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方案】大新县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整版】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6-10 12:45:04 阅读:

内容摘要: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桂林计发〔2015〕50号文件要求,为了加强对林业涉农资金使用和发放过程的管理,切实纠正和查处林业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涉林惠农政策规范落实,结

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桂林计发〔2015〕50号文件要求,为了加强对林业涉农资金使用和发放过程的管理,切实纠正和查处林业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涉林惠农政策规范落实,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大新县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大新县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整版】


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桂林计发〔201550号文件要求,为了加强对林业涉农资金使用和发放过程的管理,切实纠正和查处林业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涉林惠农政策规范落实,结合我县林业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要求。通过开展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摸清近年来林业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林业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和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和管理漏洞,进一步健全资金监管体系,确保各项涉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林业局局长是全县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总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直接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整治落实工作。

二是全面排查,坚决查处。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我县各项林业涉农资金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又要整改落实,着重清查直接兑现给农民群众的惠民补贴资金和其他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对于在资金申请、拨付、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查处和纠正。

三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既要立足当前,加强对林业涉农资金在申请、拨付、管理和使用过程出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整治,又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健全和完善林业涉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惠民政策的落实。

二、重点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12013年至2014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各类林业涉农资金均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林业贷款贴息补贴资金、林业生产用油补贴资金、林业救灾补助资金、造林补贴资金、森林抚育补贴资金、退耕还林补贴资金、林下经济专项补贴资金、“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工程专项补贴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农村沼气建设补助资金、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等林业涉农资金。

22010年以来,各级特别是中央、自治区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林业涉农资金的各种审计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

3、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问题。

(二)自查自纠对象

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林业涉农资金的县林业局、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均为自查自纠对象,必须按规定的范围和要求对相关林业涉农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

(三)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林业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资金分配安排和管理使用混乱,管理制度缺失;

10.其他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三、方法措施

此次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安排为2015415日至520日,具体分为以下阶段。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阶段(2015415日至420日)。

召开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部署开展针对林业涉农资金在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5420日至2015425日)。

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管辖范围内的林业涉农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一是摸清资金底数。认真梳理2013-2014年度分配、安排、管理和使用的林业涉农资金和项目,摸清涉农资金底数和拨付情况,细化到具体使用单位和收益对象,并填报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明细表(附件2)。二是全面排查整改。各单位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安排下达、实物签收、公告公示、项目验收、拨付(发放)使用、核算管理等环节,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和本方案明确的检查内容,以资金流向为主线,对2013-2014年度上级和本级财政安排的各项林业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项目安排、实施、管理情况逐项检查到项目和实施单位,既要自查直接实施的项目,又要负责检查责任范围内的项目。对排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凡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进行分步整改。要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填报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违规处理情况表(附件3),通过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全面反映自查自纠情况。三是开展“回头看”。对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审计检查发现的公益林发放问题进行分类梳理,逐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填报林业涉农资金财政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表(附件4)。四是采取账面自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查时,应当分单位、分项目逐一填制自查工作日志(附件5),如实反映自查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并由填制人员和审核人员对填制的工作日志真实性负责。五是公示自查结果。各单位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调查处理情况登记造册,将自查自纠结果上报县整治办和崇左市林业局的同时,在本级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如果公示期内发现与上报情况有出入的,需另行补报。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5520日至2015730日)。

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政策落实和资金项目管理中的风险点,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有效防范资金项目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一要对于因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问题,要加紧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对农民群众欢迎、政策实施效果好的办法继续执行,对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办法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不断提高惠民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二要全面实行林业涉农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公开、公示制度,采取设立公示牌、媒体公示、群众点题公开等形式,全方位公开政策落实和资金发放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不仅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工作要求,也是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好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要把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林业局成立林业涉农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长:梁松玲  县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陆家亮  县林业局纪委书记

李文华  县林业局副局长

黄忠勤  县林业局副局长

 员:潘    森林公安局局长

   县林业局财务室主任

   县林业局林政站站长

赵海委  县能源办主任

农忠武  县森防站站长

冯国华  县防火办主任

黄志平  县林业种苗站站长

赵梅兰  县林业局技术推广站站长

赵红妮  县林改办主任

夏利吉  恩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吕龙东  下雷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

冯军福  小明山林场场长

赵鲜艳  上湖林场场长

闭玉雄  隘江林场场长

农志民  中军种苗站站长

苏新伟  县木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财务室,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分别由黄志能和林升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行动方案,突出检查重点。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各项林业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制定本单位具体整治行动方案,在全面清理检查的基础上,按要求重点排查重要区域、重点资金、重点对象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落实层级责任,严格追究问责。实行林业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行政首长负责制。林业局“一把手”为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对自查自纠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及时立案查处,逐案进行调查核实。对于整改难度大,难以查处的案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请求协调处理,严禁压案不办、久拖不办,更不允许知情不查、知情不报,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治工作不力、查纠问题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将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要选择一批影响恶劣、群众意见大、久拖不决的案件,积极协调公检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确保违法违规案件责任人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不力,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鼓励群众举报,拓宽线索渠道。县林业局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地址(举报电话:0771-36272990771-3626258,邮箱:dxlyj@163.com,地址:大新县桃城镇养利路473号大新县林业局财务室)受理全县有关林业涉农案件的举报,要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机制,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认真总结完善,按时上报情况。县林业涉农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从快、从实落实林业涉农资金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自治区林业厅,每周至少报送1期。要将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报告、相关统计表格(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及承诺函(附件6)于2015430日前报送上报县林业涉农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730日前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送县涉农资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崇左市林业局。总结报告包括发现问题(分类反映)、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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