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9篇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8-01 10:27:02 阅读:

内容摘要: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篇一: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安全状况,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使用,有效消除事故隐患,决定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在用压力管道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压力管道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压力管道的数量、分布,掌握设备的安全状况、缺陷、隐患等情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生产源头管理,规范检验检测,履行相关部门油气管道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协调沟通,促进多元共治,提高事故预防和安全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设备的定检率,全方位夯实制度、培训、管理、设备等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以长庆油田、延长石油和其他重点石化企业为检查重点单位。

  (二)检查重点: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压力管道,以工矿企业在用工业管道为重点。

  三、检查内容

  (一)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且妥善保管,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1.管道元件产品质量证明、管道设计文件、管道安装质量证明、安装技术资料、安装质量监检证书、使用维护说明等;2.管道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查记录;3.管道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管道安

  全保护装置、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管道运行和故障记录等。

  (二)使用单位是否对工业管道办理使用登记。

  (三)使用单位是否按照有关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建立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有效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使用承诺制度;申报定期检验制度;配合现场检验制度;接受安全检查制度;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

  (四)使用单位是否对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管道安全作业知识,取得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证,并建立档案。

  (五)使用单位是否对管道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且做出记录,存入档案。

  (六)使用单位是否按照管道的不同分类和相应的检验规则,依托检验部门进行压力管道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其中也包括安全附件的校验。

  四、整治方式

  专项检查以企业自查自纠,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为主。企业要建立详实准确管道台账,严格遵守管道法定检验制度,以设备定期检验为重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梳理油气输送管道使用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投入力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局里将根据工作职责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及辖区实际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核实压力管道的数据,完善压力管道信息,重点监督

  检查本地管道检验覆盖率低的企业,督促指导各使用单位压力管道建档工作,通过现场检查及时排查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五、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数阶段(202**年5月20日—6月20日)。各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压力管道的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同时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治理方案,分解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6月21日—7月21日)。局里对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中的漏洞、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梳理,建立隐患台账,明确使用单位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及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按期完成。

  (三)总结验收阶段(7月22日—8月31日)。各使用单位对照隐患台账,进一步落实隐患整改,认真总结经验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使用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一岗双责意识。针对压力管道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及责任人,狠抓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消除隐患。各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的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制订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员,落实资金,明确时限,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要对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审查验收,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使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管道

  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指定一名领导分管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具体工作和协调沟通事宜。

  (四)加强沟通、广泛宣传。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专项检查活动工作动态,利用微信和局公众号及时制作工作动态和链接,办公室统一适时发布。

篇二: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抓好当前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尤为重要。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省市安委会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确保全县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全力打造持续稳定的安全环境,现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秋冬会战”,制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______对东北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

  ___、___、省委、省___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刻吸取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教训,按照“全覆盖、重实效、零容忍”的总体要求,以“压责任、强监管、补短板、防风险、保安全”为主线,深入开展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有效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到位等问题,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任务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协调联动,依法打击、务求实效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多种手段,围绕安全生产治理年,省、市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等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安全整治,突出“七查七治”。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突出全面性、季节性、针对性。突出全面性,对所有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消除盲点,严禁留白;

  突出季节性,结合降雪冰冻异常天气多发、人流车流物流剧增、用水用煤用电增加、“两节”“___”等时段多等实际情况,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针对性,各乡镇、街道、___区(园区、集中区)、各行业领域研判冬春安全形势,排查事故和隐患易发多发环节和部位,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三、整治范围

  对集中供热锅炉,危险化学品储存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商场、宾馆、饭店内使用的电梯等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___、使用起重机械等行为。

  除上述重点行业领域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科室,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全面推进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别是强化热力管道、城市水

  厂、电力设施、燃气管道、液化气站等与群众生活息相关的行业领城监管执法,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工作措施

  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安全问题排查整改的持续延伸,是巩固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载体,切忌___、摆花架子,要创新招法,实化措施,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战,确保事故起数、___持续“双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坚持综合施策。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从严、从实、从深、从细推进安全整治。落实责任告知机制,分行业领域制作企业安全责任告知书,逐项列明企业应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一发至各企业,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公开承诺,内部公示。落实隐患“清零”机制,建立隐患清单,强化隐患从排查、整改到销号的全过程闭环管理,限期未销号的作为督导检查的重点。落实暗查暗访机制,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重点对事故多发地、行业和高风险企业开展突击检查。

  (二)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做好大会战信息发布工作,增加发声频率和幅度,形成强大宣

  传声势,营造浓厚___氛围。开设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栏,高频次、全覆盖播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群众举报投诉的受理与反馈工作,动员企业职工和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肃追责问责。依法用好查封、扣押、停供民用___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强制措施。强化“五个一批”,整治一批重大隐患,约谈一批责任___,问责一批责任人员,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等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从___、用地、供电、项目审批等方面实施限制和控制等联合惩戒措施。对大会战责任不落实、___不得力、执法不严格、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___的,严肃追究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责任。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等行为。

  (四)严格廉洁自律。自觉遵守___和省委省___、市委市___、县委县___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规定,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秉公执法、公正公开。严格检查标准、落实检查责任,做到从严从实、不走过场。坚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切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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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6.10.12?

  【字

  号】津安监管执〔2016〕52号

  【施行日期】2016.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安监管执〔2016〕52号

  各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在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市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

  2.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目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

  截至2016年7月31日)

  2016年10月12日

  (联系人:韩瑞;联系电话:23957159)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要求,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推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依据和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确保随机抽查工作依法顺利推进,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有序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依法实施、务实求实、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和协同推进原则,将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随机抽查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得到普遍运用,检查任性、执法扰民、执法不公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同时,让生产经营单位能够较为全面、准确了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随机抽查的重要事项和依据,以便其对照自查、整改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严防较大事故,管控一般事故,减少各类事故,从而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续稳定好转。

  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机制

  (一)明确随机抽查主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是实施随机抽查的主体。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市范围内按照行政区域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各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工作。各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本系统内随机抽查工作。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的要求,依托市安防网、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和现有业务系统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区分不同行业领域、满足不同执法需求。市安全监管局随机抽取名录库主要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的抽查对象构成。

  (三)建立监管执法人员数据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力量和装备,结合监督检查对象及内容等,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人员数据库,以便在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随机确定执法人员。

  (四)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在确定技术专家组成结构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专家库及入库专家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

  (五)编制抽查事项清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重点事项清单》(厅函〔2016〕256号)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本地区的实际,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补充完善本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主体、依据、内容、相应的法律责任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行前必须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市安全监管局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监管执法处室,随机抽查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以及“两化”(标准化、信息化)体系中要求的事项等。

  (六)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要切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尤其是要考虑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监管执法力量的调配等因素。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监管力量、监管工作情况及监管对象特点等,合理确定采用“双随机”方式抽查对象的比例。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对投诉举报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和频发、受到过行政处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生产经营危险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季节、党和国家重要政治活动以及重要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要定向随机抽查。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

  (一)抽取监督检查对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机构在进行监督检查前,应当根据自身监管职责分工,从本部门的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本次监督检查的对象。

  (二)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机构或者负责“双随机”具体工作的机构按每一个随机抽取的监督检查对象,从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每一组执法检查人员一般由具备执法资格的2名以上监管执法人员组成。

  (三)抽取专家组成员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机构要按照抽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技术特点,在确定技术专家组成结构的基础上,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5名专家。技术专家原则从本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凡与被随机抽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隶属同一主管部门或为被抽查对象曾经提供过评价、检测检验、设计、标准化评审服务等工作的专家,必须回避。被抽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行业内知名专家或国家专家库有关专家。

  (四)实施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前,应当查阅被检查单位的相关资料,制定书面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具体的现场检查范围及重点内容,并根据现场检查方案实施检查。同时,要建立随机抽查监管执法档案,长期保存。

  (五)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法守法。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对隐患严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严肃查处,从重处罚。坚持

  “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以及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企业按照《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联合惩戒。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四、加快随机抽查执法配套机制建设

  (一)加快随机抽查信息平台建设

  为充分发挥“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功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执法平台,进行提升改造,建立和完善“双随机”抽查信息库,包括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库、安全监管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行业专家信息库、技术管理服务机构信息库、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信息库以及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日常隐患排查动态信息库等。要加快市、区安全监管系统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推进监管执法信息互联共享。

  (二)探索开展联合抽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对属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权限范围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牵头单位,相应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严格落实“谁抽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双随机”抽查的监管执法效果。市安全监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负责协调和处理“双随机”抽查工作。

  (二)注重宣传培训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

  (三)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随机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要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扩大随机抽查的影响面,自觉接受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篇四: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

  2023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销乱象愈发猖獗,给社会治安和人民安全带来了重大威胁。这也促使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为有效的打击传销犯罪行为,净化市场环境,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为大家介绍此次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此次行动的总体目标是变革传销环境。通过加强协同执法,建立政府及社会公众共治的传销打击机制,遏制传销犯罪的发生,净化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二、行动原则

  此次传销打击行动的原则是全面、高效、纪律,主要采取以下四个方面:

  1.一把手负责,统筹协调,形成强大合力。

  2.严格执行法律,认真执行执法程序,有效维权。

  3.全媒体宣传,加大宣传力度,筑牢法律法规环境,形成良好

  风气。

  4.聚焦重点领域,对传销活动的次生性犯罪行为予以重拳打击。

  三、关键步骤

  此次传销打击行动的关键步骤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组成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行动各个环节,确保行动高效有序的开展。

  2.制定行动方案,根据行业资质,制定行动方案,分工合作,确保每个环节的实施,包括稽查、取证、调查、清理等。

  3.加大执法力度:结合传销的特点,加强执法力度,对传销活动的利用、招募、宣传等环节进行全面清理,加大执法干预力度,彻底清除传销活动环境。

  4.整合资源,加强协作:利用本行动对专业执法人员和机构资源的整合,依据信息集合和分析处理手段,形成有效的统筹协作之术,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传销犯罪的发生,消除打击传销的积极因素和阻力。

  五、风险管理和成果评估

  此次传销打击行动在实施的过程中,必定会面临风险管理和成果评估等方面的问题,下面我们重点讲解。

  1.风险管理:

  此次传销打击行动需要面对的风险主要有三个:信息集合的局限性、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自卫机制不完善。为了对传销打击行动风险进行有效管理,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最大化利用各部门、利益相关方开展攻击行动的资源和能力。

  2.着重对专业人员和机构资源的衔接和结构整合。

  3.加强风险情报预警,定期提供传销打击行动的风险评估。

  2.成果评估:

  此次传销打击行动结束后,我们需要对成果进行评估,评估对象是此次传销打击行动在整个社会的影响力,评价具体的成效体现如下:

  1.传销环境得到净化,消除地面、电视、电影等各类传销媒介,形成良好法制环境。

  2.深入开展普及知识、防范传销的社会还原行动,提高全社会对传销犯罪及其危害的深入认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提高征信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传销领域积极性,建立征信机构合作机制,整合支付、金融、信息技术等领域的资源,用技术手段解决传销风险管理不足问题。

  以上就是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希望这个方案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此次行动。我们相信在政府的正确引导、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净化市场环境,共创和谐社会。

篇五: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市场监管局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市场监管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支配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和政府、市安委会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作用,消退安全隐患,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现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制定如下工作支配:

  一、提高熟悉,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支配和部署。各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检查,对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各县局(分局)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完善安全生产议事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季度例会),研究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措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准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

  (二)提高学习培训教育。积极参与区、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级各类人员分期分批参与学习、培训,进一步熟悉安全生产工作的必要性,增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积极开展市县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考试工作。

  (三)开展安全学问宣传。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各种传媒、“x.xx”“质量月”“安全月”等重要活动,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安全法律学问,引导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组织开展法律安全学问“八进”活动,提高群众安全法律意识。

  (四)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管行业必需管安全,管业务必需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安全”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责任和制度落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业务内的或属地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对工作不到位,出现失职渎职,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xx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落实各项任务。

  二、立足职能,有效履行职责

  (一)强化主体资格监管。

  1.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和用于安全防护的计量器具实施监督管理;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危急

  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协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2.严格监管措施。一是加强日常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资格检查,根据网格化监管模式,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二是开展专项治理。结合辖区实际状况、季节等因素,开展有针对性的区域、行业治理。三是依法处理到位。对检查中发觉存在问题的,准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不属本部门职责或主体资格不合法且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准时报告当地政府,并协作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的、相关许可证被许可部门撤销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准时依法予以处理。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1.深入开展“四个专项治理”。一是开展气瓶充装企业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状况,充装人员岗位责任制和充装前检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气瓶充装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二是开展旅游景区及游乐场所特种设备专项治理。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技术档案、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等状况。安全管理人员、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培训教育等状况。应急救援预案制修订及演练,救援设备有效性、安全留意事项和警示标志设置等状况。三是开展车用气瓶充装企业专项治理。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状况,站内压力容器和压力管

  道的定期检验状况,现场实际作业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许可要求,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状况,车用气瓶电子监管系统运行状况。四是开展锅炉使用单位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建立、实施状况;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状况;隐患排查整治状况,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状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状况;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教育培训状况。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对有投诉举报和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准时公布。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以及签订责任书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切合实际的特种设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重要活动安全保障工作。全力做好全年重要节点期间重点设备、重点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5.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做好安全监察人员培训换证工作,积极参与厅局举办的安全监察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

  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多种渠道和手段,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安全常识,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社会氛围。

  7.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连续开展特种设备数据库清理工作,大力推进电梯监管及无纸化维保系统的建设及使用。

  三、完善机制,提升工作合力

  (一)专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准时参与市安委会召开的各类会议,并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依据工作需要,准时召开市局安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布置近期和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有问题。

  (二)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准时做好信息的抄告和通报工作。在检查当中发觉属消防、住建、城管、应急等其它监管部门职责的,准时通报或移交给有权处理部门,并将相关状况报告政府,促使政府协调处理。

  (三)积极协作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根据要求参与相关会议,协作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包括消防安全、烟花爆竹、交通等)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在联合检查中,立足我局职能,大力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四、建立健全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

  依据监管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责任事故追究制。对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六: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疫情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当前,全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长春、XX以及部分地区居民小区实施了封闭和半封闭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容易出现作业人员短缺、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为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我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依据《关于加强疫情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X市监特设字〔2022〕X号)文件要求及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树立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

  深刻认识当前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认真分析研究,找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检验工作与疫情防控的结合点,防范化解疫情期间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二、强化服务保障,优化审批流程

  (一)鼓励全程网办。指导和帮助申请人通过“XX省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网”“e窗通系统”和“XX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办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尽可能提交电子版材料,同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相结合,协助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减少纸质材料传递和线下办理流程。

  (二)开设“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针对企业新增特种设备要跟进服务,开设“绿色通道”,方便快捷办理开工告知,保障设备尽快投用,有力保障防控物资生产安全。

  (三)自我声明承诺换证。鼓励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

  (四)延期办理新取证、换证。对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以申请办理许可证延期。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办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的新取证、换证的单位,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办理,并对疫情期间生产业绩不作要求。疫情期2间影响作业人员复审换证、导致证书超期的,可延期复审。疫情解除后,持证人应在3个月内重新申请证书复审。焊接项目复审需要考试的人员应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尽快补考,不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者,发证机关应注销其焊接项目资格证书。

  (五)暂停作业人员考核工作。暂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全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工作(含焊接复审考试),疫情结束后,根据防控要求,自行恢复考试。

  三、采取超常举措,强化重点监管

  (一)突出医疗机构、隔离场所等重点单位。督促重点医院、集中隔离酒店和宾馆、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生产企业及涉及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商场、供热、燃气企业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下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加强自查巡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各地要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持续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二)突出电梯、锅炉、氧舱等重点设备。加强对上述重3点单位在用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叉车等重点设备的监督检查,着重检查设备定期检验情况、日常巡查检查情况、应急演练情况等内容,进一步压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加强日常巡查,做好电梯日常清洁和消毒,确保电梯三方通话24小时畅通,发现电梯困人或运行异常等情况,及时通知维保单位排查处置。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加强重点场所内电梯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障电梯正常运行,要保证应急救援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困人通知后及时赶赴现场完成救援。实施疫情管控期间,维保单位与使用单位协商一致后,在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可以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鼓励通过视频对话等信息化手段进行远程检查维护。同时,积极协调当地防疫部门,为监察人员、检验人员特别是电梯维保单位工作人员发放通行证,确保特种设备一旦出现故障或事故,相关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三)突出关键岗位和一线作业等重点人员。在对重点场4所、重点设备检查过程中,突出对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对关键岗位和一线作业人员缺人、少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立即责令停止使用特种设备。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时刻紧盯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对因疫情隔离导致的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无法到岗的情况,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强防控,坚决杜绝无证上岗情况的发生。

  四、合理安排检验,杜绝超期未检

  对疫情防控期间已到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结合疫情防控实际,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充分沟通,合理安排检验工作,做到报检必检,应检尽检。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实施检验,帮助指导重点单位整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因检验不及时、不到位影响特种设备的正常使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应急处置

  (一)加大宣传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公共场所、住宅小区、气瓶充装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积极利用条幅、展板、广播、电子屏幕、微信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5识,提升公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二)严格值班值守。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确保突发特种设备状况能及时响应、妥善处置。同时与检验检测机构、电梯维保单位及涉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保持信息联络畅通,做到上级工作部署迅速传达落实到位,一线情况及时反馈至有关部门。

  (三)注重自我防护。提醒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人员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现场检查和技术检验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场所和单位防疫要求,加强自我保护,切实保障监察、检验人员自身安全。

篇七: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突出责任落实、监督执法、源头治理三大重点,进一步创新监管手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隐患治理,落实治本之举,确保做好我局安全生产工作。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注重责任落实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对全县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检验检测机构、气瓶充装单位实行全面覆盖,对不少于5%的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根据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对15家重点单位开展监管,每4个月检查一次。围绕重点设备、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开展电梯、气瓶充装、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锅炉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专项检查。

  二、更加注重监督执法,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

  通过严格监督执法,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推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良好秩序。按照《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执法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及时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

  三、强化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依法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普及教育,通过举办培训班、播放安全知识专题片等形式,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组织好“安全月”等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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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陕西省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防御工作指导方案》,为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后开展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方案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食品安全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范制定,分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食品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方案、风险控制和消毒效果评价方案3大部分15项内容,涉及人员防护、消毒通风、应急处置以及原料采购、生产过程管控、检验与自我核查、包装储运、宣传培训等内容,方案还对风险识别、防控以及消毒方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从技术上有力支持了食品生产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复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食品生产企业即将迎来复产复工高峰,制定出台《陕西省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防御工作指导方案》,必将对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筑牢公共卫生防线,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

  陕西省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

  和公共卫生防御工作指导方案

  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风险控制点多、面广,管理难度较大,为引导、帮助、支持食品生产企业构筑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防线,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有关技术机构和疾控专家,结合国家标准要求,参考行业疫情处理经验,制定了《陕西省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防御工作指导方案》,希望能对食品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防控工作提供帮助。

  该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的防护、消毒要求,结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以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分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食品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方案、风险控制和消毒效果评价方案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原则:严格入场检查,杜绝输入;

  加强过程监管,避免交叉感染;

  制订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一、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是现阶段每个企业首要要务,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企业应成立专门的疫情防控小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并将联系方式张贴在厂区醒目位置,当出现疑似或确认病例时,方便及时沟通响应。

  人员防护,包括食品加工人员、就餐人员、其他人员(办公人员、后勤人员、保洁人员)、外来人员(送货司机、快递人员、客户)。

  二、储备防护用品

  提前统计并储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75%酒精、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用物资,并做好标识管理,方便在第一时间获取。

  三、人员防护管理

  1.复工人员的选择

  结合企业订单排产情况合理安排选择复工人员,尽量采取就近召回原则,在疫情控制前,尽量少用外地员工;建议近期不招或少招新员工,如确有必要招聘,必须做好背景调查及身体状况检查。

  2.人员防护基本要求

  3.正确佩戴口罩方法

  4.有效的洗手方法

  *注:咳嗽打喷嚏后、准备加工食品前中后、用餐前、如厕后均需要在流水下进行彻底有效洗手,要注意清除容易沾染致病菌的指甲、指尖、指甲缝、指关节等部位,务必将其中的污垢去除,每次40—60秒。同时注意将水龙头开关清洗一遍。

  5.分类人群防护要求

  6.异常情况处置要求

  若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包括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及时到隔离区进行暂时隔离,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安排员工就近就医。发现可疑症状员工后,立即隔离其工作岗位和宿舍,并根据医学观察情况进一步封闭其所在的办公室、车间等办公单元以及员工宿舍楼等生活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及使用物品进行消毒。配合有关方面做好密切接触者防控措施。已发现病例的单位,要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加强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疫情播散的单位,要实施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防控策略,根据疫情严重程度,暂时关闭工作场所,待疫情得到控制后再恢复生产。

  应主动向单位报告,不得上岗,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应停止工作并进行至少14天的医学隔离;随时关注卫健委官方发布的疫情通报及相关信息。

  四、消毒和通风

  1.消毒

  (1)生产场所、就餐场所、办公会议及其他场所中环境、设备、工器具、办公用品的消毒;

  注:就餐场所必须配置洗手消毒设施

  (2)工作服的消毒

  ①每班工作人员下班后把工作服放入专用的收集容器内,洗衣操作员按其所属的洁净级别或车间作好记号区分清洗。

  ②洗干净的工作服采用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或紫外线消毒,紫外线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餐(饮)具的消毒

  ①餐(饮)具去除残渣、用清水清洗后,75℃煮沸30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高温消毒(100℃消毒30分钟);

  ②消毒后应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2.通风

  (1)办公场所每日须定时开窗通风,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短于30分钟,通风期间注意保暖;如使用空调,应当确保供风安全充足,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不使用空调时应

  当关闭回风通道。

  (2)餐厅每日开窗通风至少两次,在人流量高峰期前后进行开窗通风2小时,或根据天气自行调节开窗时间。

  (3)会议室根据使用情况合理调整通风时间,建议在会议开始前和会议结束后各通风30分钟。如果会议时间过长,在会议期间适当通风。

  3.卫生洁具的管理

  (1)各区域的卫生洁具应该分开放置,不能混用;

  (2)卫生洁具用有效氯含量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2次/天。

  五、应急预案

  1.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流程、人员分工、主要职责、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2.企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当出现人员呕吐时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的含氯消毒剂或有效的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处理呕吐物时必须带口罩、带一次性手套。

  4.使用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

  5.出现突发疫情事件时按以下流程处理:

  第二部分

  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方案

  原则:全链条食品安全防控

  一、采购验收管理

  二、加工过程管理

  1.关键控制内容

  2.高危产品的筛选和防控

  三、检验检测和自检核查

  1.检验项目:

  企业应对原料、内包材、食品接触面和成品进行检验,加大检验频次。

  2.自检核查

  (1)检查人员卫生防控执行情况、环境设施的消毒执行情况;

  (2)食品安全生产自查。

  四、留样

  每批次产品均需要留样,留样量需满足检测量的要求,并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应根据产品保质期确定。

  五、包装和储运条件

  1.包装

  (1)包装材料在使用前须进行消毒;

  (2)包装所用容器在每次使用前后须进行消毒。

  2.库房及冷冻(藏)设施

  (1)根据食品贮存条件,设置冷冻库、冷藏库,并定期进行消毒;

  (2)库房应保证按照食材的储存要求通风、防潮,并配置有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

  3.运输

  (1)运输食品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

  (2)运输车辆应保持清洁,每次运输食品前后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也应

  注意保持清洁,运输过程中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运输食品的车辆不能用来运输畜禽和野生动物。

  六、培训和宣传

  培训和宣传主要针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应采取网络在线培训的方式进行。

  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规;

  2)疫情防控要求及措施;

  3)食品接触表面微生物监测(仪器设备表面、工作人员的手部、操作台面);

  4)微生物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测方法;

  5)快速检测(农残、肉蛋禽兽药残留、水产品)。

  第三部分

  风险防控和消毒效果评价

  一、风险防控的主要手段

  1.风险识别

  针对企业食品生产活动的业务特点,主要存在的风险见下表。

  食品生产企业主要存在的风险

  注:复工员工中存在新冠病毒隐性感染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导致其他员工感染。

  2.风险防控的主要手段

  (1)人员管理

  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确保员工上岗前身体健康。压减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各单位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2)生产区域消毒

  ①厂区环境:增加对厂区地面、厂区周边环境卫生的清扫及消毒频次;

  ②加工车间:每日对进入车间的人员进行登记,非常时期外来人员禁止进入车间,特殊情况(设备维修、卫生保洁等)应得到负责人批准。各类物料在进入生产区域时应对外包装进行清洁消毒。如酒精擦拭、紫外灯照射等进行;

  生产车间环境、工器具、设备和仓储库房的清洁消毒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必要时增加消毒频次。

  ③办公区及公共区域消毒

  办公区域和电梯、楼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是人流量最大的区域,必须每天固定频次打扫并进行消毒。

  (3)排查与隔离

  复工人员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排查工作,服从当地有关部门管理,主动到企业人事部登记备案,如实填写近期活动行程和身体健康状况。14天内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接触史的人员应主动落实隔离措施。对处在隔离期间和入住集体宿舍的员工,应每日进行2次体温检测。及时掌握缺勤人员健康状况。

  二、消毒方法的选用原则

  消毒方法选用的原则是高效、无毒、无残留,同时对新冠病毒有灭杀作用。食品生产车间常用消毒液有酒精、含氯消毒剂和洁尔灭消毒液,疫情期间主要选择75%的酒精和含氯消毒剂。

  1.对车间空气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臭氧消毒;

  2.墙壁、地面等大面积非食品直接接触表面采用含氯消毒液,工作服消毒可选用次氯酸钠浸泡或紫外线消毒等。

  3.操作人员的手部、食品加工台面、设备等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表面用75%酒精进行消毒;

  4.食品加工用容器、工具选择70-75℃下煮30分钟或80℃下煮15分钟,100℃煮沸5-6分钟。

  卫生消毒安全知识:疫情防控特殊期间,安全切不可忽视,应根据被消毒区域的工作用途及相关规定等合理选用消毒液和消毒措施,科学消毒,切勿过渡消毒,确保安全。酒精为易燃品,允许使用酒精做擦拭,不允许喷洒消毒。酒精使用过程中不应出现明火,不得使用产生火星的维修设备及开启取暖设备等。84消毒液与酒精不可混用,混用可能产生有毒氯气。

  三、常用消毒液的配制及使用

  1.消毒液配制

  (1)酒精消毒液:浓度75%,采用喷涂式对手部(干手)进行消毒。可以直接购买市售75%的食用酒精,也可以用高浓度的酒精进行配制。酒精消毒液建议使用食用酒精配制;

  进入生产车间前的手部消毒和需要长时间手部接触食品的重要岗位使用75%的酒精,建议每小时进行一次酒精消毒。

  (2)含氯消毒液:建议使用二氧化氯或84消毒液配制;

  ①消毒液配制方法(有效成分为二氧化氯)

  先配制成10000mg/L的母液,妥善保存。然后再跟据使用区域和作用进行不同浓度的配比;

  ②84消毒液有效氯的市售浓度一般为4%~7%,可以跟据使用区域和使用功能的不同直接配制。

  消毒液配制浓度举例:母液浓度为10000mg/L,现要配5L洗手消毒液。洗手消毒液浓度要求为100mg/L,所需母液体积为:100×5000÷10000=50毫升。

  2.消毒液的使用

  (1)含氯消毒液采用浸泡方式对手部(清洁)进行消毒时,浓度为50-100mg/L,根据配制的浓度不同,消毒浸泡时间要做相应调整:建议50mg/L,浸泡30秒;100mg/L,浸泡10秒。

  (2)建议使用余氯试纸监测消毒液浓度,每3小时左右更换一次消毒液。可根据监测结果和车间人数多少来调整更换频次。

  (3)脚踏池消毒水的消毒水浓度要求约为500mg/L,浸泡时间为15秒;

  (4)各车间地面消毒使用的消毒水浓度要求约为300mg/L,采用清洗干净的拖把拖地,拖地后自然晾干;

  (5)各车间工作服、工作帽、毛巾消毒使用的消毒水浓度要求约为150mg/L,清洗干净后自然晾干;

  (6)各车间生产环境空气的消毒防霉除臭使用的消毒水浓度要求约为150mg/L左右,消毒时间为30分钟。采用喷雾器喷洒,用量为每10立方米空间喷洒1kg浓度要求为200mg/L的消毒水(可在交接班之间进行)。

  (7)各车间空气的自然熏蒸消毒使用的消毒水浓度要求约为1000mg/L。使用方法为:将消毒水用塑料盆装好后放置于车间内的四周,让其自然挥发,消毒时间为8小时,用量为每100立方米空间放置0.1kg浓度要求为1000mg/L的消毒水(可在转班之间进行,需空间密闭)。

  四、消毒效果的评价

  消毒效果评价应现场实地采样,实验室检测完成。在疫情期间,为避免人际间接触,消毒效果采样尽可能由企业自行完成。消毒效果评价按下列标准执行。

篇九:市场监管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市场监督治理局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局决定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ZSJ、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有关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督查督办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严峻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峻失信企业,全面推动落实各方安全工作责任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1一、工作目标

  生,为全县经济运行制造稳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一)坚持“企业主体”原则。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各部门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做到“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

  (二)坚持“属地治理”原则。各相关股室、所(分局)要严格按照“XX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落实问题隐患整改督办责任,执行整改销号制度,做到整改归档、资料齐全、责任清楚、闭环治理。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分管领导要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好落实。

  1二、工作原则

  推动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完善和落实全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和治理制度,深入排查市场监管领域内各类安全隐患并跟踪督查督办,直至隐患消除。

  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食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建立健全及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及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1.严查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生产工作。首先,要全面督查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操纵、出厂检验等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其次,要督促库存食用酒精或高度白酒等易1三、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燃易爆物品的企业排查库房是否符合存储条件,生产加工车间内粉尘密度较大的企业除尘设备安装是否满足需要、电器设备是否安装防爆装置、是否定期清理积尘等。还要排查生产加工中用电量较大、厂房车间较陈旧、生产用电线路老化、生产相关设备设施及原辅料等属易燃物品的生产企业,是否定期开展防火隐患排查以及生产过程中,涉及使用大池腌渍、发酵工艺的酱腌菜、果脯等食品生产企业(含小作坊),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操作流程及制度。

  2.严查食品流通重点环节安全隐患。以酒类、校园周边、农村食品市场、食品仓储、冷库及冷冻冷藏、小经营店等为重点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督促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及安全生产宣传。严查掺杂使假、山寨食品、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食品,严厉整治食品与非食品混放经营、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督促食品经营者排查、消除易燃易爆品、码垛、冷冻冷藏介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

  3.严查餐饮服务单位安全风险隐患。严查从业人员健康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治理员法规知识年度抽查考核制度(合1格率达90%以上),监督抽考企业覆盖率达95%以上;严格落实餐饮单位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操作、餐饮具洗消保洁、“公筷公勺公夹”分餐等制度;严格排查食品与非食品混放、“五防”措施不到位、环境卫生不达标、XX络订餐不规范等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从“互联XX+明厨亮灶”实施、陪餐制度落实等方面督促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

  1.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领域,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消防、人员防护等治理制度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岗位培训;企业是否配备了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在有效期内,重点生产部位是否使用防爆灯;企业生产中使用的酒精、汽油等危险化学品是否专库存放、专人治理,专库是否远离其它建筑物;实验用化学试剂是否专库或专柜存放,易制毒试剂是否专柜存放并双人治理;毒性药材是否在视频的监控下,视频是否正常运转;企业实验室治理是否规范并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医用氧生产企业是否按安全标准进行生产,医用气瓶是否经检验并在有效期内,是否配备防静电设施和防静电工作1(二)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管方面

  服;企业是否严格按照生产质量治理规范进行生产,是否有不按批准的处方工艺生产、擅自降低生产标准和条件、非法添加等行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外购饮片分包装、染色增重、参杂使假、非法添加、出租出借证照、走票过票和未经检验销售中药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检验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可溯源,是否存在编造生产、检验记录,随意删改、任意取舍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是否落实质量受权人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停/复产报告制度情况;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DR/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制度。

  2.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使用领域,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渠道进货、不按照规定条件储存运输、货账票证款不一致、记录做假等行为;持续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采购销售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行为;疫苗、血液制品等经营使用单位的冷链设施设备、温湿度监测数据治理是否符合要求,各项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购进、使用过期疫苗问题;特别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严格执行特别药品治理制度,做到流向可追根溯源,确保不发生特别药品流弊事件;严肃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对挂证企业严格按照GJ药品监督治理局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含麻制剂的监督治理;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监管薄弱环节和区域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1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重点打击流通环节违法经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避孕套、隐形眼镜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生产未经批准特别用途化妆品等违法行为。

  重点围绕全县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即落实治理机构、责任人员、治理制度,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治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有上岗证,设备定期进行监督检验,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工作情况两个方面,突出“四个重点”,即:突出危险化学品相关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重点设备,突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宾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突出“国庆”“中秋”等重点时节,突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问题。

  1.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重点监督检查各工业园区及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的生产和使用单位、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1(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

  充装单位,重点排查整治盛装毒性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等高危介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以及各类气瓶等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

  2.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电梯重点整治日常自行检查和维护保养落实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大型游乐设施重点整治设备无证制造、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使用、未按规定配置专(兼)职治理人员及持证作业人员等问题。

  3.锅炉、起重机械及场(厂)内专用车辆。持续强化对煤改气煤改油锅炉、工程建设领域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重点排查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4.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治理和教育。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各项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加强特种设备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操作1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严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未持证特种设备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5.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并有效运行。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采取技术、治理措施,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在用特种设备特性,制定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摸清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及获证企业户数,建立台账,健全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1(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

  四、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大排查行动。从9月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企业系统排查、乡镇所全面检查、县局督导督查,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重点部位、重点领域与重要时期节点检查相结合;二是企业自查自检与部门全面检查相结合;三是督导督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严查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执行制度和规范要求情况;同时要认真落实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

  (二)深入开展大督查行动。从10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开展大督查,县局成立4个综合督查组,不定期对专项行动进行综合督查,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进行跟踪整治、销号治理,对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进行严肃问责,依法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

  (三)深入开展大整治行动。从10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成立4个督查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与督导检查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协作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统一组织精干力量,统一法规政策执行,统一检查办案程序和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履职尽责。要提高专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风险,对于发现的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各督查组要坚持全面检查与督查督办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督促各所(分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治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安全隐患问题清单,现场反馈相关责任单位。

  (三)确保整治实效。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健全完善安全1五、工作要求

  监管机制,靠实监管责任,加强检查、抽检、稽查结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健全落实全过程质量治理制度,巩固整治效果,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XX、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措施和成效,主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接受公众和舆论监督,营造整治工作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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