慈善活动的规范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这些建议和意见十分宝贵,倾注了你们心血,体现了你们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这些建议和意见将对推进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产生重要的作用。在这里,我代表民政部向各位代表和委员致以诚挚的谢意!同时,也恳请各位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慈善事业!

二、近年来我国慈善事业的新发展和面临的新形势

近年来,特别是近两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慈善事业在加快发展,一是慈善事业的法制建设正在开始逐步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步伐加快,社会捐助和慈善工作在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政策。当前,我部正在加紧《慈善法》立法工作,修订《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争取实现对全国募捐市场的归口管理,改变目前存在的多头募捐、违法募捐、强制摊派或变相摊派等现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吉林省、江苏省、江西省、甘肃省、湖南省和太原市、青岛市先后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北京市正出台了《关于加快首都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刚刚闭幕的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捐赠慈善事业给予税收优惠的政治力度。二是社会慈善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也不断提高,涌现出许多感人的事迹。三是慈善表彰机制不断完善,以“中华慈善奖”为核心的表彰激励机制在引导慈善捐赠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民间组织的数量显著增加,由2005年的28万多个增加到34.6万个。其中,各级慈善(协、总)会由2005年前的395个增加到731个,至此全国各省基本都建立了省级慈善(总、协)会,基金会也由两年前的936个增加到1138个。五是慈善组织的快速发展,运作管理不断规范,社会的公信力不断增强,工作范围从城市扩展到农村,救助对象从单一的困难人员扩大到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初步形成了规范化、社会化、经常化的救助工作的格局。

三、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我们的对策

近年来,在我国慈善事业发展中,一些体制和机制问题也逐步暴露,慈善事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体制不够健全,政府对慈善组织的监督、指导及服务机制不畅,慈善组织尚不足以担当慈善事业发展的主体地位,社会募捐管理缺位,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无法有效落实,义工(志愿者)活动缺乏制度设计,有关慈善的统计体系没有建立,信息发布制度不完善。这些问题都制约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为尽快破解这些问题,满足社会各界对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的强烈要求和对我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相关政策问题的期盼,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从我国慈善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现实出发,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慈善事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慈善事业涉及多个部门,为从国家层面上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建立比较完善的管理体制,更有力地为慈善事业提供支持,当务之急是成立部际协调机构,建立部际协调工作机制,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也希望各位代表和委员们在这个方面给予我们大力支持。

二是加强公募市场管理。目前,募捐市场出现许多不规范的现象,社会各界希望抓紧规范管理,但缺乏对募捐活动进行管理的方式。因此,需要加快《慈善法》立法进程,将慈善立法纳入社会保障法律体系,或制定《社会募捐管理条例》。通过立法,明确募捐主体资格和管理主体资格,培育、推动慈善类民间组织,使公募管理既能规范,又能动员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慈善事业,提高募捐的社会公信力。

三是搭建慈善救助和信息服务平台。目前,政府部门如何为慈善组织提供服务,如何整合现有社会慈善资源,以便形成慈善合力,提高劝募能力和社会救助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因此,我部将建议通过国家立项,以全国3.2万个社会捐助站点和慈善超市为依托,建立全国慈善救助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我部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研究政府采取购买民间组织服务的政策,从财政上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在主体上,政府要更多面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而非单纯面向企业或事业单位,要处理好与二者的关系;在资金使用上,可用于购买服务的资金不仅要包括福利彩票公益金,还要研究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社会服务,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

五是推进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工作目前的税收减免政策已经得到大幅度提高,现在需要的是研究如何落实好优惠政策,使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公正平等受益。因此我部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进一步完善慈善捐赠政策,简化捐赠免税手续,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尊敬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各位记者同志,十分感谢你们今天参加这个座谈会。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下,我国的慈善事业一定会有长足的发展,一定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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