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各项制度7篇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7-05 18:54:02 阅读:

内容摘要:社区各项制度

篇一:社区各项制度

  

  社区工作制度

  社区工作制度(精选1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工作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工作制度

  篇1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也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300户以上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全体18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区(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有效。

  三、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者1/3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代表)会议。

  四、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必须提请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职权:

  1、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讨论制定居民公约;

  3、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4、讨论决定居办经济的发展规划;

  5、监督居民委员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6、讨论决定兴办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发展居办经济等事项;

  7、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8、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其它重要事项。

  社区工作制度

  篇2一、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两次居民会议,由居委会主任汇报工作,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居民会议决定的问题,由居委会付诸实施。

  2、每周一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前段工作情况,安排本周工作计划,会议做好记录,由主任主持。

  3.每月召开一次居民小组长、居民楼长会议,研究当前工作及下步工作计划。

  4.每年召开一次各工作委员会会议,总结成绩,找出差距,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二、学习制度

  1、每周一下午为理论知识学习时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文件及法律知识。

  2、各工作委员会,每周利用半天的时间学习业务知识。

  3、每月组织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学习一次,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讨论,征求意见。

  三、报告制度

  1、定期向上级汇报居委会的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具体指导。

  2、及时向上级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沟通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

  3、总结、树立各类先进典型(集体或个人),上报上级,学习推广。

  4、重大事项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四、总结评比制度

  对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实行季度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各方面工作的开展。

  社区工作制度

  篇3为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社区居委会认真地履行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为民主评议的对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

  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民主评议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按照街办安排,组织居民代表进行评议,参加评议的居民代表由每个居民小区(组)选出2-3人参加,人数必须达到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

  3、评议活动先由班子负责人和被评议人向居民代表报告班子及个人的工作,再由居民代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议,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

  4、评议结束后,评议结果上报街办。

  5、居民代表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歪曲事实,挟嫌报复。

  6、被评议人对居民代表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和改正,对提出建议和意见的居民代表不得进行报复,否则依法严肃处理。

  社区工作制度

  篇4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行使对社区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

  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小区包组干部审核、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党委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党委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居民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社区工作制度

  篇5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自觉参加上级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场经济理论,牢牢把握经济建设中心,学习本职业务,学习实用技术,掌握为民服务的本领。

  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工作中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勤俭节约、克已奉公、廉洁自律、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不借支、挪用公款。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集体领导,重大问题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决定,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

  六、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群众搞好服务,排忧解难,及时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七、工作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推诿扯皮,不上交矛盾。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

  八、带头树立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尊老爱幼,不办违规酒宴,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酗酒闹事,不搞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带头破除一切陈规陋习。

  九、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带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居民公约。

  社区工作制度

  篇6一、组建义务消防安全检查队伍,目的`是通过群防群管,使社区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与街道安监办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各项工作,按年度与社区内各大经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各业主与承租者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促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对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编制工作计划,在镇安全办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对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隐患告知书,督促其整改,组织社区各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向镇安全办和消防部门汇报。

  五、每年至少组织社区单位进行2次消防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实战水平。

  六、按照消防安全实际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档案,通过“月报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等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区消防安全状况,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社区工作制度

  篇7一、着装上岗制度,除因特殊情况不需着装外责任区民警下社区工作必须按规定规范着装。

  二、责任区民警每周到责任区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工作日或30个小时制度。

  三、警务室开门、民警定时接待制度,每周一周四下午为警务室接待群众时间。

  四、警情通报制度,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宣传栏”的阵地宣传作用,每周向居民群众通报辖区警情,适时张贴破案公告,提出预警防范措施和建议。

  五、六个必须上门制度,即居民入住迁移时,居民需要办理户口证时,居民家庭成员受法律处罚时,居民发生矛盾纠纷时,居民遇有困难时,季节性和区域性案件多发时。

  六、季节报告工作制度,责任区民警每季度向辖区居民干部、内保人员、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坚持警务公开,通报治安情况征求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社区工作制度

  篇8为增加社区居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1、居委会集体经济总收入、集体债权债务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2、各种承包租赁合同的签订和完成情况;

  3、社区居委会各种收费的数额及用项;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和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政策者的处罚情况;

  5、烈军属、困难户、五保户、优抚金、城镇低保金发放情况;

  6、社区居委会“两委”班子任期、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干部工资

  报酬情况;

  7、其他公共事业和涉及居民利益的事项。

  二、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的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民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居务公开采取居务公开栏公布、发放“明白纸”、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以公开栏公布形式为主。

  社区工作制度

  篇9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居财镇管、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遵守有关财政法规、行政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三、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核权限。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由居委会书记负责签字审批。

  四、财务人员要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好各类报表,统一居委会的收支及经济活动情况,建立健全帐薄。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

  六、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社区工作制度

  篇10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制度。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机构,保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站人员配备、办公设施装备等基本工作条件。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街道和本社区的食品

  安全工作责任,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杜绝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社区在食品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5、主动做好本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协同或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

  6、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7、及时举报,发现本社区范围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药品)行为的,马上制止,并及时上报办事处食品安全工作站或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8、加强对“连锁超市”“放心店”的动态监管。

  9、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互相交流信息,促进提高管理水平。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社区工作制度

  篇11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求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一、社区责任医生首先对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二、根据评估情况,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季节、不同健康问题和心理状况选择恰当的健康教育题目,并制定出健康教育规划。

  三、制定相关人员对健康教育内容进行充分准备,既要科学性,又要注意普及性和实用性,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

  四、认真实施规划,根据不同个体或群体,采取不同的健康教育方式:

  (一)采取宣传栏,宣传资料等书面形式,将教育内容交给居民自己阅读。

  (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三)采取定期集中教育的方法,进行防病及保健知识教育。

  (四)采取小组教育的方法,对同类健康问题的群体进行保健、康复等教育。

  (五)采取个别教育的方法,对特殊个体及家属进行疾病知识,自我监测及家庭照顾教育。

  五、定期征求居委会及社区居民对健康教育活动及内容的意见或建议;随时询问社区居民对防病保健知识的知晓度,以指导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进行。

  社区工作制度

  篇121、备齐规定的抢救器械、药品、物品、敷料等,保持效能良好,定点放置,有明显标记,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2、每日检查、核对一次抢救药品、器材及药品并记录,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3、参加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

  4、认真执行医嘱,严防差错事故。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要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空安瓿,医师及时补开医嘱。护士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熟练正确地进行治疗和护理工作,并详细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5、保持抢救室清洁、整齐。抢救工作结束后,抢救室要彻底清扫、消毒。每周应大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6、每次抢救病人完毕后,要做现场评估和抢救登记,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篇二:社区各项制度

  

  社区日常规章制度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社区日常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日常规章制度篇1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管理,确保政令畅通,“两委”布置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并落到实处,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1、社区各项工作要在社区党总支部和社区居委会领导下进行,每位社区工作人员都要服从社区党总支部和居委会的领导,严格遵守社区各项制度。

  2、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地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主动完成和提高社区各项服务水平和质量。

  3、爱护社区各项办公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

  4、严格考勤纪律,工作日做好考勤登记,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年终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奖惩。

  5、严格执行作息和请销假制度,“两委”干部请假由卞书记批准,其他人员由朱主任批准,节假日休息由“两委”研究另行通知,婚假、产假按街道规章制度办理。

  6、办公电脑必须设置密码,各部门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工作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并与之年终奖金分配挂钩。办公用章由经办人员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请示签字后,并进行登记,方可用章。

  7、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厉行节约,中心工作用工工资由“两委”会议研究严格把关,工作招待须先请示汇报,获得批准后方可开支,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8、在受领任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执行中应当随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处理办法、落实结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征求领导意见。

  社区日常规章制度篇2一、生产例会制度

  (一)社居委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和会议精神,通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三)根据上级要求和社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定期召开社区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重要事项。

  (五)安全生产各项会议要设立专门记录簿,由专人做好完整记录,参会人员要进行签到,并留档备查。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作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安排专人负责督办、检查,定期进行汇总。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社居委至少应在每季度以及“春节”、“十一”等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前,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巡查。

  (二)社居委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的防范,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并进行严格检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时,要有方案、有记录。检查结束时要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发现隐患时,可以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并实行跟踪督办,期满复查验收。

  (四)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六)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二)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社居委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单位有关生产装臵、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同时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

  (七)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报所在地社居委备案。

  (十)社居委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填写《重大危险源巡查记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社居委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便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事后以书面形式补报,报告内容要信息准确,包括时间、地点、事故单位、事故原因、伤亡情况、伤亡人员信息以及应急救援情况等。

  (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社居委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要及时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主题。

  (二)在居民区内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栏、电子屏幕、横幅、黑板报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设施和各种公共活动,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四)社居委、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好居民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相关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的宣传。

  (五)每年的“安全生产月”、“11.9”等活动日,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安全生产宣传高潮。

  (六)不断加强维护社区消防安全的志愿者网络建设,广泛招募和聘请“消防志愿者”和“义务消防监督员”。

  (八)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防火、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居民安全防范能力。

  (九)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

  社区日常规章制度篇31、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办事机构任务,积极发动和组织社区单位保安力量和社区群众深入开展“文明安全社区”、“无毒害社区”、“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做好社区群防群治工作,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维护社区安定稳定。

  2、积极组织发动社区居名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努力抓好群防群治,认真组织群防群治服务队在社区内开展“看家护院”等巡逻防范工作。

  3、认真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社区安全和治安隐患检查整改工作,切实消失各类治安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4、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件现场,并发动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

  破案线索,检查揭发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5、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6、协助公安机关依照法律对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和原习人员进行监督、帮教、挽救、教育。

  7、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资料收集登记管理制度。

  社区日常规章制度篇4一、一次讲清及时受理

  社区工作人员在接受群众咨询时,一次性告知清楚申请事项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受理;需申办人补交材料的,一次性讲清所需补交材料内容,确保第二次办理成功。

  二、按时办结

  办事公正

  全程办事代理制服务,受理项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时办结,不借故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现象。

  三、热情接待

  文明用语

  对前来办事的申办人做到以礼相待,耐心解答,规范用语,不说粗话。

  四、秉公办事

  不徇私情

  不假公济私,借工作之便,索要好处、谋取私利,托办私事。

  五、依法行政

  规范操作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性文件办理项目,严格按程序办事。

  六、廉洁自律

  谢绝礼请

  不收受申办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消费娱乐活动。

  社区日常规章制度篇5第一部分:安全生产

  以“平安电信”为主导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及长久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克服麻痹大意心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通信及人身安全。加强与当地执法部门密切

  配合,杜绝破坏通信设施、计算机网络安全的事故发生。

  1、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出车前应对车辆性能、劳保工具、备品、备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工具的正常安全使用,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及未佩戴安全帽,发现每次扣50~200元。每个社区经理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必须齐全、有效,并将复印件上交分局存档、登记。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劳保用具,佩戴统一标识的工号牌、安全帽、安全用具、工作服,无按规定每次扣50元。在天气恶劣或高空作业时,应加强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3、各维护片区要建立完整、准确的“三线交越”资料。(包括整治前、整治后、目前状况)并及时更新,每月及时汇总上报。没有资料扣50元,每月未及时更新上报扣20元。

  4、应加强片区内的线路设备资源巡视,发现不安全隐患或危及线路设备的应立即上报处理,发现未及时处理的,视情况每次扣200---500元。特别是:发现人孔盖丢失、架空跨路电缆掉落、光缆路段路面施工等影响交通的。应在现场设立标识,进行现场看护,直到隐患排除。

  5、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坚绝杜绝“黄、赌、毒”等丑恶行为,一经发现,上报市局,严厉惩处。

  6、办公室电脑严禁安装游戏,上班时间内严禁在电脑上玩游戏(包括网络游戏)、禁止在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观看iptv、上网(正常测试除外)。违反规定的,每次扣50元。

  7、办公室的计算机严格两网分离,所有内网计算机严禁采用任何方式连接外网,各台电脑非工作需要严禁设置网络共享目录,因工作需要的应设置共享目录的,应由陈祥山统一设置密码保护。各社区经理应保管好各自的各种工号及密码,不对不相关人员提起,不能利用工作之便,帮外人查询任何的用户资料及资源信息,更严禁利用工号帮用户擅自更改任何信息。

  第二部分:规章制度

  1、遵纪守法、遵守电信局劳动规章制度,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包括片区替班人员值班周期各项协调工作。传呼(泉灵通)久叫不应,不服从片区替班工作调度的,对用户申告处理不及时,难用户,损害电信局信誉,存在弄虚做假,用户有理由投诉的,违反每次扣50-100元。

  2、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统一标识工号牌、安全帽、试电笔、工作服、绝缘鞋、手套等劳保安全用品,每违反一项扣50元。

  3、私自移机、出售平行线等,对责任人只发1-3个月的生活费。发生打架事件,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对责任人只发1-3个月的生活费,报送市局处理。

  4、每日工作日记次日09:00必须在网上提交,月底检查,无按时做或超时每次扣10元。

  5、企业信息平台内任务队列中天天考每人每月不得少于10次,每少一次扣50元,月个人平均分不及格(低于6分)扣50元。

  6、每天上班前应进行安全出勤簿及电脑内的签到,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包括上午及下午),有急事要电话请假,违反每次扣20元。代替他人签到,每次扣50元。迟到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超过2小时以上按旷工1天(包括上午及下午),每旷工1天,扣200元。三个月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报分局长处理,并下季度只发3个月话务量考核工资

  第三部分:材料管理仓库材料管理员职责

  (1)仓库必须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工器具和材料排列有序,分项明确,且器材必须实行定位管理。

  (2)工具仪表应定期保养、清洁、并有工具仪表领用登记表。

  (3)必须及时做好材料消耗记录、仓库器材借领用登记表

  (4)每月及时做好材料领取和盘点工作

  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管理细节

  1、建立工具、材料借领用制度,无此记录扣仓管员50元。材料由仓管员统一管理,维护人员需要时向仓管员领用,私自领用各扣20元。

  2、仓管员负责把领用人、领用时间、领用数量及用途等项及时登

  记入材料明细分类盘点帐目表,并对领用数量严格把关,每一项不符合扣仓管员20元。

  3、工具、仪表应定期保养、清洁,并登记入仪器、工具登记表,各维护人员需要使用工具时向仓管员借用,仓管员把借用人、借用时间、用途及归还日期等项及时登记入工、器具借用登记表,到期负责追还,每缺一项扣10元,工具、仪表,丢失照价赔偿。

  4、仓管员应负责对精密和贵重仪表、工具及附件的保管及保养,其存放必须依照说明书所列条件进行,每违反一项扣20元。

  5、精密、贵重仪表、工具须由掌握其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项的人员使用,不得违章操作,否则损坏由责任人赔偿。所有的仪表、工具应按说明书要求每个月通电检查一次,每少一次扣20元。

  6、定期检查仓储,做到障碍抢修所需的材料,备用缆线及仪表,工具齐全,状况良好,保证应急抢修工作正常进行,不足时应及时向维护部门领取补齐,抢修时每缺少一样,扣仓管员20元。

  7、各单位仓库必须环境卫生整洁、工器具、材料排列有序。分项明确,且器材必须实行定位管理,每一项做不到扣仓管员20元。

  8、各单位仓管员每月负责把本仓库器材进行盘点,并汇总当月材料使用与库存情况,每超一天扣20元。

  9、废旧用料不能随意丢放,能利旧应利旧,不能利旧材料或部分时期仪表不适于生产的应送供应回收,每违反一项,扣20元。

篇三:社区各项制度

  

  社区管理制度

  社区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社区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区管理制度1一、定时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作指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安排工作。

  二、对辖区火灾隐患部位经常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

  三、按照部署组织好辖区每年一度的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达到一定的效果。

  四、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依法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针对社区实际,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消防活动。

  六、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

  社区管理制度2一、组建义务消防安全检查队伍,目的是通过群防群管,使社区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与街道安监办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各项工作,促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对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编制工作计划,在街道安监办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对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隐患告知书,督促其整改,组

  织社区各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向街道安监办和消防部门汇报。

  五、每年至少组织社区单位进行2次消防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实战水平。

  六、按照消防安全实际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档案,通过“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区消防安全状况,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社区管理制度3档案收集制度

  1、根据《档案法》的规定,在本社区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本社区工作情况、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包括图表、簿册、声像材料等)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格式符合国家规定,必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不得用红黑水、蓝圆珠笔、铅笔、复写纸书写。

  3、外出学习、开会、考察等活动中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在差旅费报销前移交档案室。

  4、移交文件材料应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双方清点核对后签字,各存一份备查。

  档案整理制度

  1、文书档案的整理采用《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或《文书立卷方法》,必须于次年的3月份以前完成。采用《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应在每份文件上加盖归档章或附上归档文件封面,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2、会计档案由本社区财务人员按要求整理完毕后,于次年2月底前移交档案室。

  3、基建档案由负责基建项目的人员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整理、编目、造册,集中统一移交档案室。

  4、设备档案由设备采购部门或人员在设备到货后,由档案人员一起参加开箱验收,并登记、及时归档后再提供利用。

  5、录音、录像、照片、底片等档案由具体承办人员及时编写说明

  (时间、内容、地点、人物、摄影者、背景等)后,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档案保管制度

  1、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2、坚持档案室温湿度测记工作,高温、高湿季节积极采取降温、除湿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档案库房放置灭鼠、杀虫药物,做好档案防虫、防鼠、防火、防盗、防光等工作。

  4、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确保档案安全。

  档案利用制度

  1、社区档案室要建立档案利用登记表(册),利用档案必须填写利用登记表。

  2、利用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时,须经社区委会主任批准,严格履行借出手续、按时归还。

  3、借阅档案者不得转借、遗失、拆散和损毁档案,不得在档案原件上圈点、加注、涂改、污损。

  4、档案借阅和保管人员要保守档案秘密,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档案内容和泄漏档案秘密。

  5、外单位借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领导批准,方能借阅。

  6、借出归还的档案,必须认真清点、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上级部门报告。

  档案人员变更交接制度

  1、社区组织档案人员由社区文书担任。

  2、档案人员变换,要切实履行交接手续。

  3、交接内容包括档案数量、档案有关设备、参考资料、登记、统计台帐等。

  4、交接双方要认真核对档案的内容,并做好检查记录。

  5、档案人员变换,要向县档案局备案。

  社区管理制度41、目的:为规范创建安全社区的档案管理,做好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相关材料的统一管理、收集、保存、开发和利用,特制定本管理

  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原则上适应于办事处辖区内各级各类安全社区的创建过程中形成档案的管理,各社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3、管理职责:创建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应设置一名专(兼)职安全社区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

  4、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1)归档范围: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主要工作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图纸、音像制品等。

  (2)归档要求

  ①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签批手续完备。

  ②归档文件的形成和书写材料,须易于长期保存,一般使用黑色碳素笔书写。

  ③归档文件的材料整理应符合入档条件。

  ④归档文件材料须经过创建安全社区的促进委员会主任或该社区内机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⑤应归档材料应于次年3月底前,向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室移交归档。

  ⑥各类应归档材料一般归档1份,特殊材料应归档2-3份。

  (3)归档分类

  ①分类原则:根据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形成材料内容与形成特点进行分类,保持各类之间有机联系,便于检索和查阅。

  ②档案分类:所有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分为一级八大类;二级;三级类别由各社区根据工作进程,从一级,二级中分设并保持与上一级的联系。

  (4)归档案卷的存放排列

  ①档案按大类分别在档案橱架排列,小类应紧靠大类依次排列,即一级→二级→三级。

  ②档案的存放年限排序:同一大类的案卷首先按年度分别排列,在各年度内,先按保存期限永久、长期、短期的顺序排列,再将同一

  保管期限的案卷按顺序排列。

  (5)档案号的编制

  ①档案的档案号由分类号、案卷号组成。

  ②同一年度内按三个不同保存年限分别编写件号(一年三位自然顺序号)。

  (6)归档手续: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前,应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经规定负责人审定并在目录上签字后,向档案部门移交。交接时,双方经清点无误后,均在目录上签字,移交目录双方分别保存。

  (7)档案的借阅:档案借阅须履行严格手续,填写借阅申请单,经分管档案的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双人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期已到,延期不还者每延期一天罚款50元,依次累计。

  5、相关规定

  (1)档案专兼职管理员变动,须办理相关关交接手续。档案鉴定5年进行一次。

  (1)催交:创建安全社区委员会办公室对应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未及时归档、归档不齐者,限期在规定时间到期后一周内移交,对未及时归档、归档不齐者按社区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兑现处罚。

  6、档案管理记录

  应根据本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统一设计办事处各级各类安全社区档案管理的相关记录

  7、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每年完善修正一次,每3年修订一次。

  社区管理制度5一、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在居委会的领导下社区民警指导下开展工作。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二、巡逻队员在执勤期间,必须着装、佩戴统一的执勤袖标,切实做到严格执勤、文明执勤,维护巡逻队的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每天按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巡逻,要敢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将违法人员扭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四、居委会干部和社区民警不定期地检查巡逻情况,发现无顾离岗、逃岗,上岗喝酒、打牌、衣冠不整、监守自盗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巡逻队员资格。

  五、巡逻工作每周一次讲评;半月一次政治思想、业务技能培训;全月一次经验交流和小结;年终评选优秀队员,不断提高队员整体综合素质。

  六、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还将担负应急抢险队、便民公益服务队、人民调解队的职能,为维护一方和谐与稳定做贡献。

  七、对巡逻中表现突出和失职的队员实行奖惩,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随时接受上级交办的各项使命。

篇四:社区各项制度

  

  社区工作规章制度

  【篇一: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丰乐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2009年2月25日

  为加强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管理,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增强干部及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理念,服务水平,更好地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任务要求,经社区“两委”会议研究,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及条件

  1、党委政府安排、或指派任社区干部职的社区干部。

  2、为方便服务社区群众,强化社区管理,社区工作人员必须是本社区常住居民。

  3、现社区工作人员,无论因何种原因,迁出本社区居住,应取消其社区工作人员资格及所享受的补贴待遇。

  二、社区干部、工作人员学习能力要求

  1、社区各项工作要在社区党总支和社区居委会领导下进行,每位社区工作人员都要服从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的领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每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地宣传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主动提高社区各项服务。

  3、社区工作人员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参加各项学习,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

  4、参加各级主管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熟练使用电脑和相关的应用软件。

  三、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有自我奉献精神,热心为居民服务,履行好工作职责。

  2、熟悉所分担的工作任务、性质、状况、部门要求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准确掌握所分担工作要求的全部数据信息。

  3、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做好半年和年终总结并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

  4、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5、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意窜岗和离岗。

  6、熟悉个人分担工作的政策、法规、界线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7、严格考勤纪律。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每月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连续三天扣除当月补助;旷工累计超过半月,扣除当月工资,请假按旷工处理。其它婚嫁、产假,均按镇有关文件执行。

  8、严格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三天内向主任请假;一周内向总支书记请假;一周以上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并有请假书面假条,过后及时销假,离岗不请假按旷工处理。

  9、工作人员要爱护居委会公共财物,若有损坏要照价赔赏。

  四、社区工作人员入户管理要求

  1、社区工作人员要重心下移,深入社区居民小组,与居民“打成一片、融为一体”,建好居民,小组网络人际关系。

  2、对自己所分管的片,要求每季度入户一次,其中重点户每月入户一次,入户率为100%,入户调查结果准确详实。通过入户,全面掌握本片计生流动人员、育(孕)龄妇女、低保困难户、优扶对象、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业务部门要求的重点人口信息,为开展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3、对入户不到位,调查结果不实,弄虚作假的,按照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五、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奖惩办法

  1、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的,享受全年补贴、年终奖励和专项奖励。

  2、遵守社区居各项制度,做到按时出勤,有事请假。每事(病)假,无假条扣除本人日补贴20元;全年累计15天,不予发给年终奖,累计30天的,按照不能胜任社区工作处理,不予聘用。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年终奖10%。在镇、县和市级以上造成影响的,扣除全部年终奖励,并解除社区工作人员身份。

  以上制度若有违规:干部报请上级党委、政府。工作人员:解除社区工作人员身份。

  六、本办法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篇二:社区管理制度汇编】

  社区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1、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2、社区班子议事规则

  3、社区党员大会议事规则

  4、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暨社区文明共建理事会工作制度

  5、社区党务公开制度

  6、社区党支部党员教育制度

  7、社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8、社区党员服务站工作制度

  9、“四议两报备两公开”工作法工作程序

  10、社区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11、社区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制度

  12、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3、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14、社区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5、社区居委会职责

  16、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职责和议事规则

  17、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18、社区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制度

  19、社区居民小组职责和权利

  20、社区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21、社区居规民约

  22、社区环境卫生公约

  23、社区居民享受“三十五”金管理制度

  24、110社会联动队管理制度

  25、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

  26、社区居委会主任职责

  27、社区居委会干部守则

  28、社区居委会干部岗位责任制

  29、社区居委会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完成社区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自治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3、加强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实行政治领导。

  5、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7、密切联系群众,搞好社区服务,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

  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社区班子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社区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领导和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政治、思想、组织上的领导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议事原则

  第二条:社区班子讨论决定社区内的重大事情,必须遵循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社区党支部与居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涉及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先由社区党支部提出意见,再通过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意图变为居民的自觉行动,社区党支部监督考核在居委会中工作的党员和干部,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

  第三条:社区班子开会讨论问题时,要坚持发扬民主和提高效率相结合的原则。不能搞“一言堂”,要充分讨论,广泛征求与会人员的意见,与会者发言要围绕议题,简明扼要,观点明确,不谈与议题无关的内容。同时,也要注意尊重主要领导的意见,在重大问题上要有人决定,有人负责,要做到果断而不武断,善断而不独断。

  第四条:社区班子开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执行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和一人一票的原则。可根据会议表决的内容,采取记名

  投票、无记名投票、举手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对同时涉及几个方面重要问题的事项,要逐项表决。表决以超过应到会的半数赞成为通过,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第五条:对经社区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坚持局部服从全局、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班子成员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但是必须坚决贯彻,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

  第三章

  会议制度

  第六条:社区班子可根据须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内容,分别召开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议、居民委员会会议、社区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条:支委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参加。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事项,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决议、决定的大事,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本社区带有全局性的重大举措,党的建设、精神文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其他应由党组织集体决定的问题,均需提交支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支委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由社区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

  在讨论需提交居委会研究的事项时,居委会主任不是党员或党支部委员的,应列席参加支委会议和党员大会。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会议由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参加。主要是根据社区党支部确定的原则性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研究、讨论本社区经济工作和日常事务等。

  居民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居委会主任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居委会副主任召集主持。

  居民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的结果,会后应向党支部报告。

  第九条:联席会议由党支部委员和居委会委员参加。主要是根据支委会议(或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会议确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讨论、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部署各项具体工作,根据工作部署和安排,汇报、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等等。

  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也可委托支部副书记主持,居委会主任是党员的,也可委托居委会主任召集主持。

  第十条:会议过程尤其是表决结果,要指定专人记录,并做好记录材料的归档备查工作;重大事项还要形成会议纪要。

  第四章

  会议准备

  第十一条:支部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可根据需要确定其他必要的列席人员,列席人员可参与讨论,但没有表决权。第十二条:除临时召集的以外,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的日期和议题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者。

  第十三条:凡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充分的准备。对需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不确定型决

  策方案、意见或建议。与会人员在会前要围绕会议讨论的问题及各项

  【篇三:西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汇编】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汇编(试行)

  2010-03-2西社委发[2009]3号

  ★

  关于印发《西城区社区

  工作者管理制度汇编(试行)》的通知

  各街道:

  为适应新时期社区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委、区社会办、区民政局联合制定《西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汇编(试行)》。本制度汇编适用于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服务站工作的社区工作者。各街道可根据本汇编,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街道的具体规定。本汇编、《西城区关于贯彻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及街道的具体规定,在各街道与社区工作者签订《服务协议》时,要明确约定为协议的附件,作为对社区工作者管理、评价、奖惩等的依据。

  本汇编包括《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行为守则》、《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西城区社区工作者首问责任制度》、《西城区社区工作者处理办法》、《西城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民主考核评议办法》、《西城区居民评议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办法》、《西城区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本汇编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组织部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建设办公室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民

  政

  局

  2009年6月24日

  主题词:

  社区工作者

  制度汇编

  通知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综合科2009年6月24日印发

  附一: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汇编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行为守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社区工作者行为,结合西城区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行为守则。

  第二条

  本守则是北京市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规范言行的基本依据,适用于西城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

  第三条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行为守则的基本内容:

  (一)政治坚定,忠于国家。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不做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事;

  (二)热爱社区,关心群众。要热心为居民服务,帮助居民解决实际问题,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

  (三)注重学习,提高素质。要积极参与各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不做庸庸碌碌、不思进取的人;

  (四)积极工作,主动服务。要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综合技能。不敷衍工作,不搪塞群众;

  (五)服从大局,团结协作。服从工作安排,做好工作配合,及时沟通,主动合作。不搞本位主义,不推诿扯皮;

  (六)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为人公正清廉,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七)举止端庄、礼貌待人。仪表整洁,接待居民来电来访时使用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杜绝不文明举止;

  (八)遵章守纪,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按相关规定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工作及午餐时间饮酒;

  (九)尊重居民,保守秘密。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不随便泄露工作秘密及社区居民隐私;

  (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珍惜爱护公共财物,不浪费资源,不挪用公物。

  第四条

  违反该守则的社区工作者按照《西城区社区工作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为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规范化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特制

  定《西城区社区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1.根据社区工作者性质,实行综合工时制。以月为计算周期,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166.64小时。

  2.社区的一般作息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另外,中午休息时间、晚上下班后两小时、双休日以及节假日,需安排人员值班。

  二、日常考勤管理

  1.社区工作者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相关规定。

  2.各社区应设立考勤员,本着真实、准确原则填写考勤登记表。党组织书记负责监督执行。

  3.考勤表于每月考勤日之前由考勤员、社区党组织书记、街道社区办外勤干部签字后,报社区办。各种假条一并上报。

  4.日工资的计算:本人月全部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执业补贴)除以21.75为日工资。

  三、出勤管理

  1.日常出勤,指社区工作者按规定时间在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在社区正常上班;

  (2)外出开会;

  (3)参加组织安排的培训或业务学习;

  (4)其它经组织批准的在社区外的工作内容。

  2.以下情况视同为出勤,不扣任何款项,但须在考勤汇总表上注明。献血后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凭防疫部门通知单,带子女进行免疫;女工作人员哺乳时间;因公负伤,按规定享受的治疗与休养假;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家长会;陪同未成年子女看病,每次半天,每月2次以内。

  3.病假:

  (1)病假为因病治疗或休息的假期,需有医院病休证明。

  (2)病假每月累计2天以上(不含2天)10天(含10天)以下的,扣发当月月奖金的30%;病假每月累计10天以上(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月奖金。

  (3)当年病假连续20天以上(不含20天)或累计60天以上(不含60天)者,扣发当年年度奖金的50%。

  (4)因病假扣款后,每月实发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需长期病休的社区工作者,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4.事假:

  (1)事假为需占用工作时间办理个人私事的情况。

  (2)事假必须提前按照审批程序,经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3)事假以半天为单位,扣除相应天数全部日工资。

  (4)事假当月累计7天以上(含7天)者,扣发当月月奖金,当年累计30天以上(含30天)者,扣发全部年度奖金。

  (5)因事假扣款后,每月实发工资数额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早退与迟到:

  (1)早退为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迟到为在工作时间开始后未到达工作岗位。

  (2)当月迟到与早退累计4次视为旷工一天,按旷工相应处理办法处理。

  (3)当月累计迟到、早退7次以上(含7次)者或当年迟到、早退累计30次以上者,街道办事处有权按违纪解除服务协议。

  6.旷工:

  (1)未经请假程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旷工,旷工按日计算。

  (2)当月旷工一天,扣发月奖金的50%;当月旷工两天,扣发全部月奖金。

  (3)当月旷工5天以上(不含5天)或年累计旷工10天(不含10天)以上者,街道办事处有权按违纪解除服务协议。

  7.职工带薪年休假

  (1)在社区连续工作1年以上者,享受带薪年休假。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一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

  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年休假的年度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得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点需要跨年安排的,务必在次年一季度内完成休假。

  (4)社区工作者应根据个人意愿,在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提前一周申请休假并填写《休假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5)各社区负责人应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好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带薪年休假,保障社区工作者利益。工作人员在休假前,应切实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避免给工作造成混乱。社区办有权对休假申请在一定范围内做出合理调整。

  8.婚假:

  (1)婚假务必一次性使用,不得分拆。

  (2)婚假为3天,晚婚者(男25岁以上、女23岁以上)再增加7天奖励假。

  (3)婚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

  (4)婚假不扣发任何款项。

  9.丧假:

  (1)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去世,享受丧假3天。

  (2)丧假需一次性使用,不得留存。

  (3)丧假不扣发任何款项。

  10.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及计划生育假仅限婚内生育及计划生育使用,非婚生育及非计划生育者不适用。

  (2)产前检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均可享受生育假,期限按照北京市相关法规执行。

  (3)假期不扣发任何款项。

  11.工伤假:

  (1)社区工作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或履行职责时受到事故伤害和意外伤害的,按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天数休工伤假。

  (2)工伤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有关待遇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决定》与《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执行。

  12.探亲假:

  社区工作者休探亲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假审批程序及权限

  1.工作人员若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必须由本人于假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审批表》,按下列条款逐级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如确因急病或急事,不能亲自假前办理相关手续者,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并于恢复正常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审批手续,交验有关证明。

  2.请假期满,因特殊情况需要续假时,应于假期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未准应按时上班。请假及续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3.凡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全体外出活动的,须由街道组织部或社区办批准,并至少留一人值班,负责处理紧急事务。

  4.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3天以内的,社区党组织书记由街道组织部领导批准。社区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由街道社区办领导批准。其他成员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服务站站长分别审批。

  (2)请假3天以上的,除按上述程序申报外,还需报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

  (3)所有《休假审批表》、《请假审批表》均需报社区办内勤备案。

  五、超出工作时长的相关规定

  1.社区工作者实行综合工时制,在一般作息时间以及值班时间外安排工作的,须由所在组织的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个人自行安排工作的不予计算。

  2.街道办事处各科室、社区各组织负责人在安排工作时,应尽量将个人月工作时间控制在规定时长以内。特殊情况需要超过的,超时部分安排调休。

  3.调休的具体时间由本人提出,各组织的负责人批准。调休必须在三个月内安排完。逾时视同本人自动放弃。

  六、其它

  本办法实施后,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西城区社区工作者首问责任制度

  为方便居民办事,进一步增强社区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在社区推行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条

  总则

  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在日常工作及接待来人、来电咨询中,被询问到的第一个坐班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要求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之其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要让群众多跑或白跑。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应工作人员处,让群众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

  第二条

  具体要求

  (一)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接待,服务周到。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要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即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将对方引导到相关人员处。

  (三)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人员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帮助落实有关承办人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四)办理事项不属于社区工作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需要报上级机构

篇五:社区各项制度

  

  社区各项制度、职责(精选合集)

  第一篇:社区各项制度、职责

  社区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一、社区党组织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动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社区党组织主要任务

  1、保证监督社区建设和民主自治的发展方向。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把握社区建设和发展的目标方向;对社区建设和民主自治全局工作及重要事务进行决策把关,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加社区建设的各项活动,完成社区的各项任务。

  2、主导引领社区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用先进文化、共同理想目标凝聚党员、凝聚群众、凝聚社会;主导引领社区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宣传、弘扬先进的文化理念、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抵制和反对不良文化道德之风;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统筹协调和谐社区建设。建立畅通民意诉求的信访受理和民意反馈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有序的形式表达诉求,解决问题;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和现实困难,做好疏导、引导、化解工作;整合

  社区资源,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积极推进区域共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区。

  4、服务社区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支持和指导居委会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满足社区群众物质、精神、文化生活多样化需求;依法保证社区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评议权、选举权等各项民主权利,做到社区重大事项群众能够了解、重大问题群众参与讨论、重大决策征求群众意见、社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5、领导管理社区各种组织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社区中介、群众活动团队等民间组织的管理;抓好社区居委会、工作站班子建设和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训、评议、考核工作。

  6、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和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对社区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建立党组织成员分工责任制、党员联系户、党员责任区、结对帮困、设岗定责、党员志愿服务队,发挥党组织一班人和社区党员在社区建设各项工作中的带头表率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建设和谐社区。

  二、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健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社情民意表达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民主决策机制、共驻共建机制。制定民主管理、居民会议提案、社情民意表达、居民会议、资源共享等制度。制定和修改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三、发挥社区自治组织作用,定期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执行居民会议的决议并向居民会议负责。

  四、研究商议本社区发展规划和本年度工作计划。协助政府做好社区公共服务工作,整合社区资源,开展共驻共建,发展社区公益事业,扶持和组织社区服务。

  五、讨论决定涉及本社区居民利益的相关事项,包括居民反映突

  出的问题,涉及多数居民利益的公益性问题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畅通民主诉求渠道,及时向政府反映社情民意。

  六、指导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履行职责。

  七、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制度,明确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成员岗位职责,负责对社区工作站(社区服务站)成员的考核、评议和聘用。

  八、负责社区居委会内设委员会工作,领导社区工作站完成本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及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九、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相关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在社区的工作进行监督、评议。

  社区工作站工作职责

  社区工作站接受社区居委会的领导,接受街道办事处的业务指导。社区工作站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监督、考评。其工作职责是:

  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确定的居委会任务中的具体事务,落实社区居委会提出的工作计划,执行居委会会议决定。每季度向社区居委会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社区公共卫生、社区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事调解、人口与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环境保护、老年服务、社区民间组织等项工作。

  三、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协助政府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开展自助和互助服务、为发展社区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培育社区服务类民间组织、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社区内为居民开展“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一站式服务,负责受理、承办、代办、转办社区居民事务。

  四、落实“分片包户”制度,及时收集和听取社区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来电、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记录,承办有专人,答复有时限,诉求有反馈。

  五、负责社区基础数据的管理工作,规范社区基础信息的采集,保证社区各项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积极推进和落实社区楼门

  院长报告制度和专兼职信息员制度。

  六、对社区协管人员实行统筹调配,统一管理。

  社区党组织工作原则和议事规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谐社区建设。

  2、坚持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导向、决策把关、整合资源、组织协调等功能作用。

  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生活,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

  二、会议制度

  根据社区工作需要,由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的会议有: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会、党委(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党委(总支、支部)扩大会、社区工作联席会议、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分会会议。

  1、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书记主持,党委(总支、支部)全体委员参加。

  2、社区党委(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书记主持,党委(总支、支部)全体委员参加。

  3、党委(总支、支部)扩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决定召开,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基层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参加。

  4、社区工作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全体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吸收社区工作站站长、社区居民代表、驻区单位代表和社区其它组织、团体负责人列席。

  5、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分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分会主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主持,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分会成员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议事范围

  1、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事范围: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近期党建工作;研究党组织班子建设、换届选举、党员教育管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工作事项;通过党委(总支、支部)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研究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党委(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发扬党内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问题与不足,制定整改措施,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3、党委(总支、支部)扩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党建工作情况,研究部署近期中心工作和重要临时性工作。

  4、社区工作联席会议议事范围:通报党组织和居委会工作情况,听取工作站工作汇报,研究社区发展规划和居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社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工作站人员招聘等问题。

  5、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分会议事内容:协调整合社区各项资源,研究协商社区与辖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措施,动员组织社区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各项活动。

  四、议事规则

  凡属党的委员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在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应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经党的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党委(总支、支部)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个人意见,也可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但在党委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组织作出的决定相违反的言行。

  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工作制度

  为发挥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的作用,整合社区单位党组织的资源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指导下,按照分会章程开展工作。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分会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分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分会主任主持或委托副主任主持。会前要发会议通知和会议议题,会后要写出会议纪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1、研究协商本社区开展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的内容、形式和实施措施;

  2、协调动员驻区单位与社区共同开展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3、协调动员社区党员参加社区建设各项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协调整合辖区各项资源,实现社区单位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推进共驻共建、和谐发展;

  5、研究分析社情民意和党员思想动态,提出一个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主题和重点;

  6、通报社区建设共享工作的情况,交流各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做法经验。

  三、实行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分会主任对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个成员对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议定的事项组织实施,并为搞好分会工作献计献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分会成员要自觉遵守分会的各项制度,带头参加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分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五、根据社区的实际和党建工作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活动,可召开工作例会、经验交流会、研讨会,也可以组织有关社区建设、社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的参观学习和考察活动。

  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工作站成员学习制度

  为适应社区工作需要,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工作站成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学习人员

  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社区工作站站长、副站长及成员。

  二、时间安排

  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具体时间由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

  定。自学时间由个人安排。

  三、学习内容

  1、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中央和市、区、街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

  3、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和民主自治等方面的理论文章、经验材料;

  4、相关的法律、法规;

  5、基层党务工作和社区居委会工作等业务知识。

  四、学习的组织

  1、本学习制度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落实,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学习。

  2、建立学习考勤制度,由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工作站站长协助做好考勤工作。

  3、建立学习笔记制度,参加学习的人员要做好学习笔记。

  4、建立学习档案制度,学习资料要存档。

  五、学习的形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学习。集中学习,可以采取领学、串讲、辅导、交流研讨、展示学习成果等形式进行。个人自学,应按照党组织安排的自学学习内容和重点,制定和落实个人自学计划。

  六、检查与考核

  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对个人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讲评,对专题学习内容按时间要求单项检查,并把学习情况列入社区工作者考核内容;街道工委组织部会同社区办,采取抽查和年底检查的形式对社区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社区工作联席会制度

  为协调社区各种组织研究社区建设中的有关事项,根据我区现行的社区管理体制,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工作联席会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协调社区居委会、驻区单位、社区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等各种组织研究社区建设有关事项的工作例会,是体现社区工作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重要组织

  形式。

  二、社区工作联席会的成员: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根据会议内容,吸收社区工作站站长、社区居民代表、驻区单位代表和社区其它组织、团体负责人列席。社区工作联席会由社区党组织书记负责牵头、协调和召集。

  三、社区工作联席会时间: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四、社区工作联席会例会内容:

  1、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分析本辖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等方面的情况。

  2、通报党组织和居委会工作情况,听取工作站工作情况汇报。

  3、研究推进社区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措施。

  4、研究解决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措施。

  5、对社区工作者在社区重大活动中的表现进行评议。

  五、社区工作联席会的议题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牵头,协商居委会确定。

  六、联席会要发扬民主,与会者畅所欲言,对研究讨论的问题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社区居民群众民主权利,推进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我区社区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由社区居民会议进行民主决策。

  第三条

  社区民主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社区党组织在社区民主自治各项工作中具有领导核心地位,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要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坚持依法办事原则。民主决策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三)坚持发扬民主原则。民主决策要在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

  建议基础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四)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本社区发展的需要,切实体现广大居民群众的意愿。

  第四条

  社区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制定和修订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二)讨论通过社区建设各项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三)讨论通过社区居委会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

  (四)讨论通过市、区、街的重点工作部署的落实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五)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不称职成员的罢免。

  (六)居民群众反映的有关社区建设和居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涉及大多数居民利益的公益性事项。

  (八)社区较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社区居委会、工作站资金收支项目的审核。

  (九)社区居委会提交的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以及贯彻落实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意见和措施。

  (十)其它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社区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

  社区重大事项由社区居民会议进行民主决策。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会议、户代表会议、居民小组代表会议三种形式。出席人员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居民会议方可召开。会议的决定,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通过,才能形成。

  第六条

  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程序:

  (一)确定议题。根据第四条内容,社区居委会应广泛征求居民意见,搜集议题,经社区工作联席会研究确定。凡经五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户代表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居民小组提议,必须作为议题。

  (二)提出方案。议题确定后,社区工作联席会议要对议题进行事先讨论,形成初步解决方案,确定社区居民会议形式。

  (三)征求意见。形成初步意见后,采取多种方式,在党员和居民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

  (四)方案审核。对涉及到需要街道有关部门研究的议题,要上报街道办事处审核。

  (五)会议决策。由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形成会议决定。

  (六)组织实施。社区居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在社区进行公示,并在社区居委会的组织下由工作站具体实施。

  (七)民主监督。社区党组织要采取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评价,加强对重大事项落实工作的日常监督。在召开下一次社区居民会议时,由社区党组织组织居民对上次会议决定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监督,并将测评结果向居民通报。

  (八)资料存档。社区居委会应及时做好决策事项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会议记录、街道的审核意见、征求意见情况都应长期保存备查。

  第七条

  在执行过程中,如确需更改决定内容的,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应召开社区工作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由社区居民会议重新进行讨论决策,并向社区公开、说明理由。

  第八条

  各街道工委、办事处要加强对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民主决策依法有序开展。

  第九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各级党员干部和居民群众,应予以批评教育并及时纠正其错误行为。第十条

  各街道办事处可按照本制度,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关于建立社情民意表达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及时掌握社区群众的思想动态、现实困难和情绪矛盾,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有序的形式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情绪疏导和各种利益矛盾的协调化解工作,提出建立社情民意表达制度的指导意见。

  一、社情民意表达的渠道方式

  (一)社区党员、居民代表联系居民。按照社区所辖居民住户的范围,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采取包片、包户的联系方式,加强同

  居民

  群众的经常性联系,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征询居民的需求和建议,并

  将征询的意见反馈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二)社区居委会联系居民代表。建立社区居委会与居民代表、地区单位代表经常性的联系制度,广泛听取居民代表和地区单位代表

  的意见。

  (三)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征询居民意见。社区党组织、居委会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居民意见征询会议,平时通过社区事务听证会、社

  区居民代表建议提案、党务、居务工作公开、社区事务通报,设立党

  员社情民意反馈岗、发放问卷调查和征求意见卡、走访座谈等多种形

  式,广泛听取和收集社区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社情民意的办理程序

  (一)研究确定居民意见议题。社区居委会对收集到的居民意见

  进行整理分类,汇总分析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对居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大多数居民利益的公共服务等公益性事项,涉及居民

  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的意见,要给予高度重视,并最终确定研究

  议题,形成初步意见。

  (二)讨论研究解决办法。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工作

  联席会对社区居委会确定的议题和形成的初步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对

  于社区内能自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社

  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完成;需要街道和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

  时反馈给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

  (三)反馈与公示。对于居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由社区居委会

  在一定的期限内统一给予居民答复,并在社区内通过宣传栏、公告栏

  和各种会议等形式对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公示。16关于建立社区公共事务听证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提高社区事务民主决策和管理的透明

  度,扩大社区居民对政府和社区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力度,提出建立社

  区公共事务听证制度的指导意见。

  一、社区公共事务听证的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听证的整个过程要接受群

  众监督,听证的内容和决定,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符

  合社区居民整体利益。

  (二)坚持民主决策的原则。对涉及到全体社区居民重大利益和

  相关事项问题,于决策前召开社区居民代表参加的民主听证会;涉及

  到部分居民重大利益和相关事项问题,于决策前召开部分居民小组和

  居民代表参加的民主听证会。听证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参

  会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会议议题进行表决,表决结果要作为听

  证会主办方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社区公共事务听证的议事内容

  (一)政府办理的有关社区规划调整、项目建设、设施变更、环

  境布局调整等涉及到社区居民整体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社区的难点、热

  点问题。

  (二)社区居民代表提出的问题,经社区工作联席会研究认为需

  要通过社区公共事务听证会进行解决的事项。

  (三)其他需要听证的内容。

  三、社区公共事务听证会的组织

  (一)社区公共事务听证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居委

  会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包括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居民代表和有关

  人员。可邀请街道办事处、有关政府部门及派出机构代表、驻区单位

  代表列席。根据听证会的内容,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其他社区

  居民可旁听。

  (二)原则上一次听证会只确定一个主题。

  四、社区公共事务听证的程序

  (一)召开社区公共事务听证会之前,由社区居委会针对政府或

  居民代表会议提出的社区居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掌握情况,了解民意,经居委会研究后报社区工作联席会确定听证会

  内容、时间、参加人员,研究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

  (二)听证事项涉及到政府部门执法、资金投入、社会管理等内

  容的,需征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后,再列入听证议题。

  (三)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居委会主任主持召开,会议要有专

  人做好记录。

  1、主持人报告听证议题,介绍听证议题的相关情况和涉及议题的有关法规、规定,通报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

  2、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和建议。

  3、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进行表决。

  (四)听证会后,居委会将表决结果及讨论的意见建议报社区党

  组织。由社区党组织召开社区工作联席会形成决策意见,对属于社区

  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将听证结果、决策情况进行公示,告

  知居民群众;对涉及政府相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的问题,由社区居委

  会将听证结果、决策情况书面抄送政府相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并监

  督落实。18关于建立社区居民代表议案制度的指导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北京市相关法

  规和规定中赋予的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的任务、职责和权利,提出建

  立社区居民代表议案制度的指导意见。

  一、居民代表定义

  居民代表是由居民小组民主选举产生的,应当代表本小组各个阶

  层居民的意愿。居民代表参加居民会议,代表本小组居民为社区的建

  设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并表决,会后将居民会议的决议传给居民。

  二、居民代表议案的提出

  (一)居民代表的议案应在本社区居民会议上提出。其内容主要

  涉及与本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及居民反映突出的问题。

  (二)居民代表应当与本小组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居民群众

  的意见和要求,经过调查研究提出议案。

  (三)居民代表议案反映的情况要清楚、具体,要求要明确。议

  案需按规定格式书写,一事一案。

  (四)居民代表议案可以由居民小组选举产生的2—3名居民代表

  提出,也可以由若干居民小组联合提出。联合提出的议案,领衔人应

  当采取适当方式,使参加联名代表了解议案内容,以表达其真实意愿。

  居民代表对收到的居民群众来信不应以议案方式直接代转。

  (五)涉及解决居民代表本人或者亲属个人问题的,涉及检举、控

  告或者申诉的,案件正在审理尚未作出生效裁判的不应作为议案提

  出。

  三、居民代表议案的办理

  (一)社区居民会议期间收到的议案,由社区居委会负责整理、分类和综合分析,提出办理意见,并向社区党组织汇报,联席会议做

  出决定。

  (二)本社区能够解决的议案,由社区居委会责成社区工作站办

  理。社区工作站接到居民代表议案后,应当明确责任人,确定完成时

  限。在办理过程中,可采取走访、座谈、现场办公等多种形式,细致

  了解居民代表意见和建议。议案办理完成后及时向居民代表通报办理

  结果,并列表造册备查。

  (三)本社区不能解决的议案,由社区居委会提交街道办事处协

  调解决。

  (四)办理居民代表议案时,应当注重办理质量,具有针对性,讲求实效。可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方式办理:

  1、一次性解决。即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

  居民代表。

  2、逐步解决。即采取解决问题措施取得改进但还需持续工作的问

  题,应将采取的措施和改进情况答复居民代表。

  3、正在解决。即已经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但一时难以落实解决的问题,应向居民代表报告前期工作情况和后续工作安排。

  4、做出解释。即受法律法规、政策限制不能解决或应按程序解决

  的问题,受财力、物力、规划等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

  居民代表做出解释。

  四、居民代表议案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工作站办理居民代表议案的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定期听取社区工作站工作汇报,并向社区居民会议汇报议案的办

  理情况,同时,将居民代表议案及办理结果报街道办事处备案存档。关于建立社区事务协商制度的指导意见

  开展社区建设工作,需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驻区单位和社区内

  各类组织的作用,需要整合社区资源,建立社区事务协商组织,形成

  社区共驻共建的机制,提出建立社区事务协商制度的指导意见。

  一、社区事务协商会组成

  社区事务协商会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其成员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等单位及社区居

  民代表组成。社区事务协商会主任原则上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

  二、社区事务协商会工作原则

  (一)坚持共驻共建的原则。围绕社区共同利益,充分调动各成

  员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共同管理、共促繁荣、共建文明、共保平安的和谐氛围。

  (二)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挖掘、利用和整合社区

  资源,完善社区功能,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服务需求,增

  强社区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实际需求

  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区文

  明程度。

  三、社区事务协商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宣传、发动社

  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完成的工作;

  (二)研究社区规划和工作计划中涉及到驻区单位的相关内容;

  (三)号召和组织社区居民与驻区单位开展“自助互助”活动,为

  社区的弱势群体开展帮扶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四)号召地区单位大力发展志愿者队伍,组织开展志愿活动;

  (五)组织协调驻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社区服务、社会捐赠等

  活动;

  (六)做好为驻区单位的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驻区单位与社区居

  民的纠纷。

  四、社区事务协商会工作要求

  (一)社区事务协商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

  可由社区事务协商会主任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二)会议议题由社区居委会提出,社区事务协商会确定,会议

  由社区事务协商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三)社区协商会形成决定后,各成员单位应主动与其他驻区单

  位建立沟通和联系,协调落实会议决定。

  (四)社区事务协商会议召开前后,应广泛听取和征求社区居民、驻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先进驻区单位,社区应予以广泛宣

  传,有条件的应给予表彰。22关于建立社区民主监督小组的指导意见

  社区民主监督小组是监督社区居委会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开展工作

  及履职情况的组织。为进一步提高社区民主自治能力,结合我区社区

  建设工作实际,提出建立社区民主监督小组的指导意见。

  一、社区民主监督小组人员组成

  监督小组由热心公益事业、关心社区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的社

  区党组织成员、居委会成员和居民代表等

  7-9人组成。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组员4-6人。

  二、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社区民主监督小组代表社区居民对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进行监督

  和提出建议;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

  (一)居务公开

  1、社区民主监督小组负责收集、核实居民对居务公开的内容提出

  异议的书面或口头意见和建议。调查核实无误后,应督促社区居委会

  给予及时解释和答复,并督促社区居委会重新调整居务公开的内容。

  2、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应定期对居务公开的时间和内容进行核实和

  检查,审查居务公开的各项内容是否全面和真实,时间是否及时,形

  式是否科学,程序是否规范。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对居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弄虚作假、侵犯居民群众民主权利的社区居委会成员有权提

  出批评和限期改正。

  3、社区民主监督小组及时向社区居民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二)社区专职工作者

  社区民主监督小组依据《社区专职工作者民主评议、考核、监督

  办法》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实施评议。23关于建立“分片包户”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服务群众、了解民意、协

  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提高办事效率和社区居民参与

  社区建设的积极性,组织、动员、带领社区居民共同建设和谐社区,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稳步发展,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形成社区

  自治组织自助互助网络系统,提出建立“分片包户”制度的指导意见。

  一、建立“分片包户”制度的组织网络

  由一名社区居委会成员与一名工作站成员,带领社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及各楼门(院)长,实行分片包户,“因需设片、因片定人、因人定责”,形成网络。

  二、“分片包户”制度的工作内容

  (一)居委会“分片包户”网络图,以明确分工和责任,建立

  “走访

  台帐”,如实记录走访情况及涉及居民利益的相关问题;

  (二)各包片人员密切联系本片居民家庭,定期走访居民,对居

  民基本情况作到情况清、底子明、数字准,为服务居民提供信息;

  (三)通过“分片包户”设立楼门院长报告制度;

  (四)通过“分片包户”加强对外来人员居住房屋的管理,通过“以

  房找人”对外来人员实施管理和服务;

  (五)组织居民开展“自助、互助”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六)对特殊群体建立走访日志。

  三、“分片包户”制度的要求

  1、“分片包户”做到“五个结合”,即与发挥居委会桥梁纽带作用相

  结合;与激发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相结合;与增进友谊创建和

  谐社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与保持稳定化解矛盾相结合;

  与建立社情民意表达机制相结合;

  2、社区居委会要定期研究“分片包户”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研究

  社情民意,特别是对居民普遍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向街道办事处

  反馈,要特别关注特殊群体的困难。25关于建立楼门院长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关于建立居民居住地报告制度的工作要求,加强西城区社区基础数据的管理工作,加大信息采集力度,拓宽采集

  渠道,规范建立社区基础信息的采集与维护体系,保证社区各项基础

  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为区委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科

  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提高社区管理工作效率,减轻社区工作

  负担,现结合我区社区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建立楼门院长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按照《西城区“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建设数字城区的工作要

  求,紧紧围绕《北京市社区管理信息系统》新版软件确定的服务居民、服务政府、服务企业的功能定位,以保证数据准确有效为核心,以建

  立规范有效的社区基础信息采集维护体系为重点,为转变社区管理工

  作模式,提升基层服务水平,促进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协调发展奠定基

  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北京市政府关于“建立居住地报告制度”折子工程的要求和北

  京市社区服务中心关于“建立社区信息采集队伍”的要求,从建立采集、维护、更新社区基础数据的长效工作机制入手,指导社区居委会通过

  采取以社区楼门院为基本采集单位,发动社区居民小组长、楼门院长、以及其他社区积极分子广泛参与,在社区中建立可以及时了解上报社

  区人口居住情况动态变化的采集队伍,实现社区基础数据采集的及时

  化,使之成为辅助社区居委会及时更新社区基础数据的主要信息渠道,和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以及支撑区级数据交换平台提供社区基础数

  据的重要手段。26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实施楼门院长报告制度的长效机制

  1、明确和落实工作职责。区社区服务中心作为《北京市社区管理

  信息系统》新版软件推广使用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助街道

  办事处完成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建立楼门院长报告制度的工作,协调相

  关职能部门为各街道提供支持,协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报

  告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街道办事处作为管理主体,负责

  组织实施楼门院长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检查验收工作,要统筹安排力量,指导督促到位,制定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指导社区居委会完成

  建立报告制度的工作;社区居委会作为报告制度的具体实施者,要安

  排兼职信息员定期接待报告,认真仔细核查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并及

  时维护更新变量信息,确保信息维护更新工作按时保质、准确有效。

  2、建立楼门院长报告制度工作的采集体系。即以楼门院长为报告

  单位,负责每天将本楼或本院内的人口变动信息及时上报居民小组长

  或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对收到的初始信息进行登记,然后由社区

  兼职信息员开展信息核查工作。

  (二)保证采集社区基础信息工作的时效性

  1、建立和完善信息采集报告网络。各街道办事处在指导社区建立

  楼门院长报告制度中,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有保障。要通

  过广泛发动社区内的积极分子参与协助楼门院长和居民小组长开展报

  告工作,将具体工作落到实处,形成社区信息采集报告网络,实现对

  社区基础信息的动态监测。

  2、建立数据及时更新和定时上传制度。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基础

  数据的直接采集者,在获取变更信息后要及时更改《北京市社区管理

  信息系统》内的数据。变更信息原则上应在当天更改完毕,对于变更

  批量信息或需核实的信息应在当月月底之前更改完毕。同时按照系统

  的数据同步规定,于次月8-10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将更新后

  的数据同步到北京市社区服务中心数据库。273、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街道办事处作为该项工作的管理主体,要将其纳入街道信息化整体建设之中,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做

  到领导挂帅、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并负责落实报告制度

  的建立和正常运转,指导社区居委会严格按照信息采集维护工作的规

  定,保证社区基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社

  区居民积极广泛参与。同时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安全规定,保证数据信息的安全,不得擅自发布或在公共场所公开谈论本制度和

  通过本制度采集得到的有关信息内容,保证居民个人的隐私不受侵犯,保护社区基础信息提供者的安全。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

  题,认真总结经验。

  4、广泛发动,加强宣传。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

  的实施者,工作责任重大。因此,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广泛调动社区

  专职工作者和楼门院长的积极性,提倡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工作

  规范

  和既定流程开展工作,确保数据采集渠道畅通有效。28社区中介组织和群众活动团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社区中介组织和群众活动团体的管理,发挥

  其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功能,维护其在社区中介活动和群众活动中

  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区中介组织是以社区为依托,根据社区居民的生活需

  求,介于社会经济组织、市场与社区之间的一种民间服务组织。社区

  群众活动团体是社区居民根据自己的文化生活需求和兴趣爱好,按照

  自由结社的原则自愿组合的一种自我服务、自我娱乐的群众活动组织。

  第三条

  社区中介组织和群众活动团体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管理

  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按照各自的章程,相对独立、自主地开

  展活动。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

  社会道德风尚,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第四条

  社区中介组织和群众活动团体要向居委会备案,接受居

  委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每季度向居委会作一次工作、活动情况汇报。

  其中,凡涉及本中介组织或群众活动团体成员以外人员参加的活动、本社区人员到外社区参加的集体活动,以及章程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活

  动等,活动前必须向居委会书面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组织。

  第五条

  社区党组织对社区中介组织和群众活动团体的组织成立

  和活动内容要进行审查把关。在解决活动场所、培训活动骨干、拓展

  队伍功能,整合社区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提供帮助和服务,加强

  对日常工作和活动的检查指导,听取了解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对中介组织和群众活动团体中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出具体要

  求,并及时掌握其参加活动发挥作用的情况。参加社区中介组织和群

  众活动团体的党员,要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报告参加活动、发挥作

  用的情况。29第六条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对社区中介组织和群众活动团体的工

  作活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把社区中介组

  织和群众活动团体人员情况、工作活动情况、民主评议情况登记备案,以供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和回答居民群众的咨询。30关于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财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为推进社区民主自治,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财产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财产管理人员的行为,严肃财务财产管理纪律,提出建立加

  强社区居委会财务财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一、社区居委会经费来源

  (一)政府拨付的年度办公经费;

  (二)政府拨付的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

  (三)政府拨付的费随事转的社区专项工作经费;

  (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网点收入返还;

  (五)辖区单位和个人的赞助和募捐;

  第二篇:社区各项制度

  社区工作职责

  1、社区党建:积极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

  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在社区组织、宣传、人员管理工作以及社区居委会重要问题的决策中,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居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引导社区居民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责任人:

  2、社会保障:组织实施社区服务、民政、退管、就业和再就业等工作。责任人:

  3、文教体育:大力开展社区文化体育、义务教育等工作,活跃居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责任人:

  4、环境卫生:组织落实红十字会、爱国卫生、社区卫生等工作。责任人:

  5、司法综治: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安全社区”的创建活动;认真落实普法教育、治保调解、释解帮教等工作。责任人:

  6、计划生育:扎实做好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和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责任人:

  7、妇联:做好社区妇女、儿童工作。责任人:

  8、做好社区统战、侨务、老协等工作。责任人:

  社区办公室职责

  1、组成人员

  社区党支部书记:

  社

  区

  主

  任:

  远程

  教育专

  干:

  劳

  动

  协

  管

  员:

  计划

  生育专

  干:

  2、职责:

  ①公章使用和管理;②日常公务处理;③会议安排;④日常考勤;⑤其他相关工作。

  会议制度

  1、党支部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研究党建工作和社区有关事务、有关财务支出等,具体内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

  2、社区居委会成员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社区工作者汇报当月工作,讲评本月工作完成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指出存在不足,布

  臵下月工作。

  3、社区工作者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前,社区居委会应报告,镇包村干部参加,并召开社区各专委会委员、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代表征求意见会,认真听取和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4、社区居委会应建立议事监督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小组长会议制度,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考勤、请假制度

  (一)各种假期规定

  1、事假: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外出须请示镇单位书记、镇长批准后方可离岗。社区干部外出,能在当日返回的,应通知社区居委会。当日不能返回应经社区书记或主任批准。外出三天以上要经镇有关科室的主任领导批准。

  2、婚假:一般7天,男女双方均达晚婚年龄者婚假15天(含双休日)。

  3、产假:晚婚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予女性产假180天,给予男性产假7天。(以上假期均含双休日)4、丧假:直系亲属及配偶父母死亡的给予丧假3天。

  5、病假:社区居委会成员有病住院要及时告知社区居委会。

  (二)审批权限

  社区居委会成员请假一律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事先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擅离职守的,一律视同旷工,累计20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考勤制度

  1、社区居委会执行国务院规定的公众作息时间。社区居委会

  负责考勤,包括每天出勤和上下班制度的遵守4情况,每季度3日前须将上季度考勤情况报送社区办。出勤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2、考勤内容包括:被考勤人上下班时间、休假、请假、加班情况。

  3、各社区居委会领导应安排人员顶替请假人员的工作,请假人员在休假前应将当前的工作事项向顶替人员作出具体的交代,保证居委

  会工作的正常进行。

  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决议,遵守社会公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顾全大局、维护班子团结,有责任意识和落实意识等情况。

  能:主要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侧重从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协调管理、服务群众、开拓创新能力等方面考核。

  勤:主要指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侧重从出勤情况和工作表现两个方面考核。

  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和采取的措施,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及群众的满意度。

  廉:主要指清正廉洁、以身作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考核的标准以被考评者所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及《社区绩效考评实施办法》为基本依据。

  (二)考核对象

  街道各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远教员、劳动协管、社区委员、计生专干等。

  (三)考核办法

  1、以社区居委会为考评单位。

  2、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负责组织本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工作。

  3、镇党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各社区工作者的考核工作。

  4、考核采取个人总结、自评,社区工作者量化测评、民主测评等方法步骤进行。社区居委会将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镇党委批。

  (四)考核时间

  工作考核包括半年考评和考核。半年考评时间在每年6月底7月初,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年12月底至翌年1月上旬。

  (五)考核等次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按考核得分高低顺序。

  上下班日常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改社区的工作作风、学风,严肃工作纪律、增强为民服务的思想和意识,树立良好的社区形象。特制定以下上下班日常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上下班制度。每天上班准时到办公室签到,签到由

  同志负责不得相互帮忙签名,每迟到或早退扣罚月工资10元,迟到或早退满3次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罚50元工资,全年旷工7天者,年终考核视为不合格。

  二、必须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需要党支部书记批准,出办事必须向领导说明,并说明回来时间,生病或出现急事时需向领导打电话请假。

  三、必须严格维护办公秩序,保证上班质量,各就各位。若有外业,需向社区办公室说明情况。上班时不得进行打扑克、下象棋、玩电脑游戏等一切娱乐活动;上班时间不得串岗、吹牛、喝酒、打毛线或带小孩;严禁发生吵架、打骂、酗酒闹事、大声喧哗等行为。以上三条违反一次每人扣罚当月工资30元。上班时间不许参加赌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四、严禁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若有人举报,经核实,年终考核视为不合格。上班时间必须做到:

  1、接待基层同志或客户、上级领导要热情服务,及时解决或积极汇报有关问题。

  2、接工作电话时,须文明礼貌用语,不得用公家电话打私人长途或电话聊天。

  3、没有工作业务时需认真学习理论、学习电脑操作、学习业务,做读书笔记。

  4、领导交办的工作和任务,必须按时、按质完成,不得无故拖办,对给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责任,并写出检查,给予纪律处分。

  理论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建设学习型社区,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发挥学习在社区工作及社区建设中的指导作用,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社区理论学习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办公室负责理论学习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1、社区理论学习的内容和计划安排按照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学习计划组织实施。同时,根据我社区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主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镇党委重要会议精神、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时事政治等;业务学习主要是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现代科学知识、办公自动化技能等。

  3、社区理论学习日为周三的下午,如遇特殊情况可作调整,理论学习每月不得少于2次。

  三、学习方法

  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与参加支部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平时学习和定期交流相结合;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学习质量,扩大学习成果。

  1、集中辅导。社区全体职工参加,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组织参观考察、观看录像片等多种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提高全体职工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分散学习。通过推荐书籍、记读书笔记等方式进行自学。自学以业务知识为主,努力提高全体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学习纪律

  1、签到考勤制度。要提高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强

  学习自觉性,遵守学习时间,保证参学率。

  2、请假报告制度。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请假。

  3、要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提前安排好工作,做到集中学习时间不处理公务(急、特公务除外)。集中学习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避免干扰。

  工作纪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肃社区工作纪律,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工作出色、纪律严明的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坚决防止和纠正社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社区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

  查处社区工作纪律问题,可采取下列处理方式:

  1、批评教育、诫勉谈话;

  2、通报批评、限期纠正;

  3、责令赔礼道歉、书面检查;

  4、责令经济赔偿、退赔钱物;

  5、调离原岗位、辞退;

  6、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章

  工作纪律

  第四条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违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政令统一实施的,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处分。

  第五条

  社区工作人员除工作需要外,原则上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饮酒,不得在工作时间出入洗浴、歌厅等娱乐场所。

  第六条

  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打扑克、下象棋、打麻将、打电脑游戏、炒股等,不得搞赌博活动。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撤职处分。

  第七条

  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吃、拿、卡、要、报。凡违反此项规定的,责令退赔钱物、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对来访的单位人员和群众态度生硬,不得用粗鲁语言无礼伤害群众。对服务态度生硬、语言粗鲁、刁难和伤害群众的,给予批评教育,责

  令赔礼道歉,书面检查,考核不得确定为一般等次,对造成不良影响者,调离原岗位或辞退。

  第八条

  社区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借故不参加按要求应参加的会议,不得在会议中途退场。凡违反此项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九条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空岗和利用工作时间办私事。凡违反此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年终不能评先进。

  第十条

  外出办事遵守请假报告制度。工作人员外出办事要告知有关人员,以便掌握去向,便于联系。凡违反此项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社会服务承诺制

  一、服务形象承诺

  按相关要求,做到着装整洁、仪表大方、精神饱满、举止端庄。

  二、服务时间承诺

  建立遇事即办制,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准确、及时办结。

  三、服务质量承诺

  实行一条龙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和手续。在党务公开窗口张贴有关业务的办理须知、办事手续、办事程序,设臵便民标牌、办事窗口标牌、有关申请样张。

  四、服务态度承诺

  坚持使用社区办公文明用语;接待来客做到举止文明、礼貌周到,禁用服务忌语;耐心解答来访者的疑难问题。对所有的服务对象都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认真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对合理的要求要尽量满足。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做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决不能态度粗暴、方法简单。

  五、服务环境承诺

  自觉维护办公场所的环境卫生,物件摆放有序,室内整洁。

  首问责任制

  一、外来有关人员来我社区办理公务,接受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电话接听反映情况和咨询有关事项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能办的事应尽快办理,不能立即办理或不能办的事要热情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予以引导,并转告负责告知承办人。

  四、外来有关人员因办理公务或咨询重要事项,要求与社区领导联系或当面汇报工作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与社区领导联系。

  五、办理或咨询不属于本社区职能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予以说明,耐心解释,不得应付了事。

  六、首问责任人接受咨询或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待人,尽可能地回答所提的问题。

  一次性告知制

  一、一次性告知是指单位或个人到社区办理属于本社区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审批审核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完善,需要退回补办,或因其它原因暂时不能受理的,主办人员当时要一次性告诉对方需要补办或完善的材料、手续,以及暂时不能受理的原因。

  二、全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对来本社区办理审批审核事项的单位和个人,均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因手续和材料不完善、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材料、手续和相应的办理程序;对因其它原因暂时不能受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暂时不能受理的原因。

  三、被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材料或手续,待补齐后一并上报,重新受理。

  五、全社区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认真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没有认真履行这一义务的实行责任追究。

  办公自动化管理制度

  为加快我社区办公自动化建设进程,提高办公效率,充分发挥自动化办公设备的作用,制定本制度。

  1、微机及外设操作制度

  社区内全体同志要认真学习办公自动化知识,掌握网络应用、软件应用等相关技能,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各种外部设备,能独立完成各种文字材料的录入、校对、修改、印制等工作。

  2、文字录入制度

  社区所有文字材料由远教专干及劳动协管负责录入。

  3、上网微机的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办公室上网微机由远程专干负责管理,不得用于处理任何与工作有关的信息。上网时应加强病毒防护,抵制不良网站,严防恶性程序和黑客袭击。要强化移动存储媒质管理。禁止用国际互联网收发国家机密资料。如违反规定导致泄密事件发生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区内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和法规,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报销原始凭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只有正规的发票或统一票据才能报账。自制的原始凭证要符合规定,不得白条报账。原始凭证所反映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凭证填写正确、大小写金额齐全、相符;相关文件、明细资料齐全;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名手续完备。

  第三条

  各项支出必须事前提出经费预算,经社区主任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四条

  对各类借款应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第五条

  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不得自行采购,必须由镇财务部门汇总预算后报政府采购办,统一招标采购。

  第二章

  固定资产

  第八条

  社区办公室需购臵固定资产时,应先提出采购理由及计划,经请示镇领导同意后由社区办公室采购。

  第九条

  社区办公室必须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由

  担任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和保管人。每年至少对固定资产盘点一次。固定资产变更的,要及时于镇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申报和审批手续,并进行相关帐务处理。

  第十三条

  委内各科室因公出差要严格执行差旅费相关标准,不得超支。省内短期出差一般不预借差旅费,采取先由个人垫付,出差后10日内给予报销的办法。报销时要按照要求填写差旅费报销凭证,按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组织出省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确实因工作需要参加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涉密会议保密制度

  1、在传达应知悉范围的密件时,应选择安全会址,搞好会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会场的保密。

  2、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员。

  3、涉密会议会前宣布保密纪律,与会人员必须接受保密教育。

  4、严格会议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开手机等通讯器材,不准随便进出会场,不准向外泄露会议内容。

  5、重要涉密会议,不印文件,不准录音、拍照、录像,一般不作记录。

  6、社区党支部会议、办公会议和其它重大会议,须指定专人记录。在未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并定期将原始记录归档。

  居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方便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提高我社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我社区在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区内所有不涉及秘的居务,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居务公开内容主要指我社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四条

  为加强我社区居务公开工作,成立社区居务公开领导小组

  及其办公室。

  社区社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杨云明(社区主任)副组长:

  成员:各段长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办公室,由杨云明同志兼任主任。

  第五条

  我社区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是:

  (一)具体承办我社区居务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我社区居务公开内容;

  (三)组织编制我社区居务公开指南、居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四)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五)镇村务公开领导小组赋予的与居务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居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不予公开的情形外,均应当予以公开。居务公开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我社区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社区居委会工作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2、社区居委会成员选举及社区工作者选聘情况;

  3、社区居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居民自治公约;

  4、救灾救济物的发放情况,单位及个人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

  5、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定期困难补助人员情况;

  6、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及公益性资金的收支情况;

  7、低保季度公示。最低生活保障金人员名单和发放金额情况;

  8、献爱心捐款(物)情况。红十字献爱心捐款及接受救助情况,公示应附上交钱款发票复印件或原件;

  9、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二)居务公开、保留时间

  1、季度财务和低保季度公示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

  2、每年春节前10天内对辖内单位和个人给社区居委会赞助的款项及用途进行公示。

  3、其它内容的公开应及时进行。

  4、居务公开的保留时间除季度财务、低保季度公开保留一个月或有明确规定的保留时间外,一般保留一星期。

  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情况。

  社区领导班子“五项承诺”制度

  一、决不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借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决不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二、带头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带头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四、带头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决不插手招标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市场交易活动并从中牟利。

  五、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决不允许有任何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社区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一、不准收受主管范围内的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二、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个人谋取利益。

  三、不准配偶、子女及亲友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四、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五、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

  戒免谈话制度

  (一)社区工作者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戒免谈话:

  1、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在自身建设上群众反映较大的;

  3、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造成日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4、经考核居民群众及社区工作者一致反映表现较差的。

  5、经常性迟到、早退,月累计达15次以上的。

  (二)戒免谈话的分工:日常戒免谈话由街道分管领导负责。

  (三)被戒免谈话达3次的,当年考核等次不得评为合格,被戒

  免谈话达5次的,将通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依照程序给予降职或免职。

  第三篇:社区各项制度

  社区预约服务制度

  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社区工作作风,提高社区服务和公共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二、预约服务是指群众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办理的事务。因受信息检查等外部限制无法办理的不列入预约服务范围。

  三、预约服务可采取当面预约、电话预约、信函预约等形式。

  四、窗口预约服务电话在工作时间必须保持畅通。必须有人值班。特殊情况下接听人员暂时离开岗位,应在回到岗位后及时查看来电显示,并回复未接来电。

  五、窗口收到预约服务申请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同意预约服务申请的,应当向当事人约定预约服务的具体时间、地点。说明依法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材料;不能同意预约服务的,必须经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意,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六、接受预约时,受理人应详细了解预约人的办理事项,告知提醒当事人应做的准备事项,及时办理事务时所需携带资料、物品等。

  七、预约受理人实行首问责任制,其应及时指定预约事务办理人员。不能自行指定办理人员的,应及时向服务中心负责人反映,由其指定。

  八、预约服务办理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做好服务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坚持在岗提供优质服务。

  九、预约服务时,窗口应填写《中心预约服务登记表》。

  十、预约服务人员故意消极、怠慢预约,按有关规定处理。

  工作人员“十不准”行为规范

  一、不准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申办事项不予办理、拖延办理。

  二、不准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三、不准超期办理承诺件。

  四、不准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使

  用不规范票据进行收费。

  五、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六、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听音乐和吃零食、聚众聊天等。

  七、不准擅自离岗、串岗。

  八、不准冷落、刁难、训斥、歧视服务对象和与服务对象争吵。

  九、不准对服务对象的评议、投诉、举报实施打击报复。

  十、不准各行其是、影响大局。

  便民服务社区代办员制度

  一、便民服务社区代办员职责:

  1、为村(居)民免费提供审批办证、惠农补贴、缴费纳税、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城乡居民医疗、城乡居民养老(新农保)、公章办理等便民代办服务;

  2、解答村(居)民的政策咨询,建立工作台账,协助解决村(居)提出的问题。

  二、明确工作程序:行政审批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的一般流程是:

  1、委托:由服务对象自愿委托代办员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便民服务事项,包括提交委托书、资料及有关证件;

  2、受理:对服务对象委托的事项,代办员予以受理,并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必要的初审,出具受理的相关手续;

  3、代理:对服务对象委托的服务事项,由代办员全程办理;

  4、回交:对服务对象委托的行政审批办证事项。代办员办结后,迅速回交委托人;

  5、费用:对服务对象委托的各类审批办证事项,代办员在办理过程中涉及应交纳的有关规费以及办理证件的相关费用,由委托者(服务对象)支付。代办员不得收取劳务费、材料费、中介费等任何费用,不得搭车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指导好具体业务办理工作,及时办理他们提交的业务,协调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首问责任制

  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首问责任制;

  二、凡第一位接待来人来客或电话预约服务的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必须服务到底,不得推诿。

  三、首问责任人在接待群众办事来访时,该由本人办理的应及时办理,该由其它部门办理的要负责联系到其他部门负责人、经办人,若具体经办人外出,而其他同志又不能办理的,首问责任人要做好登记、预约和转办工作。

  四、首问责任人在受理事项时,必须将必备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等情况一次性全部告知服务对象。

  五、首问两件人必须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制要求,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仪表端庄,举止行为规范。

  六、凡出现首问制责任人推诿和违反服务承诺制要求的现象,中心将通报、批评,并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100元。

  社区错时工作法

  为充分调动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工作效能,实现全天候、无缝隙服务目标,本着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贴近群众的原则,解决社区工作时间与社区群众需求脱节问题,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社区工作人员,按工作身份不同划分为两部分。一是固定工作人员,包括党委机关下派人员和抽调人员;二是半固定工作人员,包括未抽调的在职社区两委成员、村会计、村计生主任。

  二、两部分人员互相兼顾,互为补充,以保证社区服务大厅全开候开门办公,提供服务,并向社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服务大厅每天早(春夏季)6:30,(秋冬季)7:00上班,晚(春夏季)7:30,(秋冬季)7:00下班。特殊情况再适当延长。

  四、周一至周五,固定工作人员于上午8:40前到岗,下午5:30后下班,中午不空岗。早晚两头由一部分半固定人员轮流办公,每天保证2名。另外一部分固定人员分成2组,负责周六周日全天在岗上班。

  五、两部分人员要搞好时间的衔接和工作的交接,保证工作不断线、不出纰漏。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的,个人提前调班,并报社区

  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备案。

  六、社区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迟到一次扣工资报酬20元,空岗一次扣50元,因迟到空岗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处罚。全年累计3次迟到空岗的,总支进行诫勉谈话,3次以上的党总支研究调整工作岗位。

  社区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1)社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的实施情况;(2)社区财务收支情况;(3)社区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4)征用土地各项补偿使用情况;(5)宅基地使用审批情况;(6)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7)水、电等费用的收缴情况;(8)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9)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10)社区干部工作目标执行情况;(11)社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地投资承包情况;(12)涉及社区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

  二、公开程序

  社区两委研究公开的具体内容;由社区村委会提出公开事项及内容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审核,村党支部审定后公布。

  三、公开形式

  (1)在村民活动较为集中的地方张榜公示;(2)根据情况适时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当面公开。每年召开一次社区村民大会,审计村级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审议社区财务预算情况。(3)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社区重要决策事项。(4)每月在村务公开栏公布一次近期村务,专项工作及时公布。(5)社务公开后,社区民主监督小组组长应在《村务公开登记表》上签名。公开内容等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四、公开时间

  社区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在公开栏上公布一次,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重大财务收支情况应及时公布。正常村务每季度定期公布一次;较大事项决定或完成以后及时公布;上级组织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布。

  社区村民自治清单制度

  一、社区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由社区村委会提出。社区村民会议参加人员为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人数要求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在村民会议不便召开或不能召开的情况下,进行村务公决,以户为单位通过投票决定村务大事,公决议案经80%以上的农户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否则应暂缓办理或放弃。社区村民代表会议参加人数必须超过社区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经到会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才能生效。

  二、社区村民自治事项(21项):

  (一)由社区村民代表会议或评议小组评议的事项: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贫困户及残疾人危房改造的初审。

  (二)由社区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评议的事项:政府拨付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三)由社区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决决定的事项:

  1、享受误工补贴、报酬、话费补贴的人数及标准;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等村级补贴标准;

  3、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4、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项目的确定及筹集标准;

  5、体育设施、图书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基础设施建设;

  6、道路、桥梁、路灯、水利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7、工作人员的聘用、解聘;

  8、经济、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修改;

  9、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10、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申报、村宅基地手续审核;

  11、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承包、经营征用等;

  12、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拆迁安置赔偿标准;

  13、集体资产购建与整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流转;

  14、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和承包;

  15、集体经济、集体财产、征用土地等收益的使用;

  16、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集体资产。

  (四)由社区村民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

  1、村委会成员罢免、辞职;

  2、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修改;

  3、撤销或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落实镇的救助工作计划、日常救助计划、救助方案。

  二、宣传并贯彻执行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和文件精神,学年公开社区社会救助咨询、举报方式和工作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受镇社会救助站委托,接受社会救助工作的受理并及时上报镇社会救助站。

  四、协助有关部门核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及时掌握救助对象家庭动态信息。

  五、耐心接待受理群众咨询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社会救助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六、负责收集社会救助工作各种申请报表和相关材料,做好整理归档。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密切社区工作人员与社区村民的联系,夯实工作作风,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经研究在全社区范围内实行网格化管理服务办法。

  一、网格化管理服务的执行主体是社区工作人员,包括党委机关下派工作人员和本社区内在职的社区两委成员、村会计和计生主任。

  二、网格划分,以现有的各村村民组为基础,并结合居住现状进行划分,每名成员联系社区100户左右村民,一经确定后保持相对固定。

  三、全体网格成员必须对所管辖的网格入户了解民情,每月不得

  少于十天,每个成员入户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他们想什么、盼什么、要求干部做什么,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详细记载在专用笔记本上。

  四、入户不仅要“身入”,还要“心入”。要走家串户,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基本情况,探索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好路子,多为居民排忧解难,多办好事实事。

  五、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把带有普遍性又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理、归纳、分类,在工作例会中进行反映、总结。

  六、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一般要保证每三个月左右见面一闪,特殊群众每月见面一次,建立联系方式,随时保持电话联系沟通。

  七、定期召开民情通报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把通过走访、服务所解决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等问题及时向群众通报,通报各网格在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中为群众完成解决的实事和未能解决的问题,通报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通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式等内容。听取群众的意见,促进干群关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便民服务工作规范

  根据“三级联办、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分级承办”的原则,实行社区便民服务室直接报送制,由社区代办员受理居民提出的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办理或直接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报送。

  一、办理程序:1、咨询。对前来咨询的居民,社区代办员认真搞好接待,并主动与镇、区便民服务中心及区审批大厅有关窗口联系,做好咨询解答工作。

  2、受理。对村民提出的要求,由社区代办员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向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上报各类申请材料。对开特殊事项,要不得其法受理、即时报送。

  4、协办、代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社区代办员负责进行调查核实,据事项情况实施协同办理和代理办理服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回复。根据镇便民服务窗口承诺期限,由社区代办员负责与便民服务中心沟通,办理领取证照等相关手续,及时向社区居民做出回复。

  二、工作要求:

  1、社区干部坐班。按照镇规定的作息时间,由社区干部轮流在便民服务室值班。值班时间外,社区干部也要随时随地受理和解决社区居民提出的申办请求,被告全天候服务。值班人员要将需上报的办理事项及时交给社区代办员上报办理。

  2、文明服务。社区干部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社区居民便民服务室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不得向申请人“吃、拿、卡、要”。对无法办理的事项,要向社区居民说明原因,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

  3、监督检查。社区便民服务室报送办理的有关事项,要认真填写《社区办理事项登记表》,并在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篇:社区党组织各项制度及职责

  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及职责

  目录

  1、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2、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3、党小组的主要职责

  4、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5、党员议事会制度

  6、“三会一课”制度

  7、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8、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9、党员电教工作制度

  10、民主生活会制度

  11、党员联系户制度

  17、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8、党支部副书记的主要职责

  19、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20、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21、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

  22、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

  2、领导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及社区居委会制定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和发展计划及措施,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

  3、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模范作用;

  4、协助上级组织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5、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热心为群众服务;

  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文明社区建设、社会治安、人口与计划生育日常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

  2、执行社区党总支的决议。

  3、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中的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群众服务。

  党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党员学习,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2、具体地组织监督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完成所布置的任务。

  3、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组织和监督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

  4、协助党支部做好日常的党务工作。如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

  子,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过好组织生活,按月收缴党费等。

  5、督促党员经常联系群众,向群众开展宣传工作,了解群众的思想情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协助党支部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1、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2、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党支部的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负担的各项任务。

  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纪守法,教育党员任何时候都要在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同各种犯罪分子、违法违纪现象以及不良的社会风气作斗争。

  4、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对党员进行审查和鉴定,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定期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

  6、选举支部委员会,增补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7、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宜。

  党员议事会会制度

  1、党员参政议事由党支部组织,根据议事内容,以支部或党小组长为单位进行,党员须积极参加。

  2、党员参政议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3、召开议事会,会前须提出议题,使每个党员能够深入调查研究,进行酝酿,充分发挥党员参政议事能力。

  4、议事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自身建设;

  ○2讨论社区政治、社区经济、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等方面工作。○3对社区居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先由党员讨论,在党内统一思想○后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4听取社居委的工作汇报,或可组织党员评议。○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支部其它重大事宜。

  2、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安排支部工作计划,过好民主生活等。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水平,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党支部每两至三个月上一次党课,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时事政治教育,开展职业技术培训等。

  5、“三会一课”应与党员活动日有机结合,认真考勤和记录。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通过经常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2、组织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宗旨等。党支部要指定1到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加强教育、培养和考察。

  3、吸收新党员必须严格执行发展工作程序,实行“公示”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上报党组织审批。

  4、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保证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事由、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电话号码),以便于组织管理。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达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凡三名以上集体外出以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如个人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入所到社区、单位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短(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6个月以内)外出参观学习、会议等,应具有党员证明信,到所在地区、单位党的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3、外出党员,要人在外地致富,心系家乡建设,自觉地为家乡建设和发展出智出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对外来党员按规定接转组织关系,对持证明信的党员,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

  5、对外出、流入的党员的组织生活,党费缴纳等情况要详细记录。

  党员电教工作制度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提高质量、加强管理、面向基层、讲究实效”的工作方针,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电化教育优势,落实上级党组织确定的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目标、任务。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为提高党员素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服务。

  2、电教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建理论,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

  2爱岗敬业,努力学习组工业务知识,刻苦钻研电教技术,不断○提高党员电教工作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

  3忠于职守,严谨细致,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认真执○

  行有关党员电教的各项规章制度。

  4树立为基础服务,为广大党员群众服务的思想,谦虚谨慎,团○结同志,艰苦奋斗,不计名利,无私奉献。

  3、设备保养维修:

  1党员电教设备必须用于党员教育,必须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专人操作,严禁私自挪用,严禁从事商业性活动。

  2建立电教器材档案。所有器材必须登记建卡、入账,电教人员○变动时,及时办理清点移交手续。

  3爱护设备,勤于保养,严格按章操作,机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查明原因,定点维修。

  4、播放收看:

  1党员电教的播放和收看由党支部负责,确定专人定点定期播○放,坚持把播放收看电教片与其他党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

  2根据党的建设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围绕党员教育总体安排,就○每年播放收看的内容、片源、时间、对象等制定具体计划,保证党员每两个月至少能观看一次党员电教片。

  3播放计划和选用的教材,要经过支部负责人审定。未经审定的○电教片或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一律不准播放。

  4严格播放程序和收看纪律。播放前,简介内容,提出讨论题,○播放中,适时讲解,正确引导,播放后,认真组织讨论,开展课实践活动,帮助党员消化吸收。及时做好播放、讨论等记录。

  5、电教室建设:

  1设置彩色电视机、放像机及有关电教器材。○2实行专人管理,确保秩序性和严肃性。任何人不得进入电教室○随意开机,严禁私人占用电教设备,严禁播放内容不健康的片像,严禁利用党员电教开展商业活动。

  3建立“一板一簿一册”,即一块黑板,书写片名、要点、讨论○题等,一本记录簿,记录播放、讨论、信息反馈等情况,一本党员点名册,记录参训人员和次数。做到播前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4确定一名副书记具体负责,定期向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汇报活动○

  开展情况。

  6、信息反馈:

  1每开展一次党员电教活动,有关领导和电教工作人员要组织讨○论,及时总结,做好记录。

  2电教工作人员,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的党员电教办书面反馈电○教信息。

  3反馈的搜索的信息,必须真实、详细,具有时效性。○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6月和12月份,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2、生活会前,必须要告示,使参会人事先做好发言准备,党支部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生活会中:

  1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2支委成员要汇报思想和工作,进行自我总结。○3相互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要求。○4理出班子共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5制定改进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分工,落实到人。生○活会后,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会议情况。

  3、支委成员都应自觉参加会议,不得缺席。根据情况,可吸收党外干部、社区成员代表、社议委委员和居民小组长参加。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采取“一人讲,大家帮”的形式,充分发扬民主,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注重生活会质量,力戒形式,不搞走过场。

  党员联系户制度

  1、党支部根据每个党员的工作能力、职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安排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户对象1-3户。

  2、联系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家庭特困户、待业人员等。

  3、联系内容: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帮助群众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传授职业技术、技能,传递信息,介绍致富经验,了解关心被联系户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要求。

篇六:社区各项制度

  

  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篇一:社区各项规章制度.jsp】

  样本1社区各项制度

  一、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可同党日活动结合进行。支部大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委会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提出和确定本支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

  3、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

  (二)党员活动日制度

  1、坚持党员每月有活动的制度。原则上每月十日为党员活动日(遇有重大事项或节假日可临时变动),活动日内尽量不安排其它活动和党员出差。

  2、党员活动日主要是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等,活动的形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3、在每次活动前,应认真准备,对参加活动的人员、时间、形式、内容等,要做详细的记载。

  (三)党员联系居民和“党员责任区”制度

  1、党员联系1-2户居民,帮助社区居民学理论、学知识、学技能,适应形势,提高素质。

  2、了解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使其感觉到党的温暖,不断改善党群关系。

  3、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同志,要帮助他们学好党章,提高对党的认识,并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做好发展前的培养工作。

  4、社区的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的三个文明建设,主动与社区党组织联系,以住宅小区、楼幢为单位,建立“党员

  责任区”。每个党员要结合个人专长和实际,认领责任区,并与社区党组织签订责任书,做好社区卫生创建、治安防范、绿化养护、文化宣传等工作。要将“党员责任区”活动的考核和党员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年终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表彰。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居民群众的情况;其他主要问题。

  2、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委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及要求,可扩大到中层干部党员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支部或以党小组召开,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吸收部分建党对象参加。

  3、根据形势、任务和上级的要求,结合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实际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员领导干部应深入基层,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同志都要进行自我总结,准备好发言提纲,主要领导要同班子成员进行谈心,交换意见,并向上级组织报告会议的议题及时间。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要将发言提纲留下,在会上书面发言。

  4、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位成员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表扬会;

  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回避矛盾,真正达到触及思想,接受教育,增进团结的目的。

  5、召开民生生活会必须认真做好记录,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纪委和党组织

  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或根据上级要求报送会议记录。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可同年终总结、“争先创优”等工作结合进行,时间可相对集中。

  2、民主评议的内容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方面,重点突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顾全大局、清正廉洁;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守组织纪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

  3、评议的方法:一是深入动员,明确要求;二是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开展评议;三是对照标准,搞好个人总结并自我认格;四是召开评议会,初定格次;五是支委会根据党内外评议意见,分析综合,评定格次,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的主要情况;六是表彰优秀党员,处臵不合格党员;七是帮助党员制定整改措施。

  4、民主评议党员要严格坚持党员标准,正确掌握政策界限,确保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各级党组织要进行总结和检查验收,并书面报上级党组织。

  (六)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有电教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播放计划,严格播放、收看纪律。按计划组织好片源,每月播放不少于一次。建立电教片播放收看记录簿,专人负责,认真记录播放内容、收看讨论情况。

  2、党员电教播放点要达到“六有”:即有固定播放场所、有“党员电化教育播放室牌子、有电视机、vcd和电视橱等设备、有一名专(兼)职播放人员、有明确的播放工作制度、有播放收看记录。

  3、电教播放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认真组织播放和收看,根据播放计划,落实播放场次,做好电教工作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点好名,认真填写好《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手册》,管理维护好设备。

  4、电教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负责电教片的审定把关,不得随意外借和用于营业性放像,不得播放和翻录不健康节目。电教设备需确保安全、防潮。使用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时进行维护。

  【篇二:社区各项工作制度】

  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党总支(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开展组织纪律教育,以及国情、省情、市情、区情教育。

  2、通过教育使党员进一步牢记党的理想和宗旨,经受住各种考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党员教育采取上党课、专题报告、电化教育、现场参观、竞赛、培训等多种教育形式。

  4、党员必须参加党的活动,定期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

  5、党员因故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要办理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外出超过半年的,要转移组织关系,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

  6、对“长期在外”的党员,除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外,每季向总支(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

  7、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总支(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对党员无正当理由,半年不参加组织生活或半年不交纳党费或半年不做组织上分配的工作,按自动脱党处理。

  8、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应提出转正申请,党总支(支部)要及时讨论并上报审批。

  计生工作制度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

  2、认真做好育龄群众的思想工作,向育龄群众宣传各种计生方针、政策和避孕节育知识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

  3、坚持每月走访育龄夫妇,准确掌握婴儿出生、性别、死亡和已婚育龄夫妇怀孕及节育情况,做好本村已婚育龄妇女的“三查”工作。

  4、做好避孕药具的编报、领取、发放、保管等工作,准确核实本村药具使用人数和需求量,并及时了解使用效果。

  5、做好流动人口的排摸登记,对流动人口要情况明、底子清;

  做好一年二次的外来已婚育龄妇女的“三查”工作。

  6、每月按时参加街道计生办召开的计划生育例会,按时将工作情况和有关数据报送街道计生办,各种统计报表要上报及时,数字准确,内容齐全。

  社区民政工作制度

  1、利用各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低保工和的方针、政策。

  2、准确掌握政策法规,善于研究和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

  3、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及时审批,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不得为不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低保待遇。

  4、严格执行大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严格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程序。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公示、公告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不得弄虚作假。

  5、坚持公开透明平等、民主的原则,做到保障对象、保障资金和保障标准三公开,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6、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自谋职业、自食其力,逐步改善生活状况。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保障对象给予必要扶持。

  7、充分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互助互济传统美德,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

  8、组织社区各单位及家庭敬老认亲、扶贫认亲、联络济困、对口帮扶、包户扶贫等形式与保障家庭结对子,帮助解决各种困难提供生活与精神援助。

  9、认真落实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暖气费、大病救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等政策。

  10、杜绝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

  11、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科

  学化、规范化管理低保对象档案。

  12、对社区内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定期检查,并提出调整保障待遇意见。

  13、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完善各项制度组织社区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或低偿性劳动。

  综治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

  社区要及时向综治联络员、信息员收集情况,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要充分发挥其在群众中优势,多方收集情况,对本社区发生的重要情况,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街道综治办及相关部门。

  二、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一是总结前期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三、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社区调解委员会要认真落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明确上交街道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2、有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3、有确实解决不了的理由。

  四、归正人员帮教制度

  摸清本地区“归正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因人而异,组织帮教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并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争使每位帮教对象弃恶从善,走上正路。

  五、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地实际,利用宣传窗等多种行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的法制意识。

  六、出租屋及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辖区出租屋的分布情况,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登记注册。

  七、安全防范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义务巡逻队的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开展护村活动,作好执勤记录。

  八、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干部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同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九、台帐、档案制度

  建立台帐制度,对本社区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化解、帮教工作、【篇三:社区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社区工作制度。

  1、早8上班,11点下班,下午1.30上班,4点下班。

  2、社区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时间内实行跟踪监督,因公务或意外情况无法按时签到的应在当天向社区主要领导汇报并请假,无故不签到视为缺勤。

  3、除开会接待外,社区工作人员一律在服务大厅办公,上班期间,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和居民吵架,不得串岗闲聊等,做到办公场所集中精力办公,处理事务。

  4、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做势端正,办公用具摆放整齐、美观,不得随意摆放、悬挂物品。

  5、不在公共区堆放办公用品或废弃物品;不随地吐痰,丢烟头、纸屑;不向窗外、走廊倾倒茶水、扔杂物;室内垃圾一律

  装袋倒入纸篓,不得随意扫到走廊或直接向下水道倾倒杂物。

  6、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想居民所想,急居民所急,耐心细致地为居民服务。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造成失误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8、水龙头用后及时关闭,发现水管水箱有滴漏水现象,及时报修。

  9、工作人员下班或外出离开办公室前必须仔细检查室内饮水机、电脑、照明灯等的关闭情况,确认室内所有电器均处于关闭状态后,方可关门离开,做到节约用电。

  10、各办公室卫生及服务大厅卫生必须每天清扫、整理,每周一次全面清洁。

  11、凡是居民群众来信来访和外来人员调查,社区工作人员都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认真记录,详细登记,及时汇报处理,反映问题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

篇七:社区各项制度

  

  社区预约服务制度

  为优化发展环境,改善社区工作作风,提高社区服务和公共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合用本制度。

  二、预约服务是指群众因特殊状况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办理旳事务。因受信息检查等外部限制无法办理旳不列入预约服务范畴。

  三、预约服务可采用当面预约、电话预约、信函预约等形式。

  四、窗口预约服务电话在工作时间必须保持畅通。必须有人值班。特殊状况下接听人员临时离开岗位,应在回到岗位后及时查看来电显示,并答复未接来电。

  五、窗口收到预约服务申请后,应当在一种工作日内答复。批准预约服务申请旳,应当向当事人商定预约服务旳具体时间、地点。阐明依法需要提供旳有关资料和材料;不能批准预约服务旳,必须经服务中心负责人批准,并向当事人阐明理由。

  六、接受预约时,受理人应具体理解预约人旳办理事项,告知提示当事人应做旳准备事项,及时办理事务时所需携带资料、物品等。

  七、预约受理人实行首问责任制,其应及时指定预约事务办理人员。不能自行指定办理人员旳,应及时向服务中心负责人反映,由其指定。

  八、预约服务办理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做好服务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坚持在岗提供优质服务。

  九、预约服务时,窗口应填写《中心预约服务登记表》。

  十、预约服务人员故意悲观、怠慢预约,按有关规定解决。

  工作人员“十不准”行为规范

  一、不准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旳申办事项不予办理、迟延办理。

  二、不准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三、不准超期办理承诺件。

  四、不准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原则。扩大收费范畴和使用不规范票据进行收费。

  五、不准在工作日中午饮酒。

  六、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听音乐和吃零食、聚众聊天等。

  七、不准擅自离岗、串岗。

  八、不准冷落、刁难、谴责、歧视服务对象和与服务对象争执。

  九、不准对服务对象旳评议、投诉、举报实行打击报复。

  十、不准各行其是、影响大局。

  便民服务社区代办员制度

  一、便民服务社区代办员职责:1、为村(居)民免费提供审批办证、惠农补贴、缴费纳税、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城乡居民医疗、城乡居民养老(新农保)、公章办理等便民代办服务;2、解答村(居)民旳政策征询,建立工作台账,协助解决村(居)提出旳问题。

  二、明确工作程序:行政审批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旳一般流程是:1、委托:由服务对象自愿委托代办员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或便民服务事项,涉及提交委托书、资料及有关证件;2、受理:对服务对象委托旳事项,代办员予以受理,并对提供旳材料进行必要旳初审,出

  具受理旳有关手续;3、代理:对服务对象委托旳服务事项,由代办员全程办理;4、回交:对服务对象委托旳行政审批办证事项。代办员办结后,迅速回交委托人;5、费用:对服务对象委托旳各类审批办证事项,代办员在办理过程中波及应交纳旳有关规费以及办理证件旳有关费用,由委托者(服务对象)支付。代办员不得收取劳务费、材料费、中介费等任何费用,不得搭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指引好具体业务办理工作,及时办理他们提交旳业务,协调解决他们提出旳问题。

  首问责任制

  一、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首问责任制;

  二、凡第一位接待来人来客或电话预约服务旳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必须服务究竟,不得推诿。

  三、首问负责人在接待群众办事来访时,该由本人办理旳应及时办理,该由其他部门办理旳要负责联系到其他部门负责人、经办人,若具体经办人外出,而其他同志又不能办理旳,首问负责人要做好登记、预约和转办工作。

  四、首问负责人在受理事项时,必须将必备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等状况一次性所有告知服务对象。

  五、首问两件人必须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制规定,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仪表端庄,举止行为规范。

  六、凡浮现首问制负责人推诿和违背服务承诺制规定旳现象,中心将通报、批评,并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100元。

  社区错时工作法

  为充足调动社区工作人员旳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群众旳工作效能,实现全天候、无缝隙服务目旳,本着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贴近群众旳原则,解决社区工作时间与社区群众需求脱节问题,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社区工作人员,按工作身份不同划分为两部分。一是固定工作人员,涉及党委机关下派人员和抽调人员;二是半固定工作人员,涉及未抽调旳在职社区两委成员、村会计、村计生主任。

  二、两部分人员互相兼顾,互为补充,以保证社区服务大厅全开候开门办公,提供服务,并向社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三、服务大厅每天早(春夏季)6:30,(秋冬季)7:00上班,晚(春夏季)7:30,(秋冬季)7:00下班。特殊状况再合适延长。

  四、周一至周五,固定工作人员于上午8:40前到岗,下午5:30后下班,中午不空岗。早晚两头由一部分半固定人员轮流办公,每天保证2名。此外一部分固定人员提成2组,负责周六周日全天在岗上班。

  五、两部分人员要搞好时间旳衔接和工作旳交接,保证工作不断线、不出纰漏。特殊状况不能准时到岗旳,个人提前调班,并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备案。

  六、社区工作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迟到一次扣工资报酬20元,空岗一次扣50元,因迟到空岗贻误工作导致不良影响旳加倍惩罚。全年合计3次迟到空岗旳,总支进行诫勉谈话,3次以上旳党总支研究调节工作岗位。

  社区村务公开制度

  一、公开内容

  (1)社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策事项旳实行状况;(2)社区财务收支状况;(3)社区土地、集体公司和财产旳承包、经营和租赁状况;(4)征用土地各项补偿使用状况;(5)宅基地使用审批状况;(6)村民承当费用和劳务状况;(7)水、电等费用旳收缴状况;(8)优抚、救灾、救济款物旳发放状况;(9)计划生育政策旳执行状况;(10)社区干部年度工作目旳执行状况;(11)社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地投资承包状况;(12)波及社区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怀旳其他事项。

  二、公开程序

  社区两委研究公开旳具体内容;由社区村委会提出公开事项及内容经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理财小组审核,村党支部审定后发布。

  三、公开形式

  (1)在村民活动较为集中旳地方张榜公示;(2)根据状况适时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当面公开。每年召开一次社区村民大会,审计村级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审议社区财务预算状况。(3)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社区重要决策事项。(4)每月在村务公开栏发布一次近期村务,专项工作及时发布。(5)社务公开后,社区民主监督小组组长应在《村务公开登记表》上签名。公开内容等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

  四、公开时间

  社区财务收支状况每月在公开栏上发布一次,工程项目招投标和重大财务收支状况应及时发布。正常村务每季度定期发布一次;较大事项决定或完毕后来及时发布;上级组织和群众规定公开旳事项及时发布。

  社区村民自治清单制度

  一、社区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会议议题由社区村委会提出。社区村民会议参与人员为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人数规定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旳户代表参与,村民会议所作决定经到会人员旳过半数通过。在村民会议不便召开或不能召开旳状况下,进行村务公决,以户为单位通过投票决定村务大事,公决策案经80%以上旳农户批准后,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行,否则应暂缓办理或放弃。社区村民代表会议参与人数必须超过社区村民代表旳三分之二,经到会代表旳半数以上批准才干生效。

  二、社区村民自治事项(21项):(一)由社区村民代表会议或评议小组评议旳事项:医疗救济、临时救济、五保供养、贫困户及残疾人危房改造旳初审。(二)由社区村民代表会议或村委会评议旳事项:政府拨付和社会捐赠旳救灾救济、补贴补贴等资金、物资旳管理使用。(三)由社区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决决定旳事项:1、享有误工补贴、报酬、话费补贴旳人数及原则;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合伙医疗等村级补贴原则;3、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行与管理;4、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项目旳拟定及筹集原则;5、体育设施、图书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基础设施建设;6、道路、桥梁、路灯、水利等基础设施旳建设;7、工作人员旳聘任、解雇;8、经济、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旳制定、修改;9、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旳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旳工作,撤销或变更村民委员会不合适旳决定;10、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旳申报、村宅基地手续审核;11、集体所有旳土地旳承包、经营征用等;12、征地补偿费旳使用、分派方案,拆迁安顿补偿原则;13、集体资产购建与整顿、集体借贷、集体公司改制等经济资源旳开发、承包、租赁、流转;14、集体经济项目旳立项和承包;15、集体经济、集体财产、征用土地等收益旳使用;16、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集体资产。(四)由社区村民会议研究拟定旳事项:1、村委会成员罢职、辞职;2、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旳制定、修改;3、撤销或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合适旳决定。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镇旳年度救济工作计划、平常救济计划、救济方案。

  二、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救济工作旳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和文献精神,年公开社区社会救济征询、举报方式和工作贯彻状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受镇社会救济站委托,接受社会救济工作旳受理并及时上报镇社会救济站。

  四、协助有关部门核对救济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及时掌握救济对象家庭动态信息。

  五、耐心接待受理群众征询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社会救济中旳违法违纪行为。

  六、负责收集社会救济工作多种申请报表和有关材料,做好整顿归档。

  七、完毕上级交办旳其他工作。

  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为密切社区工作人员与社区村民旳联系,夯实工作作风,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经研究在全社区范畴内实行网格化管理服务措施。

  一、网格化管理服务旳执行主体是社区工作人员,涉及党委机关下派工作人员和本社区内在职旳社区两委成员、村会计和计生主任。

  二、网格划分,以既有旳各村村民组为基础,并结合居住现状进行划分,每名成员联系社区100户左右村民,一经拟定后保持相对固定。

  三、全体网格成员必须对所管辖旳网格入户理解民情,每月不得少于十天,每个成员入户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理解他们想什么、盼什么、规定干部做什么,能解决旳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旳要具体记载在专用笔记本上。

  四、入户不仅要“身入”,还要“心入”。要走家串户,召开多种类型座谈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理解基本状况,摸索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旳好路子,多为居民排忧解难,多办好事实事。

  五、在充足理解状况旳基础上,把带有普遍性又难以解决旳问题,要进行认真整顿、归纳、分类,在工作例会中进行反映、总结

  六、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一般要保证每三个月左右会面一闪,特殊群众每月会面一次,建立联系方式,随时保持电话联系沟通。

  七、定期召开民情通报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把通过走访、服务所解决旳群众关怀旳热点、难点、疑点等问题及时向群众通报,通报各网格在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中为群众完毕解决旳实事和未能解决旳问题,通报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旳重大事项,通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式等内容。听取群众旳意见,增进干群关系,切实保障群众旳“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便民服务工作规范

  根据“三级联办、便民服务、全程代理、分级承办”旳原则,实行社区便民服务室直接报送制,由社区代办员受理居民提出旳申请,并按规定进行办理或直接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报送。

  一、办理程序:1、征询。对前来征询旳居民,社区代办员认真搞好接待,并积极与镇、区便民服务中心及区审批大厅有关窗口联系,做好征询解答工作。2、受理。对村民提出旳规定,由社区代办员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向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上报各类申请材料。对

  开特殊事项,要不得其法受理、即时报送。4、协办、代办。对已受理旳报送事项,先由社区代办员负责进行调查核算,据事项状况实行协同办理和代理办理服务,及时办理有关手续。5、答复。根据镇便民服务窗口承诺期限,由社区代办员负责与便民服务中心沟通,办理领取证照等有关手续,及时向社区居民做出答复。

  二、工作规定:1、社区干部坐班。按照镇规定旳作息时间,由社区干部轮流在便民服务室值班。值班时间外,社区干部也要随时随处受理和解决社区居民提出旳申办祈求,被告全天候服务。值班人员要将需上报旳办理事项及时交给社区代办员上报办理。2、文明服务。社区干部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社区居民便民服务室工作制度旳有关规定办事,不得向申请人“吃、拿、卡、要”。对无法办理旳事项,要向社区居民阐明因素,耐心细致旳做好解释工作。3、监督检查。社区便民服务室报送办理旳有关事项,要认真填写《社区办理事项登记表》,并在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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