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兴宁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来源:朗基文库网 时间:2023-06-05 16:18:02 阅读:

内容摘要: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总体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全面组织实施2015—2023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南宁市防治艾滋病攻

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总体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全面组织实施2015—2023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南宁市防治艾滋病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兴宁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兴宁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

总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全面组织实施20152020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南宁市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总体实施方案(20152020年)》(南办发〔2O162号)的精神,以及城区区委、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实施8个防治艾滋病专项工程。巩固2010年—2014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成果,坚持预防为主、治疗为重的方针,强化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应对的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防治网络建设,全面强化重点人群、重点区域源头化防控,最大限度发现和管理感染者并减少传播,进一步提高科学技术支撑保障水平,不断提升艾滋病防治工作能力,继续降低新发感染和死亡率,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质量,确保艾滋病疫情不反复、不反弹。全面实现国家提出的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各项指标要求。

二、工作步骤

20152020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53月前,在全面总结20102014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经验的基础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研究制定我城区2015-2020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64-201712月,全面实施攻坚工程。

第三阶段:20181-2,迎接南宁市攻坚工程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2O181-202012,深入实施攻坚工程。

第五阶段:20211-2,迎接南宁市攻坚工程终期考核验收。

三、重点工程及要求

2015-2O20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包括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控制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基层艾滋病防控体系建设、艾滋病综合干预、艾滋病防治能力提升、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艾滋病社会救助、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等8个专项工程。

(一)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

1.工程实施主要内容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刊播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力度。在发挥好传统媒体宣传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兴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动员全社会参与,将经常性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与重点时段宣传教育相结合,做到覆盖广泛、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持续巩固和提高宣传教育效果。要将艾滋病危害性教育和杜绝危险行为作为重点宣传内容,不断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规定。加强对农民、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及流动人口较多的重点区域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2020年,城镇和农村居民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均达85%以上,监管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达95%以上,青年学生、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均达90%以上。

2.工作职责分工

城区政府负责建立所辖区域内的高校疫情通报制度,指导辖区高校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试点开展小学高年级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

宣传部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种宣传阵地的作用,着力抓好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积极向新闻媒体提供本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信息。

党校负责将艾滋病防治知识及策略纳入培训内容。

教育局负责组织所辖初中学校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

公安分局、司法局负责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相关教育内容。

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加强对养老机构内老年人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新录用公务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加强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培训。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建筑企业在建筑工地设置艾滋病防治宣传墙报,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城市管理局负责利用公共广告资源,加大艾滋病防治工作宣传力度。

农林水利局负责结合“三农”工作实际,对农村地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医护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将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指标;为有关部门提供艾滋病防治信息和技术支撑。

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负责制定播放村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

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监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休闲保健、美容美发、住宿等服务业从业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要负责督促主管行业的各单位或监管企业主动组织员工学习和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并按要求张贴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画、设置宣传栏和在电子屏播放宣传片(标语)。

(二)控制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

1.工程实施主要内容

实现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淫乱、吸毒贩毒以及故意传播艾滋病、利用感染者身份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公安、卫生计生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公安部门及时通知卫生计生部门对抓获的卖淫、嫖娼、吸毒贩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检测率达100%,并强化后续追踪动态管理。所有检测阳性人员均纳入公安部门重点人口,重点管控。巩固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成效,完善强制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药物维持治疗之间的衔接机制。吸毒人群综合干预覆盖率达90%以上。

2.工作职责分工

兴宁公安分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同组织制定和实施《控制性与毒品传播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

按各部门的监管分工落实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工作,文化新闻出版体育负责落实KTV、歌舞厅;工商局负责落实酒吧、桑拿、洗脚店、星级宾馆;卫监所负责落实旅馆、旅社、招待所、家庭式出租屋、发廊等。公安部门加强对旅馆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禁止卖淫嫖娼和贩毒吸毒活动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对被抓获的卖淫、嫖娼和贩毒吸毒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和治疗,会同公安、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吸毒成瘾者药物维持治疗和其他针对吸毒人群的干预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套质量的监管,会同卫生计生、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吸毒成瘾者药物维持治疗和其他针对吸毒人群的干预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为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提供就业指导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为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服药人员及艾滋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三)基层艾滋病防控体系建设工程

1.工程实施主要内容

建立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技术支撑的基层艾滋病防治网络,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层层签定责任状、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严格实施考核奖惩。制定基层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和规范,完善镇村(社区)以宣传知晓、信息采报、咨询检测、分析研判、服务关怀为主要内容的防控工作制度。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基层防治人员综合能力。建立疫情研判机制,开展对艾滋病易感高危人群的摸底调查,明确辖区内疫情分布及高危人群区域。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协助开展高危人群干预和随访管理等工作。

2.工作职责分工

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基层艾滋病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动员村(居)委会建立基层防治网络,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乡镇干部、卫生院和计生服务所人员、乡村医生、社区医生、乡村教师、村(社区)干部和计生专干按制度要求负责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信息采报、咨询检测、分析研判、服务关怀等,协助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的干预及随访管理工作。

(四)艾滋病综合干顸工程

1.工程实施主要内容

不断提高综合干预工作的覆盖面及质量,创新方法加强对高危人群以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的综合干预和随访管理。不断提高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比例、配偶或固定性伴的艾滋病检测比例。建立便捷的安全套供应网络,实现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农村地区安全套全覆盖。健全性病规范化门诊服务体系,全面加强性病规范化门诊能力建设。加强传染源的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完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规范化管理体系。强化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制,坚决杜绝推诿或拒绝诊治艾滋病患者。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艾滋病防治任务的补偿机制,在辖区范围内推广检测、咨询、诊断和治疗的“一站式”服务,优化工作流程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逐步扩大中医药治疗规模。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务内容,为所有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提供艾滋病咨询和检测服务,提高预防母婴传播工作质量,有效减少新生儿感染。到2020年,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90%以上;存活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比例、配偶或固定性伴的艾滋病检测比例均达85%以上;符合治疗条件并自愿接受治疗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比例达90%以上;孕产妇艾滋病、乙肝、梅毒检测率达95%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5%以下。

2.工作职责分工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艾滋病综合干预工程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共同协作,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文化新闻出版、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五)艾滋病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1.工程实施主要内容

强化艾滋病检测实验室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升级、更新和补充实验室检测设各,提升艾滋病核酸检测能力,全面完善实验室网络建设。开展哨点监测、高危人群规划测算、咨询检测工作,加强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进一步提高艾滋病监测检测能力。探索在条件成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重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立艾滋病快速检测点。完善四塘卫生院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延伸点建设。到2020年,艾滋病监测体系基本建立,艾滋病治疗网络进一步完善。

2.工作职责分工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艾滋病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会同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防治队伍建设和各级各类艾滋病防治人员的培训,重视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将加强艾滋病防治能力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争取资金支持艾滋病防治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应积极配合,支持社会资本参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辖区内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组织工作,充实防治工作队伍。

(六)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程

1.工程实施主要内容

防止艾滋病监所内传播,保护监管和被监管人员的健康权益,确保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管理、治疗及转介机制有效运转。继续开展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民警培训工作。加强监管场所艾滋病疫情监测检测。加强新收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和抗体检测。加强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扩大治疗覆盖面。完善监管场所艾滋病患者转介工作机制,提高转介成功率。到2017年,监管场所医务人员和民警艾滋病相关知识培训率均达100%;对新收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加强艾滋病相关知识培训,知晓率达100%;到2020年,入监所3个月内接受艾滋病检测率达100%;符合治疗条件且自愿参加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被监管人员抗病毒治疗率达95%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离所出监的转介率达100%

2.工作职责分工

公安分局、司法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监管场所防治艾滋病工程实施方案》,共同做好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艾滋病防治工作。

(七)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

1.工程实施主要内容

落实国家相关救助政策,继续把减免艾滋病患者首次抗病毒治疗检查费用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消除社会歧视,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就医、就业、入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工作,把艾滋病综合防治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支持生活困难的感染者和病人开展生产自救。探索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社会救助与关怀模式,改善生活困难的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生活质量;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探索开展落实艾滋病救助政策的“一站式”服务。到2020年,符合条件并自愿接受救助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获得社会救助覆盖率达100%

2.工作职责分工

民政局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艾滋病社会救助工程实施方案》。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扶贫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开展工作。

(八)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

1.工程实施主要内容

建立多中心的艾滋病防治科研创新与技术推广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科研技术支撑条件、平台与能力建设,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加强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研究,开发特色中医治疗艾滋病方药。加强艾滋病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研究,进一步摸清艾滋病防控规律,促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及防治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和转化,提高科学防治水平。科技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将艾滋病科学研究纳入本级科技计划安排。

2.工作职责分工

城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防治艾滋病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工程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共同协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党委、政府对本辖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完善联防联控机制,科学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要实施分类指导,逐级签订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责任书。城区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牵头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工程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明确责任、限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纳入本门、本系统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考核制度,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实落实防治责任。

(二)健全机构,加强培训。结合艾滋病防治工作实际,健全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在抗病毒治疗点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明确专门的艾滋病防治部门,配齐配强从事防治艾滋病工作必要的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防治艾滋病工作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门从事防治艾滋病工作的人员数量不低于20102O14年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的要求。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治能力。要建立艾滋病防治人员津贴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列入预算,强化保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要求和攻坚工程的需要,落实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把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列入年度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投入水平按辖区人口数(包括流动人口数),以不低于人均1元标准做到优先保障。各部门要根据攻坚工程项目建设和工作需要,将艾滋病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审计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的审计和监督。

(四)加强督查,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制定我城区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同时将对各部门的考核纳入兴宁区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并与医改工作统筹评价。城区政府对年度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视考核情况予以奖惩。城区防艾办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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