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意见】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5-30 19:54:01 阅读:

内容摘要: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体育意见】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体育意见】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6号文件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5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引导推动作用,创新体育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建设美丽幸福新东营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体育消费需求更加旺盛,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350亿元。

1.产业基础更加坚实。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平方米,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和乡镇、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全覆盖。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40%以上。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体育服务业、体育用品制造业及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产业组织形态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0%。竞赛表演、健身服务和场馆运营等核心产业蓬勃发展,将黄河口(东营)国际马拉松赛培育成为有国际影响的体育赛事。

3.市场主体明显增加。全市每万人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超过5个,体育产业市场主体数量比2015年翻一番,培育发展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打造知名体育企业和名牌体育产品。

4.产业基地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度高、辐射带动作用强的体育产业基地,形成2-3家省级体育产业基地、一批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5.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体育产业体制机制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全民健身科技服务和体育企业创新研发能力显著增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体育产业广泛融合,体育企业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明显提高。

二、培育消费市场,激发发展活力

(一)努力营造全民健身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辟健身指导、知识普及、项目推广等专题专栏,策划制作一批群众参与度高、趣味性强、有影响力的体育节目,加强体育文化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体育健身意识,培育体育消费观念。继续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社会氛围。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建设职工健身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倡导每周健身3-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中小学校要加强体育工作,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促进校园体育活动多样化和体育教学专项化,普及游泳、乒乓球等运动,广泛开展超重学生康体服务,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

(二)不断完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编制《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有计划地加快推进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将赛事功能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广场、绿地、河流、湖泊、湿地等资源,建设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场地。到2025年,市级建有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和成规模的笼式多功能运动场,各县区建有体育场、体育公园和全民健身中心,乡镇(街道)建有多功能运动场地,社区、行政村建有居民体育健身工程;全市建设占地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社区公共体育中心40个以上、占地面积不低于0.2万平方米的小区公共体育设施2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

(三)大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对非奥运项目体育单项协会全部实行政社脱钩、管办分离改革,积极开展奥运项目体育单项协会脱钩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脱钩后的监管服务措施。健全市、县两级体育总会,协调和指导各级体育协会的建设发展。对城乡社区体育类社会组织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促进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快速发展。鼓励发展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和基层民办非营利性体育俱乐部,不断完善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到2025年,市级体育单项协会数量达到50个以上,县级体育单项协会数量达到150个以上,乡镇(街道)体育健身组织和各类民办非营利性体育俱乐部数量达到88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取消商业性和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公开全市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目录。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市场资源参与举办体育竞赛,推动办赛模式由政府主导向社会化、市场化转变。强化体育赛事公共服务,推动制定竞赛组织服务、安保服务、医疗服务、志愿服务等标准,降低赛事筹办成本。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机制,明确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科学制定完善购买程序和指导性目录,将全民健身活动与公益性体育竞赛组织承办、体育职业与运动专业技能培训、国民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公益性体育文化产品创作与宣传、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传承与推广、公共体育设施运营与管理、公共体育规划政策研究与资讯信息统计分析、体育场馆设施和健身机构提供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公共体育服务事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委、团市委、市财政局)

(五)加快竞技体育改革。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社会化路子。选择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项目进行改革试点,积极推动企业、俱乐部和学校举办或联办运动队,吸引社会力量举办竞技体育,拓宽竞技体育发展渠道,探索发展具有东营特色的职业化体育。逐步推动体育协会、职业俱乐部实体化,规范体育协会和职业俱乐部的经营管理,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青少年训练营、体育俱乐部等机构,拓展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渠道。(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六)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大力培育体育场馆专业管理运营公司,鼓励以市场化手段运营体育场馆。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为群众健身和举办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提供场地服务。以体育场馆为载体,整合周边资源,打造健身服务、场馆运营、竞赛表演、商贸休闲等多功能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和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并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第三方运营及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七)建设体育产业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体育”模式,打造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市级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建设全市体育场馆设施数字地图,提供网上智能搜索服务。建设“线上线下”体育消费平台,通过专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移动服务终端等,为广大群众获取体育信息、参加赛事活动、预约健身服务、选购体育用品、加入体育微社区(运动圈)等方面提供在线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健全产业体系,促进融合发展

(一)编制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并实施《东营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促进体育产业加快发展。结合产业特色,合理布局体育产业发展重点,逐步实现区域分工合作、良性互动发展格局。突出发展健身服务、竞赛表演、场馆运营、体育中介等核心产业,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业,促进转型升级。突出融合发展和集聚发展,培植新型业态,培育产业基地,拓展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俱乐部。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健身俱乐部,为群众提供多元化、个性化体育健身场所和健身、健美、体育专项技能培训等服务。到2025年,全市健身俱乐部总量超过200个。在全市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挂靠站点制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对优秀体育指导员给予适当形式的补贴。到2025年,全市基层体育站点数量比2015年翻一番。(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团市委、市财政局)

(三)大力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继续举办好东营市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和青少年运动会(中小学体育联赛)等综合性赛事,加快推进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激发赛事活力,提高赛事影响力。积极引进培育国际精品赛事和传统高水平赛事,承办一批国际级、国家级高水平赛事。利用市场机制,探索建立联赛模式,设立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类等项目联赛,鼓励社会力量创建职业体育俱乐部。积极创建特色品牌赛事,提升黄河口(东营)国际马拉松赛事组织水平,将其打造成国际田联“金标赛事”。大力培育专业化体育赛事推广和运营机构,进一步丰富竞赛组织主体,活跃体育赛事经济。(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四)大力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业。努力培育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逐步建成各具特色的体育产业集群。鼓励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强研发中心建设,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整合体育制造业资源,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逐步扩大产品出口份额。(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商务局)

(五)大力发展体育休闲旅游业。积极整合体育、文化、旅游、休闲、养生、农业、物流等各方面资源,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体育休闲旅游产业。利用海洋、河流、湖泊、湿地、森林等自然资源,打造群众日常休闲健身基地和节假日体育旅游精品线路。依托黄河口生态旅游区、龙悦湖、揽翠湖等自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行车拓展训练基地、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垂钓基地、船艇码头等服务设施,打造户外、水上、越野等特色体育旅游项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大力发展康体服务业。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运用竞技体育科技成果服务群众健身。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常规体检中增加体质检查项目,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发展运动医学和康复医学,促进体育与运动康复、医疗卫生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体质测定、健康咨询和康复理疗等机构。继续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中小学校全面落实达标测试活动。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监测站建设,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向全社会公布监测结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七)大力发展足球等潜力项目。认真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将发展足球运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创新足球管理模式,完善足球产业链,积极推动足球事业改革。普及提高青少年足球,实施校园足球行动规划和青少年精英足球培养方案,广泛开展校园足球联赛,探索建立“教体结合”的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足球活动,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及时总结足球项目改革经验,促进篮球、排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潜力项目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

(八)促进其他门类和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商业与体育融合发展,利用大型购物中心建设多功能的购物、健身、娱乐综合体。大力发展体育培训、策划、咨询、经纪、营销和中介服务业,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服务。继续加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确保总销量逐年提升。积极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融合发展,支持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业开发体育领域产品和服务,促进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体育物业、体育文学创作等新型业态发展。培育发展多形式、多层次、多门类的体育产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促进各业态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加大扶持力度,强化保障措施

(一)完善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进一步落实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发展体育公益事业。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鼓励整合体育场馆、赛事、运动队等资源,组建由政府、社会共同出资的公司制企业或企业集团,依法自主经营。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自主创业培训和辅导,帮助个人创办小微体育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多渠道开拓市场。支持扩大对外开放,鼓励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拓宽体育招商渠道。允许以商标、品牌、技术、科研成果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入股组建体育企业。(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二)落实规划布局与土地支持政策。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套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加强体育设施竣工验收和执法检查,对发现未达标准而通过验收、验收合格后改变用途等情形的,严肃追究责任。凡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鼓励基层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体育局)

(三)落实财税相关扶持政策。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投入。符合条件的体育类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可按税法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扣除。鼓励企业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支持贫困和农村地区体育事业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向体育事业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体育企业发生的重组业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推进体质健康关口前移,开展医保卡用于大众化、基础性健身消费试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支持体育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将体育产业人才引进纳入重点人才引进计划。将发展体育产业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平台,鼓励支持大学生、退役运动员等从事体育产业工作,并将其纳入政府创业扶持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补助。鼓励乡镇、街道优先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群众健身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

各级要高度重视发展体育产业,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文化、服务业、健康、养老等方面的同等优惠政策,促进体育产业繁荣发展。建立发展改革、体育、财政、工商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分析体育产业发展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和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建立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发布体育产业研究报告。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体育组织、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发展改革、体育等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监督跟踪本意见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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