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总结】罗湖区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完整文档)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5-31 10:18:02 阅读:

内容摘要:罗湖区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区纪委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服务于民为宗旨,以清正廉洁为原则,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以巩

罗湖区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区纪委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服务于民为宗旨,以清正廉洁为原则,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以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总结】罗湖区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司法总结】罗湖区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完整文档)


罗湖区司法局2015年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区纪委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服务于民为宗旨,以清正廉洁为原则,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龙头,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廉政、勤政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一、以加强廉政教育为前提,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一是以党员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局总支每季度集中一次,各支部每月集中一次组织学习教育,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市、区领导在各级纪委全会上的讲话精神。通过组织专题学习教育,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法纪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今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中,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违规收送礼金、用公款大吃大喝等不正之风。

二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为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开展专题学习教育中,局总支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包括临聘人员、司法社工)先后观看了《鉴史问廉》等廉洁教育宣传片,从而增强全局工作人员的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是狠抓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政法干警树立正确价值取向。按照政法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基本要求,集中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政法队伍“四忠于”和“两服务”教育,保障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在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事关矛盾化解和刑罚执行等工作中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主动服务区打造国际消费中心的中心工作、服务构建平安罗湖、和谐罗湖的大局,营造廉洁干事的良好氛围。

四是结合工作实际,上好廉政专题党课65日,党总支书记卢光辉同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如何成为一名党的好干部》为主题给全局党员讲授了专题党课,他强调,“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是习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这是对人民群众的一种承诺,更是对广大党员干部所从事工作必须达到的一种职业要求。

二、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内控机制2014年,根据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我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了《罗湖区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以查找岗位风险、工作流程风险、单位风险为突破口进行自查,制定了《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等级目录》、《重点防控项目》防控图和工作流程图及具体防控措施并进行了公示。201412月起,按要求将区纪委(监察局)统一印制的我局《高风险权力和防控措施公示》张贴在我局宣传栏,接受全体公职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廉政监督。

在工作中,我局坚持通过“人员教育、科技把关、制度规范、精细管理”四项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通过三个结合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一)人员防范和技术防范相结合,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坚持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党风廉政教育课、树立优良工作作风学习讨论活动以及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等平台,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结合运用技术手段,通过公证信息管理系统、律师信息管理系统、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法律援助非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等网络平台,对相关业务流程进行网上在线监控,配合网下审批,形成“双审批”机制。“人防+技防”铸成廉政风险防火墙。(二)制度规范和精细管理相结合,堵塞廉政风险防控漏洞。坚持依法规范、制度管理。加强财务管理、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公证管理、法律援助派案及补助发放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编印制度汇编,形成制度体系,用制度教育人、规范人,变“使人不敢腐败”为“使人不能腐败”,从源头上杜绝廉政风险。在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在重点领域推行精细化管理,通过管理规则的系统化和精细化,运用程序化、标准化和数据化的手段,实现关注细节、立足专业和科学量化。通过环环相扣的精细化管理,杜绝了各个环节产生廉政风险的可能。(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实行廉政风险立体监督。内部实现财务、人事等重大问题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通过重大事项集体讨论,重大开支多人参与的方式接收干部职工监督。外部通过办事程序、公证收费标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流程上墙、网站公开,接收群众、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在阳光下操作,既预防关键岗位腐败,也预防“蚁贪”。

《高风险权力和防控措施公示》张贴后,得到了本局公职人员和来访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未收到有关投诉或建议。

二是实施人财物重大事项民主评议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我局通过多次的局务会、领导班子会议和局总支会议,在人财物重大决策上做到民主、公平、公开、公正,整个司法行政队伍的核心凝集力得到增强。在人事方面做到了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为干部职工营造了良性的发展空间,形成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在财务方面,按照实事求是、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经费审批程序。

三是倡导崇尚廉洁文化,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根据我局高风险权力防控清单,向工作对象征集廉洁问题。制作《抓教育 强素质 讲实干 提能力》专题展扳,达到丰富教育内容、加强廉政教育宣传的良好效果。

三、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为导向,强化外部监督

一是通过罗湖电子政务网、罗湖司法行政网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完善监督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入推进的主要条件。第一,拓宽监督渠道。我局设立了局长信箱、开设电话专线,直接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广泛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第二,健全法律监督机制。通过法律监督,及时查找问题并予以坚决纠正。第三,建立舆情处理制度。认真听取公民团体和公民个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民和媒体的监督,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罗湖区司法局

20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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