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赞皇县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办理社会保障卡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6-08 13:00:05 阅读:

内容摘要: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办理社会保障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赞皇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赞政办〔2016〕12号)精神,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已经实施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办理社会保障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赞皇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赞政办〔2016〕12号)精神,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已经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赞皇县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办理社会保障卡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赞皇县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办理社会保障卡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办理社会

保障卡工作


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赞皇县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赞政办〔201612)精神,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已经实施合并整合。为保障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有序衔接,确保参保居民及时享受城乡统一医保待遇,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办理社会保障卡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确保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信息采集、制发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发行“社保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社保卡”应用,有利于简化办事流程,使持卡人方便快捷的享受政府提供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通过现代信息技术降低管理运行成本,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有利于推动人社信息化向信息化人社建设工作进程。

二、工作目标

以人社部《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试行)》为标准,以整合人社系统信息资源、精简办事流程为目标,重点实现县、乡、村金融用卡环境的基本覆盖,通过“社保卡”管理系统和新农保业务系统交换和共享数据,实现广大参保人员使用社保卡在村内金融服务网点进行预存代扣、支取待遇和医疗费用查询、报销等服务,大大减轻基层经办人员手工缴费的工作量,保障保险资金安全,服务广大群众。

三、工作任务

社保卡由河北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组织发行,制卡流程复杂、制作周期较长。经前期统计,我县尚有12万余人未申领社保卡(主要为新农合参保人员),信息采集任务量很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保卡”信息采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确保未申领社保卡人员如期享受相关待遇,自201681日至820日,按时保质完成全县未申领社保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四、信息采集的范围和内容

(一)采集范围

此次社保卡信息采集范围为全县尚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包括全县已参加或至今仍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尚未领取社保卡的人员。本次社保卡信息采集、制卡、发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采集内容

填报《河北省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以下简称“申领表”),提供本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纸质照片(二代身份证照片),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页)复印件;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本人页、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0周岁-6周岁学龄前儿童办理社会保障卡不需要照片(卡面印制全省统一的儿童卡通图片)。

注:10周岁-6周岁儿童不用照相:以20101231日为分界线,此日及此日之前的需要照相,此日之后的不需要照相。

216周岁以下的提供监护人证件:以19991231日为分界线,此日及此日之前的不需要提供,此日之后的需要提供

3、为方便群众自由选择,不指定照相馆,提供的照片及相关材料符合信息采集要求即可。

五、信息采集组织工作

(一)工作分工

此次社保卡信息采集工作由县人社局提供指导,各乡(镇)、街道办社会保障事务所具体组织实施。村(居)协办员组织指导本辖区人员填报、审核信息,乡(镇)、街道办社保所负责“申领表”领取、分发、复审,并汇总上报至县社保卡管理中心(县人社局一楼新农保参保登记科)。

(二)工作流程

1、各乡()、街道办社会保障事务所到县社保卡管理中心申请领取“申领表”,“申领表”申请数量以数据对比未办卡人员数量领取。

2、各乡(镇)、街道办社会保障事务所将“申领表”逐级下发至各村(居)。

3、村(居)协办员组织指导辖区人员填写“申领表”,填表前务需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和《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填写指南》。

4、村(居)协办员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乡(镇)、街道办社会保障事务所;乡(镇)复审后按村归集整理,按村(居)分类打包,标明时间、村(居)名称及数量,并上报县社保卡管理中心,成品表由县社保卡管理中心统一汇总后上报市信息中心。

5、省厅完成制卡后,由县社保卡管理中心统一领取,并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开展社保卡的发放工作。

(三)工作时限

1、信息采集启动时间:各乡(镇)、街道办需在81日前完成辖区内村(居)协办员培训,启动信息采集工作。

2、信息采集完成时间:各乡(镇)、街道办需在820前完成辖区人群的信息采集工作,并汇总上报县社保卡管理中心。

3、县社保卡管理中心826日将全县未申领社保卡人员“申领表”上报市局信息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办要结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社保卡信息采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全面完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调度。此次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办要因地制宜,将工作任务细化,明确信息采集范围、确定各级责任人,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要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落实工作调度制度,主管社会保障工作的领导要及时掌握本乡(镇)的总体进度,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确保信息采集任务如期保质完成。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家喻户晓。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单位要加大对社保卡信息采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村(居)宣传栏,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宣传社保卡在城乡居民医保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应用,并做好相关政策解答和信息采集流程的解释工作,确保“社保卡”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力争在今年底实现全民办卡、全民用卡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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