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意见】庆元县工业企业帮扶解困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6-03 16:36:02 阅读:

内容摘要:庆元县工业企业帮扶解困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创新发展动力,切实解决当前我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

庆元县工业企业帮扶解困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创新发展动力,切实解决当前我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信意见】庆元县工业企业帮扶解困实施意见(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工信意见】庆元县工业企业帮扶解困实施意见(仅供参考)



庆元县工业企业帮扶解困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创新发展动力,切实解决当前我县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意见。该意见已经县政府第5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工业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在解决就业、开辟税源、为城乡居民创造财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县围绕“工业经济是第一经济”的指导思想,大力实施“工业强县”发展战略,多项经济指标走在全市前列。但受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大环境影响,我县工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企业遇到了原材料涨价、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融资困难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出现经营困难的问题。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工业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主动应对、真心帮扶,努力促进工业企业的健康平稳发展,推动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

二、切实加大对工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1.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支持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扩大工业企业的资金供应量,加大对工业企业的信贷资金倾斜,对工业企业贷款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缓贷”,对涉及多家银行贷款的工业企业,银行间要做到同进同退,不先行单独抽贷。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贷款业务,给予贷款额1‰的奖励;对与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开展工业企业厂房二次抵押、设备评估值的贷款担保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担保贷款新增部分2‰的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工业企业贷款新增部分给予1‰的奖励;给予县人民银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奖金总额10%的奖励。以上各项奖励不重复享受。分配参照《庆元县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3210号)文件执行。

2.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推进全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金融服务功能,有效解决企业抵押难、担保难问题。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工业企业的厂房二次抵押、设备评估值的贷款担保,其中对厂房二次抵押的抵押率不低于70%,对设备的抵押率不低于现净值的40%。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支持工业企业担保贷款新增部分和为工业企业贷款资金临时置换新增部分给予1%的奖励,用于补充风险补偿资金,每家机构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其中10%可奖励给担保工作相关人员,奖金分配参照《庆元县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3210号)文件执行。在企业反担保物不改变、企业结构不改变、企业担保金额不改变等情况下,担保评估报告在有效期内不再重复评估。对企业在担保公司进行贷款担保,企业支付的担保服务费,减半收取(减少部分由财政补足)。

3. 建立和完善企业转贷基金管理办法

为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维护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政府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转贷资金服务力度,引进合作机构建立中小企业转贷基金。(办法另行制定)

4.有效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传导。对出现多头授信担保链条复杂的风险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担保企业协商,审慎处理担保代偿问题,采取贷款平移、债务重组、资产处置等方式解决担保债务纠纷。对担保企业积极履行代偿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利率优惠、利息减免、付息时间、信用评估等方面给予最大支持。对存在多头授信担保链条复杂但尚未出险的企业,要认真开展担保关系的梳理和评估,逐步切割风险大的担保链条,主动防止风险传导。对为困难企业提供担保的企业,其所承担困难企业银行贷款平移(代偿)部分,按年度利息总额(根据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予30%以内的财政贴息,贴息办法由县财政局商县经商局后研究决定。

三、切实加大对工业企业的财政等方面扶持力度

1.对高容积率项目进行补助。对当年新建成且容积率超过1.5的企业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容积率超过1.5以上部分,50/㎡给予奖励,最高20万元 。

2.建立工业项目验收办证绿色通道、完善工业土地退出机制。工业项目验收办证过程中相关部门要专人负责,提高办事效率,工业用地项目建设过程中容积率达1.0后企业可以申请复合验收及土地分割办证;挂牌取得工业用地的企业,其在合同约定建设期内因资金困难难以开工建设,未造成闲置或者闲置处置到位的,可申请由政府收回用地,政府按工业用地挂牌出让金等额标准给予补偿。

3.鼓励“腾龙换鸟”。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政策,围绕集聚先进要素、发展优势产业、提升行业地位加大并购重组力度。困难企业可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转让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相关联的债权、债务等,对工业土地和房产转让征税时,房产以评估价为基础,土地以当年政府工业用地挂牌出让价为基础。政府对受让方给予交易价1%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关联企业除外)。

4.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对有当年出口实际的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参展人员生活费、交通费每人次亚洲地区资助1万元、其他地区(含西亚地区)1.5万元,每家企业每年申请补助限2人次。

四、切实加大对工业企业发展环境的优化力度

1.开展帮扶企业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帮扶。开展“领导干部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活动,进一步落实县领导联系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跟踪服务,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各单位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能协调的要及时协调,对职权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向有关部门转报,以便县政府统一协调解决。适时召开 “政—银—企业”联席会议,共同分析、解决企业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以便及时化解风险。

2.强化部门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帮扶企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调研分析,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程序,合力为广大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时,未达到审批标准的,在企业做出相关承诺后予以先行办理。如一年期满未达到绿化验收标准,按照《庆元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执行。

3.建立健全预警机制,防范企业资金风险。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风险预警机制,对企业资金链风险进行风险排查,做到早排查、早预警。对出现资金临时性困难的企业,应积极协调相关贷款银行,帮助企业解决抵押和担保的困难。对已经出现风险的企业,要及早介入,积极稳妥地进行处置化解;同时,企业自身要发挥主体责任,积极采取资产重组、债权转股、盘活土地和不动产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财务危机。

4.做好社会宣传工作,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宣传部门制定“合力扶工”宣传方案,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宣传,重点宣传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举措及企业自身发展中涌现出的亮点,形成“合力扶工”的浓厚氛围。企业间要团结合作,互通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维护企业发展和谐氛围。          

五、其他

(一)本意见由县经商局牵头实施,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沟通协调,严格审核、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切实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二)本意见实施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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