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方案】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6-06 10:54:01 阅读:

内容摘要: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为人民群众营造清洁宜居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为人民群众营造清洁宜居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全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提升我区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为人民群众营造清洁宜居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1号)、《全国爱卫办关于印发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52号)和《市爱卫会关于印发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连爱委〔20156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和促进人民身心健康为目标,全面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持续改善,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显著增强,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主要目标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村庄环境整治和康居示范村、卫生城镇、村、健康城镇建设等活动,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以城市环境卫生薄弱环节和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改厕等为重点,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努力实现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全面提升,大气污染、地表水环境污染和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城乡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具体目标如下:

2017年底

——以自然村为单位,全面完成村庄环境的综合整治。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新增生态户厕1000户。全区中小学、托幼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旅游景点全部取缔露天旱厕,水冲式卫生厕所覆盖率达100%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镇建成一座标准化垃圾中转站,80%的行政村垃圾收容设施基本完善,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80%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镇建成一座标准化污水处理厂,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行政村达3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覆盖率达85%以上。农村水质监测实现镇、水厂全覆盖,水质合格率达80%

——城市建成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黑臭河道比例小于10%,镇河道、沟渠、池塘治理率达70%

——城市提倡低碳生活、环保出行,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0%,农村桔杆全面禁烧,雾霾天数低于全省平均天数。

——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达70%

——市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c级标准。

——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县(区)省级以上卫生镇比例达20%,省级卫生村比例达50%80%以上的镇达到省级以上生态镇标准。

2020年底

——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5%以上,新增生态户厕1500户。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 100%镇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完善,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90%。全区无露天垃圾池。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2%,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对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行政村达50%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区区域供水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水质监测实现镇、水厂全覆盖,水质合格率达85%

——城市建成区河道基本消除黑臭,黑臭河道比例小于5%,镇河道、沟渠、池塘治理率达90%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70%,雾霾天数低于全省平均天数。

——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达80%

——全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c级标准。

——建成国家卫生城市,省级以上卫生镇比例30%,省级卫生村比例70%90%以上的镇达到省级以上生态镇标准。

三、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

(一)全面提升农村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加大对村镇垃圾清运设备和中转设施建设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地规范建设村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村镇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镇政府、办事处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保洁员,配备车辆,定期收运各居民点的垃圾。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区处理”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开发区,住建局、城管局)

2、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结合生态文明城镇建设,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完善污水管网和功能,提高污水处理率。稳步有序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采取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多种模式,优先解决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发展村庄和新建型集中居住点的生活污水处理。重点解决好农村畜牧养殖场(点)的污水处理问题。(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开发区,环保局、城管局、农水局)

3、推进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整合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改造,有条件的地区要提升改厕标准,开展四格式的生态改厕,提高粪便无害化处理水平。要加强农村新建住房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把关,防止二次改厕,力争到2020年全面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要加强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重点加强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加强改厕后续服务和管理,教育和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卫计局、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旅游局、财政局)

4、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加快实施《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和农村特别是水源型、饮水型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同步实施建设,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统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村群众饮水质量,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实现监测全覆盖,区级地区具备水质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开发区,住建局、卫计局,水利局、环保局)

5、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全面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平整、硬化道路,强化路面保洁,疏通边沟,清理草堆、粪堆、垃圾堆,统筹建设晾晒场、农机棚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推进河道沟塘清淤疏浚,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加强日常保洁。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加大白色垃圾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开展秸秆还田等资源化综合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类污综合治理利用,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继续推动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开发区,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农水局)

(二)全面整治城市环境卫生

6、加快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老旧基础设施,改建或取消城区所有露天垃圾池,实施城市公厕提档升级工程,消灭城市旱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加强餐厨垃圾管理,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进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方式,扩大机械化清扫保洁作业范围,推广降尘、低尘清扫作业方式,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开发区,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督局)

7、整治城市薄弱地区。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卫生死角及积存垃圾,全面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整治乱设废品收购、加工维修、小作坊等经营站点。实施美化、亮化、绿化、硬化等工程,加快推进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等。增加环卫设施,加大保洁力度,做到无积存垃圾,消除道路坑洼不平、污水横流现象,做到街巷整洁。(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开发区,住建局、城管局)

8、整治城市重点场所。加大建设工地管理力度,提高文明施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减少施工扰民。所有工地实行封闭围挡施工,落实施工防尘降尘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硬化场内道路,出入口配备车辆高压冲洗设施。建立健全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机构,实行密闭化运输。加大农贸市场管理力度。对老旧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基本达到菜市场规范要求。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加强日常保洁,清除垃圾乱堆、污水漫溢等现象,配套完善公厕、垃圾收运等设施。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行为。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市场秩序,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加大城市河道管理力度。清理河道与河岸垃圾杂物,推进河道清淤疏浚,完善雨污分流规划,加快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消除河道黑臭异味,提高水环境质量。加强学校、托幼机构、车站港口、建设工地、流动人口及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的管理。加大对小餐馆等“五小行业”的卫生管理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强化铁路、公路、港口码头、内河航道沿线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作,全面清理公路沿线非法广告和标志、标语,确保通航水域航行安全和岸线资源合理利用。(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开发区,住建局、城管局、农水局、市场监督局、旅游局、卫计局、教育局)

9、加强城市环境保护。以降低雾霾发生频次为重点,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坚持源头管控,狠抓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工业废气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不断改善空气质量。加强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加快实施《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全面清理水源保护区内各种污染设施。根据城市水源特点、供水设施状况和城市发展需求,重点进行自来水厂和供水厂改造与建设,巩固和完善“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城市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稳步推进深度处理,按时序进度实施,力争2020年基本全覆盖,变“常规”处理为“深度”处理,提高供水质量,努力实现从供“合格水”向供“优质水”的转变。推动城市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建设,区级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的全部24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制,加强病媒生物日常防制,坚持开展季节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完善重点区域防护设施,降低病媒生物密度,堵塞或减少因“四害”引发的各种传染病的传播途径。(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开发区,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局、卫计局)

10、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重点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重点加强主次干路、背街小巷、窗口地区、校园周边等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巡查与管理。合理设置便民早餐点、摊贩中心等经营疏导点,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合理划定路内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实行专人管理,保障道路通行顺畅。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实现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明显改善,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重点整治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设施,清除非法广告。(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开发区,城管局)

(三)广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

11、以卫生城镇村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城乡整洁行动向纵深发展,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规划引导、源头管控,加强城乡环境的美化、绿化、亮化,着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卫生城镇村动态管理,促进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在整洁行动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卫计局)

12、大力开展健康城镇村建设,努力打造卫生城镇村升级版,促进城镇村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大力开展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活动,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摒弃乱扔、乱吐、乱贴、乱行等不文明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和环境保护意识。制修订市民公约或村规民约,积极推动街道、社区、单位等定期组织开展大清扫、义务劳动等活动,劝阻和治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促进群众养成良好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责任单位:各镇、办事处、开发区,卫计局、民政局)

四、保障措施

1、切实提高认识。城乡环境卫生状况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反映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改善城乡卫生条件和卫生面貌,营造清洁、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具体措施。各单位、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2、严密组织领导。各单位、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要按照方案任务分解,全面对照指标、任务和整治内容,制订本单位和本部门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进度,认真抓好落实。区爱卫会办公室要发挥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职能,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做好信息统计、数据汇总和情况通报等工作。

3、着力打造氛围。结合爱国卫生月、健康教育宣传月以及各类卫生日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整洁行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整洁行动内容、动态和先进典型,营造社会氛围,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着力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卫生问题。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市民公约或村规民约,动员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年志愿者等定期组织开展大清扫、义务劳动等活动,倡导城乡居民养成良好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自觉参与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4、严格督查考评。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努力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区爱卫会办公室将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对各单位和部门整洁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2017年组织开展中期评估,2020年开展终期评估,定期公布行动进展情况。对领导重视、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部门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确保整洁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单位和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整洁行动自评工作,于次年120前将自评报告报区爱卫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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