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5-29 12:27:01 阅读:

内容摘要: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居住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1〕1号)精神及省市住房

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居住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1〕1号)精神及省市住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实施方案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居住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11号)精神及省市住房与建设、财政、发改委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及清洁工程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在全县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二、目标任务

(一)危房改造。2011年开始,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重点,今年,我县继续推进双浮、双庙、李兴、宫集、坟台、马集、肖口、胡总、税镇、大庙10乡镇农村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工作,逐步解决试点范围内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2011年计划完成9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二)清洁工程。2011年计划完成双浮、双庙2个乡镇的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任务。规划配套建设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探索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根本改善。

三、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建设标准

(一)危房改造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建设标准。危房改造采取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两种类型。翻建新建或修缮加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二)清洁工程

重点建设:一是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二是垃圾运输设备,包括垃圾转运车及小型垃圾运输车。三是垃圾处理配套设施。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合理配置;垃圾中转站按照人口数量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的规定,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小于10吨的要求,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人口在13万人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1025吨的要求,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大于25吨的要求,建设12个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按规划要求,原则上距县垃圾填埋场30公里以内的乡镇,生活垃圾送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距县垃圾填埋场30公里以外的乡镇,结合乡镇区位,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厂,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具体建设标准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垃圾产生量、道路状况等灵活处理,配套建设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基本原则

(一)危房改造

1.统筹规划。县政府通过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残联、国土、水务、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各地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五公开”,即: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公正透明。

(二)清洁工程

1.科学规划,统筹建设。要以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为依据,充分利用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编制县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确定乡镇垃圾处理方式,统筹城乡垃圾设施建设,推动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向乡镇、农村延伸。做好乡镇“一书两图”(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说明书及现状图、规划图)的编制。根据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制定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说明书,确定建设内容,明确建设时序及资金使用,绘制垃圾设施现状图,编制垃圾设施规划图,合理布局,在图纸上标明建设项目的位置、规模、完成时限。要把村庄清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垃圾处理规划中,确保“村收集”环节落到实处。

2.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农村清洁工程是一项公共事业,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制定促进垃圾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拓宽建设融资渠道,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群众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垃圾设施建设,引导群众自觉改善人居环境。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农村实际,突出重点,防止“一刀切”、盲目攀比现象。在有条件的地方,多个乡镇联合建设垃圾处理场,实行区域垃圾集中处理。

4.经济适用,量力而行。垃圾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不同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卫生现状,立足现在,兼顾长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要求,合理选择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不贪大求全;根据地理位置、发展需求,建设既经济、适用、环保,又符合当地特色,与整体建设风貌相协调的垃圾设施。

5.建管并重,提高效益。加快乡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小城镇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垃圾设施薄弱乡镇的配套建设;垃圾设施建设要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同步进行,提高小城镇的综合竞争力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垃圾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使用年限和效率,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质量。

五、建设管理

(一)危房改造

1.严格审核改造对象。乡镇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申报及审批程序请参照《关于xx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0933号,可登陆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并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2.编制村庄规划。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必须编制村庄规划,统筹安排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改厕等建设项目,提高农村危房改造水平,促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地要积极推广《xx省农村危房改造设计图集》使用,压滤机滤布 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设计人员深入实地调查,根据农民实际需求,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方案设计。设计方案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安全经济、节能环保、富有特色的住房。

3.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房设计方案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引导农户先建60平方米左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4.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乡镇要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县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各个环节上从严把关,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工程的监管;同时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竣工质量安全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要完善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建设部门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能力。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乡镇先自行验收,上报验收结果。县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再组织验收,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二)清洁工程

生活垃圾设施建设要以规划为指导。垃圾转运站必须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垃圾压缩设备、处理设备、运输车辆等应集中进行政府采购。转运站站房全省统一设计,垃圾压缩设备、运输车辆由市统一实行政府采购;转运站站房建设招投标由县统一组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建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要加强对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的管理,严把工程质量,抓好施工安全;县建设、财政、发改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技术指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进行督查并及时组织验收;县建设部门将验收结果及时上报,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限期整改。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一)危房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五保户、农村低保户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滤布厂 。政府补助部分,中央和省级每户综合补助标准为0.9万元,其余资金由县承担。

(二)清洁工程

12011年计划完成2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建设,测算总投资约260万元,省级和县级财政承担比例为73,省级资金重点支持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运输车辆、配套设施的购置。

2.对乡镇、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由县相关部门,参照县城环卫管理收费标准制定,并报县政府批准实施。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必须用于乡镇、村垃圾治理工作。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20111月-4月)

1.确定900户危房改造,做好摸底公示工作,以及2个清洁工程建设项目选址工作。

2.制定实施办法。

3.编制“一书两图”,统一上报审批。

4.确定垃圾压缩机设备型号和垃圾运输车辆型号。

5.完成设备和土建招投标工作。

(二)实施建设阶段(20115月-10月)

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建设工作,5月份开工率达80%,6月份开工率达100%,并组织调研,解决在实施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三)组织检查验收(201111月)

县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及考核工作。

(四)总结交流(201112月)

县建设局将对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实施工作进行总结交流,评选优良工程和先进人物及事迹,上报省、市,进行表彰和奖励。

八、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有关乡镇、县建设、发改、财政等部门要认真组织编制2011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将改造任务合理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试点乡镇,并落实到贫困农户。

(二)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灾后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扶贫安居、土地整治推进工程等与农村危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金,改造户数比较集中的村庄,地方政府要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完善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乡镇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村函〔2009168号)要求,建立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有关信息管理。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必须按照信息系统公布的最新样表制作(登录 xxx 查询)。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确保农户档案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系统。今后各地工程进度等情况将以录入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四)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各地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报送。县建设部门要按规定落实“月报”制度,及时将工程进展情况上报上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县发改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旬报”制度,及时汇总工程进展情况并向上级发改部门汇报。

(五)部门协作,加强检查。县建设、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建立督查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地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典型,查找问题。对领导重视,配套资金落实,垃圾设施建设速度快、质量好的,给予表彰;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下年度安排计划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各地要把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与整村推进、土地整理以及爱国卫生运动、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相结合。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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